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代表票决制“金名片”
2017-05-04
2017年3月9日至10日,全省人大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现场交流会在宁海举行。根据会议部署,经过2至3年时间努力,此项工作将实现浙江全省范围的“全覆盖”。
发轫于宁海,历经10年探索,我省将全面迈入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时代。得益于票决,在宁海,一拖几年的力洋镇客运站改扩建工程圆满完成;在景宁,因“邻避效应”百姓唯恐避之不及的输变电站项目顺利落地。类似案例,举不胜举。基层干部群众将“票决制”形象地称为办成民生实事、破解民生难事的“金钥匙”。
民生实事和群众幸福感就像是天平的两端,民生实事的分量越重,群众的幸福感也就越强。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投下的每一张“表决票”,其背后是“你情我愿”“众人划桨”的民意的集中体现,增加了民生实事的分量,自然获得了群众的点贊。
同时,应当看到,民生实事项目的“出炉”,绝非“票决制”工作的结束。事实上,从决定权出发,“票决制”按下了监督权的“引擎”。各地人大组合运用听取和审议报告、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把民生实事的监督和评价纳入人大常规议程。围绕票决项目征议题、搞调研、抓监督,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也有了实质性活动载体,合力督促政府将民生实事办成“民心工程”“和谐工程”,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诚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辉忠指出的那样,对于看准了的事,我们就要盯牢不放、一抓到底,追求覆盖面,提高实效性,努力把“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打造成浙江人大工作的一张“金名片”。
要把“票决制”打造成一张“金名片”,就要真正做到变“为民做主”为“由民做主”。简单一个字转换的背后,是政府、人大、代表的精准定位。
于人大而言,要立足法定职能,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要积极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收集真正的民意,炼就“火眼金睛”,去伪存真、淘沙炼金,剔除夹带“私货”“水货”的民意,谨防“部门工作”佯装“民生实事”,真正做到“代表主导决策”。同时,要善于监督,敢于对票决项目执行不力的,采取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监督问责,维护人大决定的权威性。
于代表而言,要不忘为民发声的初心,真正站在百姓的立场,做好百姓和人大之间的沟通桥梁,提出民生实事,提好民生实事。同时,修炼“内功”,加强自身履职能力,投好票,干好监督。
于政府而言,要扮演好“实施者”的角色,扎扎实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制定好路线图,并做好信息公开,随时接受人大和百姓的监督和检验。
“凡将举事,令必先行。”一种地方创新,无论其效果多好,多么地受到群众拥护,最终都要依靠制度的护航,才能将其固定和推广,才能让后来者有据可循。人大工作要善于依靠和彰显制度的力量。可喜的是,在“票决制”工作方面,我省各地已出台了不少切实可行的规定,省级层面的指导意见,也已“在路上”。
之江大地历来是基层民主创新的热土。我们有理由期待,浙江将以包括“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在内的更多探索创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为“中国的明天”提供更多浙江人大的实践、素材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