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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品牌,增创河南农业新优势

2017-04-20豫新

农村农业农民·A版 2017年4期
关键词:公用河南农产品

豫新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河南制造向河南创造、河南速度向河南质量、河南产品向河南品牌转变,要着力培育一批知名农产品品牌,增强河南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准确把握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发展方向

掌握基本内涵。要充分明确由政府(政府部门)或非盈利机构管理的质量边界清晰和标志监管严格的公用品牌(质量标识)对企业品牌的支撑作用,坚持走依托公用品牌战略性资源推进企业品牌发展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捷径。要充分发挥我国政府管理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简称“三品一标”)等农产品公用品牌作用,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依托“三品一标”品牌发展企业品牌,引导企业品牌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走向国际化。要充分运用现代品牌要素改造提升地方传统优势农产品产业,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发展区域品牌农产品经济。

理清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主线,以特色农业资源和产业为依托,以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着力打造一批特色突出、美誉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河南农产品品牌。以农产品品牌化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大省向农业品牌大省转变步伐,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产品品牌品质和价值链,增加有效供给,提高农产品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走出一条具有河南特色的品牌强农兴农之路。

把握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充分依靠市场手段动员要素、激发活力,主动适应城乡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依托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地域文化、产业特色和发展基础,进行有效的品牌定位、形象塑造和传播,大力提高品牌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创建培育一批具有中原特色的国际化农产品品牌。

坚持企业主体。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品牌意识,依托农业公共品牌创立和培育自身企业品牌,形成公用品牌支撑企业品牌、企业品牌丰富公用品牌的良好格局,广泛拓展品牌农产品消费市场,积极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新型农业,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农业经营主体。

坚持政府引导。加强政策体系建设,加大财政和金融扶持力度,完善品牌培育机制,创造有利于发展品牌的社会环境,营造依法诚信经营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保护品牌建设的良好格局。

坚持质量效益。围绕质量兴农,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最大限度地实现品牌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公用品牌认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通过公用品牌认证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实现品牌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大力挖掘优势资源。深入挖掘中原五千年农耕文化资源和良好的绿色生态资源,大力培育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大力支持农业经营主体依托区域公用品牌发展优质、安全、个性化农产品生产,大力推广“区域公用品牌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企业品牌”的品牌发展模式,构建完整的农产品区域品牌经济链。

大力开展基地创建。在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开展规模化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稳步推动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示范样板创建。通过示范辐射带动,扩大农产品品牌经济效应。

积极开展农业品牌推进年活动。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品牌创建活动,激发全社会参与农业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各方共识,提振发展信心,加速建设进程,确保农业品牌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认真落实农产品品牌建设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推进机制,协调、统筹全省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开展。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构建“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格局。各级政府要把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议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定期研究品牌建设工作。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

搞好顶层设计。按照“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全面推进”的原则,河南省农业厅牵头负责制订全省农产品品牌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各市、县(市、区)、乡(镇)要结合本区域的产业优势和特色产品,分别做好各自的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形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品牌布局,做到全省上下联动,目标一致,行动统一。

优化扶持政策。坚持公共财政导向,积极整合现有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发改、食药、国土、交通、质监、工商、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主动搞好服务。金融机构要向企业提供以农产品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完善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公用品牌农产品生产。河南全省农业生产经营投资项目,要投向获得农产品公用品牌认证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各级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场等,申报和评价过程中都要把获得农产品公共品牌认证作为前置条件。各类涉农培训,都要把农产品品牌创建纳入教学内容。切实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品牌创建意识和拓展能力,促进品牌农业发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省长质量奖”评选办法,扩大品牌农业在“省长质量奖”中所占比例,推进河南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影响力提升。

强化品牌监管。要加强品牌产品质量监管,不断完善省、市、县、乡镇检测机制,支持企业建立第三方检测体系,加大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检测力度,努力实现省、市、县对品牌农产品检测(监测)全覆盖,确保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信誉。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建设,推行农产品条形码或二维码制度,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逐步实现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要加快制定和完善农产品品牌权益保护规章制度,依法保护品牌,各级工商、质检、农业等部门要不断完善打假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维护企业品牌的合法权益,维护公用品牌的整体形象。

深化培育宣传。加大农产品品牌营销推介力度,全力办好中国农业品牌发展大会,组织好“农博会”“绿博会”“有机博览会”“地标农产品专展”等涉農展会活动,选择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优质品牌农产品参展,确保河南品牌农产品信誉度和安全指数。加大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力度,开通市县品牌农产品特色馆,促进河南品牌农产品网上销售。充分利用河南省内外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河南农产品品牌创建好做法、新经验、新成果和品牌农产品,逐步提高河南农产品品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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