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影响民族社区社会关系变迁的微观研究
2017-04-21苏静孙九霞
苏静+孙九霞
[摘 要]文章从较为微观的研究视角出发,以社会关系为研究对象,通过定性的研究方法对贵州从江县岜沙1苗寨展开个案研究。对比旅游发展前后岜沙苗寨社会关系的建立方式、主要特征方面的差异,进而回答“民族社区在旅游发展影响下,其关系的建立方式,社会关系的整体特征等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一问题,研究发现旅游发展改变了外部主体与岜沙村民建立社会关系的方式,但并未改变岜沙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社会关系的研究结论,实现了与已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对话。
[关键词]旅游影响;社会关系;空间生产;旅游社区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17)04-0087-09
Doi: 10.3969/j.issn.1002-5006.2017.04.014
1 问题的提出
旅游研究经过多年的探索,出现了大量集中于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社会影响的研究,并出现了很多研究主题[1]。民族社区作为独特的旅游接待地,有着与其他接待地截然不同的特点,即其旅游吸引力不仅仅来自村寨所处的自然景观,而且还包括村寨居民的日常生活、习俗、生产等活动,也就是说,文化吸引也是民族地区吸引游客的核心动力[2]。可见,民族旅游者除了看文化、看风景外,亦把文化载体——居民当作重要的凝视对象,这成为民族旅游的重要标识,也提醒我们注意民族旅游可能引致的两类旅游文化现象,面对面的文化接触所带来的文化传播效应和民族文化的复兴、生产与再生产[3]。这两种文化现象在旅游研究中,尤其是在旅游人类学的研究过程中都备受关注,也暗含着旅游对于民族社区产生影响的两个不同路径,即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但两者相比较而言,面对面的接触所带来的影响受到的关注更大,相应的现象也比较容易 观察。
相对于旅游活动的直接社会影响,旅游活动的间接影响往往是隐蔽的、不易察觉的,但是,当此类影响在空间中表现出来,其影响的结果往往不可更改[4],将会引起社区的整体变迁。对于这方面的研究,学界重点关注民族社区传统形成的过程和在旅游情境下传统的重新协商和建构过程[5],此过程涉及复杂社会关系的相互交织和利益的争夺。旅游对于民族社区而言,不仅带来了游客,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产品、服务、资金、物质和新的思想等,其结果将会使得社区居民对所居住的社区和他们自身进行重新的认识(re-definition),其中主要的表现就是村寨内部社会关系的改变[6]。除了社区内部社会关系改变之外,外部群体向民族社区的进驻也是民族社区在发展旅游之后的现象,如旅游带来的移民、经营者,还有各科层政府关系的介入。这些不同的社会群体间的相互协商和抗争,已经成为推动民族村寨变迁的主要原因之一。民族社区在发展旅游之后,新的社会关系与历史层面社会关系独特的结合过程,决定了旅游对于民族村寨的独特影响[7]。虽然目前的研究已经发现了旅游影响社会关系,进而影响了民族社区的变迁,但是从微观层面,揭示旅游发展之后民族社区社会关系所发生变化的研究仍然较少。民族社区在旅游发展影响下,社会关系除了发生了多元化的变化之外,在更加微观的层面上而言,其关系的建立方式,社会关系的整体特征等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一问题仍鲜有涉及。
依据研究问题聚焦于社会关系这一研究对象,文章采取个案研究的方式,选择贵州省黔东南自治州从江县丙妹镇岜沙村为案例,原因如下:首先,岜沙有着明确的地理边界。海拔550~660米之间,土地面积18.28平方千米,由大寨、宰戈新寨、大榕坡新寨、王家寨和宰庄寨5个自然村寨组成,以农业生产为主导。其次,根据社区的第二个特征,社区内部的人口多扎根于其定居的土地之上,人地关系紧密。最后,岜沙内部居民都身处一个紧密团结的文化共同体之中。岜沙村寨居民主要由滚、王、贾、吴、易、蒋等家族构成,其中,滚姓人口最多,也是最先到岜沙定居的家族,由于有着强有力的文化维系力存在,岜沙社区内部社会交往频繁,社会关系紧密,而且岜沙村寨所处区域四周村寨基本都是侗寨,或者汉族、苗族聚居的村寨,历史上基本不与外界通婚,所以从社会关系结构上来看,相对比较封闭;以上3点,决定了岜沙苗寨典型的社区特征。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岜沙苗寨旅游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社会关系的变化相对较少,有利于对社会关系的梳理和调研。
2 研究方法
笔者于2012年12月4日—12月18日对岜沙苗寨进行了为期15天的预调研,与岜沙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在预调研之前主要通过相关文献了解岜沙苗寨历史和旅游发展的状况,并通过前期研究的同仁获得岜沙村长和村支书的联系方式,从而获得了研究的可进入性。在此阶段,研究者选择住宿在村支书家,由于他对岜沙村的历史和现状的相关信息掌握最多;而且岜沙村作为一个发展旅游的苗寨,作为村支书经常与镇、县、自治区,甚至是省一级的主管部门都保持相应的联系,因此方便研究者获取相应的信息;此外,村支书还可以向研究者推荐相应的个人,从而有利于开展滚雪球式的访谈。在预调研阶段,笔者主要采用非结构式访谈的方式对岜沙村进行调研,重点了解岜沙苗寨的历史和旅游发展之后岜沙苗寨各个方面的改变;走访并观察了岜沙全寨,对岜沙的物理空间有了一定程度了解;最重要的一点是,与岜沙旅游的主管部门、旅游经营者、岜沙民俗风情表演队、本地精英、当地居民等相识并建立联系,从而获取岜沙社区方方面面的信息,确定了岜沙作为研究案例的可行性。在确定了研究问题和研究案例,并完成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笔者于2013年7月16日—8月10日到岜沙社区进行了为期25天的田野调查,采用参与式观察、深度访谈、半结构式访谈和非正式的交谈等方法收集到访谈录音、照片、观察笔记等大量一手资料。并与2014年6月至今,多次通過电话访谈的形式补充调研资料。
3 旅游发展前岜沙社区社会关系的建立方式
岜沙村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自治州从江县县政府所在地丙妹镇西南面7.5千米,自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交通条件的改善,岜沙村被外界逐渐了解,由于特色的文化景观,如镰刀剃头,岜沙男子的“户棍”发型,树木崇拜、扛枪习惯,特色民族服饰等,逐渐被外界所知,不断吸引游客前往。岜沙作为一个苗族村寨,历来是以水稻、玉米、薯类等农作物的种植为主,以农业生产作为主要生产方式的社区,岜沙人至今仍保留非常有特色的民族服装。其中,最具旅游符号意义的是其男性服装。男装基本沿袭了上衣下裳的服装形制,不论是上衣还是下裳,其面料均用岜沙女性自织自染的亮布制作而成[8]。由于围绕着岜沙苗寨周边的村寨都是侗族村寨,再加上岜沙苗寨长期内部通婚的传统,与外界的联系,尤其是在社会关系的建立方面一直极少,是一个在自然地理空间和人文社会关系两个方面都非常封闭的社区。
在岜沙2364人中,包括滚、王、贾、吴、易、孟、石等家族和姓氏,其中,滚姓家族人数最多,达到1136人,占整个村寨人数的48%,其次是王姓家族509人,贾姓家族343人,吴姓家族204人,其他姓氏的家族人数较少,都不满100人。滚姓家族不仅是岜沙人数最多的家族,也是第一个到岜沙定居的家族。最早因为打猎而发现岜沙适合居住的猎人就是滚姓家族的祖先,定居的地方位于岜沙祖母石处,至今在祖母石四周的房屋仍然属于滚家。而其他家族都是后来通过各种途径与滚家建立关系,从而入住岜沙并拥有土地。由于历史过于久远,岜沙历来不重视教育且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因此,有关岜沙的历史只能通过鬼师了解,关于岜沙各姓氏如何进驻岜沙已经很难完全还原。根据在田野中对多位鬼师和寨老的访谈,后续几个家族基本都通过“拜兄弟”“联姻”等方式融入岜沙共同体之中。这些家族中,不仅包括苗族,也包括汉族和侗族,如刘姓家族、张氏等。
3.1 通过“共生”建立的社会关系
在对游客宣传过程中,岜沙被宣称具有2000多年的历史,但是,滚家作为最先到岜沙定居的家族,在岜沙具体居住了多少年很难找到答案。在岜沙除了滚家之外人数最多的家族要数王家,但事实上王家和贾家本是一家,王家本姓贾,但是因为特殊原因后来改姓了王,主要居住在岜沙苗寨的王家寨,贾家主要居住在宰庄寨。根据对多位寨老的访谈,贾家最先能够到岜沙居住是因为贾家的祖先是鬼师,早期岜沙居民饮用的水源主要位于大寨与宰庄寨之间的一个“水井”,但是曾经有一段时间岜沙苗寨的人都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很多人因此死亡。而贾家的祖先正好是一名鬼师,治好了全村人的病,所以才得到滚家的允许在岜沙居住下来,选择现在的宰庄寨定居,最终形成了现在的宰庄寨。从贾家进入岜沙的途径来看,其与滚家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共生关系”,通过相互的协作以求得生存,这样的关系其实是一种相互依赖的紧密联系,贾家获取了土地用于耕种,从而获取生活来源。而滚家则获得了生存上的安全,再加上苗族历来对鬼师的话深信不疑,因此贾家在岜沙基本上获得了和滚家同样的地位,而后来滚家也和贾家之间通过相互通婚的方式结成了紧密的血缘共同体。
3.2 通过“拜兄弟”建立的社会关系
易家本是汉族,在没有迁到岜沙之前居住在湖南,在民国年间1易家祖先因为岜沙人无论男女都喜欢喝酒,所以易家祖先就到岜沙来经营卖酒生意,后来通过和滚家“拜兄弟”在岜沙定居下来,至今大概经历了五代人,还在岜沙定居的有43人。但是通过“拜兄弟”的形式融入岜沙共同体,与通过“共生”关系进入的其他家族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在于,滚家和易家虽然本属不同家族和民族,但是由于结拜了兄弟,则相互之间以兄弟相称,虽然没有血缘上的关系,但是相互之间禁止通婚。所以岜沙苗寨内的张、管、陈、卢、杨等姓氏的人基本都是女性,而岜沙村内极少的侗族人、瑶族人也是通过与易家的人结婚才进入岜沙居住,易家至今仍保留着汉族人生活传统,最隆重的节日不是芦笙节而是新年,保留着贴对联、土葬等习俗。
后来的一些家族也基本上是通过拜兄弟的形式进入岜沙,如贾家和潘家、吴家等。但是,无论新进的家族通过哪种方式进入岜沙,都要通过不同的途径与早期进入的家族,如滚家和贾家建立关系,否则不能成为岜沙共同体的一部分,也就不能成为岜沙空间生产的主体。
3.3 通过“生产规则”强化的社会关系
根据列斐伏尔对马克思生产概念的解读,生产包括两层含义,从广义上来讲人类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生产他们自身(In its broad sense, humans as social beings are said to produce their own life)。就整个人类社会来看,“人”自身生产的具体方式都没有区别,但是在特定社会背景下,其经历的社会过程是存在明显差异的。从岜沙人的整个生命历程来看,其经历的社会过程对于理解岜沙共同体至关重要。共同体的生产是指共同体自身的繁衍,不仅包括组成共同体的人的生产,而且包括共同体关系再生产。从岜沙共同体的形成过程来看,岜沙共同体的形成是建立在相互依靠的基础之上,并且以滚姓家族为主导。在岜沙内部地位较高的主要是寨老、鬼师、村委。
寨老作为岜沙苗寨的社会领袖,主要负责处理村寨内部事务,协调本家族各小家庭内部以及家庭之间的矛盾纷争,如果寨内矛盾双方分属不同家族,则请出两家的寨老进行协商,通过寨老协调之后,双方不得再相互争斗。鬼师作为岜沙人的精神领袖,主要负责传承苗歌、苗医、卜卦、起名等事宜。鬼师的作用和地位在前文已经有所说明,这里不再赘述。在岜沙,村委承担领导职能并非其历史传统,但是新中国建立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村委承担着越来越多的职责,尤其是村长和村支书,在某种程度上,村委往往代替了寨老在岜沙传统社会结构中的角色。
寨老、鬼师、村委在维持整个岜沙内部社会秩序和其发展方面起到极大的作用,他们所制定和遵循的一些原则成为岜沙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的准则,维持着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而岜沙共同体的生产则包括岜沙人的出生、成人礼、恋爱、结婚、去逝等,同时还包括岜沙人的日常交往,即社会关系的生产。
3.4 岜沙传统社会关系特征
由于岜沙共同体相对特殊的形成和生产过程,使得其内部的社会关系具备一定的特征。因内部通婚占所有婚姻形式的主导,血缘关系成为其内部最主要的关系,也造成其社会关系相对封闭。
3.4.1 血缘主导
就社会关系的形式而言,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業缘关系是3种最基本的形式。岜沙苗寨长期的内部通婚传统使得其内部绝大多数人在三代之内都有特定的血缘关系,村寨内部最大的家族“滚”家由于人数最多,与村寨内除“易”家之外都有通婚(图1),从而使得滚家的部分人与贾、王、刘、吴等家族形成血缘关系,即使与易家不通婚,但是也通过两家分别与其他家族通婚而形成血缘关系。而且滚家与易家通过“拜兄弟”而形成的兄弟关系,虽然不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但是其交往的形式也基本与由血缘而形成的兄弟关系类似。血缘关系主导下的岜沙苗寨,其内部社会群体形成了一个紧密相连的共同体,表现为相互之间的互助和团结,这个特征其实与中国大多数的乡村地区非常相似。岜沙社区的苗族尽管在这里定居了几百年,但由滚、贾二姓结成的对婚集团却仍延续至今,而其他的姓氏家族则分别从属依附于这两个对婚集团中的一方(即与其中一方结拜为兄弟式的依附关系),共同维系这一社区不同父系组织的繁衍和发展[9]。
3.4.2 相对封闭
岜沙内部通婚的传统不仅使得其内部的社会关系以血缘为主,同时还进一步使得其社会关系相对封闭。因为除了易家通过与外部通婚使得外部的女性进入岜沙之外(数量相对很少),其他家族基本不存在有外地女性嫁到岜沙的情况,主要因为岜沙周边地区的民族都不与苗族通婚。而且,岜沙的女孩从3岁开始就要学习织布、刺绣等技术,在恋爱一直到结婚之后,织布、染布的技术和制作包头巾、烟包、花带的精美程度都是衡量一个女子的主要标准,而这些技术往往只有岜沙内部的女子通过代代相传和日常生活的相互交流才能够习得,因此外来的女子很难获得岜沙内部共同体的接纳。
“外面女子嫁到本村是好,但是结婚办喜事的时候穿的衣服,包括她自己和老公的衣服都要她自己织,自己绣,很多岜沙本地的女子从小就学,这些都不是问题,但是对于外面嫁进来的女子就不一样,在本地,不会做衣服,甚至做衣服不好看都会受到大家轻视,很难与别人处好关系。”(Z02-C)1
另外,岜沙人历来不重视教育,2012年岜沙小学在校学生234人,在三年级以下一个班级中的男女生比例相对比较均衡,但是三年级以上的班级,女生数量就不断减少,后来通过调查得知,岜沙传统的家庭分工和生活习俗与现代教育制度存在一定的冲突,由于生存环境对于劳动强度的要求,无论男孩女孩从3岁开始就要承担力所能及的劳动,所以适龄儿童的上学率一直较低,女孩尤其严重。
“岜沙的家长对于教育一向不重视,虽然现在义务教育阶段一切学杂费全免,但家长仍然不愿意让小孩上学,尤其是女孩子。”(Z12-J)
直到2013年,岜沙才有一位接受大学本科教育的男生毕业于贵州民族大学。除了婚姻、教育等造成岜沙社会关系的封闭性之外,地理空间的相对封闭也造成其与外界交往极少,进而使得社会关系相对封闭。
岜沙苗寨社会关系封闭的另一个表现在于内部管理上,由于岜沙内部的事务多由寨老负责,而且岜沙人对于鬼师信仰的笃信,因此由寨老、鬼师、村民形成较为完整的社会结构,使得岜沙人的内部事务多由寨老、鬼师负责解决,而无需借助外界。
4 旅游发展后岜沙社区社会关系的建立方式
在岜沙旅游正式发展之前,其社会关系基本保持着稳定的形成过程和特征。但在旅游发展后,岜沙的社会关系已经开始较大改变,相对单一的社会关系逐步向多元化发展。伴随着岜沙旅游业发展,不断有新主体进驻岜沙;同时,随着岜沙游客量不断增加,岜沙人对外部世界认知不断加深,外出务工人员有所增加,内部通婚习俗也在逐步改变。从社会关系角度来看,主要的表现有,外部群体的不断入驻、共同体内部缓慢分化、村委权力增加、岜沙与外部社会的交往不断增加。
4.1 政府管理部门
从江县旅游局自1999年开始正式将岜沙作为旅游景区进行管理,但由于政府部门主要承担管理、市场宣传等职能,为了便于景区开发,2003年8月22日从江县旅游局注册成立了从江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从江县内旅游景区的开发管理,实质上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开发公司主要执行旅游局的相关决策。值得注意的是,政府部门进入岜沙并非像岜沙传统上先建立社会关系,然后再占有土地的方式,而是直接通过“征收补偿”的方式获取土地,通过在岜沙征收土地从而获得空间生产的权力。虽然有民族文化和民族认同的维系、以及对于世代所扎根其上土地的依恋,但是由于特定土地政策和岜沙村民相对贫困,往往在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款之后,村民也就会放弃对土地使用权,从而将其转让给政府。但是在旅游局通過公司形式入驻岜沙之后,由于旅游发展需要岜沙村民的配合,与村民之间建立特定的社会关系是必不可缺的任务。当政府部门需要在岜沙进行相应的生产活动时,往往借助村委的力量协调与村民之间的关系,无形中也增加了村委的权力。旅游主管部门作为现阶段岜沙旅游发展过程中最大的利益主体,其与岜沙建立社会关系的途径是通过旅游开发公司、村委、村民的之间关系的建立;另一个方式是通过培养岜沙的部分村民,尝试通过公司化管理规范旅游发展。在开始阶段,旅游局主要通过推介岜沙村民滚某为旅游形象大使,并组建由滚某为队长的岜沙民族风情表演队,作为旅游项目,随着岜沙旅游的不断发展,游客量不断增加,尝试通过现代公司化的管理来管理岜沙参与旅游的居民,但这一途径在岜沙很难实行。
岜沙除了旅游主管部门进入岜沙之外,另外一个政府部门就是从江县宣传部门,但是由于其职能不是以管理岜沙旅游发展为主,因此仅仅只占有岜沙内一块宅基地,并修建了房屋,目前租借给外来经营户XJ经营。除了旅游局和宣传部门之外,另外一个对岜沙关注较多的政府部门是丙妹镇政府,但是由于科层关系的存在,从江县旅游局属于县级政府,在政府级别上高于丙妹镇,因此丙妹镇政府至今没有通过任何形式占有岜沙土地,除了在执行相应的农村发展政策时,镇政府能够获得修建部分基础设施的权力,其他事务则很难进入。由于从江县旅游局乃至县政府在岜沙旅游发展过程中拥有较高的权力,造成了丙妹镇政府与从江县旅游局在相关决策上的冲突。
因此,在旅游发展之后,仅仅从政府部门进驻岜沙来看,围绕岜沙的社会关系就比岜沙传统社会关系复杂的多,原本只有岜沙共同体内部的社会关系逐渐向多元化发展,包括从江县旅游局(从江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丙妹镇政府、岜沙村民委员会、岜沙民族风情表演队、岜沙村民等主体开始通过旅游发展联系在一起,由此可以看出,政府进驻岜沙的方式不是通过政府的科层逐级管理,而是通过对土地有偿征收和注册公司的形式进入岜沙,虽然公司与岜沙村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是由于其背后是政府作为主体,因此,行政管理的关系依然是隐藏在公司与岜沙村之间。
4.2 外来经营个体
岜沙目前从事旅游经营的个体共有8户(表1),其中,两户原本不是岜沙村民,分别是ZJ和XJ,其中ZJ最早到岜沙经营旅游业,2000年进入。ZJ是从江人,侗族,在进入岜沙经营旅游之前曾经在深圳华侨城做过杂技演员,同时学过厨艺,后来还考了导游证,在离开深圳华侨城之后,又去了湖北、湖南等地方做过演员,在拿到导游证之后做过一段时间的导游。XJ是黔东南雷山人,苗族,在2005年到岜沙经营旅馆之前,在西江千户苗寨地区从事旅游经营。ZJ和XJ两人在到岜沙经营旅游之前都有旅游业的从事经历。在这两人中,ZJ最早进入岜沙是通过租用旅游局在岜沙村的房产从事经营活动,而在对他为什么能够租借到旅游局的房产进行调研时发现,最初他是通过自己在从政府工作的表哥介绍,从而获得了房产的使用权,之后由于在岜沙经营了一段时间,对岜沙的情况相对了解,且结识了部分岜沙人,正好有一位姓滚的住户得了重病去逝,后来鬼师判断那块地不适合居住,ZJ又与这家关系较好,最终以较为便宜的价格租赁了该块土地20年,并建造了自己的房屋。XJ与ZJ的情况较为类似,也是通过自己在宣传部门的关系介绍,从而租借了宣传部门在岜沙的房屋。从ZJ和XJ最初进驻岜沙的方式来看,作为外来个体,在政府部门中有亲属关系是其进驻岜沙的一个很重要条件,与政府部门相同,私人个体在进入岜沙村寨时都不是按照传统的“互助”原则与岜沙共同体建立关系,而是之前就存在的与政府部门的亲属关系成为了其进驻岜沙的前提条件。
1999年发展旅游之前,外部群体(主要是家族形式)无论是通过何种途径入住岜沙,其在进入岜沙之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从事农业生产,而其进入的途径也只限于前文所介绍的方式,通过“拜兄弟”“联姻”等方式,在这个过程中都必须是“利他”的,即能够对早期入住岜沙的居民提供特定的帮助。从ZJ和XJ的例子可以发现,旅游发展之后外部群体进驻岜沙的规则开始转变。而且与岜沙人之间的关系与岜沙内部的社会关系明显不同,这也成为他们在旅游经营过程中障碍。
“岜沙人只认自己的兄弟,从来不相信外界任何一个朋友,只和自己人打交道,你比如说在这里开旅馆,经常有客人在的时候就有人过来向客人要钱,昨天晚上在我房子下面住的一个老人来我家向客人要钱,说这么大了没有手电筒,给点钱买个手电,这样的情况很多,还有的时候我下面的排水管经常莫名其妙就不通了。还有岜沙缺水,水经常停,一停水客人洗漱都没有办法,我想修个水池,可是没有人给我修。在这里我只有和村长支书搞好关系,你说我还能靠谁。”(Z01-Z)
除了ZJ和XJ作为个体进驻岜沙之外,进驻岜沙最大的外部群体要数旅游主管部门,由从江县旅游局成立的从江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直负责岜沙景区的宣传和建设,目前共有5人经常在岜沙驻点工作,而该群体与岜沙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一种业缘关系。除了ZJ和XJ两位已经进驻岜沙的外来经营户外,目前仍有多人在尝试进入岜沙经营旅游业,但是其过程都非常困难,原因在于岜沙传统社会空间的封闭性对其产生强烈的排斥。
4.3 旅游发展后岜沙社区社会关系的特征
岜沙原本作为一个典型的社区特征开始逐渐发生改变,随着外部主体的进入,岜沙共同体自身的分化、岜沙人的社会关系向外部社会的延伸,岜沙苗寨内部原本仅由特定的几个家族构成相对单一的社会关系开始转变,其作为社区的典型特征逐步消失,逐渐转变为由岜沙共同体(包括本地参与旅游发展的群体)、旅游主管部门、外来经营户等。
4.3.1 岜沙社区关系多元化
在岜沙传统的社会关系结合方式中,外部群体或者个人必须首先通过“互助”的规则与岜沙共同体相结合,才能够获得在岜沙苗寨内部进行空间生产活动的权力。但在发展旅游之后,政府部门作为最主要的权力主体,其进入岜沙进行空间生产活动的权力都是通过有偿征地的形式进入岜沙,然后再通过成立公司,并借助岜沙村委会的帮助与部分村民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的建立并非如传统岜沙共同体形成过程中的“平等互助”;再从在岜沙进行经营活动的外部个体的进驻方式来看,现阶段下两位外来经营户ZJ和XJ都是通过与政府部门的亲属关系获得在岜沙进行空间生产活动的权力。通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岜沙原本以血缘关系为主导的社区逐步转变成为由多元社会主体构成的社会,而在其社会关系变迁的过程中,空间生产的主体也由原本单一的共同体转变为多元主体,包括外来经营户、旅游主管部门、本地精英和本地居民。
4.3.2 岜沙共同体内部社会关系缓慢分化
岜沙共同体是基于血缘关系为主形成的相对紧密团结的共同体,由于占有的資源基本相同,所以共同体内部成员彼此之间的差异并不大,个体所掌握的财富也相对平均。在岜沙旅游的起步阶段,由于岜沙历来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造成岜沙人在参与旅游发展中存在明显障碍,包括语言、商业能力、资金等方面,所以在该阶段岜沙共同体没有任何人参与旅游的发展,旅游发展仅仅是在形式上增加了岜沙苗寨内的游客,且多以摄影师、散客为主,并不会对岜沙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的社会关系造成影响。而在1999年之后由于从江县旅游局正式将岜沙作为景区开发,由此带动的部分岜沙居民开始参与旅游的发展,这部分村民逐渐与岜沙共同体有了不同程度的分化,并且成为与游客接触最多的群体,通过与游客的交谈和交往,这部分人与岜沙外界的人群相识并建立关系,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看,岜沙原有的共同体逐渐分化,但其分化的速度非常缓慢。旅游发展之后,随着岜沙村民与外界所建立的社会关系逐渐增加,其固有的自然边界和社会边界对其发展的限制逐渐减弱,岜沙共同体的社会关系正在因为旅游发展之后,外部群体的进入和外出务工(部分务工人员在外地定居)人员的不断增加,由原本相对单一的共同体关系逐步走向多元化。而在这一过程中,旅游管理部门的进驻是重要的推动因素,特别是大量外部群体逐步与岜沙共同体成员之间建立社会关系,是打破原有“均衡、统一、整体”共同体结构的重要原因。总体分析来看,岜沙共同体内部社会关系目前的分化速度仍相对缓慢的重要原因在于其旅游发展的水平仍较为平稳,没有大的投资团体的进驻,绝大多数岜沙人仍保留着传统的生活和生产传统。
5 结论与讨论
文章以田野调查收集相关资料,以定性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旅游发展前后,岜沙社区社会关系的建立方式、社会关系特征的对比,从微观层面对岜沙社区社会关系在旅游发展的影响下所产生的变化进行研究,发现:
5.1 研究结论
(1)旅游发展改变了外部主体与岜沙村民建立社会关系的方式
旅游发展之前,岜沙共同体成员之间主要通过“结拜兄弟”“互助共生”“婚姻”这3种最主要的方式,其过程突出地体现出“互助”的特点。但在发展旅游之后,政府部门作为最主要的权力主体,其与岜沙建立关系的方式都是通过有偿征地的形式进入岜沙,然后再通过成立公司,并借助岜沙村委会的帮助与部分村民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的建立并非如传统岜沙共同体形成过程中的“平等互助”;再对岜沙苗寨外部个体的进驻方式来看,现阶段下两位外来经营户ZJ和XJ都是通过与政府部门的亲属关系才与岜沙村民建立了联系。
(2)旅游发展并未对岜沙传统的社会关系造成较大的冲击
岜沙发展旅游后,其社会关系的多元化使得岜沙的主体由单一共同体转变,通过对外部主体进驻岜沙的方式的分析,无论政府部门、 外来经营户、还是游客,他们在最初进驻岜沙时并没有通过遵守岜沙传统的社会关系结合方式,更重要的是并没有对传统的社会关系进行很大程度的改变,因此,就使得岜沙共同体传统的社会关系较为完整的保留下来,即使产生了部分参与旅游发展的本地人,但是由于族群信仰(尤其是鬼师信仰)、民族身份认同、血缘等作用力的维系,岜沙传统的共同体社会关系依然非常稳固。
5.2 讨论
在已有的大量旅游影响研究文献中,旅游对于社区所产生的多方面影响已经被多方论证,而本研究的结论则发现,虽然旅游发展之后,旅游活动对社区共同体内部社会关系的影响却并不大,旅游在岜沙苗寨只充当了媒介的作用,对于传统的社会关系建立方式并没有产生很大程度的影响。同时,也对大量批判旅游对于社区传统文化、社会变迁会带来负面影响进行了一次回应。
结合本研究的案例背景,有3个方面值得讨论:
(1)案例本身的特殊性决定了研究的结论。岜沙社区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村寨,其共同体的建立方式,包括“拜兄弟”“婚姻”等途径,使得其内部社会关系极其牢固,几乎社区的每个成员都有极强的社会关系,对于外界的知识、人员、行为有着排斥作用,从而造成了旅游所带来的旅游流、物流、信息流等对其社区内部人员很难产生影响,可见,旅游对于社区的影响,与其社区自身的特征有着极强的关系,旅游影响对于不同社区而言,存在诸多差异。
(2)值得反思的是,雖然现阶段在旅游发展的影响下,岜沙苗寨内部的社会关系分化较为缓慢,但是依据文化的“涵化”理论,未来在特定的时期,特别是在外部大规模投资主体进驻,或是较大规模的旅游项目进驻,很可能在短期内造成岜沙传统文化和社会关系的快速变化,当前,从江县已经有大规模开发岜沙苗寨的想法,值得警示。
(3)关于旅游影响研究中的空间转向研究,社会关系-空间生产之间的辩证关系已经从较为宏观的层面进行了多次探讨,但是旅游影响、社区关系、社区空间三者之间如何产生作用的微观机制仍然鲜有涉及,本文作为从微观层面对该研究主题的初步探讨,后续在研究的对象、研究的方法等方面,仍然需要进一步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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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Over the years, a large number of studies focusing on the social impacts of tourism in ethnic minority areas have been conducted in the field of tourism research, addressing a variety of topics. Not only does tourism bring tourists to ethnic communities, but also products, services, money, materials and new ideas, which make local residents re-define both their communities and themselves. One of the main manifestations thereof can be observed in the changed social relations that occur at the village scale. After tourism develops in ethnic communities, the unique combination of new social relations and historical social relations determines the specific impact of tourism on ethnic villages. Although current research has found that tourism affects social relations, and brings about change in ethnic communities, there is still little research at the micro level shedding light on changes in social relations among ethnic communities following the development of tourism.
This paper, conduct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icrocosmic research, takes social relations as its research object and carries out a case study on Basha Miao Village through the 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 By comparing the construction and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social relations in Basha Miao Village before and after the development of tourism, this paper answers the question: “What has changed in the construction and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social relations in ethnic communities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ourism development?” The research finds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tourism has changed the way of establishing social relations between outside subjects and the villagers of Basha, but has not changed social relations among the members of Basha community. Three aspects are worthy of discussion in the context of this research: (1) The particularity of the case itself determines the conclusion of the research. As Basha community is an ethnic minority village, its community-building methods include marriage, sworn brotherhood and other means, which make its internal social relations extremely solid. Almost every member of the community has extremely strong social relations, and rejects knowledge, people and behavior come from the outside world. This makes it difficult for the flow of tourism, logistics and information to have an impact on the people inside the community. From this we can see that the impact of tourism on communities bears a strong relationship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mmunity itself. Tourism has a varied impact on different communities. (2) It is worth reflecting on the fact that, although social relations in Basha Miao Village have been slowly differentiating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ourism development at this stage, in the future, and especially in the presence of external large-scale investors or large-scale tourism projects, it is likely to cause rapid changes in Basha traditional culture and social relations in the short term, according to the “cultivation theory” of culture. (3) Regarding the study of spatial transformations in tourism impact research, the dialect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social relations and space production has been discussed at the macro level, but micro mechanisms determining the interaction of tourism influence, community relations, and community space interact are still rarely involved. This paper preliminarily explores this research topic at the micro level, but such aspects as the corresponding research and research methods need to be further developed in the future.
Keywords: tourism impact; social relation; the prodcution of space; toursim community.
[責任编辑:刘 鲁;责任校对:魏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