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基础设施一体化研究
2017-05-03沈姊文
沈姊文
摘要:长江中游城市群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推动一体化进程有助于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促进资源合理分配,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而基础设施的一体化是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基础,结合全序列层面的均值法和主成分分析法对长江中游城市群2007-2014年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进行动态评价研究,有助于更好的了解其变动及影响因素,进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长江中游城市群;基础设施;一体化;主成分分析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1引言
长江中游城市群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今年4月经国务院批复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正式对外发布以来,一体化建设逐步推进,初显“融城效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可以说是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重复、区域差异明显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不利于城市群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均衡发展。如何推动城市群内各城市基础设施的共同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基础设施投资与GDP增长的联系
武汉、长沙、南昌3城市中心地位突出,形成多层级的“核心―边缘”辐射状圈层结构。在3个竞争核心中,武汉的中心性最为突出,长沙其次,南昌的中心性最弱;围绕3个中心的“饼状”竞争力圆受湖泊、行政边界等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而被割裂。武汉、长沙、南昌3个省会中心城市作为区内政治、经济、文化、创新中心,是区域发展的增长极。
根据三市GDP总量以及基础设施投资总和设公式:LnGDP=βLnX+C,其中X为基础设施投资总和。用Eviews对LnGDP和Lnx做ADF平稳性检验,结果表明LnDGP在5%的水平下平稳,Lnx在1%的水平下平稳,说明二者的二阶差分平稳。进一步做线性回归,运用最小二乘法,得到回归结果:LnGDP=088LnX+2.17。结果表明R2=0,98,模型的拟合优度很好,基础设施投资与GDP有正相关关系。区域基础设施发展水平对区域经济增长、工业经济发展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提高等有着重要影响:促进中心城市的形成与发展、刺激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增长、增强大都市的扩散能力。这种扩散,一方面加速交通产业带的形成,另一方面又反过来刺激区域基础设施走廊的强化。
3长江中游城市群基础设施一体化度测评
3.1数据来源及处理
三个主城市群分别于2007年和2009年底上升为国家战略,为了深化我们对长江中游城市群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动态认识,并兼顾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选取“每万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人均邮电业务总量、每万人拥有病床数、每百中学生专任教师数、国际互联网接入率、人均道路面积、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建成区面积与行政区域面积比、工业及仓储用地与行政区域面积比、公用设施用地与行政区域面积比、人均绿地面积、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每亿元GDP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每亿元GDP工业废水排放量”14个指标2007-2014年的数据对其进行考察。不同指标含义各不相同,采用的测度标准各异,不具备公度性,因此必须对评价指标作无量纲化处理。由于本文融入了时间因素,引入全序列法,将不同时点上的同个指标数据集中起来统一作均值化处理。由此,本文基于指标的作用倾向分别采用以下变换公式:
对于正向指标,处理方法为:
表示第i个地区第j个指标在k时刻处理后的标准值, 为原始值,i表示地区,j表示指标,N表示时序,n表示N个时序上第j个指标的数量。
3.2结果分析
除去数据缺失较多的仙桃、潜江和天门三个县级市,共涉及28个地级市,相关数据略。依据公式(3),求得各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综合评价得分,见表2。其中,所有城市产城融合度均有所提升,但各城市间得分及增速差距较大。
根据2014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各城市市辖区的人口数据,按照最新标准将各城市进行分类:小城市包括鹰潭、黄冈、上饶、娄底、景德镇;中等城市包括吉安、咸宁、九江、荆门、黄石、湘潭、萍乡、新余、衡阳、孝感;大城市包括:岳阳、鄂州、荆州、宜春、抚州、株洲、宜昌、益阳、常德、襄樊、南昌、长沙;特大城市仅武汉。
由图1可知长江中游城市群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2007-2014年间总体不断加深,但城市群内部的基础设施一体化综合得分差距也呈现扩大趋势。其中武汉城市圈综合评价得分一直居于首位,远远高于其他两个城市圈,环鄱阳湖城市群和长株潭城市群综合得分均低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平均水平,2013年长株潭城市群综合得分出现下滑。各城市圈中,其省会城市综合得分均最高,显然省会城市在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提高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长沙、南昌自身发展不足,是导致所属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较低的重要原因。结合图2可知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的高低与城市规模相关,城市规模越大,综合得分越高。其中特大城市类别的综合得分最高,显著高于其他类别城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城市规模与行政等级密切相关。武汉市作为副省级中心,拥有更多的资源优势,其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高于其他圈内城市。
4政策建议
现实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较为缓慢。基于基础设施的重大作用,应当加快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同时结合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4.1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改善财政支出结构
三大城市群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差距扩大,受经济发展和财力水平等因素影响,为此需要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对于不同地区财政能力的差额,要按照财力均等的原则来确定对财力较紧地区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额度。
4.2实施“联合建设”模式,建立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协调机制
“共同建设”是政府部门为完成共同的目标而实行的跨行政地区协作,在涉及各城市的关键利益时,城市政府往往会为了自身而推卸责任或者争奪利益,使得基础设施在城市之间的建设存在不少困难。为此,必须建立跨区域的联合建设模式,赋予跨区域公共组织一定的权限。
4.3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借鉴国际相关经验
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消耗巨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为此,应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对启动社会投资的杠杆作用,努力形成政府推动、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资本经营机制。同时应借鉴国际经验,大力发展非盈利组织,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社会资本等社会力量参与进来,推动建设完善PPP、BBO等模式,不断创新,走出一条共建共赢、独具特色的基础设施建设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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