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征信服务体系的构建思考
2017-05-04姜健田丽秀
姜健+田丽秀
[摘要]农村微观经济主体对于农村征信体制的需求是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时俱进的。目前,我国农村征信服务体系存在诸多问题,诸如信用基础缺乏、信息采集困难、信用评价机制存在缺陷等,这些问题必须予以解决才能完善农村征信服务体系。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积极配合。同时对于农户和乡镇企业发展技术、改善产业结构、提高收入、推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农村;征信体系;构建流程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1124
1引言
2013年出台的《征信管理条例》对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的主体、内容、监督管理、惩戒措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较少偏重农村征信服务体系的研究。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拥有137462万人口,乡村常住人口60346万人,约占总人口的439%,其中16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仅占26%,农村人口基数庞大,信用市场缺失对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环境较差,导致农村经济活动的各项交易活动发生困难,使得资金运作成本大大提高,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在这一背景下,农村征信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提升农村信用基础、提高农村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手段。本文剖析农村征信服务体系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和贡献,并同时对于我国农村征信服务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从而完善我国的农村征信服务体系。该研究有利于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增强农民的信用意识,推进农村的文明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2农村征信服务体系及其构建的可行性
农村征信服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借鉴阎亚军(2012)对农村征信服务体系的定义、农村征信服务体系是指“农村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机构)、借贷者(农户、农村中小企业)及农村基层政府三者间相互关联的金融环境、金融秩序,以及为保障农村信用活动顺利开展所制定的法律法规的有机整体,即使信贷资金投放、回收安全流畅,减少信贷风险的保障体系”。
在农村构建征信服务体系是必要并且也是可行的。我国一直致力于“三农问题”的解决,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惠农政策补贴、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正是国家对农村经济的高度关心和重视的具体举措,现有成熟的个人和社会征信体系为农村征信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较高的技术平台,可以大大降低农民信用信息电子化建档的成本。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建立一个农村征信服务体系收集农户的信用信息做信用评级,日后农村信用社即可根据农户的信用评级确定信贷资金数量。这不仅解决农户的资金需求,也为农村信社的资金找到了投放依据。
3構建农村征信服务体系的目标及工作流程
31农村征信服务体系建设要达到的目标资料来源:http://wwwwm114cn/wen/180/358849html。
第一,健全农村征信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信用评分体系,做好农村信用档案建档工作,农户、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企业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信用信息征集要扩大范围,不断提高建档户占农村经济主体的比重,实现涉农部门的农户信息整合。
第二,稳步推进农村征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支持惠农”的原则,为全国农户和农村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稳步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扩大农村地区信贷规模。
第三,构建多层次农村担保体系,逐步满足农村信贷融资需要。联合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农村地区金融机构针对农村特殊环境开展动产抵押、权利质押、第三方担保等保证创新方式,积极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农村信用宣传力度,在农村地区营造良好的“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氛围,为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第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全面实施普惠金融工程,以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为着力点,改善农村金融基础建设,提高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资金投入,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加大金融供给力度,加快构建“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乡镇”的服务体系。
32构建农村征信服务体系的工作流程
第一,确定适合本地区的征信工作模式。以云南省为例实行“政府领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工作模式。建立农户信用信息与信用评价管理共享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管理,需要实现“三统一”:统一采集农户信用信息指标;统一规范农户信用评价标准与评价程序;统一开发州县两级联网。
第二,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农户信息采集小组,成员由乡(镇)村干部、村委会负责人、村民小组长、村会计、大学生村官、团干部、农户信用信息协管员等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信息采集小组集体负责采集本行政村农户的信用信息,填写纸质信用信息档案,并对部分信用档案信息进行复核交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负责人签名。各村委会确定1名农户信用信息协管员,承担本村农户信用信息变动情况的更新工作。对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状况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信用复评制度。对于没有发生信贷业务的农户信息,1~2年更新一次信息。对于发生信贷业务的农户信息,在办理信贷业务时进行信息更新。信用户复评授信一般1~2年一次,信用村、信用乡镇一般3年复评一次,复评达不到条件的,实行信用淘汰,并撤销其资信等级。
第三,进行农户信用等级评价。以乡(镇)为单位成立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小组,由各乡(镇)长任组长,辖区内的金融机构负责人为副组长,乡(镇)政府有关干部、信贷员、团干部、村委会负责人、农户信用信息协管员等为小组成员。评价小组对各村委会采集的农户信用信息档案进行复核,对农户信用等级初评意见进行复评。信用评价小组负责人签名由当地涉农金融机构负责人签字。评价结果返回各村委会张榜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为信用农户颁发《信用证》。
第四,建立电子档案。将复核的信用信息档案及评价结果录入人民银行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农户建立电子信用信息与信用评价档案,并为涉农金融机构、涉农部门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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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姜健(1991—),男,安徽亳州人,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金融;田丽秀(1994—),女,云南曲靖人,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司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