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富时代特征的结婚证书
2017-05-03黄燕玲
■ 田 佳 黄燕玲
极富时代特征的结婚证书
■ 田 佳 黄燕玲
结婚证书是由国家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确立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成立的法律文书。据黄永主编的《敦煌宝藏》记载,至今可考的婚书,为敦煌发现的婚书程式。男家礼请的称“通婚书”,女家许诺的称“答婚书”,正书之外又各附“别纸”,正书多为虚文套语,而别纸则写具体内容,如主婚人与定婚人的关系,男女名字及年龄,求婚及许婚的表示。婚书一旦缔结,既得到民间的认可,也具有了法律效力。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社会进步的痕迹深深地印在每一道车辙中。结婚证的格式、图案、内容等每一个变化,都留下了时代的烙印。本文以盘龙区档案馆珍藏的部分结婚证为例,聊聊古往今来的结婚证书。
证婚证书的起源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婚约文书多称为“婚书”。由政府制定颁发的婚书,有“官制婚书”、“官纸婚书”和“合挥”等名称。“结婚证书”名称的使用,主要是受到西方婚礼仪式书影响。婚礼仪式书在十三世纪流行于英格兰的基督教会仪式中,随着西方传教士的不断东来,中国信教教徒增多,西方传教士鼓励中国教徒遵从上帝的旨意到教堂举行西式婚礼,即“文明结婚”。举行“文明结婚”的男女双方事先买两张印好的结婚证书,在婚礼过程中,证婚人当众宣读证书,然后证婚人、介绍人和新郎新娘分别在结婚证上盖上的印章。新式婚礼中的证婚人宣读定婚书、新人用印、主婚人训词、互致颂词和谢词等仪式,具有近代婚姻的法制性和契约性。
民国十九年(1940年)五月,国民政府颁布《各省市发售官制婚书章程》,其中规定:“官制婚书,各省由民政厅照式制印,发交各县市政府转发各区、村分售,特别市由社会局照式制印,交由公安局转发各警区分售”,“官制婚书每份售国币一元,另照章购贴印花税票四角”,“自各县市局发售官制婚书之日起,凡各地旧沿用之庚帖一律禁售,如私售及购用,或伪造官制婚书者,查出分别究惩”,“凡订婚时或已订婚而现在结婚者,如不购用官制婚书,一经查出或被告发,除按漏贴印花税票处罚外,仍应照购。”
图一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云南省财政厅颁发的官制婚书
这份由云南省财政厅颁发的官制婚书,封面绘制有龙风阁和两面五色旗,标有“二号结婚证书”,“男家收执”等内容,在正文内容中有婚姻当事人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主婚人、证婚人和结婚人的姓名,落款处盖有政府印章,内容为“云南财政厅印”。在结婚证左下角贴有印花税票,这里要说明的是,“二号”指证书规格,而不是证书的编号。而且“官制婚书”,较多使用于经济相对发达的大中型城市,农村及经济落后地区,更多采用的是传统红纸书写的经折装婚书,婚书版面较少使用边框和花舟图案,很少出现政府的印章和印花税票,名称多为“婚书”、“婚贴”和“鸾凤和鸣”等私制婚书。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于1950年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结婚应男女双方亲到所在地(区、乡)人民政府登记。凡符合本法规定的结婚,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即发给结婚。”建国初期的结婚证上多使用“结婚证书”和“结婚证”名称,1955年之后,国家颁发的婚姻法律文书上统一使用“结婚证”三字。
结婚证书样式的变化
明清以前,婚书类似文书,多为两页折页,没有太多的图案设计。民国时期的婚书主要分为传统样式的旧式婚书,受西式文化影响而设计的西式婚书。内容一般包括婚姻当事人姓名、籍贯、排行及生辰八字,结婚日期,举办婚礼地点,媒证姓名,有的还需注明其父亲和祖父姓名及官职,格式多为类似奖状的单页(如图二)。图二是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六月七日一对新人在昆明翠湖招待所举行婚礼的结婚证书,证书右边是结婚双方的籍贯、生辰八字,结婚日期、举办婚礼地点,中间为证婚人证词,证词古朴唯美、温婉暖心:两姓联婚,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结婚证书左边有结婚人、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的签章,最后是订约日期。这一时期云南所用的结婚证书,样式和文字内容大致如此,只是图案有所不同。
图二 民国三十四年结婚证书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颁发了《各省市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自行拟定婚姻登记办法》,各地区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婚姻登记办法,同时制定结婚证书的制式。
这一时期结婚证书的内容有明显的新社会气息。
图三 昆明县第四区颁发的结婚证
图三是1951年7月7月昆明县第四区颁发的结婚证书,证书上印有:经本区审查,确系双方本人完全自愿,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章之规定相符,应准登记,特发此证。有的结婚证书外壳上印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体现了新中国婚姻自由的特点。
1955年实施的《婚姻登记办法》附件中对结婚证的尺寸、版式特征、文书格式和公章内容有明确的规定,但未涉及婚姻当事人照片,印花税票,骑缝线等方面的要求。附件同时还规定,结婚证花边设计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自行选印。因此,这一时期各地区结婚证在制式类型,尺寸大小,图案选择和文书格式上的设计,可以说是百花齐放。
图四 1956年昆明市结婚证书
图五 1957年西双版纳州结婚证书
图六 1958年禄丰县结婚证书
从以上结婚证书可以看出,这个时期结婚证基本采用的是奖状式制式,版式设计大多采用包围式构图,文书格式的排版,图案有传统的吉祥纹样,也有反映新政权,新婚姻法规和新社会面貌的图案。
“文革”期间,结婚证书格式、图案,文字上都有了很大变化。格式变成了红宝书的式样,结婚证书上原含有吉利和祥瑞寓意的装饰图案或纹样都被毛主席像或毛主席语录取代。
图八 1973年昆明县结婚证书
1986年5月10日,民政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印发结婚证统一式样的函》,统一了全国结婚证的内容和格式,式样要求用十六开的尺码对折使用,并说明“在不改变统一栏目的前提下,对字体选择、字型大小以及美术加工等方面内容各地可自行设计”。其基本样式如图九所示。至此,折本式结婚证开始替代之前其它形制的结婚证,在全国推广使用。直至1994年国家民政部再次统一规范《结婚证》的样式,将对折式改为订本式。1991年民政部下发《关于统一印发婚姻证件式样及说明的通知》,规定了结婚证书的规格、页码,封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红色封底,六个内芯内容依次出现婚姻专用章、合影照片、个人信息、发证机关、发证时间和登记说明等。2004年1月19日民政部下发《关于启用新式婚姻登记证等问题的通知》,将结婚证改为红色,结婚证封面烫金,一直使用至今。
图九 1987年广西省田阳县结婚证书
结婚证书图案的变化
结婚证书上的图案是婚姻想象的一个载体,设计者以自己所处的时代背景,以图案的方式呈现着人们对婚姻未来的共同想象。早期的图案主要是一些吉祥图案,有吉祥童子、和合二仙;祥禽瑞兽,如龙、凤凰、鸳鸯、孔雀、蝴蝶、燕子、喜鹊、金鱼和蜜蜂等;花草果木,如牡丹、月季、桃花、萱草、莲花、菊花、百合、水仙和扶桑,以及石榴、葡萄、桃子等;还有“囍”字、回形纹等文字图案。
在本文图二中,就有大量传统吉祥图案的设计。证书边框上方右边有一对在空中互相追逐的燕了,成双成对的造型,意为“喜相逢”,或“比翼双飞”,比喻夫妻恩爱,相伴不离或男女情投意合;左边有蝴蝶上下翻飞;左右边框对联上方各有一对站立于枝头的喜鹊,这对喜鹊互相对视和依偎在一起,寭意“喜上眉梢”;下框左右为两只孔雀,其意为“鸾凤和鸣”;四周绘有象征富贵的牡丹,代表纯洁和美丽的月季花,意味着美满幸福的婚姻。
至民国年间,除吉祥图案外,结婚证书上出现了孙中山先生头像和国民党党旗,具有明显的政治符号。
建国初,结婚证书图案大部分沿用了民国时期的设计,但出现了五星红旗、五角星、毛主席头像、天安门、齿轮麦穗、国徽和党徽等新中国的象征。
图十 1953年嵩明县结婚证书
图十是1953年嵩明县杨桥乡人民政府颁发的结婚证。版面中,其边框横楣位置,由身着中山装、面带微笑的毛主席头像、六面飘动的五星红旗、齿轮麦穗、国徽组成。毛主席头像作为新政权的标志,对于建立和巩固政府的权威有着巨大的心理作用,甚至比国旗和国徽更能代表新中国。结婚证版面中用五星红旗和毛主席头像图案取代民国时期结婚证书上的孙中山和国民政府国旗图案,意味着旧时代的结束,新时代的开始。
作者单位:西双版纳州国土资源局云南省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