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罗甸县种子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7-04-26楚建波郭其荣何梅
楚建波+郭其荣+何梅
[摘 要] 种子市场监管是种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通过简要分析罗甸县种子市场监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及对策。
[关键词] 罗甸县 种子市场监管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12-0072-01
罗甸县位于贵州南部红水河畔,南与广西天峨、乐业两县隔红水河相望。辖8镇1乡总人口3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1.72万人。县境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具有春早、秋迟、夏长、冬短的气候特点,年平均气温19.6℃,年均降雨量1335毫米,无霜期长达334天,素有“天然温室”之称,是全国“菜篮子”生产县。
“科技兴农,良种先行”,种子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管理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的稳定。随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打破了種子市场原有的垄断格局,降低了种子经营的资质,扩大了种子市场经营空间,给广大农民带来了实惠。但同时也给种子管理部门在市场监管中带来了新的挑战,通过这几年对我县种子监管市场的调查研究,就当前我县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几点建议。
1 存在问题
1.1 经营者素质较低,咨询服务不健全
部分经营者由于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相当低下,在经营种子时不能准确地给购种者解释栽培技术,不能准确判断病虫害症状、使用药剂、防治方法等,对品种的特征、特性了解不够,甚至把低海拔地区品种卖到高海拔地区种植。在出现种子质量纠纷时,种子经营者没有足够的经济赔偿能力,无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同时也影响农业的增产增收。
1.2 种子经营门槛较低,网店良莠不齐
由于种子法及条例宽松的条件,降低了经营种子经营的门槛,导致经营关系复杂且良莠不齐,种子市场变成了多部门,多形式的结构,经营产品多、乱、杂,有的经营户受多家公司的委托,报送审核材料繁多,一点多代(有的代销20多家公司品种、无固定经营场所(主要表现为走村串寨、赶场异地销售)等现象鲜有发生。由于对种子经营者没有责任的有效约束,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对经销者的资格很少进行严格审查,只要愿意经销就委托、授权,且存在多层委托问题;部分种子经销者法律意识淡薄,在利益的驱使下,规避甚至不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秩序,违规经营假、冒、伪、劣和未经审定的种子。
1.3 种子品种繁多,农民辨认困难
随着种子法及配套法律和条例的出台,种子市场相继开放,农作物新品种每年都接踵而出。面对如此繁多的品种,加之公司的宣传,造成农民出现选择种子困难。一是品种的特性及好坏难以识别;二是公司宣传内容真假难以识别,有的广告夸大其词;三是新品种试验示范跟不上时代的发展,除了国家省州规定的试验任务,有的品种根本未经试验、示范就推广,导致产量得不到保证。
1.4 省际边界长、生态环境特殊,市场监管难度大
罗甸地处于低热河谷区域,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自然生态气候复杂,病原生理小种多变,且海波相差大。按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具有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委托代销种子的,应当持有关材料报经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备案登记。”而罗甸县紧广西省广天峨、乐业两县,但是这两县又没有强制要求种子销售前需要备案,且边界经营者利用两省间的差别进行流动售卖种子,导致监管难度大,且监管战线长。
2 对策与建议
2.1 加大《种子法》、《条例》及配套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
在种子市场管理工作中深入贯彻实施《种子法》、《条例》及配套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乡镇赶集、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会、广播电视等传媒,广泛宣传《种子法》、《条例》及配套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应该提高种子经营者素质,必须要加强对经营户的业务知识与法律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对品种特性、生态气候、病虫害症状、使用药剂、防治方法等相关事项给农民解释清楚。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培训,提高经营户和购种者的素质,让他们能够约束自己的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2 加强种子备案审查
在种子备案登记管理中,严格审查:一是种子经营资质的审查,根据《条例》严格审查经营者提供的资料,特别是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不给备案;二是品种审查,对有资质的经营者提供的品种进行逐一审查,对不适宜罗甸县种植的品种,一律不予备案登记;三是种子包装审查,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对种子包装、标签标识等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律不予备案。
2.3 抓好新品种示范展示,正确引导农民选择适宜品种
由于罗甸特殊的特例环境及生态气候,导致种子在各地的适应性和种植表现都有差异。因此种子管理部门应该根据种子市场发展的动态,及时选择适宜本区域土壤、气候的优良品种进行展示试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及相关人员观摩,让经营者和农民对新品种有感性的认识。筛选出适应罗甸县范围内种植的产量高、农艺性状稳定、综合抗性强的品种,为新品种的推广及应用提供技术支撑,从而加快新品种推行,正确引导农民选择适宜本区域种植的优良品种。
2.4 疏堵结合管理省际边界种子市场
对于一些经过外省审定的种子,但在我省未审定的却又适宜罗甸县边界地区种植的,合情不合法的种子。必须坚决堵住,对于重点市场、重点经营户重点检查,尽量做到不留空挡不留死角,严厉打击未审先推、超范围推广的违法行为。单对于适合罗甸县边界种植的种子,可以采取疏导方式解决,可由当地种植部门与种子生产公司联系,引导其在罗甸县进行引种试验,引导和督促完成我省引种审定程序,改变这些品种合情不合法的身份,满足当地农民对品种的需求。
作者简介:楚建波(1988-),男,云南沾益人;大学本科,助理农艺师,主要从事农作物种子管理及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