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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模式改革的研究

2017-04-20叶玲君王珺

时代金融 2017年9期
关键词:人才培养

叶玲君+王珺

【摘要】从2011年至今,符合招收金融专业硕士条件的高校在专业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斐然,但同时也存在着学术化倾向严重、对实践性重视不够等问题。本文以华东地区非211、985高校为考察重点,把校内外课程设置结合起来,旨在构建出一套更为完善的理论、实验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设置体系,为培养具有优秀实践能力的高层次金融专业人才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金融专业学位硕士 人才培养 课程设置模式

一、引言

课程设置是指一定学校选定的各类各种课程的设立和安排。以往,人们把“课程设置”仅仅理解为学科课程的开设,这是不够全面的。课程设置主要规定课程类型和课程门类的设立,及其在各年级的安排顺序和学时分配,并简要规定各类各科课程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课程设置必须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它是一定学校的培养目标在一定学校课程计划中的集中表现。当代研究生教育的主要方式是教学,而课程设置又是教学一个不可或缺的成分,因此,合理合规的课程设置对于提升研究生整体能力来说意义重大。

在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教指委”)的指导下,从2011年开始,全国高校掀起了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收热潮。为了区别于侧重理论和研究的学术型学位,实现学生金融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能力的较好融合,培养既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又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层次金融专业人才,此类高校设置了金融硕士专业研究生的相关课程。几年来,金融专硕的课程设置在不断摸索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然而,多方调查之后,我们发现其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改善,比如金融专硕课程设置学术化的倾向,对实践性、应用性重视不够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会影响到我国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因此,在深入了解当前有关课程设置的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查开设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高校,并发现目前金融专硕在课程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在已有体系基础上提出一套更加完善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的新模式,这对于充分发挥课程在金融人才培养的有效作用来说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近年来,国内学者关于金融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体系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通过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研究我国专业型硕士的教育问题。如:丁笑炯(2011)通过研究发达国家专业型研究生教育的现状,给我国专业型研究生教育提供良好的借鉴。第二,探讨专业学位硕士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问题。高明国(2011)提出调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在教学体系中引入职业领域的要求。魏剑锋(2014)指出由于体制和历史等原因,校企合作渠道单一,或合作缺乏稳定性,是产学研难以有机结合,难以发挥人才培养的作用。周艳荣(2015)提出专业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面临一些困难,实践基地缺乏导致金融专硕教学质量得不到保障。第三,探索课程体系建设的问题。如:贺强、李俊峰(2012)对我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体系和金融学学术性学位研究生课程設置体系进行比较,指出了专硕课程设置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应多采取课堂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等等。周春喜(2014)提出应优化课程体系,增加专业技术课程的比重。周艳荣(2015)提出多数金融专硕培养单位在课程设置中,理论性课程所占比例过高,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课程比例较少,没有凸显出金融专硕培养特色,达不到高层次复合型金融高级人才的培养目标。

国外学者针对这一问题也有一些研究。例如Milton,Constance L(2003)对研究生课程设置进行了探讨。Sven Junghagen(2005)提出推进校企合作,根据市场变化适当调整课程设置,提高学生实际工作能力。Joy Gaston Gayles,Bridget T.Kelly(2007)专门研究了课程设置的多样性对学生能力的促进作用等等。

以上国内外研究成果对于我们加深对金融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体系问题的认识有着较大帮助,这些研究大都集中在核心课程、选修课程、方向课程的配比和学分设置方面,很少涉及课程设置其他方面(如校外课程设置、校内课程设置的其他方面等),而且关于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体系的具体研究比较缺乏。

三、当前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的研究样本为华东地区可授予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高校(以南京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等华东地区非211、985高校为主),通过查阅高校中课程设置情况相关资料,并实地调研这些高校的实际情况,进而对华东地区金融学专业型研究生课程设置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研究。一般来说,课程设置可以分为校内课程设置和校外课程设置两个方面,因此,本文将从这两个方面进行展开。

(一)校内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校内课程设置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课程体系的建设、课程选择的自主性和课程的质量等方面,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课程体系的建设不合理。首先,多数金融专硕培养单位在制定培养方案时借鉴参考学术型硕士培养模式,学术化倾向严重,缺乏与金融业界对金融人才需求的有效沟通。通过比较多个学校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以及金融学学术型学位的课程,我们发现两种学位的大部分的课程内容都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核心课程设置上具有一致性是必然的,但是其他课程的设置也没有将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注重实际能力的特点凸显出来,而且理论性课程所占比例过高,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课程比例较少,没有凸显出金融专硕培养特色,达不到高层次复合型金融高级人才的培养目标。部分教师依然采用传统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实施教学,缺乏足够的案例教学和小组讨论。其次,一些关联性较高的专业课程在设置方面有些冗余,内容重叠。通过调查,不少学生反映,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核心课程中分别开设了财务报表分析和公司金融两门课程,但是由于任课老师的不同、参考书目的差异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在实际教学中有些内容缺失、讲解不到位,而有些内容又重复多遍,造成资源浪费,降低了学生课堂学习的效率。

第二,课程选择方面,学分制的弊端和课程设置固化削弱了研究生在课程方面的自主选择权。在多数金融专硕培养单位中,学校研究生处决定了研究生的大部分课程,学生对于课程的自主选择权较小。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制挂钩的机制大大制约了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金融教指委对专业课程的详细规定有利于实现学生金融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能力的较好融合,培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宽广的国际视野和较强实践能力。但是,在具体的执行中,很多高校的课程设置都与学分制挂钩。比如,浙江财经大学就规定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所修的课程学分不低于41分,其中,核心课不低于18学分,专业方向课不低于13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0学分。我校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中,核心课程修满共计18学分,专业方向课修满共计13学分,选修课修满共计14学分,据此可得,培养方案中除了选修课有一定选择余地外,其他课程都由学校事先设定。

其次,专业选修课程设置的相对固化制约了学生的自主选择权。根据金融教指委的指导,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该至少学习掌握以下12门选修课程中的8门课程的知识和技能。这12门选修课程分别是:固定收益证券、私募股权投资、金融服务营销、金融法、行为金融学、金融史、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案例、企业并购与重组案例、金融危机管理案例、财富管理、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金融企业战略管理。并在这个基础上鼓励各高校根据所在地区人才需求与自身特色相应的增加选修课。但是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各培养单位与原指导性意见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各高校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不一定会全部开齐12门课程,调查发现大部分学校所开课程不足12门。二是,各校针对金融硕士专业不同研究方向的研究生所开设的课程不一样,学生可供选择的范围也不尽相同。例如,有的学校出于对师资力量和金融硕士专业各方向研究特点的考虑,只开设了10门选修课,缺少行为金融学、金融史。同时,学校又根据各方向的特征对这10门选修课进行分类,每个方向的选修课只有7门,这使得学生在课程选择上缺少一定的灵活性,比如说,固定收益证券这门课只针对资本市场运营和证券投资方向的学生开放,并计入其总学分,其他方向选择不计入总学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打消了学生选课的积极性,限制了选课的自主性。

第三,課程质量方面,无论是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弊端。教学内容上,理论和实务脱节严重。目前,课堂教学指定的教材和参考资料的学术化倾向严重,缺乏金融学前瞻性、理论前沿性、实践应用性和启发性。这就导致很多教师侧重理论教学,较少涉及实际运用方面。教学方式上,沿袭传统的注入式教学模式,而对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涉及比例较少,缺乏互动性和可操纵性,没有凸显出金融专硕培养特色。考核方式上,沿袭了传统的考核方式,即以传统的期末考试、日常出勤率及平时上课情况为主导,缺少对专业硕士针对性的考核方法。由于很多课程都采取大班授课的方式,老师不好衡量学生日常出勤率和平时上课情况,而且期末考试的考核方式不利于督促学生对课程的掌握。因此,在建设课程体系时,应该充分重视考核方式的灵活化和多样化,这样有助于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

第四,课时设置效用有待提高。课时设置效用指的是每门课课程的课时实际对学生能力提高的作用。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课程中,公共核心课程(如:英语、马克思等)和专业选修课的课时占比较大,专业核心课程的课时占比较小,专业核心课的课时少,因此专业核心课的授课老师无法全面系统的讲解该课程的知识体系,导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尤其是一些跨专业的学生无法系统的掌握本专业的专业知识。

(二)校外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校外课程设置的问题主要在实习的落实上得以体现,实践是理论联系实际,应用和巩固所学专业知识的一项重要环节,是培养我们能力和技能的一个重要手段。具体来说校外设置中的问题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实习企业选择的随意性、实习过程的非专业性、实习考核方式的单一性以及相应监督的缺失。

第一,学生在选择实习单位时比较随意,缺少金融专业的针对性。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应该突出金融实践导向,加强专业实践教学,根据相关规定,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在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行业协会等金融相关岗位接受职业训练,并且实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通过熟悉相应的业务技能,初步培养接受实践活动信息的一般能力,加深对已学学科基础课的理解,巩固课堂所学知识。但是,在实际中,有些学生在选择实习单位的时候都有一定随意性,没有结合专业来进行慎重考虑,而且调查结果显示,很多研究生的实习期仅有一个月左右,这显然达不到实习的目的。

第二,实习内容缺乏业务指导性。实践是理论联系实际,应用和巩固所学专业知识的一项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能力和技能的一个重要手段。而在具体实习的过程中,实习内容基本限于打杂跑腿,学生很难接触到相关专业方向的核心业务,只能了解到金融业务的皮毛,无法深入了解相关的金融业务,不能较好的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

第三,缺少实际有效的实习考核机制。实习审核是衡量学生实习效果的重要环节,建立有效的实习审核机制有利于提高学生实习的效率,切实达到实习的目的。目前的考察方式大多局限于填写考察表、上交小论文等,对实际问题的探究不够深入。而且,实习指导老师与学生利益相关性不大,没有足够的动力去探究学生的实习效果,缺乏有效的监督。

四、对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建议

在分析了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设置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本文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一)校内课程的设置方面

第一,依托金融教指委的指导意见,合理安排课程内容。首先,为了区别于侧重理论和研究的学术型学位,实现学生金融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能力的较好融合,应该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内容实践性、应用性的特点。如:适当增加案例教学课程,案例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工具,将系统的金融理论与金融实践案例相结合,通过收集国内外典型金融案例及视频资料,强调提供一些具有特点的故事、独特的故事、全新的故事,教学时将案例资料按照案情——设问——解决的形式穿插于课堂讲授内容中;多开展与专业相关的模拟课程,通过创设与金融实际工作部门以及教学内容相关的情境进行模拟训练,把金融理论知识的学习、思维的训练、技能的提高等有机结合起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深化金融理论的学习与实践技能的提高。其次,对关联度高的课程进行适度整合,优化课程结构。比如,财务报表分析和公司金融的整合,财务报表分析是公司金融中重要组成部分,把财务报表分析纳入到公司金融课程中,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以及对这一课程的掌握程度。

第二,从课程设置和学分制两个方面入手,提高学生对课程的自主选择权。首先,处理好学分制和课程设置的关系。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专业方向和兴趣来选课,在最低学分的基础上多修学分,学校学院并予以适当奖励,比如:奖学金推优加分,就业优先推荐等等。其次,有选择的增开特色选修课。结合各培养单位办学特色、地区优势以及金融前沿形势,鼓励培养单位从自身已形成的人才培养特色和积累的优势学科实际出发,有选择的增开特色课程,促进学生把握本专业发展趋势。同时,放开学生选课的专业方向限制,在保证达到本方向课程选择要求时,可自主选择其他方向课程并计入总学分。

第三,丰富教学方式,完善课程考核机制,保证课程质量,可采取如下措施:在课堂教学中,重视运用案例分析、课堂讨论、专题讲座、模拟训练等多种教学方法,有效地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和金融实验室模拟系统,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课程考试不仅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更重要的是考查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的性质,可以推行“课堂讨论+课程论文+口试”、“课堂作业+笔试”、“平时作业+笔试”、“小作业+大作业”、“模拟训练+模拟考试”、“实践考核+课题设计”、“课程论文+小组答辩”等多种考试方式。特别是在一些金融应用软件课程的考核上,应当注重考察学生能否用该软件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单单考核相关概念。

第四,调整核心课与选修课的课时设置,提高课时设置效用。增加专业核心课程的课时,适当减少一些专业选修课的课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跨专业的,他们的金融基础相对薄弱,适当增加专业核心课程的比例有助于研究生搭建完整的知识体系、形成系统性认识。同时,有些专业选修课课时可以缩短,多鼓励学生利用课外时間完成相关的练习和实践,加深对这一课程的了解。比如,案例分析课可以把学生课下准备相关材料、课下思考和课堂讨论结合起来,这样就大大节省了上课的时间。

(二)校外课程的设置方面

第一,完善校内外导师共同负责学生实习选择的机制,督促学生选择恰当的实习单位。鼓励学生自发寻找与专业方向和职业规划一致的实习单位,确定实习意向后,征求校内外导师意见。专业方向不突出的,校内外导师及时劝阻,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给学生推荐相关的实习岗位。

第二,校企联合,建立联合培养基地,推行产学研联动。加强学校、企业和学生之间的沟通与合作,通过学校与企业之间的项目合作等机制提高实习单位对学生的责任感,形成多层次、有序化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作教育实践平台,切实提高学生社会实践的效率。

第三,建立健全实习考察机制,提高实习质量。完善实习考核的方式,除了实习考核表外,鼓励学生完成具有一定实践意义的成果,如实践性的论文以及实用的新方法、新方案等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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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浙江省教育厅(Y20143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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