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职院校章程建设的思考
2017-05-02周全新
摘 要:大学章程是衡量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普遍缺乏章程的原因,從国家法律要求、市场竞争要求、组织机构要求、现代大学要求等几方面提出了制订高职院校章程的必要性、原则、内容和程序。
关键词:高职;章程;制度建设
高等院校章程是在国家法律框架下制订的学校基本制度(俗称学校内部的“宪法”),是高等院校成为法人的基本条件,是实现高等院校依法治校目标的基本制度依据。最近几年来,高等职业院校在国家大力支持下,发展速度较为迅速,办学能力和规模不断扩大。根据高职院校的办学特点,如何体现其办学自主权,凸显其职业教育的特色,改革不适应学校发展的管理制度,已经成为高职院校实现依法治校目标的制度性问题。建设高职院校章程是解决这一制度性问题的根本途径和必然要求。
一、高职院校章程建立的状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2015年明确规定,全自治区高校要在当年年底前完成章程制订工作。自治区高校包括高职院校基本上按时完成了制订章程的任务,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大学章程特别是高职院校章程的制订普遍存在特色不够鲜明、操作性不够强、监督力度不够大等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章程虽然制订了,但对很多高职院校来说,只是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布置的一项任务。其主要原因是高职院校的主管部门和学校本身,包括教师和学生以及社会等对高等职业教育承担的使命、治理结构及学校章程的作用、内容和性质认识不够。
2.制订主体不明。高校章程的制订主体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类为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二类为学校本身;三类为高校(大多为民办)的董事会。到底“谁”是章程的制订主体,目前学术界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依据我国政府对高校的现实管理权限,章程还是应该由高职院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并在政府主导和统筹下制订。
3.特色内容不足。高职院校虽然按照要求制订了章程,并向社会进行了宣传和公布,但从已公布的院校章程不难看出,各校的章程格式和内容雷同现象较为严重。大部分学校在章程中只是阐述了一般意义上的办学宗旨和教育形式,并未剖析自身特点,其中高等职业教育的特征和学校办学特色没有得到很好体现,甚至出现有些高职院校章程照抄研究型大学章程现象。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和高等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高职院校章程如何准确定位办学特色、如何清晰地阐释学校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确实是一个难题。
4.运行效果不佳。从当前高职院校章程执行的效果来看,由于章程从制订到运行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和条件还不太成熟,再加之章程制订过程较为仓促和简单,缺乏有效论证和参考样本,往往使章程制订出台以后束之高阁,形同虚设。
5.检查督察不到位。高职院校必须通过制订、修订、完善与章程相配套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种议事规则、办事流程及内设机构组织规则等,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以推动学校的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同时,高职院校章程的执行和实施,还需要社会、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察,需要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外部督察机制,以保障高职院校章程真正落到实处。
二、高职院校章程建设的努力方向
1.以章程建设为切入点,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因此,高职院校的社会使命完全不同于研究型本科院校,这种办学定位,必然要求高职院校对其内部的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对其内部治理能力进行提升。只有通过学校章程建设,才能进一步确定、规范和维护学校各相关方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制约各类权力的运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程,形成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推动高职院校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大学制度
2.以章程建设为着力点,强化高职办学特色。高职院校章程建设要遵循“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宗旨,明确学校发展方向和办学定位,凸显高职教育的办学特色。高职院校要遵循高职教育的发展规律,推进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紧密衔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3.以章程建设为新起点,构建社会各方参与的长效机制。高职院校要通过章程建设,建立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的董事会或者理事会。按照学校章程,使社会各方参与学校事务有“法”可依,真正建立起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真正发挥学校和企业双主体办学的积极性,从而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真正形成政府引导、学校主体、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
参考文献:
湛中乐,高俊杰.大学章程:现代大学法人治理的制度保障[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1(11).
作者简介:周全新(1968— ),男,法学硕士,副教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现为新疆职业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主要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学生管理以及行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