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来税制结构的选择及设计思路
2017-04-20程伟伟
程伟伟
【摘要】当前我国直接税收入比重过低而间接税收入比重过高的税制结构格局既不利于收入分配调节,又容易推高物价、抑制经济活力,因此社会经济的发展迫切要求我国进行税制结构转型改革。本文阐述了我国当前的税制结构及改革的必要性,提出我国未来的税制结构应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的比重,同时在直接税改革中应以所得税和财产税改革为主,与此同时还要加强税收法制化的建设。
【关键词】直接税;间接税;税制结构改革
一国的税制结构应该是服务于其经济发展的,1994年的税制改革使我国主要以间接税为主,这在当时是可行的,因为间接税易于征收,当时的税制结构能够促进经济发展,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这种税制结构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形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优化税制结构”列为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的重要方向[1]。
一、我国当前税制结构现状
随着1994年的税制改革,我国逐步形成了以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的税制结构。我国自2007年以来间接税的比重有所下降,从2007年的65.1%下降到2014年的59.58%,相对应的直接税的比重由34.9%上升到40.42%,但和国际上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如美国、英国等,我国间接税的比重还是较高,这种税制不利于调节收入差距,而且也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国际上其他国家成功的经验,适当降低间接税的比重,同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社保金由收费改为征收社会保障税,专税专用,以此来适应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税制结构改革的必要性
(一)当前的经济形势要求降低间接税比重,减轻企业税负
税制结构既无法超越现实的经济环境而存在,同时也不能滞后于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否则都将对经济造成危害。目前,我国间接税占比过高的问题客观存在。2012年间接税在税收总额中的占比为66.32%,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近8个百分点,高于相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近3个百分点;同时,我国企业的负担,尤其是由企业直接缴纳的间接税的税收负担过重。在我国,企业缴纳的税收占全国税收总额的90%以上[2],企业直接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占全国税收总额的60%以上。因此,当前情况下,我们十分需要改革企税,降低企业的税负。
(二)贫富差距不断加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直接税制改革。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居民收入水平也随之得到了大幅提高,然而收入分配差距却日益加剧。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381元,是農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97倍;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9,虽然较2013年的0.473有小幅下降,但收入分配差距仍处在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之上。与此同时,具有收入调节作用的直接税体系尚未真正建立,在所得税中,个人所得税因其制度设计得不完善,未能发挥“调高”的作用,反而沦为“工薪税”[3]。
三、我国税制改革的设计思路
(一)直接税种具体的改革措施
1.个人所得税。个税是直接税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个税以后的改革方向应是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从税基和征收范围上保证高收入层成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调控群体[4]。其次,费用扣除额应结合具体家庭负担能力和社会保障情况综合考虑,比如地区经济差距、教育医疗投入、住房开支等情况,从而更好地体现税负公平原则。再次,加强个人收入、财产监控,完善税收征管我国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之所以有限,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平均税率过低,而平均税率过低的原因之一是税收征管不完善,税款流失严重[5]。因此,应在加强税务、统计、金融等机构之间信息沟通的基础上,通过建立非现金结算制度、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个人信用体系等方式,实现对居民收入的有效监管。
2.企业所得税。我国企业的负担,尤其是由企业直接缴纳的间接税的税收负担过重,企业直接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占全国税收总额的60%以上[6]。因此,未来我国应适当降低企业的所得税率,特别是创新型企业的税负,从而减少企业成本,以此来增强企业的有效供给量,最终达到刺激经济的作用。
3.财产税。财产税对于主体税种具有重要的补充作用,同时它能有效调节当前我国存在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我国目前开征的财产税种主要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还难以构成完整的财产税体系。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调节代际之间的收入差距。我国应尽快出台遗产税与赠与税,而要使遗产税和财产税的征收变得可能,我国应尽快建立全国联网系统,从而使每个人的财产都能被税务机关核查到,从而有效调节收入差距不公的问题[7]。
(二)应与改革相配套的管理措施
一个好的税制能不能很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不仅仅取决于其税制结构设计的合理性,还要取决于其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因此,我国未来的税制改革还应关注税收管理方面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是税收法制化。因此就要求我们加快推进依法立法,走法治之路[8]。
参考文献
[1]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http://www.gov.cn/2011lh/content_1825838.htm
[2]高培勇.结构性减税要对接税制改革方向[N].中国财经报,2011-12-26
[3]崔军,朱晓璐.我国税制结构转型改革:目标设计与路径选择—基于国际经验与现实国情的综合考量[J].税务研究,2014,(6)
[4]徐建炜,马光荣,李实.个人所得税改善中国收入分配了吗?—基于对1997~2011年微观数据的动态评估[J].中国社会科学,2013,(6):53-71
[5]张世伟,万相昱.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收入分配效应—基于微观模拟的研究途径[J].财经科学,2008,(2):81-87.
[6]刘佐.关于我国税制结构优化问题的探讨[J].税务研究,2009,(5)
[7]刘佐,靳东升.借鉴国际经验进一步优化中国中长期税制结构[J].税务研究,2009,(5)
[8]牛军栋.关于我国税制现代化的若干思考[J].税务研究,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