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铸剑》开始
2017-04-20荆棘
荆棘
儒家讲究以礼治天下,而“孝”是伦理的核心道德。《礼记·曲礼》中记载道:父之雠,弗与共戴天;兄弟之雠,不反兵;交游之雠,不同国。中国古代复仇故事源远流长,构成了华夏民族复仇文化的母题。
少年眉间尺的文化演绎
“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是小说《铸剑》中侠士宴之敖对性情优柔寡断却背负父仇的少年眉间尺所讲的一句话,眉间尺最终接受了晏之敖的“复仇”理论,那就是要对一切罪恶进行审判,而这样的复仇是不需要任何名义与借口的。
为父复仇的传说在中国是不少见的,鲁迅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铸剑》却因先锋的艺术内涵成为复仇主题反思人性的代表之作。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讲述了周宣王时代的楚国,楚王嗜杀,命名铸剑师干将、莫邪夫妇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干将的遗腹子眉间尺十六岁时在“黑色人”宴之敖帮助下,祭出自己的头颅和父亲遗下的雄剑。宴之敖以献眉间尺之头晋见楚王,并设计当楚王向煮头的鼎中看时,用雄剑砍下了楚王的头。
鲁迅花大笔墨写了眉间尺的优柔寡断,这就决定了复仇于他是一件不可完成的任务,在现实世界两难境地与复仇命运的必然性里,就决定了宴之敖出场的顺理成章,他的言谈、举止都带有对于世俗的生死、个人肉体摈弃与冷酷的决绝,“三头相搏”更是奇异之极,荒诞之极。他让眉间尺的头颅在开水里做各种各样的舞蹈、游动,并和楚王的头厮杀起来。眼看眉间尺要败下来, 宴之敖便把自己的头也砍落在鼎中,前去助阵, 并咬住了国王的鼻子。
仇恨的头颅要实现自己复仇的愿望,产生了一种多么强大的力量——难以想象的超自然的力量,这一段写得冷澈凛人,可谓复仇故事的核心部分,也是全篇的高潮。
鲁迅在宴之敖身上贯注了他“理想的人性”, 正如康德所说:“在此岸的社会中,任何行善的目的,都不是纯粹,而纯粹的动机是来自彼岸的承诺”,对“复仇”崇高感的认同是来自此岸与彼岸间不可能建立的桥梁,这是鲁迅比之同代人对自我在社会形态与文化形态的地位的更深刻的认识。
赵娥复仇:
“孝”是伦理的核心道德
春秋战国时期,复仇之风气十分盛行。东周时,周王室衰微,诸侯纷争,群雄四起,相继称霸,混战不休。吕思勉先生说:“复仇之风,初皆起于部落之相报,虽非天下为公之义,犹有亲亲之道存焉。”
儒家讲究以礼治天下,而“孝”是伦理的核心道德。儒家经典很多时候在律法之上,官员采用“春秋决狱”的判案模式,复仇者常常因“忠孝”之名,免于偿命,东汉的赵娥复仇案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个案例。
赵娥的父亲被酒泉县的恶霸李寿打死。赵娥的三个兄弟都想复仇,但李寿防范甚严。不久兄弟三人同时死于一场瘟疫。听说赵家的男丁已经全部死掉之后,李寿甚喜,大宴宾客,说赵氏只剩一个弱女子,不足为忧。
赵娥悲愤交加,立志要为父报仇。她上街买来一把刀,天天在家里磨刀,准备复仇。
公元179年的一天,赵娥终于遇见了李寿。她下车冲上前去,“就地斫之”,然后,“诣县自首”。
县令尹嘉听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十分钦佩赵娥,他解下随身携带的官印,辞官而去,为的就是拒绝受理此案。同时暗示赵娥赶快逃走。
可是赵娥不肯,她说:“怨塞身死,妾之明分,结罪理狱,君之常理,何敢偷生以枉公法?”接到报案后,酒泉郡守和凉州刺史反复斟酌,联名向朝廷上了一封奏章,请求皇帝法外施恩。汉灵帝读了这份奏章之后,不仅颁旨免去了赵娥的死罪,还封赵娥为“孝女”“烈女”,以示褒奖。
皇帝通过行使“特赦权”来表彰孝行,方方面面都符合中国人的情感取向和心理期待。也正因此,赵娥被记入《烈女传》,成了孝女和烈女的典型。
中国古代女性复仇故事源远流长,早在《山海经》中就有记载,集中体现了沉积在民族心理深层中的“大仇不报,死不瞑目”意志。作者借助女性复仇故事这个发泄愤怒的渠道,满足了民众盼望冤情昭雪的心理,表达了民众对正义公理的热切期盼。
民国“烈女”施剑翘:
为父报仇获特赦
烈女复仇,最后的光芒属于施剑翘。
1935年11月13日,佛堂里一声枪响,30岁的施剑翘为报父仇,近距离刺杀了北洋军阀浙、闽、苏、皖、赣五省联军总司令孙传芳。施剑翘,这位曾深居闺阁的千金大小姐也被冠以“侠女”“烈女”头衔,在此后几十载中,不断成为民国时期多种演义故事的女主角。
施剑翘的父亲施从滨,安徽桐城人,1925年爆发的奉浙战争,被张作霖委任为安徽省善后督办,刚刚开进蚌埠就被孙传芳部下俘获。虽然有周围人求情,孙传芳还是将其斩首,并把头颅挂在蚌埠车站示众。为了增加羞辱意味,还命人在白布上用红字写着“新任安徽督办施从滨之头”,并暴尸三天三夜。
那一年,施剑翘只有20岁,是家中长女,从小聪明伶俐,父女间感情很深。闻听父亲惨死,这位妙龄少女坚定地踏上了一条复仇之路。
开始,她将复仇的希望寄托在堂兄、张宗昌部下、烟台警备司令施中诚身上,但施中诚见难而退,一再推托,施谷兰大失所望,遂与之断绝兄妹关系。后来,她又冲破封建礼教束缚,嫁给阎锡山部下施靖公。婚后五年,二子出生,但丈夫根本无意履行诺言。这时施谷兰才认识到:复仇只有靠自己,遂携子离开山西,回天津,改名施剑翘,立誓亲杀孙传芳。
1935年,施从滨被杀整整10年后。施剑翘打听到孙传芳在“九一八”后举家迁居天津英租界,并勾结日本人,以图东山再起;与此同时却又宣称皈依佛门,过着“念佛韬晦”的生涯,并在居士林中任理事长。
施剑翘打听到这些情況后,混入居士林,乘孙不备,枪杀了他,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传单散发,传单上写着:“父仇不敢片时忘, 更痛萱堂两鬓霜。纵怕重伤慈母意, 时机不许再延长。不堪回首十年前, 物自依然景自迁。常到林中非拜佛, 剑翘求死不求仙。”
事发后,社会舆论多寄同情于施剑翘,但孙家不惜巨资聘请律师要求严惩凶手。天津地方法院与河北高等法院前后开庭七次,三审结案,判施剑翘有期徒刑七年。
社会舆论对此不满,以各种方式吁请国民党政府赦免,冯玉祥、于右任、宋哲元等20多名党政大员也联名上书。1936年10月16日,国民党政府终于宣布对施剑翘:“特予赦免,以示矜恤。”至此,施剑翘共在狱中度过11个月又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