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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广场的夜间光环境设计

2017-05-05马东清尹智英

艺术科技 2016年11期
关键词:城市广场照明设计公共空间

马东清+尹智英

摘 要:本文通过对城市广场及其夜间光环境的分析,将论题所涉及的核心概念进行研究归纳。首先阐述了当代城市广场的“功能结构”与“价值属性”,然后对“广场、公众、光环境”三者的关系进行梳理,继而总结分析了城市广场夜间光环境的现状问题和发展趋势,以及艺术化的人工光环境对城市广场夜间状态的深刻影响。

关键词:城市广场;公共空间;照明设计;光环境

1 当代城市广场的功能结构

城市广场是城市场域内最为典型的一种公共空间,有着独特的社会功能。在现代社会,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物质环境的巨大发展,丰富繁杂的生活内容促使人们的情感态度、观念意识复杂嬗变,城市广场的功能也相应承载了更多要旨,体现为多要素、多层次的动态开放系统。这是建立在广场功能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相关机制的基础上的,如广场与城市组织的贴近、广场对公众生活模式的迎合以及广场对经济利益的考虑等。

概括来讲,此种功能复合化的趋势就是:以单一功能为核心联合其他相关功能,或利用服务的同一职能将多种功能集合统一。如果缺少相應的服务主体,此种动态体系便不能有效地发挥主导作用。明确主导功能,并把与之呼应的相关功能集于一体,是实现复合化的广场功能的有效手段。

正如简·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中倡导的:“规划迄今为止应解决的最主要问题,是使城市更加的多样化”。而多样化的涵义即通过多种功能要素的参与、复合,来促进空间中人的活动的多样性,进而形成一个充满活力的城市场域。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多功能的复合是城市广场产生活力的源泉,而活力的主体——人及其行为活动,会对场域提出不同的要求并具有选择性的改变它,同时场域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又影响和诱发人的行为。这种关系是互动且永恒的,城市广场的功能结构也会永远建立在一种动态的开放环境之中。

2 当代城市广场的价值属性

城市广场是为服务多要素、多层次的社会功能而存在的城市开放空间。通常广场可以满足游览休憩,文化宣传和商业服务等需求,是响应市民社会生活的物理载体,具有交通、集会、疏散的原始功能,同时较多的临近城市中的重要空间节点,配合自身的环境设施和景观组织,有效的构成空间枢纽,实现优化城市空间、表现城市形象的复合化功能。

基于公众需求的角度,良好的城市广场空间应当包含场所氛围、构成要素、使用方式等各方面的基本属性。在当今社会,“以人为本”的空间创作观日趋得到认同,“人”的自我感知意识持续受到加强,从而希望客观环境在更高层面上的满足。这就要求城市广场在服务功能需求的同时,具备一定的思想主题,以便有效形成可实现环境感知意象的节点型城市公共空间(如图1)。其中“社会需求”囊括城市政治、经济、文化和市民休憩等诸多内容;“思想主题”则有表现城市风貌、人文内涵及环境品质的多重目的;“节点型空间”指通过城市道路的链接为城市场域内不同功能组团建立协调关系的活力空间,是城市体系内的核心型公共空间形态。

当代城市广场更多地体现为一种与人群聚集相关系的,以建筑物、道路等城市肌理要素围合,通过人为设定而能够容纳社会公共活动或满足城市生活行为,并围绕一定主题设计的、共享的开放型空间。它是强调环境公共性的复合型城市空间形态,具有反映城市文明程度和城市环境氛围的重要作用。

3 广场、公众、光环境

城市广场因具备的多复合化体系,决定了其夜间人工光环境必然要带有一定的社会属性。虽然“光”本身没有任何的语义,但是当它作用于特定载体的时候,便显示了“内容的意味”。所以,当代城市广场的照明设计应摆脱亮化工程本身的束缚,将情感需求和美学价值合理展现,才能有助于从更为广阔的视角认识和理解城市广场夜间环境光的价值与作用。

3.1 人性化的光环境与环境的和谐化

物化空间中的人是整个城市环境的感受主体,人们与城市互动,享受城市提供的便利条件,表达对城市发展的认同态度。其中,城市广场由于自身环境的特殊性,使其夜间照明成为展现城市形貌的重要元素。因此,在人性化的城市场域中,夜晚广场的照明环境扮演着提高城市生活质量的作用。

公众人群对光的了解完全来自于生活经验,例如客厅中的壁炉是人们围坐的中心,而通常城市广场中使用的低色温景观灯也有同样的作用,红外光产生的热量感使得广场的公共环境更加具有可被共享的属性。所以,照明可以作为一种途径,把光变为结合环境与公众感知的媒介要素。

当代城市广场除了提供便利、有效的使用功能外,还要创造供公众感知环境、交流信息的地方。而光与照明在对加强环境与人的联系和接触上,就具有很大的表现潜力。可以说,在信息通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光与照明更应起到传播城市广场环境信息的作用。

3.2 光景审美与空间美化

目前,世界上的许多城市都非常重视城市的照明规划工作,希望通过夜间环境中的人工照明达到更新城市形象的效果。从人与环境相互影响的角度看,当代城市广场的光环境既要成为公众解读城市空间、明晰环境结构的视知觉引导载体,又应成为塑造生动的城市夜景观、传播公共思想的有力途径(如图2)。曾多次召开的议题为“城市亮化和美化”的国际照明学术会议,已经将城市开放型公共空间的照明事业提升到了城市灯光景观建设的高度,并强调照明设计要深入挖掘本土景观和人文景观中独具文化内涵的照明素材,以实现注重城市地域性照明的品位表达、彰显环境个性、避免形象雷同的照明美化。

总之,在构成城市环境骨架基础的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夜间环境光设计中,不仅要提供使用的安全性,还要立足城市情态的诉求,创造出利于人们感知环境、体验空间的场所氛围。

4 城市广场夜间光环的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国城市广场的夜间光环境事业的发展很快,对城市夜间环境的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推进作用。但是对光环境的理解和规划仍存在诸多问题:有的“过度”,造成光污染和能源浪费;有的“缺失”,未能有效优化夜间广场环境的属性来调动人们的行为,甚至剥夺了人们夜晚户外活动的权利。导致夜间照明不能良好表达广场的公共属性及文化语义,不利于人与环境的互动。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第一,照明程序缺乏整体规划。当前国内的照明设计流程较多与城市规划、景观设计工作分立进行,往往是项目已完工或接近闻声时,才介入照明设计的任务。使得夜间环境的设计与整体规划脱节,导致照明对景观环境的表现力度失调。只有深入了解广场环境的创造意念及设计意图,明晰工程项目对夜间光环境的需求,统一协调照明与广场既有环境的关系,才能发挥照明设计串联广场空间的作用,将无序的混乱变成有序的丰富。

第二,照明要素缺乏整体规划。广场空间因构景手法多样、造景元素丰富而有别于城市中的其他公共空间,所以对其夜间环境的营造应体现环境的独特性,不仅要亮化环境,还要利用照明設计的特殊语汇丰富广场的内容,并通过光艺术的环境衍生作用优化城市广场的活力。以往国内的广场照明,多是对夜景观的设计缺乏主体认识,照明层次无主次区分,缺少对景观元素整体层面的规划。例如景观装饰灯的运用,由于不分场景,不调查地域因素和外围环境,仅将其作程式化的布置,而未充分考虑其在广场造景中的作用,造成很多广场中的景观照明灯具成为环境破坏因素。

在城市广场夜间环境的营造中,首先应把握好环境的总体规划,再进行各部分夜景构成元素的设计。对于新建广场,更应当统一筹划昼夜景观的一体性设计,避免设计反复和二次加工,杜绝夜间照明不但没有为广场景观添色增辉反而破坏环境协调性的问题出现。

5 城市广场夜间光环境的发展趋势

第一,光环境设计的地域化趋势。常规的功能化照明往往忽视了广场自然景观的地域性特色,不论是何种特点的景观元素,都采用简单直接的亮化手法,单一的满足功能性照明的需要,导致地域性景观很难发挥魅力。所以在设计中,应强调城市广场既有的空间形体,这是其夜间光环境形象的构成背景,是极具张力的夜间标识。

第二,光环境设计的艺术化趋势。所谓艺术化并不是指五光十色的光线效果,那样只会引起人们的视觉彼劳,反而令受众对环境的满意度下降。通过对环境的合理再现,利用光线、光影的有机变化,将功能照明深化为情景照明,为人们创造独出具感知意向和活力空间的广场夜间环境,才是照明艺术的意义。

第三,光环境设计的互动化趋势。程式化的照明方式容易造成广场夜环境审美价值的丧失,继而导致夜间环境难以调动受众人群的关注和体验。譬如单调的使用泛光灯照明,破坏了既有景观的文化含义和审美供应。目前各种照明工具的功能和技术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许多新技术在灯具上的运用,促使了照明手段的快速更新,利用新技术的演光手段来美化城市将会成为趋势。例如,各种智能控制系统与LED二级发光管的协调运作,使得即便没有公共艺术品的点缀,也能实现城市美化、彰显空间品质的作用。

6 结语

良好的城市广场夜间环境的实现,取决于如何将环境内容有效地传递给受众者。安全、舒适、情感、张力,甚至哲学思考和感知共鸣,这些感受的获得都与环境的质量息息相关,而其中尤为重要的,便是光的力量。艺术化的人工光是夜间广场环境中的一种优秀的媒介,不仅带来信息,也营造气氛——不同性质的光会对受众产生直接的影响,人们需要光来感知所处的视觉环境;同时,不同人群的各种活动所对应的功能需求,也要求光环境作出回应。

参考文献:

[1] 郝洛西.城市照明设计[M].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

[2] 阿诺德·伯林特(美).环境美学[M].张敏,周鱼,译.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

[3] 王建国.城市设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4] 卡特琳·格鲁(法).艺术介入空间[M].姚孟吟,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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