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收入差距呈缩小趋势
2017-05-05万海远
万海远
居民收入增长基本稳定。首先,全国居民收入增长平稳。十八大以来,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年均超過8.7%,远超过同期GDP增长速度。其次,城乡居民增收态势稳定。在2012-2016年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2%,而农村居民年均增长11.8%;城镇和农村居民的增长都延续了2008-2012年两位数的增长速度。总体来看,十八大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虽有回落,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大势没有改变。
城乡差距在显著缩小。首先,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收窄。在2000-2011年期间,城乡居民的收入年均增速差距为1.2个百分点,而到了2012-2016年间,城乡居民增速差距迅速逆转为负3.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的事实,说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明显收窄。其次,减贫工作取得新成绩。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4335万人,2012年农村贫困人口为9899万人。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共减贫5564万人,年均减少1191万人。
收入差距得到有效遏制。首先,收入差距出现拐点迹象。十八大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中位数增幅持续高于平均数,说明中等以下收入户的收入增速要快于高收入户,居民收入内部结构有所改善。其次,收入差距出现缩小趋势。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数据显示,由于居民收入城乡间、地区间、高低收入群体之间的差距均有缩小,2012年至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分别为0.474、0.473、0.469、0.462和0.465,延续了十八大以来不断收窄的趋势。
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比重开始回升。首先,劳动报酬占比下降的趋势得到扭转。2002-2012年间,我国劳动报酬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在不断下降,但是,十八大以来,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有了大幅提高。据推算,2016年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进一步上升为51.9%。其次,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提高。据推断,2016年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比重为61.7%,继续延续居民收入占比稳步提高的趋势。
地区经济差距进一步缩小。首先,地区结构调整取得进展。2015年,东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4%;中部地区城镇居民年均增长9.1%;西部地区城镇居民年均增长8.7%;东北地区城镇居民年均增长9.7%。其次,随着新型城镇化、财政转移支付和政策支持力度的持续加大,我国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十八大以来,中、西部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7.0%和7.3%,分别快于东部地区0.7和1.0个百分点。
居民收入来源结构继续改善。首先,十八大以来,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来源构成中,工资性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的比重均有所提高,体现了各级政府通过二次分配以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努力。其次,财产性收入占比在持续提高。十八大以来,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占比在持续提高,由2012年的7.3%提高到2016年的7.9%。财产性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出租房屋收入和红利收入增长较快,同时农户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政府鼓励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
中等收入群体明显扩大。首先,中等收入者比重显著上升。十八大以来,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进一步上升,2013年达到24.03%,预计到2020年将上升到45.01%。其次,农民工成为中等收入者重要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275元,其中农民工最高20%收入组的月均工资已经达到8823元,远超过各种标准定义的中等收入者门槛。
人民对经济的共享度有显著增加。首先,政府再分配调节力度进一步加强。例如,在财政转移支付方面,近年来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2012年的5753亿元增加到2016年的19001亿元,年均增长34.8%。其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实现同步。“十二五”期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8.9%,整体上跑赢GDP,这使得城乡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进一步上升,并在2016年达到近年来最高的61%。未来,我国需要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促进居民收入增收方面继续加码,在“调高、扩中、提低”方面持续发力。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责编/张寒 美编/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