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僵尸企业”的产生原因与对策
2017-04-20王鹏
【摘要】“僵尸企业”的长期存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体系中的一大重要风险。而抓紧解决“僵尸企业”的问题,不仅有助于解决产能过剩的问题更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僵尸企业“的存在会使市场活力不断地被吞噬,消耗社会资源,降低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清理僵尸企业不仅仅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占有重大地位,更是构建一个正常市场体系的必要过程。因此在僵尸企业的处置过程中,正确的方法应是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而不应该由政府或者市场单方面决定。
【关键词】僵尸企业 并购重组 破产退出
一、引言
“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僵尸企业”不同于其他虽陷入困境却有能力恢复活力的企业,以其长期性、依赖性和会传染性为主要特点。如果一个“僵尸企业”被一个健康的企业兼并或重组,那么很可能是健康企业被拖垮,也变成了“僵尸企业”。而持续不断地给“僵尸企业”进行“输血”的银行也很有可能会变成“僵尸银行”。如果“僵尸企业”僵而不死,则会导致“僵尸企业”蔓延,最终则会导致地方的经济会变成“僵尸经济”。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的报告《中国僵尸企业研究报告——现状、原因和对策》,僵尸企业比例最高的五个行业分别是:钢铁(51.43%)、房地产(44.53%)、建筑装饰(31.76%)、商业贸易(28.89%)和综合类(21.95%);僵尸企业比例最低的五个行业是:银行(0.00%)、传媒(4.12%)、非银金融(4.65%)、计算机(5.23%)和休闲服务(5.88%)?譹?訛。
分地区来看,经济发达的沿海省份僵尸企业数量会多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中西部省份,这有可能是本身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一致所造成的。以企业类型来看,国有和集体企业占“僵尸企业”的绝大多数,但是“僵尸企业”中,民营企业和港澳台及外商企业的数量却比较低。
二、产生“僵尸企业”的主要原因
(一)银行为了避免不良信贷
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会把给企业的每一笔贷款都会作为资产记录下来,当企业不能还款时,该企业的贷款会被记录为不良贷款。而银行需要拿出一部分资本金为每一笔不良贷款作风险准备金。这就会使得银行的自有资本减少及降低资本充足率。这些不良贷款也会影响银行的利润或者经营情况。但是,如果企业能正常还本付息,这笔贷款就不会被记作不良贷款,而是正常贷款,银行的资本也不会减少。这样就会使得即使企业已经不可能恢复活力持续经营下去,但是银行为了避免不良信贷会继续贷款给企业,而使得“僵尸企业”占据了大量社会资源,而真正有需要的企业却不能得到贷款。
(二)政府与企业的同谋
地方政府为了保持政绩和地方稳定,即使企业已经濒临破产、无力经营,但是政府仍然会不断的给其“输血”。这使得“僵尸企业”占据大量资源却无法发挥其作用,由于接受了大量的补贴与扶持,这会使企业人员冗杂、更加丧失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致使“僵尸企业”更加难以清理。于此同时,这一做法也会迫使许多富有活力需要资源的企业被迫退出市场,致使市场进一步恶化。
(三)存在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不良竞争
政府为了遵循国家的扶持政策,往往会对某一个行业过分关注,引起最后的产能过剩。产能过剩则又会导致在该行业出现大量僵尸企业,地方政府为了保证当地的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又会不断提供优惠政策和补贴来支持当地企业,成为形成“僵尸企业”的一大因素。
(四)经济刺激计划的后续影响力
2008年,我国为了缓解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增长的压力,曾推出了经济刺激计划,其投资总量约四万亿。这本意是为了刺激我国的经济恢复与增长,减少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是,四万亿投资计划也在一些行业引起了过度投资、盲目扩张等问题,这就使得一些企业产能过度,成为产生僵尸企业的隐忧。
(五)企业抵抗外部环境影响能力较弱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整体经济呈现增长速度减缓的态势,使得许多原本发展良好的企业纷纷由于没有订单,陷入困境,同时因为没有利润也无法进行产能升级,进行结构优化,如此恶性循环最导致可能淪为僵尸企业。
三、我国处置“僵尸企业”的主要措施
我国针对“僵尸企业”主要采用四种方法。一是并购与重组。这种方法可以一次性解决“僵尸企业”的问题。对于并购方来说,“僵尸企业”的资产和资源如果存在一定价值,那么就会存在一定的提升企业经营效益的空间。二是托管经营。企业所有者选取一个具有经营管理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经营,可以加强企业持续经营以及应对市场化的能力。三是扶持发展。有一些企业并不是自身无法持续经营,而是因为各种其他原因产生了暂时性的经营困难,但是自身发展能力以及外部环境都比较良好,可以采取一定的帮助以及扶持,帮助企业恢复活力,以实现持续经营。四是破产退出。如果经过国家大量扶持,却仍然难以恢复活力且也没有良好的产业前景的企业则可以采用破产清算的方式,及时控制企业以及国家损失,并采取相应措施,将破产清算的方式降到最低。
四、减少僵尸企业的对策
(一)政府减少对企业的干预
要减少对企业运行的干预,政府只作为引导,运用市场力量促进企业兼并重组。不能为了政绩就不断给“僵尸企业”进行补贴,遵循市场原则。
(二)把“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放在重点
如果国有企业仍然把“做大”放在重心,极有可能发生产能过剩的情况,使更多的企业变成僵尸企业。国有企业必须把重心放在“做强做优”,才能解救国有企业于水火之中。
(三)加大对银行贷款的监管
不仅要加强对银行体系的监管,尤其是对银行贷款的质量的监督,而且要减少政府对银行的行政干预,确保银行体系的相对独立性。
(四)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改制分流,加快产业结构升级
以市场化的兼并重组和改制分流作为处理僵尸企业的重心,加快企业产业结构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进行破产清算程序时,要秉持缓慢稳妥推进的原则,将社会震荡降到最低。并且,要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如果员工下岗或者失业时,能够有充分的社会保障作为依靠。
(五)明确国企定位,加快改革步伐
国企由于其特殊的性质,会有一定的政治和社会功能,因此会不由自主地把目标定为保障就业和稳定财税收入。对国企进行分类改革,一类是把他当作特殊企业对待,对于需要承担政治和社会功能的国企进行数量限制;另一类作为纯粹的市场化企业,加强市场化考核。
参考文献
?譹?訛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的报告《中国僵尸企业研究报告——现状、原因和对策》。
作者简介:王鹏(1993-),女,汉族,山东费县人,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