“瞒上不瞒下”与竹筒鼓
2017-05-06李凤能
文史杂志 2017年3期
李凤能
旧时官场有一条潜规则,叫做“瞒上不瞒下”。晚清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三十六回写道:“现在是上头堂官晓得了这桩事情。不瞒老哥说:这些事情原是瞒上不瞒下,常常有的,就是家兄及兄弟也常常替人家经手。”“瞒上不瞒下”指的是下级官吏欺瞒上级,通同作弊。
不过“瞒上不瞒下”,当初却是一种竹筒鼓的名称。这种鼓之所以被叫了这么个怪名字,则是取自它的制作方法。
南宋江万里《宣政杂录》记载说:“靖康初,民间以竹径二寸,长五尺许,冒皮于首鼓之,因其制作之法,謂曰‘谩上不谩下。”
由此可知,这种竹筒鼓来自民间,它的高度大概在1.5米至1.6米之间(一宋尺应为30.7厘米左右,比今天的市尺要短一点),大致为伴舞所用。因为竹筒中空,下端有竹节可以利用,故制作时只须在竹筒的上端蒙皮,下端不蒙皮。人们才据其制作特点,给这种竹筒鼓取了个“谩上不谩下”的名称。“谩”应当是个口语词汇,读音为mán,语义同“蒙”。后来,“谩上不谩下”被移用于官场,渐改“谩”为“瞒”,演变成今天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