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是真实与客观的吗?
2017-04-22赵敏
赵敏
摘 要: 关于历史学的真实与客观性问题,古往今来的史学家们一直未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史学的真实与客观就成了历代史学家们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标。沃尔什在其著作《历史哲学导论》一书中对该问题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同时也客观地回答了为什么诸多史学大家都无法写出一部真实与客观的历史著作。
关键词: 沃尔什 《历史哲学导论》 符合论 融贯论 配景理论
自十八世纪开始,西方历史学紧随自然科学的脚步,追求自身的客观性,其目的是使历史学的独立学科地位奠定在科学观念的基础之上。百余年的追求使诸多史学家心中深刻客观主义的烙印,兰克的“如实直书”成为他们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标。沃尔什作为西方分析的历史哲学的创始人之一,站在极其客观的角度上对历史学的真实与客观性提出独到的见解。
W.H.沃尔什,英国著名的哲学家、历史哲学家,历史哲学是他一生学术活动的重要部分,其主要作品有《形而上学》、《理性与经验》、《历史哲学导论》等。关于《历史哲学导论》一书自1951年面世至今已逾半个世纪,仅在中国就三度再版,可见其畅销性。何兆武曾认为该书的出版对于开创一门新学科从而推动了西方史学理论界关于历史哲学探讨的中心问题的转移;《美国历史评论》评论该书,认为“它应该为每一个对历史或历史学进行反思的学者所必备的”;美国思想家伦德尔认为《历史哲学导论》是英文著作中有关历史哲学思想最好的一部简明论著。笔者认为,在本书中沃尔什对历史的真实性、客观性的深刻探究及其提出的配景理论,应使我们对历史学重新思考。
在讨论历史学的真实与客观性之前,沃尔什首先提出何为“历史”这一问题,在他看来,通常的解释“它包括过去人类各种活动的全体,以及[2]我们现在用它们所构造的叙述和说明”[1]。这样的答案在我们看来极具模糊性,但正是这种“模糊性”为沃尔什接下来的叙述埋下了伏笔。
首先,是关于历史学的真实性问题。许多历史学家声称自己是在重建过去,那么他们口中的“过去”是否为真,我们不敢肯定亦无法否定。而当我们要求某个历史学家验证他口中“真实的过去”,对于他来说最好的验证方法便是“参考的历史证据”,比如文献、建筑物、硬币、制度礼仪等形式。比如史学家通过庞贝遗址向我们证实了那个高度发达文明的存在;而我们亦能通过《史记》知晓始皇陵的奢华。虽然这些过去不能受我们直接的检验,但任何一个负责的历史学家在做出每一种论断时都必须有某种直接或间接的证据支持。任何依赖想象的陈述都不应被信任,他有可能是闲来无事的遐想,也有可能是纯属杜撰。
在《历史哲学导论》的第四章中,沃尔什探讨了历史学的真实性问题。关于此问题的第一种理论是“符合论”,沃尔什如此描述该理论:“如果一个陈述符合事实,那么我们就说他是真的;反之亦然如果他是真的,他就符合事实。”[2]紧接着,为避免大家困惑,他又解释了“事实”:“任何领域里的事实就是独立于研究者自身之外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無论任何人想没想到他们,他们都存在着。”[3]这颇似马克思的客观存在理论。在符合论的支持者看来,若在历史学中所涉及的都是事实,而这些事实又恰好都是过去的话,那么它就是固定的和确定的,这些事实不以任何目标为转移,所以在记录过去事实意义上的历史学就必须符合该种陈述,否则就是一种欺骗。因为历史学所解决的是已经发生的事情,而我们的任何想法都不能改变它。
“符合论把一切都放在过去的观点上,即过去是全部都了结的,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又是可以重建起来的”[4]。由此可知,符合论认为,过去就是一系列的个别事件,而历史学家的任务就是把这些个别事件排序重建,使之成为一个整体,让人们更好地认识这些过去的事件。那么这个工作又是如何完成的呢——某些事件就按它们所表现的样子记录下来的,就像古人树立政绩牌或史家编写编年史一般,而历史学家所做的就是阅读这些记录,这些记录就为史学家提供了事实的基础。他们便可以围绕它建立起叙述的其他部分。由此得知,“符合论”关于历史学的真实性是有赖于我们所接触的某些第一手权威。但是,对过去的描述仅依靠这样一种记录,与其说是史学家对该原始资料的信赖程度,倒不如说是由于他研究资料的匮乏。因为即使我们对某权威抱有最大的信赖度,但随着其他独立证据的增加,都有可能影响或改变最初的判断。因此,沃尔什强调每一个从事实际工作的历史学家都必须将他的结论看做是暂时的,对证据必须采取同样的态度,否则在通往历史真理的道路上就不可能有进步。
沃尔什的第二种理论是“融贯论”——真理是一种陈述与另一种之间的关系。“如果一个陈述被表明可以和我们所准备接受的其他一切陈述相融贯或者适合,那么他就是真的”[5]。即历史学家们所做出的每一个陈述都有赖于某些假设,而且这些前提假设是他们进行该陈述的重要背景条件。在解释该理论时,沃尔什举了这样一个例子:论断明天将有阴雨和风暴,融贯论者们首先会指出必须接受一整套的概念和原则,而不只是独立的一种。所以,明天将有雨这一论断的提出是因为有这样一些前提假设,诸如天空中有高卷云,今天的日落呈现某种景象等。
但沃尔什强调融贯论并不是抛弃事实本身,而采取一种新颖的解说。在这里所说的“事实”就不同于符合论所谈及的“事实”,这里指的是用语言、文字所表述出来的事实,这里事实与理论无原则性区别。因此,对于融贯论的接受并不像对符合论那么容易、直观,融贯论表面上看来是一种悖论,“任何学科中的事实都只是暂时确定的,并且是随时随地要受到修改;但只要我们留心不把它和另一种非常不同的观点——一切信念都是同等地可疑的——混淆起来,我们就没有理由可以不同意它”[6]。这一观点是可以被理解的。从历史的发展看,已经证明没有永恒不变的事物,一个时代被赋予真理的东西,另一个时代可能被抛弃。如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史学界认为“闭关锁国”有抵御外来侵略维护民族尊严与国家主体的作用;但在八十年代后,学者们则认为“闭关锁国”虽起过民族自卫作用,但它严重阻碍近代中国社会的发展。对历史研究而言,我们很可能发现新的证据,或改变对旧证据的看法,从而获得新的认识。鉴于此,我们的认识才是不断更新的。融贯论者认为过去的历史是过去的证据所保存下来的,而过去的证据本身是无意义的,只有历史认识主体赋予其表述,它才能成为有意义的。因此,不存在纯客观的“事实”,事实是“赖于我们所由此出发的前提假设和概念模式,即有赖于我们在所探讨的这个领域里的其他信念”[7]。因此,按照融贯论的理论我们可以说历史是一种理论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实在。如刚才我们所说的,历史事实会随着不同时代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既然融贯论者只要求陈述符合另一陈述或可以认为是符合大多数人的观点就是真理。但是随着知识的积累,每一种解释是不断修正的,因此历史认识是相对的。就其这一观念,沃尔什认为融贯论的正常形式是不能适用于历史学的。
其次,关于历史学的客观性问题,《历史哲学导论》第五章进行了详细的叙述。沃尔什认为,历史学要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之前必须面对其顽疾,那就是历史学家究竟能不能够及在哪种意义上能获得客观的知识。沃尔什承认历史客观性的问题是“批判的历史哲学中最为重要而又最令人困惑”的问题。那么关于该问题通常有两种答案:一是客觀主义的——认为历史事实是绝对地客观存在着的;一种是怀疑主义的——否认历史事实具有客观实在性,而认为每种历史事实都只相对于历史学家的主观认识而存在。而沃尔什在两种答案之外给出了第三种答案,即他的配景理论。具体地说,他对历史客观性做出了这样一种规定“每一个进行认真调查研究的人都必定会加以接受的东西”[8]。这样一种规定表明了他理论的“唯心”性质,因为该规定不符合人们在日常意义上对科学客观性的概念。如:我们说某一事物是客观的,例如山的存在是客观的,它的存在并不依赖与我们的认识,它的存在与否与我们的认识无关。但沃尔什这里的客观性却有赖于每个人的认识,所以我们可以得出,在他的理论里“历史学是出奇的主观的”。
那么他为何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历史学为何会是主观的?自古以来,诸多有声望的历史学家要求史书必须“如实直书”、“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历史著作中的任何论据或结论被歪曲用来投和作者个人偏见或宣传目的的都必须受到谴责。因此,应与宣传和迎合区别开来,才能使其具有客观的有效性。但是,在此之外的另一个问题则是当一个局外人在看历史学的时候,最吸引他的是对于同一个题目有着各种不同的说法。不仅每一代人觉得有必要重写前人一些写过的历史,即使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也可以将同一事件描述得完全不一样甚至是互不相容。如关于李鸿章在《马关条约》签订中的评价问题,在最初的评论中史学界认为李是一个“卖国贼”,他的行为损害了国家的行为主体和领土安全,但随着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对于李的评价开始好转,认为李的行为并不是出于自身利益,最主要的是受当时形势所迫,作为战败国,且自身受制于清廷,他不得不这么做。由此可知,在对某一历史事实描述时,证据不断,争论不断。但其中最主要的是主观因素,个人主观因素的作用限制了历史学家所能希望获得的客观性,或是改变它的性质,而这些主观因素却不能被消除。
最后,我们看看沃尔什对历史学是否客观的回答——配景理论。对于任何的历史研究都离不开两个要素:一是史家的主观因素;二是所需的证据。沃尔什承认,尽管有声望的历史学家对其历史著作追求无党无私和一视同仁,但正如我们前面讨论过的,影响主观判断的因素是不可能被消除的。对于历史学能否客观,沃尔什提出配景理论,该理论的要点在于“承认不同的事实之间存在着不可公约性”,“也就是说在具有不同的道德和形而上学的观点的历史学家们之间可以有不可公约的历史事实,而在有共同的道德的和形而上学的观点的历史学家们之间则可以达成一种共同的或客观的历史意识”[9]。所以,历史不是对任何观察者,而只是对持有同样基本观点的人来说才有客观性。对于此理论,沃尔什举了这样一个例子“马克思主义对19世纪政治史的解说,将只对马克思主义者才是有效的;自由主义的解说则只对自由主义者有效的等等,但这并不妨碍马克思主义者或自由主义者以一种可以称之为客观的姿态来书写历史”[10]。如地理大发现对于欧洲人来说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但在印第安人角度来说则是一场大屠杀与掠夺,给他们带来了灾难。立场不一、看问题角度不一,但都是在各自的立场上“客观地”讨论历史。
同时,沃尔什还举了另一个经典的例子说明他的配景理论——关于宗教改革的史事,天主教徒和新教徒谁的说法更准确点呢?我们说不出来亦无法判断,两种叙述,就其本身来说都是完整的,我们没有办法进行比较。那么配景主义含以上的历史认识客观性,并非单纯主观与客观无差别的吻合,而是指“每一个进行认真调查研究的人都必定会接受的”,这便与前面讨论的历史客观性问题不谋而合。
我们不能仅靠史学界某一热门论断就赞同历史的真相便是如此,因为新的证据、新的争论不断出现;我们不能因为某个史家对某段史实的描述符合自身喜好便断定该史家是在客观做史,因为认识具有主观性,而这些意识不会凭空消失。
参考文献:
[1][2][3][4][5][6][7][8][10][英]沃尔什,著.何兆武,张文杰,译.历史哲学——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14,73,74,86,71,72,81,92,115.
[9]何兆武,陈啟能.当代西方史学理论[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