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自媒体时代大学生兼职维权状况调查研究

2017-05-03项阳殷静然伍娜

现代商贸工业 2017年7期
关键词:维权法律时代

项阳+殷静然+伍娜

摘要:如今,大学校园里普遍出现“兼职热”的现象,高校大学生热衷于利用兼职来积累社会经验、锻炼自身能力,然而,随着大学生兼职人数日益增多,一些“黑中介”、“黑单位”渐渐出现在公众视线中,而兼职被侵权的事件更是数不胜数,集中表现为大学生被无故拖欠工资、延长工作时间、被不法机构骗取钱财、个人信息被泄露等现象。为此,以自媒体时代大学生兼职侵权维权调研为立足点,根据调研数据和新闻报道对武汉市高校大学生的兼职侵权问题展开浅层次研究分析,旨在为大学生兼职维权提供对策依据,以此营造良好合法的兼职环境。

关键词:自媒体时代;大学生兼职维权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1前言

近年来,高校大学生校外兼职这一现象早已蔚然成风。但随着大学生兼职人数日益增多,一些“黑中介”、“黑单位”渐渐出现,大学生兼职被侵权的案例更是数不胜数。本文研究自媒体时代下大学生兼职维权及权利救济,有利于提高大学生维权意识、知法用法能力,将法律理论知识运用到兼职实践当中。通过对武汉市高校大学生兼职维权情况进行调研,结合武汉政府部门监管水平、人才中介服务机制等,找出兼职侵权多方面的诱导因素,为兼职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建议,同时有利于政府建立积极人才市场导向,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法律制度,严厉打击“黑中介”、“黑单位”不法行为,使大学生兼职活动得到有效的保障。总言之,开展自媒体时代下大学生兼职维权及权利救济调研,对于发展武汉市兼职产业、加强学校与社会人才市场企业单位的联系、构建法制社会、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具有重大意义,对相关部门进行执法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指导意义。

2自媒体时代大学生兼职维权状况调查

本次调研对象为武汉市各高校大学生,包括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文华学院等十多所高校。基于调研报告的需要,我们采取了问卷和访谈相结合的调查形式,共发放问卷1074份,回收有效问卷1029份,有效利用率為95.8%。

2.1兼职中的侵权行为调查

调查显示,大学生兼职中遭受侵权的具体形式是多样的,根据侵权客体的不同将侵权行为分为:对劳务用工权益的侵害、对财产权益的侵害、对人身权益的侵害等,轻则克扣工资、延迟工作时间等,重则被敲诈,甚至牵扯到人身安全问题。在未做过兼职的同学中,有62%的同学指出他们的朋友在兼职时权利受到过不同的侵害:在做过兼职的同学中,高达98.8%的同学听说或者遭遇过兼职侵权行为,由此可见,大学生兼职权利受到侵害的现象十分普遍。

2.2大学生兼职权利受到侵害原因调查

在自媒体时代,个人信息外泄无疑是很大的风险。大部分兼职学生法律和维权意识淡薄,为其成功维权带来很大难度。虽然大部分学生觉得有必要签订劳动协议,但是,大学生往往会因缺乏警惕导致这种协议不了了之。43.9%的同学认为国家对大学生兼职的法律设置不够全面,另外41.56%的学生曾被中介公司诈骗。而在这些现状暴露的是大学生防范意识差、对相应法律知识了解不够、用人单位信用缺失、学校及社会的关注度不够等问题。

2.3大学生兼职维权方式调查

兼职过程中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大学生35.12%在受侵害后选择报警,46.44%选择向相关部门举报,但通过民警采访发现,由于没有证据,且相关部门并没有把兼职学生当作“劳动者”对待,最后只能以调解为主;有71.32%的被调查者选择协商或者向学校求助,而学校在解决时比较被动,不能很好的维护兼职大学生的权益,也有21.76%的同学选择自认倒霉,不了了之。可见,在社会法律不健全的同时管理机构也存在角色缺失问题。

2.4自媒体时代下大学生如何进行兼职维权调查

如今深受自媒体影响的大学生,在其自发性和多元性的熏陶下,思想开放、关注社会舆论,愿意利用自媒体平台实现维权转向,却很少能真正的利用好微博微信、论坛贴吧、青联学联等平台维护个人权益。大学生对网络平台愈发重视,86.72%的大学生愿意将兼职被侵权过程在网络维权平台上曝光以警醒后人,仅有不超过20%的学生不愿提及侵权经历。在被调查的学生中,16.78%的学生愿意在微博微信等通讯平台上匿名发声,13.95%的学生愿意在论坛、贴吧等网络公众平台发声,17.46%的学生愿意依托青联、学联等团体通过网络组织维权。在自媒体时代下,大学生关注社会舆论,实现自媒体维权方式转向,成为自媒体时代大学生兼职维权的必然要求,自媒体无疑成为大学生维权的首选平台。

3自媒体时代大学生兼职维权现状分析

3.1雇佣双方地位失衡

目前,由于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大学生相对于雇主处于劣势地位,这使得大学生兼职权利受侵犯的现象十分严重。因为学业的制约,大学生提供服务的时间和能力有限,基于强大的竞争压力和生活压力,多数大学生选择被动接受和忍耐。同时大学生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强,受到侵权后维权意识薄弱,因而大学生兼职缺乏安全保障。

3.2法律救济缺乏有效政策

根据各种新闻报道,相关政府监管部门针对各种兼职侵权的社会不良现象的整顿工作总是做不到位。对于大学生利用法律手段进行兼职维权的问题,相关法律人员回答如下:兼职大学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他们的兼职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章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有关规定,在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下,非全日制劳动者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多个非全日制的劳动关系。事实上,《劳动合同法》只是实质上承认了兼职劳动关系的客观存在,对兼职劳动关系是一种不提倡也不禁止的态度,可见相关法律对于大学生兼职维权也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3.3自媒体平台社会关注度不高

在“人人都是记者”的自媒体条件下,大学生的兼职侵权报道比比皆是。但是,在自媒体平台下又有谁真正的关注到大学生兼职维权到底应该从何做起?自媒体时代维权诉求多样且分散,各种不同的声音都可以在自媒体上体现,并迅速的引发关注。经由自媒体传出的声音经过大量的复制转发、媒体交换和公众讨论,单只会对社会舆论的引导以及更多媒体的争相报道产生一些特殊的作用,并不能引起高度重视。

4结束语

高校大学生从事兼职是其全面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社会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正面折射,由于大学生兼职市场范围广而秩序乱、学生自我维权意识薄弱、对社会认识不足、辨别能力有限等问题,导致大学生兼职侵权现象屡见不鲜。大学生作为半个社会人,未能完全享有社会权益的保护,在兼职中处于弱势群体。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兼职大学生如何维护权益的问题应该被社会和国家列入思考环节,还学生一个良好的兼职环境。因此,政府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培养大学生合理利用自媒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使大学生的兼职规范化、有序化,不仅关系到广大学生的个人利益,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

参考文献

[1]江宁.大学生兼职行为的法律界定[J].法制博览,2016,(16).

[2]任小青.从劳动法研究大学生兼职的法律保障[J].法制与社会,2016,(9).

[3]杨培松.自媒体时代的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J].青年与社会,2013,(8).

[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3期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14.

猜你喜欢

维权法律时代
维权去哪里?
法律解释与自然法
完美 打假维权
网购遭欺诈 维权有种法
“互助献血”质疑声背后的法律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