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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死的“人”和不能活的“鬼”

2017-05-05张静怡

岁月 2017年5期
关键词:贞节朱安礼教

张静怡

丸尾常喜在《“人”与“鬼”的纠葛》中写道:“生是谁家的人,死是谁家的鬼,这是一句套话,如果用在女人身上就表示女性贞节。可是具体来看,对于朱安来说,这句话又意味着什么呢?”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是受传统贞节和宗族观念迫害的典型,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就鲁迅自己的生活来说,他与朱安的婚姻也是封建礼教影响下的结合,由此我们可以推断,鲁迅与朱安的婚姻是与他对贞节观念和宗族观念的认识息息相关的。而鲁迅笔下所写的迷惘、痛苦、终至意识丧失的“木偶人”祥林嫂是他精神世界外化的产物,从这一点来看,从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出发,我们似乎能够看到鲁迅借封建压迫下的女性形象所表达的对自身婚姻的思考。

一、活在“人”与“鬼”之间的祥林嫂

对于祥林嫂来说,无论是做人还是做鬼,都是痛苦的。祥林嫂二十六七岁守寡,被婆婆强迫再嫁后出逃,来到鲁四老爷家做活。她执着于守节,也许不是因为认识到传统礼教的毒害,而想要躲避迫害,只是安于做一个忠实于传统贞节观念的奴隶。而正是这种“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情况,开始使祥林嫂陷入痛苦之中。她被娘家人从鲁四老爷家抓走,被逼嫁到山里去,然而这次婚姻不但没有将她陷于更深的苦痛之中,反而使她过上了幸福日子。可是这样的好日子很快也终结了,丈夫病死,儿子阿毛被狼吃掉,极度痛苦的她被赶出家门,虽然再度被鲁四老爷收留,但她已经成为了被府上人耻笑和侮辱的对象。

祥林嫂的痛苦,来自“人”与“鬼”的双重压迫。作为人的祥林嫂,被看作违背贞节的不祥之人,单是人们对他的称呼“祥林嫂”(祥林是她的前夫)就充满了讽刺,人们将她失去阿毛的故事作为玩笑,准备祝福的牲醴也不准她插手。最使她害怕的是柳妈的话,说她到阴间要被锯成两截分给两个丈夫。这使祥林嫂成了“不敢死的人”,活得痛苦,死也不能令她解脱。丸尾常喜在《“人”与“鬼”的纠葛》中提到“鬼”的两义性,一种倾向于轮回和转世,一种倾向于延续和永生。从《祝福》中可以看出,鲁镇人是倾向于认为“鬼”的生活是“永生”或“再生”的状态本身的,也就是依靠子孙的香火纸钱,在另一个世界里继续生活。此时的祥林嫂,按照传统的婚姻观念已无宗族,又无后嗣,这样的人死后被认为会成为野鬼,到处游荡以寻找替身。从这一角度看,祥林嫂就是这种“不能活的鬼”,即使到了阴间也无法生存。

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做“人”要受贞节观念的迫害,做“鬼”又受宗族觀念的威慑。前者在现实层面直接作用,后者在思想层面中不断进行恐吓,使祥林嫂在“人”与“鬼”之间无所适从,备受煎熬,终至她最后的悲惨结局。

二、鲁迅与朱安的婚姻

俞芳在回忆录《我记忆中的鲁迅先生》中讲述,1929年,得知鲁迅与许广平得了一个男孩的消息,朱安很高兴。朱安之所以高兴,正如丸尾常喜在《“人”与“鬼”的纠葛》中所讲到的那样:“按照传统观念,出生的儿子对于‘正室朱安来说是自己的儿子……有了死后为他烧纸钱、送饭的子孙,不至于沦为‘孤魂野鬼,所以,她很高兴。”由此可见,传统观念在朱安的思想意识当中是根深蒂固的,其中不可排除地关联到了贞节观念和宗族观念,而鲁迅对与朱安婚事的态度也与此有关。

据山田敬三在《鲁迅 无意识的存在主义》中讲述,“一般认为是树人在南京上学时或是在日本留学期间立下婚约的”,俞芳回忆鲁迅的母亲讲述鲁迅婚姻的原委:“当时我为大先生订了亲,事后才告诉大先生”,总之,鲁迅得知婚事时,婚约就已经订下了。当时鲁迅除了接受这门婚事,还可以选择解除婚约,或是在结婚之后选择与朱安离婚,任她选择守节或改嫁都与自己无关,可是鲁迅接受了与朱安的婚姻,虽然这一婚姻并无实际意义,但鲁迅从未解除他与朱安的婚姻关系。

谈到婚约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中国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美国学者卢苇菁在《矢志不渝:明清时期的贞女现象》一书中提到,贞女现象是“指已订婚但尚未结婚的女性,当丈夫去世时,或为丈夫终身守节,或自杀以殉。”这种现象“在明代的以道德为名追求极端行为的文化迷恋中生成,其兴起与儒家精英对所谓道德堕落的焦虑以及政治领域中的道德英雄主义相互呼应。”可以说,“贞女”是明清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牺牲品。鲁迅为何会接受与朱安的婚姻,一方面是考虑到自己母亲的感受,鲁迅的父亲37岁时病逝,两年后四子椿寿又不幸夭折,这已经使鲁迅的母亲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出于对母亲的孝心,鲁迅不忍再使母亲失望。提起朱安,他曾对好友许寿裳说:“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对内山完造也说:“他是我母亲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排除鲁迅出于对贞节观念在传统女性心目中地位的顾虑,简而言之,他知道解除婚约就意味着将朱安从此置于悲惨的境遇当中。我们可以推测,鲁迅是受这两方面的影响而选择了接受与朱安的婚姻。

至于离婚,无论女性选择守节还是再嫁,都会陷入悲剧之中。在这一方面,鲁迅对贞节观念的态度就更加清晰,他在《我之节烈观》中写道:“节烈苦么?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单是生活的一层,已是大宗的痛楚。假使女子生计已能独立,社会也知道互助,一人还可勉强生存。不幸中国情形,却正相反。”如果从“人”与“鬼”的角度解释,这是从“人”的层面考虑;从“鬼”的层面考虑,离婚女性的命运也同样会以悲剧收场。丸尾常喜在《“人”与“鬼”的纠葛》中谈到未婚或离婚回到娘家的女性死后的处理情况:“在旧中国,女子只有结婚才能成为进入祭祀、被祭祀的体系中,女性死后不能埋入自家(娘家)祖坟,正是以这种观念为前提的。”中国古代“冥婚”的习俗充分体现了此种观念的影响之深。鲁迅在《伤逝》中也表现了对女子的同情,并通过涓生的忏悔表达出来:“负着虚空的重担,在严威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的路,这是怎么可怕的事呵!而况这路的尽头,又不过是——连墓碑也没有的坟墓。”“虚空的重担”就是贞节观念对于妇女的压迫,而走向“没有墓碑的坟墓”则是宗族观念下未婚妇女的悲剧命运。正如丸尾常喜在《“人”与“鬼”的纠葛》中所提到的:“离婚回娘家的女性这种极悲惨的状况,恐怕是鲁迅不能与朱安离婚的主要原因。”

三、从朱安看鲁迅的希望与绝望

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不仅仅是封建社会中遭受宗族观念和贞节观念迫害的传统妇女,更是鲁迅自身精神世界外化的产物,祥林嫂所感到的绝望、迷惘、孤独等情绪也是鲁迅精神世界的写照。对于死亡和灵魂的思考,对于自我存在的怀疑,对于婚姻的失望等各方面的压力使鲁迅的精神世界面临着危机。

朱安是受封建礼教压抑的传统女性,毫无爱情可言的婚姻对于她来说是一场无声的悲剧。據唐弢回忆,鲁迅去世后,朱安在他转达了许广平关于藏书的建议后情绪激动地说,自己也是鲁迅的遗物。鲁迅也同样在这场悲剧婚姻中承受了巨大的伤痛,鲁迅家的帮工王鹤照回忆,鲁迅在结婚的那天晚上哭了,第二天下楼时脸上着了大片的青色,显然是泪水湿透印花枕巾后染上去的。山田敬三在《鲁迅:无意识的存在主义》中写道:“事实上,朱安喊出‘我也是鲁迅的遗物的那种无限悲哀也正是鲁迅的痛楚。”不同的是,鲁迅不仅仅是为婚姻的悲剧而痛,也是为中国社会的悲剧而痛。

鲁迅接受与朱安的婚姻,并一直保持着婚姻关系,是出于不让朱安受传统礼教迫害的考虑,是面对传统贞节观念和宗族观念的无奈之举;但是从另外的角度思考,鲁迅以牺牲自己的婚姻为代价,将朱安置于传统礼教的压迫之外,又可以看作是对传统礼教的反抗。就像鲁迅在《热风·随感录四十》中所说的:“在女性一方面,本来也没有罪,现在是做了旧习惯的牺牲。我们既然自觉着人类的道德,良心上又不肯犯他们少的老的罪,又不能责备异性,也只好陪着做一世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账”。对于朱安,鲁迅不能指望她成为封建礼教的反抗者,又不忍使她遭受传统贞节观念和宗族观念的毒害,可以说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鲁迅的痛苦,来自对传统礼教的愤恨,以及无法将其冲破的无奈,也如他在《呐喊·自序》中所写,究竟是让沉睡的人在昏睡中死灭,还是唤醒几个较为清醒的人来受临终的苦楚,对此他感到绝望和迷茫,这种绝望和迷茫来自对革命无从实施的压抑,无限的压抑造成了鲁迅的精神危机。

面对诸多痛苦,鲁迅感到无限的绝望,但又从未真正绝望过,“我虽然自有我的确信,然而说到希望,却是不能抹杀的,因为希望是在于将来,决不能以我之必无的证明,来折服了他之所谓可有。”带着如此的绝望与希望,鲁迅塑造了祥林嫂、子君、爱姑等女性形象,以此深刻揭露和批判传统礼教对女性的毒害,甚至甘于牺牲自己以换取社会的觉醒与变革。正如他在《希望》中所写:“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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