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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委员建言国土

2017-04-27

辽宁自然资源 2017年3期
关键词:生态

两会代表委员建言国土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6年被称为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元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中央保持战略定力,以改革的办法沉着应对风险挑战。各地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转型升级的关键之举,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扎实有序推进。今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之年,让我们走近两会代表委员,细听他们对“三去一降一补”关键领域的可喜变化如何理性总结,对下一步的深化改革、加快经济转型有何建议?

去产能——倒逼转型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去年退出钢铁产能超过6500万吨、煤炭产能超过2.9亿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去产能,不能不关注煤炭大省山西和钢铁大省河北的行动。

“山西煤炭产能占全国1/4,去年压减煤炭产量1.4亿吨、占全国39.1%。退出煤炭产能2325万吨,居全国之首。这为促进全国煤炭供求关系平衡作出重要贡献。”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介绍,去产能使全省煤炭行业结束了连续26个月亏损局面,GDP增幅实现了逐季提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扭转了山西经济下滑局面,并推动经济走上转型发展之路。

“今年日子确实会比去年好过。”全国人大代表、同煤集团董事长张有喜深有同感。他认为煤炭去产能是“一石四鸟”,这块“石头”击中了煤价回升、效益提升、产能置换和安全生产四大目标。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指出,河北不再“一钢独大”,装备制造业已经超过钢铁,成为河北第一支柱产业,预计今年这一趋势将会更快。“去年,我们压掉了1624万吨炼钢产能、1761万吨炼铁产能,实现了3家钢铁僵尸企业出清。钢铁产业不是不重要,而是需要转型升级,发展优质钢材,建设精品钢基地。”他表示。

就去产能深入推进,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提醒,在去产能过程中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市场行为,都应从法律层面解决长期积累的债权债务关系、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等各项遗留问题。

去库存——因城施策

截至2016年末,海南商品住房库存去化期下降了22个月。 海南代表团媒体开放日,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介绍,海南省通过暂停办理新增商品住宅和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暂停新建商品房住宅项目规划报建审批地产“两个暂停”倒逼去库存,实施一年以来效果明显。

他介绍,这一举措同时还倒逼房地产市场优胜劣汰,促进了房地产结构提升。去年海南房地产销售面积是近年来销量最大的一年,但房地产税收占GDP的比重、房地产投资在固定投资中的占比都大幅下降,这是经济结构优化的表现。

中西部和三四线城市,普遍用足政策,以打通棚改与去库存之间通道、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等措施去库存。“我们采取鼓励农民进城、工业园区租赁周转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消化商品房库存483万平方米;同时持续推进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盘活土地库存1.7万亩。”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永州市委书记李晖表示,去库存重在综合施策。

不过,截至去年底,商品住宅待售面积仍高达4亿多平方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贾康表示,三四线城市去库存不是简单的拿一个标准去实施,各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辅助,才能完成去库存,绝对不能模式化,房地产政策要支持居民自住和进城人员购房需求。

去杠杆——积极稳妥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积极稳妥去杠杆。全国政协委员杨凯生指出,我国企业的杠杆率确实是偏高,尽管经过去年一年的努力,也只能说是略有下降,基本保持了平稳。

“积极稳妥去杠杆,难点是如何有效地、顺利地、尽可能平稳地把去杠杆工作做好。”他提出,国有企业监管者要有资本意识,让企业资本充足率保持在稳定水平,要和企业改革结合起来,布局优化,有所为有所不为,用改革的办法积极稳妥地实施去杠杆。

全国政协委员钱颖一表示,用好债转股这一工具,去杠杆的同时并不减低需求。政府工作报告非常明确地提出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这两个政策对稳定经济增长是至关重要的。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要坚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坚持不搞大水漫灌;要千方百计地拓宽和疏导金融之“水”流入实体经济之“田”的渠道,特别是要找到金融重点支持实体经济的着力点。

降成本——深化放管服

多措并举降成本,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舍小利顾大义,使企业轻装上阵,创造条件形成新优势。

新一轮东北振兴中,重要命题就是降低市场主体面临的各项成本,破除“投资不过山海关”的成见。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介绍,这两年吉林省作了很大的努力,把发展软环境摆在了重要的位置,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政务信息一张网等重要举措,在简政放权方面,原来的590多个审批减少到192个,成为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他举例说,初步了解,今年落实的1亿元以上的项目有2800多个,10亿元以上的项目有400多个,比去年大幅增加。投资者的信心也大大增加,去年在全国民资投资下滑、徘徊不前的背景下,吉林省民间投资增长了12%,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74%。

“山西省大力帮扶实体经济,组织了1.4万名干部入企服务,解决了属于政府应帮助解决的问题8800多个,极大提振了企业发展信心。”骆惠宁表示。

补短板——精准施策

生态保护和扶贫攻坚,是代表委员们最为关注的发展短板,这两个领域的攻坚战要靠精准施策。

京津冀协同发展中,河北省面临着雾霾治理、脱贫攻坚等多项艰巨繁重的任务。对于打赢治霾这场硬仗,赵克志表示,要改变产业结构,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改变运输结构,降低污染物排放;改变用矿结构,提高矿山地质环境质量,对露天矿山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整治,保留少数之外,原则上都要关闭,全部进行修复绿化;改善用地结构,增加湿地、绿地、湖泊等生态建设用地供应。

“京津冀区域常住人口约1.1亿人,其中城镇人口约7200万人。面对这么庞大的消费群体,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大有潜力,去年我们搞休闲旅游,全省旅游业总收入增长了34%。”赵克志表示,旅游扶贫、光伏扶贫、特色养殖扶贫,效果明显。

耕地保护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中央对于耕地保护的这一新定位新要求,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引起了特别关注。与以往不同,新时期的耕地保护内涵更加丰富,立意更加深远,要求更加严格,与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更加契合。

全国两会期间,来自全国各地的代表委员们高度关注、积极参与,围绕新时期的耕地保护建言献策。比如,如何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夯实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基础,更好地发挥耕地的多重效益?如何多措并举地保护好耕地资源,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互促共进?如何让耕地保护在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战略中,发挥更大作用,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对此,他们纷纷献出良言妙计。

让耕地保护更精准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互促共进

耕地保护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和基础,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稳定和民生福祉的全球性、综合性战略问题。节约利用资源,保护好耕地,是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任务,也是代表委员们的热切关注的问题。

“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特别是我国人口众多,资源太少。再不珍惜资源,勤俭节约,我们的子孙们吃啥喝啥?我们人类在地球上只有生存的权利,没有破坏、挥霍、浪费的权力。”全国政协委员董配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近两年的几份两会重点提案均围绕耕地及黑土地。今年他再次呼吁,要明确保护的责任主体,落实法律责任,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数据库,严管严控,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

来自东北的全国政协委员、营口市副市长高炜带来的是一份关于制定“耕地保护法”的建议。他提出,当前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耕地保护专项法律,让耕地保护的法律武器更精准、更有威力。

让耕地保护政策更加精准有力,无疑需要处理好耕地保护与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互促发展的关系。

今年全国两会,民建中央通过对浙江、吉林、湖北等地调研,准备了一份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的提案。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调研部部长蔡玲介绍:“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中国必须走出一条不同于以往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提升质量、增加数量为方向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关键要在改革落地上取得新突破。”

民进中央在《关于加强土地流转非农化监管的提案》中提出,在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同时,也要防范土地流转的“非农化”“非粮化”,将工商资本企业“下乡圈地”、流转土地“毁约弃耕”、以土地流转为名“融资诈骗”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

以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的传统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必须要在改革发展中加速转型,这是上下一致的共识。因此,在很多代表委员的眼里,有效保护耕地尤其是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防止城市粗放式、摊大饼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优化空间格局、倒逼城市转型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互促共进的“利器”。

以建设促保护,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农村发展培育新动能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今年全国两会的另一个热点话题。如何撬动改革、释放“红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牵动了很多代表委员的心。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看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大的红利是盘活农村土地资源,这将为国内充裕资本找到新的投资空间,形成“三农”发展的巨大新动能,并为去产能、去库存开辟巨大市场空间。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也同样感受到大量新的红利和动力正在涌现。他通过调研发现,农村土地确权后,农村出现了大批“城归”,农民正在积极学习如何管好家庭农场和土地。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动能不足、生产结构不合理、经营方式不适应、基础建设滞后、农民增收难度加大等困难和挑战,加上农村资源环境‘底板’约束、农业补贴‘黄箱’政策、‘天花板’挤压,我们必须把土地整治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重大工程来抓。”全国政协常委、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曹卫星近日表示。

据介绍,“十二五”时期,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约占全国总数的60%,整治后的农田产出率普遍提高10%~20%,全国因此新增粮食产能约370亿公斤。而土地整治每投资1万元,直接拉动社会投资2.28万元。

整田地、修道路、建水渠、种大蒜……在参加全国两会之前,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丹凤县土门镇副镇长兼土门村党支部书记叶瑜带着村民们忙得热火朝天。她在接受采访时说,土地整治是给“三农”送来的一个“大红包”,极大地改变了农业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以建设促保护具有“1+N”综合效益,通过对田、水、路、林、村实施综合整治,有利于夯实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促进农业转型发展、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助推扶贫攻坚等。

“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是最大的‘短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厚植农村经济发展根基,才能让‘产出高起来’,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质的改变。”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凉山州决策咨询委员会主任阿什老轨指出。

全国人大代表、西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院长谢德体建议,将土地整治、耕地质量提升作为农业可持续发展重大战略,提高全社会对耕地质量的重视和投入。政府作为土地整治、耕地质量提升的第一责任主体,应该将各种资源进行集成配置,建立完善的市场化运行机制,调动各相关主体的积极性,形成合力。

充分发挥耕地的生态作用,为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建设助力

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凸显耕地的多种功能,是新时期耕地保护的新使命新要求。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教务处处长张凤宝指出,能够直接或间接改良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区域人地关系的用地均为生态用地。因此,加强耕地保护和利用,对于改善区域空气质量、防治大气污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建议,为改善京津冀地区的空气质量,要保护好耕地资源,同时发挥好耕地资源的生态作用,保持耕地上全年植被常绿,促使农民开展一年两熟的耕作制度,并选择一些耐旱植物进行轮耕。

如何抢救“生病”的土地,也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耕地退化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40%以上,东北黑土层变薄、南方土壤酸化、华北平原耕作层变薄等问题突出,全国受污染耕地约有1.5亿亩。

安徽省以代表团名义向大会提交的18件建议中,有关防治“田间地头”污染的建议就有2件,分别是《关于粮食主产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建议》和《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安徽代表团建议,加大中央财政对安徽等粮食主产区蔬菜标准园、观光农业园、特色农业园等高效农业发展支持力度,促进主产区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加快肥料管理和耕地质量保护立法进程,规范肥料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明确耕地质量保护的责任和措施,加大耕地质量保护的资金投入。

致力于土壤污染治理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永清环保集团董事长刘正军也开出了“药方”: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污染防治、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工作,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避免环保企业间恶性竞争。

农工党中央也提交了多份关于这一话题的提案。对于防止农业灌溉用水对基本农田土壤污染问题,农工党中央建议:一要明确监管职责,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协同做好对污水灌溉农田的监管;二要尽快对基本农田环境质量状况进行摸底调查,科学保护;三要进一步加强对未污染和微污染农田取用河水灌溉的监管。同时,农工党中央还提交了《加快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基本法律制度的建议》,积极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工作,实现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从末端治理向全程控制的转变,构建“多元共治”管理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今年全国两会,生态问题依然是最热门的话题之一。近几年,雾霾临城、水土污染已不是新闻,这些发展中的“病”确实让国人感受到了切身之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抓紧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累更多生态财富,构筑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长城。代表、委员们的发言和提案,也纷纷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建言献策。

优化能源结构是治理雾霾的根本途径

一提到生态问题,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雾霾。近年来,雾霾就像一个警钟,时常在我们面前鸣响。治理雾霾,政府可谓狠下决心。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加快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必须科学施策、标本兼治、铁腕治理,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合格答卷。”

全国政协委员李冬玉说:“治雾霾就像打仗一样,敌人无处不在,但它的老巢在哪里?必须搞清楚,做好雾霾形成机理研究,就可以精确制导,大大提高命中率。”她认为,雾霾的主要污染源有燃煤、工业排放、汽车尾气、扬尘等。其中,燃煤更因危害甚广成为“黑老大”。数据显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煤炭消耗量占全国的33%,单位国土面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约4倍。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解决燃煤污染问题,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民革中央在大会上的发言指出,解决京津冀地区的空气污染问题,必须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领域供给侧改革,将京津冀地区打造成能源结构调整试验区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示范区。

全国人大代表喻新强指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能源需求还将不断增加。因此,要想根治雾霾,应当尽快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大力发展新能源。全国政协委员刘汉元也认为,治理雾霾最根本途径是改变当前我国的能源消费方式,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如果能够在三五年内实现能源消费增长的再生清洁化供应,二三十年时间内实现部分到大部分化石能源的替代,将会形成近百万亿元的新兴产业规模,一方面推动我国经济适度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将有效解决我国资源和环境的不可持续问题,彻底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型。

全国政协委员龙长兴指出,我国地热资源十分丰富,如今的开发利用程度远远不够,大力推行地热供暖、地热发电,能够有效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有助于解决空气污染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韩宝生则对雾霾治理机制提出建议。他认为,大气污染防治具有区域性、复合性和流动性的特点。面对雾霾等大气污染,任何一个城市都无法独善其身,必须通过区域性空气改善来实现本地区空气质量的真正改善。他建议建立区域间联防联控机制,联合规划控制方案,完善促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一体化的政策措施,实施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制度,开展环境联合执法。

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体系迫在眉睫

土壤污染问题也备受代表、委员的关注。大家一致认为,尽快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体系迫在眉睫。

全国政协常委周健民指出,当前我国土壤污染总体形势严峻,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社会稳定和生态安全的心腹大患。维护土壤健康,其最终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主攻方向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本保障是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基本制度和法律体系。他建议,应优先保护耕地质量,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注重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发力;坚持依法治土,以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为龙头,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刘正军也指出,我国缺少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法规,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加快推进土壤环境保护立法进程仍是当务之急。由于法律的缺位,土壤污染治理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没有理顺,土壤环境管理涉及部门众多,监管职权分散。因此应当建立保障制度,构建国土、环保、农业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

农工党中央在大会上提交了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提案,提出了三方面建议:一是要构建“多元共治”体制机制,切实提升土壤污染治理能力,如建立土地权益与土壤污染防治义务挂钩机制。二是注重“系统协调”,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体系。要全面梳理《土壤污染防治法》与《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关系,确立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安全利用、综合治理、污染担责等基本制度。三是要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经济激励机制。国家采取有利于土壤污染防治的财政、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政策和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以市场运作方式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对于重金属污染区、土壤生态环境严重退化地区实施耕地轮作休耕的农民给予补助。

全国人大代表吴振山建议,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土壤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管理,对不同污染程度的土地采用不同方式,边利用边修复;建立土壤治理与恢复的社会资本参与渠道,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土地指标置换、治理污染后土地流转给治污者等多种方式,打通社会资本的参与渠道;工业用地在出让、转让、租赁、收回前应当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评估;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单位、储油罐及加油站、生活垃圾处置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等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定期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测。

将生态保护责任上升为国家意志

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生态保护应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重点地区要重点保护。

很多代表、委员十分关注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保护。全国人大代表钟勤建说:“长江经济带不应只是一个经济概念,更应该是一个绿色概念。”他认为,长江经济带不是不开发,而是要适度开发,要将良好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保护生态要加强全流域的联动,不能上游不急下游着急,需要由国家牵头,从顶层设计上制定协调机制。

民革中央建议,要落实生态优先原则,助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要科学规划发展长江黄金水道,创新长江开放水域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管理政策,逐步扭转长江生态退化趋势。要建立运转高效协调有力的管理体系,创新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根据长江生态承载力和生态红线保护确定整治原则,科学规划发展长江黄金水道。统筹陆路、水路运输形式和增长规模,避让生态红线,科学优化长江上、中、下游各航段主要开发功能定位,形成“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减轻长江水运对生态的压力;加快生态保护管理创新,科学制定长江河流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加大长江生态保护投入,弥补长江生态欠账。

全国人大代表唐冠军建议,统筹做好长江上游沿岸地质灾害治理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强化隐患调查排查和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工程措施,重点治理严重威胁居民安全、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和长江通道安全的地质灾害。

另外一些“生态要地”的保护也受到代表、委员的关切。全国政协委员车迎新呼吁,落实管理部门责任,加强黄河湿地保护。要严厉打击侵占黄河湿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湿地补偿制度,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政协委员马志伟对三江源的保护提出建议:一是出台国家层面的三江源生态保护法,将三江源生态保护的责任上升到国家意志,形成生态保护的刚性机制;二是明确收益主体,确立保护收益对等制度,构建国家层面生态补偿机制;三是建立国家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

全国人大代表李建保说:“南海生态环境保护决不能走陆地那种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一定要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重视保护和修复。”他建议,在南海一些岛礁附近专门建设有环保特色的热带海洋牧场,集海洋水产增值、环境保护和海洋旅游于一体。海洋牧场相当于在陆地荒漠里种树绿化,把海底的荒漠变成绿洲,除了环保和经济收益,海洋牧场还能够促进海洋科研的发展。

保护刚需和改善性购房,打击投机购房。对违反限购规定的,当地房地产交易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产权保护

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社会文明的基石、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

在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是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中的一项。“保护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要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创富。”

“无论如何强调产权保护的重大意义都不为过。”这也是代表、委员们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焦点。

民法总则草案出炉,首次增加“绿色原则”

法者,邦之根本,民之利器。今年全国两会上,民法总则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这将开启中国民法典的新时代,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我们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用到刑法或者其他专门法律,但是每个人的衣食住行、经济活动都离不开民法。”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傅莹通俗易懂地阐析了民法的意义。

一部民法总则,关系国计民生,彰显时代特征。代表委员普遍认为,民法总则草案坚持人民立场,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切实保证人民依法享有的权利,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石。

草案首次增加“绿色原则”作为民法基本原则,体现“绿色发展”理念。草案规定,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应当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弘扬中华优秀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华联集团董事长徐爱华建议,在草案中增加体现和落实“绿色原则”的具体内容,比如明确排污权等环境物权,规定破坏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把“生态修复”作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等。

草案首次将个人信息权列入了民事权利的范畴,提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为了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需要,草案对数据、网络虚拟信息等也有了相关的保护。来自甘肃的何丽霞代表认为,在信息化社会中,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尤其重要,这体现了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的问题导向和时代精神。

草案创造性地引入了特别法人的概念,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全国人大代表马瑞强认为:“新的法人分类方式使得大量非法人组织能够对号入座,在法律上找到了相应的地位,改变了过去的尴尬境地,有利于民事关系有序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认为,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分配、农村土地经营权保护等案件不断增多,尽管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多部法律提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尚未对其概念及资格认定给出具体解释。草案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涉及数以亿计的人的切身利益,有利于农村的长远发展。

草案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孙宪忠认为,这项规定落实了中央关于保护产权的意见,体现了保护人民权利的思想。

深化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产权保护对于广大农民意义重大。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按照中央划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017年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收官之年,代表委员们格外关注改革的实招和实效。

全国人大代表、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全国33个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坚守底线、大胆实践,已经探索总结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充分吸收了这些成果。在农村土地征收方面,体现了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等改革经验;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体现了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改革要求;在宅基地制度方面,体现了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等制度安排。同时,对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也作出了相关规定。探索农村集体组织通过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改革措施。

确权是改革的先手棋。全国政协常委、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厉以宁举了实例。他在某地调研时,正值土地确权验收之际,很多农民在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连同个人住宅的产权明确后,放鞭炮庆祝他们的喜悦。农民们的积极性迸发出来后,家庭农场制、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以空前的速度在乡村推广。“这是产权明确和产权保护的直接效果。”厉以宁说。

正如厉以宁的切身体验,自农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以来,农地流转有力推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育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形成,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但在一些地方仍然对农地“三权分置”重要作用认识不足,流转仍多处于自发无序状态,流转不规范,信息不透明,产权利益矛盾纠纷多,且有一定的农地“非农化”现象。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张大方建议:一是加快确权颁证,减少因地块、产权边界模糊带来的流转纠纷,把土地承包关系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真正让农户吃上“定心丸”;二是清晰界定农地经营权权能,依法保护农地经营者;三是建立农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完善流转收益分配机制;四是严防工商资本兼并农地,加强农地用途管理,建立土地流转上限控制制度和农地流转复耕保证金制度。

对城市居民来说,最大的财产是住房。如何保障居民住有所居?姜大明认为,要建立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土地供应基础性制度。一是明确住宅用地本质属性,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遏制炒作土地的投机行为。二是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因城因地分类施策,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甚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三是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合理提高住宅用地比例,改进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保持城市地价总体平稳。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认为,房地产分类调控亟待“基础”支撑。政府需要准确掌握人均住房面积、商品房均价、房地产结构分布等诸多基础的数据,这样才能根据实际情况使政策制定的更加精准,避免资源错配,使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有恒产者有恒心,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牵动着城市千家万户的权益。姜大明表示,国土资源部正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将积极提出相关法律安排建议,“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国土资源部调控和监测司巡视员董祚继认为,综合考虑我国社会制度和发展实际,有偿续期显著优于无偿续期,有利于维护土地公有制,保持国有土地出让市场良性运行,化解贫富分化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缴费方式上,可以设定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按年缴纳租金两种方式,由土地使用权人根据经济状况自行选择;缴费费率实行阶梯式标准,基本需求低费率、改善性需求中费率、投资投机或奢华型需求高费率;具体缴费可以与房地产税合并征缴,以“润物无声”的方式实现续期制度平稳落地。

矿业发展

“一年之计在于春”。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主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春天里召开的全国“两会”,作为汇聚民意民智、凝聚社会共识的大舞台,是全国人民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国作为矿业大国,矿业领域及与之相关的许多热词,也往往会成为2017年全国“两会”的热点,值得关注和期待。

供给侧结构改革

自2015年11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政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之后,“供给侧改革”就成为了热门词汇。

供给侧不仅包含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等要素,更与制度关系密切。作为劳动密集型、资源型的矿业行业,更需要依靠供给侧改革来激发活力、释放动能。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就对刚出现的“供给侧改革”这一“新词”给予了高度关注。经过一年来的推进,供给侧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如何巩固和提高改革成果,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进矿产资源领域的改革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已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三去一降一补

“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这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重点任务。而矿业行业作为产能过剩比较严重的行业,“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艰巨。去年,去产能战役率先在煤炭、钢铁两大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打响,并已初见成效。据了解,2016年,钢铁行业去产能目标4500万吨,煤炭去产能目标2.5亿吨。随着这些年度目标的提前超额完成,钢铁和煤炭行业的经营状况也开始好转。

存量问题不解决、过剩产能不去掉,将会大量浪费资源,扭曲价格信息,恶化资源配置。矿业行业作为产能较为过剩的行业,通过去产能,可以更好地优化产业布局,增强持续增长动力。据悉,今年在钢铁、煤炭行业继续推进去产能同时,还将扩大去产能领域。

关键词:降税减费

我国矿山企业税费过重问题一直广受关注。2016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铺开后,减税总额达5000亿元。加上资源税的改革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费率降为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矿山企业的整体税负。

然而,对矿业行业来说,由于开采的是初级矿产品,增值税能抵扣的范围和数量有限,所以整体税负依然偏高。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如何切实减轻矿山企业税费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料想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

关键词:绿色发展

绿色发展是矿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之后,绿色发展已成为矿业发展的主旋律。《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年~2020年)》明确指出,全面推进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确保规划期末主要矿产资源产出率提高15%;完成50万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

近年来,我国矿业绿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绿色矿山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绿色勘查初见成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矿山复绿工程深入推进,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雏形已现。

在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压力日趋加大的情况下,如何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和谐统一,推进矿业行业的绿色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应该会成为全国“两会”上不可或缺的热点话题。

关键词:矿法修改

《矿产资源法》自1997年修改后,至今已20年。这几年来,《矿产资源法》修改的热度持续增加,在每年的“两会”上,业内代表都给予了高度关注。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中国矿业报记者就从“两会”新闻中心获悉,全国人大环资委会已经从去年开始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法》的修改进程,督促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今年的“两会”上,《矿产资源法》的修改,必将再次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其修改进程也将得到进一步加快。

关键词:“一带一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9月份和10月份先后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后,引起了国内和相关国家、地区乃至全世界的高度关注和强烈共鸣。

这几年来,“一带一路”成为了热词。国家层面在加强顶层设计,地方也纷纷加入,每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更是建言献计。

“一带一路”战略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家合作,这自然离不开矿业经济的有力支撑和国际矿业间的合作。相信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对“一带一路”仍会有许多话要说。

关键词:“三深一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指出,“从理论上讲,地球内部可利用的成矿空间分布在从地表到地下1万米,目前世界先进水平勘探开采深度已达2500米至4000米,而我国大多小于500米”。

目前,地球深部探测已列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制定了以向地球深部进军为统领,全面实施深地探测、深海探测、深空对地观测和土地工程科技“四位一体”的科技创新战略,确立了“三深”战略领域跻身世界先进行列、土地科技水平显著提升的总体目标。中国地质调查局围绕“三深一土”战略,分别设立了地质调查工程予以支撑,同时提出以科技创新来改造支撑引领地质调查事业。

不难想象,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三深一土”这个新词很有可能成为代表委员们特别是来自涉矿行业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词。

(本组稿件摘编自《中国国土资源报》、《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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