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上的缄默者
2017-04-28吴祖丽
吴祖丽
1
葬礼上看到他,我有大白天撞见鬼的感觉。
记不清多少年没见了,二十年,还是二十五年?我还是一眼把他认出来了。他虽然老了,穿着蹩脚的西装,镶了陶瓷门牙,我还是知道是他。
他显然不做采购员了,成了一名吹鼓手,坐在一张铺着白色塑料台布的八仙桌后面,正跟几个同伴抽烟聊天,桌上凌乱地放着唢呐、铜镲、鼓,还有其他叫不出名字的乐器。临时搭建的露天大篷里,阳光正透过伧俗肮脏的红黄蓝帆布照射下来,营造出某种不真实的魔幻般的场景。我像面对一个假人,连他脸上依旧滑笏的讥笑,也像是假的。我有点踌躇不决,要不要打招呼,还是就这么走过去?幸好他拾起唢呐,鼓着腮帮漫不经心地又吹起来,声音高亢刺耳。一个抱在手里的肥嘟嘟婴儿冷不防被吓一跳,哇地一声扯开嘴巴大哭起来,年轻妈妈连忙把孩子按在怀里,三步并着两步走远了。
我没有在意他们吹的是什么,没有人会在意。
很多年没回莲花镇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十三岁那年,全家搬到县城,卖了镇上的老屋,我几乎没再回来过。这个小镇于我的意义,只是履历表上的出生地了。
两天前,我应邀回老家县城参加高中同学聚会。这种聚会,大家都知道的,我们都在时间里相继走失,却总想找回点什么。大多数人一无所获因而索然无味,也有些人如鱼得水乐在其中。毫无疑问我属于前者。
母亲从四百公里外的苏城家里打来电话,让我务必回莲花镇一趟,参加家族中一个老人的葬礼,她要不是脚崴了,说什么也要回来的。放下电话,我心里涌起对死亡的哀伤,同时为自己有理由逃离接下来的聚会日程感到一阵轻松。
我应该想到的,到乡下参加一个老人的葬礼也不会轻松。
葬礼有这样一个功能,把所有熟悉的,不熟悉的,半生不熟的,以及那些可能一辈子也见不上几次面的人聚拢在一起,说话,寒暄,或者漠然。很多人在操持忙碌着逝者离开尘世的种种仪式,更多的人在为生者准备宴席上的菜肴烟酒和一醉方休,到处都是嘈杂,混乱,疲倦,麻木。唢呐们制造出的声音太大,歇斯底里地轰炸着,弄得人人头皮发麻如雷轰顶。许多白的,红的,绿的孝布拖在地上,沾上尘土,树叶和垃圾,变得污秽不堪。什么都有,唯有悲伤一时无处安放。我遂心安理得换了一副日常的半笑不笑面孔,游走在人群中。
一些人在叫着我的名字。他们说志文你回来了?志文你爸妈呢?还有些人感叹着说苏家志文也这么大了。
我一一散煙,并且不停点头打招呼:我爸妈在苏城带孩子呢。我妈脚崴了,不然就回来了。
正说着,院墙那边水池前的一个女人直起腰来,端着一篮子水淋淋的碧绿的水芹,笑吟吟回过头来,连名带姓地唤着我的名字,“啊唷,苏志文。”
我愣了一下,是她。我脑子里一片虚空,什么也没有的虚空。我这样描述是有根据的,我后来才回味过来。阅读过小说《朗读者》的人大概会记得,很多年后,米夏在法庭上突然见到汉娜,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脑子里一片虚空,什么也没有的虚空。
对不起,你们不要误会,我不是米夏,朱莲也不是汉娜。她只是我那忧伤阴郁的少年时期闪现过的一个美丽女人。当然你们要误会我也没办法,老实说,我确实喜欢过她。
她现在老了,身段已不再窈窕,白皙的皮肤变得松弛,毛茸茸的眼睛周围都是岁月附赠的皱纹。可是,她看上去一点也不在意。就像她当年对自己的美,不大在意一样。不是她不爱美,相反,她是很爱美的。这种感觉又奇怪又矛盾,我说不好。
那个吹鼓手停下工作,穿过人群正缓步走来。好了,男女主人公竟然聚齐了,并且是在一场葬礼上。我点了一根烟,心里有些茫然,我想起了遥远的那个夏天,以及另一场葬礼。
2
十三岁那年,我一直在生病。至于什么病,现在看来已经无关紧要。总之我休了学,被父母领着到处求医问药。先是到市里医院住了几个星期,然后又转到县里医院,最后住在镇上医院,天天挂水打针吃药,各种检查,医生也变得束手无策,因为我的各项指标反反复复,时而正常时而反常。
“这孩子,怎么像变了一个人。”父亲忧心忡忡地看着我。父亲在县城一家木器厂做会计,总是在周末才回到莲花镇。他一回来,老远我就能闻到他身上独有的锯末味道,清新优雅里带着一丝泠然。我的父亲,他好像一直不太快乐。
“病了这么久,都病傻了……”母亲坐在灯下,脸皱得像块抹布。她在镇上的中学食堂上班,身上总有一股怪怪的味道,像夏天的饭菜放馊了。
对了,我忘了说,小时候我是个对气味特别敏感的人。这一点,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包括我的父亲和母亲。
初夏的时候,我出院回了家,每天三顿吃十几粒各种颜色的药丸,每天两顿喝下一碗褐色的中药汤,回回苦得我想咬掉自己的舌头。母亲想了许多法子,晚上在灯下念念有词,把筷子放在鸡蛋上,眼看着筷子笔直地竖了起来。然后,她摸黑在巷子里长一声短一声地叫我的名字。大晚上躺在床上,人烧得昏昏沉沉的,听着跟喊魂一样,真瘆人,好像自己真的已经死了。
白天,我总是一个人呆在家里,昏昏沉沉地睡觉,醒来和吃药。有时候,翻出抽屉里的课本,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然后长久而悲哀地怀念坐在课堂里的日子。现在我变得形单影只,刚生病的时候,他们还来找我,渐渐地就不大来了。他们的父母担心我的病过给他们的孩子,我心里跟镜子似的。
看来我得习惯一个人呆着。一个人呆着没什么不好,我喜欢胡思乱想,或者思考。午睡起来,我爬上河边那棵老枇杷树,粗大的“丫”字形树干像摇篮一样托住我的身体,绿得发黑的枇杷树叶茂密旺盛,严严实实地遮住我。莲花镇似乎特别适合枇杷的生长和繁殖,因为这里最多的就是枇杷树,路边,庭院,田间,随处可见。春天绽开新绿,夏天繁茂成荫,秋天会开成串的粉白小花,花落见果,一簇一簇毛茸茸的金黄。在莲花镇,任何一棵枇杷树上的果子,你都可以尽情享用。
莲花镇的男孩子女孩子都会爬树,镇西的大堤上有大片大片的杂树林,那是我们的乐园。我们在那里学会的第一样本事,就是爬树。
这会儿,我躺在枇杷树上,举目向东看到一些青砖乌瓦,对街有几间铺子,一间是面条店,一间是卖开水的,一间是包子店。我挪了挪屁股,小米正规规矩矩地坐在门口的椅子上看书,脚下卧着她家那只老得不成样子的斑点狗。包子店已经开始生火,白色的蒸汽一圈圈地缭绕,熏得小米跟仙女似的。
从幼儿园小班开始,我和小米做了五年同桌,我整整欺负了她五年。二年级下学期某一天,她突然开始休学,从此再也没有走进校园大门。镇上的人都说小米生得好看,只是可惜了,得了这么个病。小米得的是血液病,皮肤白得像新出笼的馒头,隐隐可见淡青的血管。小米生病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很难过。旁边的座位一直惨淡寂寥地空着,我悄悄擦掉了那条白色的三八线。
我不知道死亡是什么东西,是深不见底的黑夜,还是令人窒息的噩梦?我感觉自己会死在小米前面。我很怕看见她,尤其害怕闻到她身上散发的熟悉气味,那是各种药片药汁混合后的刺鼻味道,浓稠沉滞。我难过地发现,我和她是人群中隐秘的同类。
我把目光落在西边,远处是鸭蛋青的大堤,近处就是她家。那时候她嫁到莲花镇不久,大人孩子都叫她新娘子。她正在天井里洗头发,穿着一件掐腰的月白色短袖小衫,很深地弯着腰,大半个胸脯都露了出来,像皎洁的广玉兰花瓣。我的心砰砰直跳,慌得连忙低下头。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拂开树叶去看,她向后仰着身子,微闭着眼睛,曲着修长白晳的双臂,正五指并拢划拉着绸缎一样的黑发,上衣湿了水紧紧贴在身上,里面的粉色内衣看得一清二楚。
我好像被雷击中,浑身热辣辣的,一阵一阵头晕,从耳根后面到脸颊热热地烧起来,好像又要发热了。我记得第一次看到她,是她定亲的那天。她穿着一件白底浅蓝圆点的衬衫,束在一条深色长裙里,腰细得像新抽芽的青笋。她让我想起电影里那个茜茜公主,纤细的腰,明亮的眼睛,走起路来有一点点外八字。我们几个一致认为,她比我们镇上所有女人都要好看……
那天夜里,我睡得极不安稳,做了许多梦。她竟出现在我的梦里,还是白天的样子,微微仰着头,长长的睫毛颤动着,裸露的乳房美得像春天枝头盛开的广玉兰花……
那是我第一次,我发誓,真是第一次。早晨醒来,我就发现自己右手放在双腿之间,床单已经变得湿搭搭的,屋子里有股淡淡的西红杮熟透的味道。我羞愧得满脸通红,只好假装头疼赖在床上不肯起来。也是第一次,我隐隐感觉自己的身体和一个女人的秘密联系,每当想到这一点,我总是又亢奋又沮丧,好像我成了一个罪人,一个流氓。
中午,我懒洋洋地坐在門口的藤椅上发呆。她下班路过时,停了下来。一片阴影覆盖过来,慢慢印在红砖地上,又印上我的双脚和膝盖。我含着泪抬起头,她摸了摸我的脸,笑咪咪地问:“志文,好点没有?”
她穿着那件白底浅蓝圆点的衬衫,袖子挽到胳膊那儿,头发在脑后扎成一根马尾巴,健康而又窈窕的样子。
我嗫嚅着不知说什么好,脸红得发烫。她胸前别着一枚工作证,原来她叫朱莲。她身上有淡淡的茉莉花香。我知道,她家天井里有两盆正在盛开的茉莉花。
朱莲从包里抓了一把大白兔奶糖,一股脑塞到我手里,“喛,给你,喝药的时候过过嘴。”
我感觉一阵眩晕,只能像傻子一样把那些糖捧在手里。她走了很远,小巧玲珑的黑色挎包一下一下地拍着她的身体。我才冲着她的背影喃喃地说:“谢谢你,朱莲。”我记得很清楚,我没像母亲要求的那样,喊她嫂子。
我心里掠过新郎的身影,镇上人叫他大个子。他生得魁伟,浓眉大眼,一表人才。三年前,顶替父亲到镇上机械厂做了一名车床工。镇上人说,他因为完不成产量,还总是弄出一堆废品。厂里安排他学开行车,就是那种坐在半空中的小铁房子里,神气地操纵吊车的,他学了一个星期,吓得腿发抖,怎么也不肯上去。厂里只好安排他打杂。打杂,顾名思义就是各种重活累活,以及没有人愿意做的活计。大个子倒干得挺开心,他说他有的是力气。
镇上的人有时候很刻薄,骂自己孩子读书不行,顺嘴就来一句:“瞧瞧你,光长个子,不长心眼。”
那天下午,鬼使神差地,我像爬楼梯一样又一次爬上枇杷树。我甚至揣了一副扑克牌,学我们班女生给自己算命。算来算去,结果都不好。想到我的病可能治不好,我悲伤地把牌一张张撕碎了,扔进河里。就在这时,一个男人推开了朱莲家的后门。等我抬起头想看清是谁时,那个人已经穿过天井进了屋,那是我的视线无法抵达的所在。我躺在树上,两眼紧盯着那扇灰色铁门。等得太久,久到令我焦躁。渐渐地,我开始闻到空气中某种异样的紧张,我有一丝不祥的预感。太阳落到黛青的树林下面的时候,那个人从后门出来了,他路过树下,我终于看清了他的脸。
他当过兵,退伍后做了采购员。在我们镇上,采购员是个含义深远的职业,你可以说这些人有雄心壮志,你也可以说这些人好逸恶劳,因为情况确实如此。极少数人是前一种,可能很厉害赚很多钱,但大部分人是后者,夸夸其谈穷困潦倒欠一屁股债。
他是个什么样的采购员,我一点也不关心。令我难过的是,我千真万确地闻到,他身上那种腥甜的气息。他带着这股腥甜的气息,漫不经心地吹着口哨,沿着河边慢慢走远了。
我能猜出,这种腥甜的气息来自哪里。就像每个孩子,都会无师自通,知道他们父母总是会在深夜里相继醒来,然后秘密地制造出一些暧昧的声音和味道。
那天我在树上呆了很久,我甚至落了些眼泪出来,它们一滴一滴打在树干上,把蚂蚁们吓得四散逃去。
3
我认识这个采购员,他当过兵。我们镇上几个孩子都记得他头一年从部队回来探亲,穿着神气活现的草绿军装,三七开的分头抹得乌黑发亮,四处显摆踌躇满志的样子。
我不太喜欢他,虽然他曾经送我一只金色的旧弹壳,我还是喜欢不起来。他身上有一种陌生而刺鼻的味道,类似铁匠铺子里的生铁,灰色的,金属的,硌人的。
他很快灰溜溜地退伍回来,逢人就抱怨部队,没有给他机会施展拳脚。于是他心安理得游手好闲起来。穿着喇叭裤,留着长头发,下雨天也戴着宽大的墨镜,脸上永远带着一种滑笏的讥笑。每一样工作都干不长久,倒是把打台球,打麻将,以及抽烟喝酒学得样样精通,人人称道。后来,听说他家里人求爷爷告奶奶,又花了两只猪后座,把他安插进镇上机械厂做了一名采购员。
就是这样一个人,开始天天跟朱莲约起会来。
很多个下午,我躺在树上,蜷在树上或是趴在树上,总能忧伤地看到他沿河边而来,春风满面地走进朱莲家的后门,又满面春风地沿河而去。
我想去找朱莲谈一谈。我幻想自己站在她面前,深沉地看着她眼睛,然后告诉她,朱莲,他配不上你。或者说,朱莲,我喜欢你。
我甚至想,如果我可以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爱过一回,那么这个人只能是朱莲。
光有幻想根本没有用,她永远当我是孩子,一个病孩子。她喜欢摸摸我的脸,眨着明亮的大眼睛说,“志文,你看起来气色好多了,很快就可以上学了。”或者说,“志文,你胖了,你妈做了什么好吃的?”我记得太阳总是很好,透过门口的枇杷树叶,洒下一些光和影。她的脸上在光影中有着森森细细的美。
我喃喃地说:“嗯……”
在她面前,我想努力做个好孩子。不由自主地,又想做坏孩子。怎么个坏法,却完全没有章法。
她喜欢买零食,经常会塞一把到我手里,有时候是话梅,有时候是饼干。我只能跟傻子一样,看着她笑,看着她走远,小巧玲珑的黑色挎包一下一下拍着她的身体。
每天下午,母亲一出门,我就不由自主地溜上树,到后来,变得如履平地。我已经习惯在枇杷树上度过一整个下午,经常躺着躺着就睡着了,我服下去的那些五颜六色的药丸会让我变得昏昏沉沉。就这样,有时候是被一陣鸟叫吵醒,有时候是因为一片树叶落在脸上,痒痒的,我不得不睁开眼睛伸手拂去它。有一次,是被两个女人说话的声音吵醒。
她们倚着我的枇杷树聊天,两个人一边织毛衣,一边说话。
一个从鼻子里轻哼了一声,说:“真是造孽,没想到大个子这么老实的一个人,却找了个妖精。”
另一个轻笑:“声音小点,被她听到。”
“她哪听得到,这会子不知跟谁在床上快活呢。”
两个女人捂着嘴嗤嗤地笑。
另一个人压低声音,吞吞吐吐地说:“都说大个子那个,嘻嘻,那个方面不行。”
“哎唷,真是造孽,自己男人再不行,也不能天天打扮得妖里古怪的,到处勾引人!”
“老话说得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那些没皮没脸的男人,一看到她,呸!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谁说不是呢,都说她喜欢做那个事,贪不够!呸,真是丢死人了。”她说着,声音很大地啐了一口。
两个女人说着话,慢慢离开枇杷树,拐进巷子里去了。
她们走远了,我还闻到一股泔水沤馊的气味,在空气中余音袅袅地打着转。她们的话,我似懂非懂,但我知道她们说的是谁。想到这里,我无比沮丧地低下头。
就在这时,西边天井里出现两个人,是朱莲和采购员。他们肩并肩靠在一起,透过天井围墙上那些砌成菱形的镂空花格,我看到他的手搭在她的腰上。两人缓缓移到门口那儿,换了个姿势,脸对脸挨着,他的手顺着她的秋香色短衫探进去,像没入草丛的马蹄,很快变得无影无踪。
我透过油绿的枇杷枝叶的间隙,看到她被他抵在铁门上。他们不知道在说着什么,似乎吵了起来,她推开他,生气地挥舞着双手像是在拒绝着什么。采购员垂手站在她面前,他黑色T恤的背影渐渐凝重起来,像一小朵栖下来的乌云,分明在不动声色地慢慢变幻着形状和情绪。
他们默然对峙着。然后,是他先失了态,一把抓住她的双手,死命把她按到墙上。
我以为他要打她,慌得差点掉下树,却看见他俯下身去,像电影上的弗兰茨吻茜茜那样,要吃掉她似的那样死命地吻着她。我的心咚咚跳着,就要冲出胸膛。好像过了很久,借用一个俗气的比喻:一个世纪那么久。他终于放开了她,她犹自靠在墙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像标本一样,凝固着一个凄艳而可怖的姿势。我看得那么清楚,她微微张着嘴,像一尾缺氧的鱼,脸上有着奇异的痛苦和愉悦。
我头抵着树干,一片片撕着无辜的枇杷树叶。太阳落得有点早,西大堤上的树林已经变成一抹抹水草的暗绿。更远处的水面,微微起了些雾岚,一只长尾巴的蓝色小鸟掠过我的耳边,向远处飞去。
我的心涨得满满的,眼眶也涨得满满的,有什么东西想要涌出来。
那天晚上,我独自躺在床上,强迫自己不去想她,并且不要在脑海里一遍遍回放白天的画面。我确定自己闻到了死亡的味道,腐朽而又甜蜜的味道。我不知道是我,还是小米。小米她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包子店门口了。母亲说小米又住院了。她出院回家的时候,胖了两圈,像发酵过的包子一样。这些年她总是这样,成了一个不停服药打针的变形金刚,一住院就胖起来,然后好不容易恢复原状,又是新一轮的住院。
小米比我坚强,她是仙女,会永远坐在包子店门口,坐在白色蒸汽所萦绕的童话中。我抬头看着齐鼻尖的树干正中,那里有我刻下的记号,我数了数,今天是我在树上度过的第三十七个下午。每一天,我用曲别针刻下一个记号。同时,也是采购员跟朱莲的第三十七次约会,他每来一次,我都用曲别针刻下一个感叹号。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想,人们很多时候都弄不明白自己。
第三十七个下午,注定很不寻常。我怅然地滑下树时,一头撞到大个子怀里。他一脸狐疑地看着我。
“你怎么不好好在家躺着,上树干啥的?”
“我在床上睡得骨头疼。”我很怕他跟我母亲告状,嗫嚅地说。
“你在树上呆了多久?”
“一小会儿……”
“你看见有人去我家吗?”他陡然压低声音,急切地看着我,带着一点讨好的神色。
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摇摇头:“没有,我躺在树上睡着了。”
他佝着宽阔的背,失望地转身走了。他身上有一股令人窒息的铁锈味,这是一个苦恼的人。
晚上吃饭的时候,母亲给我夹了一筷子西红杮炒鸡蛋,自语似地跟父亲说:“隔壁大个子家三天两头吵架,怕是过不长久……”
我紧张地抬起头,看看母亲,又看看父亲。
父亲挑了挑眉毛,惊讶地问:“有这回事?这才结婚多久啊!”
母亲看了看我,欲言又止:“喛,你这个人,真是书呆子,什么都不知道!”
父亲不耐烦地摆摆手:“邻里邻居的,你找个机会劝和劝和。”
在我年少的记忆里,父亲对母亲总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后来才知道,那些年父亲把他的耐烦都给了另外一个女人。如果不是因为我的病,他不会下那么大决心把我们接到城里。也或许,这个家就那么散了。
此后的很多年,我时常会想起莲花镇,并且一次次在梦中回到这里。不是想念,只是想起。我其实害怕承认,我跟这片土地,有过血肉联系。
4
母亲自然是没来得及去劝和。因为第二天中午,朱莲下班回家不久,隔壁就爆发出一阵尖叫,继而是惊天动地的哭喊。莲花镇的人都被惊动了,人们关掉灶上的火,来不及做饭,做好饭的人家来不及端碗吃饭,都涌去朱莲家的院子。
大个子死了。死得很不体面,喝农药死的。莲花镇的人都以为,生死在天。每个人都应该是被老天收了性命,而不是自我了断。
母亲去了隔壁,很快两眼哭得通红地回来了。她把我安置进屋,说你生着病,不要沾上不干净的东西。我其实已经吓傻了,我一个劲地想着大个子问我话时脸上讨好的神色,以及他身上飘散在风中的苦恼味道。我撒了谎,我跟一个将死的人撒了谎。我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已经没法跟一个死人解释了。
最讓我难过的是,此前的整个上午,我都闻到强烈的农药气味,我耸着鼻子,以为是从南边的稻田里飘过来的。长时间的生病,令我的嗅觉不那么灵敏了。再说,我真的没想到大个子会不去上班,把大半瓶农药当早饭喝下肚。只是因为朱莲头一天晚上跟他吵了一架,并且一气之下回了娘家。
大个子的父母从乡下赶了过来。大个子是他们的第四个儿子,悲伤使他们更加苍老,似乎一夜之间白了头,如秋风中的芦荻。据说男方家人把朱莲狠狠打了一顿,还打电话给派出所招来了警察。两个警察只是象征性地转了一圈,没有找到也没有人可以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他杀证据,说了几句入土为安之类苍白的安慰语,就一前一后背着手走了。
死者的葬礼成了朱莲的刑场,三个嫂子,本来跟公婆关系并不好,这回她们罕见地结成了统一战线,想出各种法子折磨她。她们要她整日整夜地跪在灵前,要她披麻戴孝,自始至终行孝子之礼,她们还要她承诺三年之内不得婚嫁……
朱莲没有反抗,亦无怨言。
母亲叹息说:“谁让她生得好,平日里又打扮得妖模古怪的,早就招人妒恨了。”
葬礼之后,她就被赶回了娘家。他们只许她带走随身衣物。
母亲和邻居们闲谈的只言片语,总是让我心绪不宁。我的病又反复起来,每到黄昏就开始发起低烧,两个脸颊红红的。母亲请了长假在家,令我整日躺在床上。我再也没有上过树,那些记号也永远停在了第三十七天。
没过几天,父亲决定把母亲和我接到县城,说是木器厂分给他两间房子。父亲说这番话的时候,一直看着我,脸上有几分凄然之色,好像在不断确认,我是不是值得他做出这么大的牺牲。我知道母亲一直盼着这一天,她总是念叨一家人总要在一起。我说不清自己什么心情,十分迫切地想要离开,一旦真的要离开莲花镇,离开那些无处不在的枇杷树,我心里又像刀割似的难过。
坐上搬家的卡车去新家之前,我最后一次去看了河边的枇杷树,看了朱莲那个已经变得空无一人的院子。我的目光抚摸着枇杷树,抚摸高高的树干上那些曲别针留下的印记。我甚至走进了朱莲家的院子,灰色铁门虚掩着,把手上有些褐色的铁锈。沿墙的两株茉莉开了满头白花,空气中有淡淡的清芬。院子正中是口井,吊桶搁在井边,长久的失水使它们变得发白。我看到她站在井台上冲脚,翘着屁股,躬着身子,撩着水从腿肚子一路抹下去,抹下去,脚趾头喜悦地从淡蓝塑料凉鞋里露出来,欢欣地交替弹动舞蹈,齐崭崭十朵凤仙花染就的嫣红。
我摘了一朵茉莉,夹在蓝色封面的日记本里。
换了个环境,我竟奇怪地好了起来。我转到了县城最好的初中,九月一日那天,我背着书包去上学。中午回家,听到了小米的死讯。
我难过了几分钟,随即又安慰自己,小米那样纯洁无瑕的孩子一定是可以上天堂的。我于是比平时多吃了一碗饭,眼泪滴到西红柿蛋汤里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哭了。
父亲和母亲都沉默地看着我,大人们永远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在想什么。这样很好,要不然他们不光操心,还要恐慌。
十四岁那年的暑假,父母带我回了一趟莲花镇。从公共汽车下来的时候,我看到前面一个女人穿着月白色短衫,束在一条深色长裙里,腰肢纤细,走起路来微微有一点外八字。
我快速地穿过下车的人群,冲到她面前,女人惊讶地看了我一眼,目不斜视地继续向前走了。不是她。她早就离开莲花镇了,我惆怅地想到。
我也不知道见到她我能够说些什么,说我病好了?书念得很好?我那个时候总是想,等长大了,长大之后总是有机会告诉她,我喜欢过她。我在她那里得到了成长。
5
我倚在窗台边,点了一根烟。我想说些什么,动了动嘴唇,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索性闭上嘴。我把目光落在一件深蓝色旧雨衣上,雨衣挂在院墙的钉子上。可惜的是,雨衣的主人已经永远合上了双眼,再也不需要它了。
人生就是这么奇怪,那场疾病来得莫名其妙,去得也莫名其妙。但是我知道,很多东西都被深刻地改变了。那场疾病的后遗症注定像一粒缓释胶囊,不动声色地渗透进血液,缓慢地影响着我的一生。
是的,如我父母所愿,我很健康。截至目前,十三岁那年生的病,在我有限的生命里没有留下一丝痕迹。我每天坚持慢跑和游泳,各项体检指标几乎完美。成年后,我第一次读到小说《朗读者》,便有惊心动魄之感。我十分同情和理解米夏,在通往青春期的路上,我们遇到了小径分叉的路口。由于种种因素的累积和叠加,或者说巧合与碰撞,令我们走上了另外一条小路,从此注定与我们的同龄人分道扬镳。是的,我理解那种融不进周围人群的感觉,理解那种被孤立的隔裂和痛苦。
十三岁之后我变成了一个安静的男生,安静到有些多愁善感,暮气沉沉。似乎一场疾病,让我勘破了生死,连我亲爱的母亲,也常常用疑惑而忧虑的眼光打量我。
我不喜欢同龄的女生,不管她们有多美丽聪颖,我总是能闻到她们身上微涩的乳臭味。她们激发不了我的肾上腺素,自然更不可能吸引我。不可遏止地,我的目光常常追逐着那些成熟的美丽女人。为此,我的灵魂和身体备受双重煎熬。
好在,人生的重要关口,几乎是凭着本能走了过来。三十三岁那年,我遇到现在的妻子,她大我八岁。三个月后,她带着她的儿子嫁给了我。一年后,她生下了我们的孩子。所以现在,你们看到的我,是两个男孩的父亲……
一切都变了,还将再变。就像莲花镇,再也没有随处可见的枇杷树了。我住了十三年的老屋一丝痕迹也没有留下。河水流过的两侧,矗立着许多长相一致的高楼。当然,我再也找不到那棵老枇杷树,找不到曲别针刻下的那些印记,那三十七个下午,已随风而逝,就像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的余光收着整个院子,男人们忙碌着安排布置,大声地交流和争执。女人们则围在水池周围,穿梭往来于院子和厨房之间。厨房里动静很大,一屋子的白烟,不断有炒菜的“哧拉”声, 以及“咕嘟咕嘟”炖肉的声音,醇厚的香味飘散开来。朱莲站在水池边,弯腰冲洗那些鲜艳的西红杮。在她周身码着雪白的萝卜,花朵似的包菜,翠绿的菠菜,以及藕断丝连的藕。太阳很好,照耀着一些细碎的灰尘,也照在她身上。
我看到,那个吹鼓手停下工作,穿过人群正緩步走来。途中,他被一个看上去管事的男人拦住,似乎询问着一些葬礼的仪式和要求。他老了,脑门上刻着皱纹,头发变得稀疏。吹了会儿唢呐大概让他出了身汗,脸上泛着油光,表情愈加浮滑难辨。吹鼓手虽说不是个体面的职业,但在乡间收入亦算可观,他似乎颇为自得。以上种种,含义模糊地烘托出他身上那种佻达的气息,算不上好,算不上不好。
他的目光飘了一下,好像在看朱莲,又好像没有。我不知道现在他们是种什么样的关系,我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有一种透明如蚕丝的东西,慢慢抽出来,缠绕着……
可惜,这些都只是我的猜测,十三岁之后,我的嗅觉渐渐退化,变得跟常人无异。
香烟不知不觉燃尽,烫了我一下,手指一哆嗦,烟头弹了出去。他还站在那儿,边上又围了更多的人,人们七嘴八舌争论着什么。他似乎说了句很好笑的笑话,院子里许多人都哄堂大笑起来。站在水池边的朱莲,也停下手里的工作,咧嘴笑着。
我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我想我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