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的会计创新
2017-04-25徐春炫
徐春炫
【摘要】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会计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只有不断的创新和发展,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促使企业可持续发展。本文介绍了会计创新的定义,具体阐述了会计创新的必要性,并论述了会计创新的主要因素和主要障碍;最后结合会计创新的阻碍,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希望能够为目前我国的会计创新事业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会计创新;创新必要性;创新因素
【中图分类号】F230
一、会计创新的必要性
会计创新可以理解为广大的会计研究人员和会计工作者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和历史条件下,以特定的方式和方法,在会计研究和会计实践的过程中有效地解决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等方面所进行的创造性活动。生物学中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句生存哲理,同样适用于会计学领域。中国古代的会计起源很早,中国的“单式记账法”曾经一度在全世界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例如,秦代的定式简明会计记账方法;汉代会计账簿的登记方法;唐代是我国单式记账法发展的完善时期,他比较全面地总结了以往记账法的特点,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以发挥,使之趋于完善。唐代官厅仍然以“入、出”作为记账符号,但对记账符号的具体运用,已能够根据会计事项的具体内容而较灵活地加以掌握等。但是,由于单式记账法不具备复式记账法的优点:可以全面地、相互联系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全貌,并可利用会计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试算平衡公式,来检查账户记录的准确性。因此,没有做到“与时俱进,适者生存”,必然被复制记账法所取代。具体而言,会计创新的必要性在于以下几点。
(一)会计环境变化
1.宏观环境
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以来,我国经济逐渐和世界经济融为一体。在这个过程中,会计作为一种“通用的经济语言”,在跨国间的经济交流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我国的企业要想走出国门,必须要遵循当地的会计法律法规。我国政府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许多财税制度的改革,使得我国的会计准则逐渐与国际接轨。
2.微观环境
自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企业与外国企业的经济往来越来越多,原有的会计科目以及会计处理方法已经不能很好地服务于我国企业的外贸交易。随着我国金融的改革,涉及越来越多的金融衍生品,这些事项的处理,原有的旧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科目也不能满足企业的会计处理需求。这些事实要求我们的会计进行创新。
(二)会计目标变化
会计环境的变化必然会导致会计目标的变化,而目标的变化又影响着会计理论以及会计方法的变化。
以往我国会计只要满足涉及国内的经济交易或者事项的需求和传统的实体经济即可。但是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中国的金融改革,我国的会计还要满足我国企业进行的跨国经济交易和事项以及非实体经济的需求。而这些目标的变化,必然会导致会计理论和会计方法的改变,来适应新的需求。
(三)会计对象变化
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对于会计的认识不断地深化,其中对于会计对象的认识也随着深化而不断变化。人们关于会计对象的认识,由“财产”、“劳动量”转变到“资金运动”,以至现在的“资源运动”等各种学说的变化,不仅体现出“认识”的变化和会计理论的发展,而且体现出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变化。由于不同的会计对象,往往会产生不同的会计理论或者会计流派,而不同的会计理论和会计流派往往会形成“百家争鸣”的景象,从而推动会计创新。
二、会计创新的主要因素
会计环境、会计目标、会计对象的不断变化决定了会计必须创新,从而谋得生存与发展。然而,进行会计创新又必须依赖于以下因素:会计创新意识、会计创新环境和会计创新能力。
(一)创新意识
会计创新意识是会计研究人员和会计工作者的头脑对客观创新活动的反映。会计创新意识是能动的,表现在能够正确地反映会计创新活动的外部现象,能够正确地反映会计创新活动的本质和规律,能够用以指导会计研究和会计实务中的创新实践活动。会计创新意识具有以下主要特征:新颖性、目标性和差异性。会计创新意识包括创新基础内容、创造动机、创造兴趣、创造情感和创造意志。会计创新意识是人们进行创造性活动的出发点和内在动力,是创造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前提。
(二)会计创新精神
会计创新精神是会计研究人员和会计工作者,在会计研究和会计实务中,通过头脑产生的思维、观念、意志、情感等,是对客观的会计创造性活动现实的心理反映,并为会计事业的创新发展,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而满怀信心、坚韧不拔、不怕风险、永攀高峰的精神。创新精神是现代会计人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会计创新精神包括:会计创新动机、会计创新兴趣、会计创新意志、会计创新勇气。只有具有创新精神,才能在未来的会计发展中不断开辟新的天地。培养创新精神,要对所学习或研究的对象,提倡和鼓励有求异的意识,有怀疑的态度,有好奇的心理,有追求创新的欲望,有敢于冒险的精神,有永不自满的心态。只有会计研究人员和会计实务工作者有积极正确的创新动机、浓厚的创新兴趣、坚定的创新意志、非凡的創新勇气,才能有效地推动我国会计创新事业的发展与前进。
(三)会计创新能力
会计创新能力亦称会计创新力,是拥有把创新的观念、思想、理论和方法,运用到具体的、客观的各种会计研究和会计实务中,并且能够提供具有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价值的新思想和新方法的实际能力。具体而言,会计创新能力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会计研究人员和会计实务工作者完成某种具体客观的会计创新活动所必需具备的主观条件,也就是会计研究人员和会计实务工作者的会计创新思想和方法;另一部分是会计研究人员和会计实务工作者能将自己具备会计创新思想和方法转化为创新的产品。
(四)会计创新意识、会计创新环境和会计创新能力之间的联系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的会计研究人员和实务工作者面对挑战,关键是要具备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创新意识是基础,解决为什么要创新和怎样去创新;创新精神是灵魂,指引创新勇往直前的方向;创新能力是保证,为创新的实践创造实施的条件。
三、会计创新的阻碍
虽然会计研究人员和实务工作者都深刻认识到了会计创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目前而言,我国还存在着阻碍会计创新的因素,这些因素主要可以分为来自实务界和学术界的阻碍因素。
(一)实务界阻碍因素
1.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过程中,直接采用“拿来主义”
现在,虽然国家在大力提倡并积极推进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但这不意味着我国的会计准则就应该与国际会计准则完全一致。现在,许多实务人员和负责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会计研究人员,认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就是好的,一切采用“拿来主义”,照搬国际会计准则。然而“拿来主义”,也需要结合中国具体的国情,否则将对我国的会计事业产生不利影响。另外,直接对国际会计准则采用拿来主义,扼杀了我国会计研究人员和实务工作者的创新动力和激情,不利于我国的会计创新事业。
2.会计规范等法规的“无情扼杀”
由于我国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将漏税行为和偷税行为合并为偷漏税,予以严厉的处罚。而实际中,由于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同,有些偷漏税并不是主观刻意造成的,只是由于知识不够,会计处理不规范而造成的。面对法律法规的日益严格的情况下,广大会计实务人员只能老老实实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经济交易或事项,根本不敢有所创新,否则,一旦被查到造成了客观上的偷漏税行为,而其本身只是想有所创新,也会处以严厉的惩罚,客观上扼杀了会计实务人员的创新热情。
3.会计学术团体进行会计创新热情度不高
对西方发达国家而言,会计学术团体在制定、论证、颁布会计准则方面有着很大的权限。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FASB)是由大量的具备深厚知识和实务经验的会计专家和学者组成的(这一点可以由FASB成员来自美国会计学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分析师协会等),他们在制定准则时充分考虑准则的科学性、可接受性和可操作性后,再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听证,修改,最后颁布。其制定的准则往往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科学性。正是由于FASB成员大多是会计学术团体的人,而准则制定权又在这些学术团体手中,有利于激发他们进行会计创新的欲望。
而我国的会计准则的制定,由财政部牵头,然后再在全国著名的大学挑选出著名的会计专家学者和在实务界中挑一些著名的注册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等实务界精英,召集起来制定会计准则,然后财政部认可后,向社会发布。往往由于我国会计学术团体中有许多会计研究人员,而能够真正的参与到会计准则的制定与修改的又少之又少,这在客观上打击了会计研究人员进行会计创新,参与会计准则制定的热情,从而不利于会计创新。
(二)学术界阻碍因素
1.国内期刊“迷恋”实证研究
最近几年来,国内许多顶尖的会计期刊只认可实证研究论文,非实证论文不发表。这就极大地打击了我国会计学术研究人员进行规范会计的研究。并且,由于实证会计研究的众多缺陷,使得其在进行会计创新领域的贡献不及规范会计研究对于会计创新的贡献。由于期刊是承载着众多研究人员和实务工作者研究成果的,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对外公开的载体,规范会计研究往往更容易激发出具体创新思想的研究,更容易推动我国会计创新事业的发展。但是,国内期刊,尤其是那些具备影响力的期刊绝大多数不愿意接受并发表规范研究,这种现象严重削弱了广大会计研究人员和实务工作者进行会计创新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对外公布动机和热情,给我国的会计创新带来了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
2.高校教师科研压力过大,无暇进行会计创新的研究
目前,国内高校教师科研压力过大,尤其是刚刚从高校毕业的博士,面临着教学和科研的双重压力。我国高校教师科研压力主要集中于学术论文的发表。但是由于规范性论文写作难度远远大于实证论文,且规范会计论文难于发表,这一客观事实导致高校教师,这一富有学术研究和会计创新的群体,难于潜心研究并写作可以激发会计创新的规范性会计论文,从而不利于我国的会计创新事业的发展。
四、会计创新的建议
(一)财政部放权给会计学术团体制定会计准则和制度
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赋予会计学术团体在制定、论证、颁布会计准则方面充分的权力。具体而言,我国在制定会计准则和修订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时,可以由财政部牵头,组织大量具备深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务经验的会计专家和学者,组成一个团队来制定和修订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这样,既可以避免“拿来主义”对我国会计事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又可以激发我国广大会计工作者的研究和创新热情,并使得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更有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鼓励国内期刊接受规范会计研究
目前,我国的学术界都倾向于使我国的会计研究“入主流”,然后所谓的“入主流”,就是效仿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的研究范式,积极推动实证会计研究,而弱化规范会计研究。因此,国内的期刊,尤其是稍有影响的期刊绝大多数都倾向于接受并发表实证会计研究论文,而不愿意发表规范会计研究论文。鉴于此,我国应该鼓励期刊接受规范会计研究的论文成果,以提高规范会计研究论文被接受并发表的可能性,这样就可以有效激发广大会计研究人员和实务工作者的会计创新研究热情,从而有利于推动我国会计创新事业的发展。
(三)高校教师减压,鼓励创新性规范会计研究
高校教师是我国会计研究和会计创新的主力军,但是由于目前高校教师背负着教学与科研的双重压力,都倾向于从事实证会计研究,因为这些研究的成果更容易被期刊接受并发表,从而可以更快的完成科研任务。但是,这样的后果就是作为会计研究和会计创新的主力军的高校教师进行规范会计研究和会计创新的热情不高,不利于我国会计创新的发展。因此,高校应该为教师减压,使得他们从繁重的科研与教学任务中解脱出来,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创新性的研究,从事更容易激发创新性的规范会计研究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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