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发光的地方(四)
2017-04-20安黎
安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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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在耀州流传许久,叫“书坊戏坊,骟娃的地方”。
言下之意是,这两个地方都很污秽,是去不得的。去了,孩子必被糟蹋。
书坊与戏坊,何以成了“骟娃”的地方?它们究竟是怎么“骟娃”的?对于这个问题,我思忖良久,终究未能悟透其中的指向。说戏坊“骟娃”,尚有情可原,但说书坊“骟娃”,却难免让人心生糊涂。
书坊授人以知识,谕人以事理,难道这些也是错谬?依我之猜想,在普遍蒙昧的年代,人们容易把知识视为洪水猛兽。在多数人尚不识字的氛围里,接受了教育,人就会从愚笨到聪智,从简单到复杂,其言谈举止、处事方式等,必然会发生变化。变化了的人,在未变化者看来,更像是异类和异端。
那么,戏坊究竟是怎么“骟娃”的?如果询问缘由,很少有人愿意正面回答,大多都抿嘴而笑,用脸上莫测的表情来代替藏于肚子里的现成答案。很多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戏坊的所谓“骟娃”,大约也归属此类。在众人眼里,戏坊里汇聚着男男女女,那些人不稼不穑,甩着长袖,抹着花脸,扭来摆去,及至于搂搂抱抱,天长日久,还能守身如玉?不是石雕,不是朽木,青春躁动期的男女,怎能抵御得了淫欲的滔天巨浪?于是,勾搭勾连,见怪不怪。一人之失足,引来诸多人之失足,因为人与人之间,总是在相互效仿。时间久了,便会转化为一种风气,用一位小脚老太太的话说,那就是“从戏坊门前经过,闻到的满是腥臊味”。
戏坊真的就那么污秽,那么肮脏?并不尽然。戏坊的不堪,更多的是来源于公众的想象与坊间的议论。想象难免虚浮夸张,议论难免添盐加醋,两者的致命之处,都在于以偏概全——以一人之疾,来推理所有人之疾。
戏坊有无男女间的暗度陈仓?肯定有。但并非所有人都有暗度的癖好,也不是所有的人都难以逃脱被污染的宿命。人们对戏坊的嗤之以鼻,映现着一种悖论:一方面,求戲若渴,一站到戏台下面,紧盯演员的一招一式,忘乎所以;另一方面,却又对演员的私生活评头论足,说三道四,极尽贬损。掩映于这组矛盾背后的,是这样一串潜台词:我尽管没他(她)唱得好,演得好,但我比他(她)干净,比他(她)有贞操。
贬损他人,是为了获得自我满足。中国人自古而今,都是在与他人的比较中,获得自我肯定和自我优势的,仿佛自己活得好不好,那是由他人的高低胖瘦来决定的。贬损他人,否定他人,把他人压得弯腰,把他人踩在脚下,自己才能显得更高一点。很多痛苦的源头,不是我不行,而是别人比我更行。
中国的国民性,从对待弱者的态度上,就可略知一二——弱者不被同情,反被嘲笑:嘲笑残疾人,嘲笑穷人,嘲笑无子嗣的人,嘲笑长相丑陋的人……别人的不幸,竟然转化为自己嘴角的一抹轻蔑的笑意。
其实,戏坊里聚集的孩子,大多是在生计方面难以为继人家的孩子。每一个孩子,几乎都有一本血泪账。没有哪户丰衣足食的人家,愿意把孩子送进戏坊,让他们去学唱戏。很多孩子都是无依无靠的孤儿,父母或因这样那样的原因去世,爷爷或者奶奶,或年迈,或卧床不起,无力养活他(她),便把他(她)送进戏坊。戏坊那清汤寡水的饭食,至少能救其一命。
一般情况下,正规的戏坊,是不招录女孩子的。如果有女孩子硬是被家长送来,那只能安排其当帮工:洗菜,拉风箱,扫院子,整理戏服,或者给主家抱孩子。女孩唱戏,那是伤风败俗,那是丢人现眼。这样的状况,至清末戊戌变法后,才略有松动和改变。戊戌变法尽管以失败收场,却撬动了大清铁屋的基石,搅浑了社会的一潭死水,使原有的纲常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小白花唱戏,且能唱出名,与这一大的历史背景密切相连。尽管如此,小白花还是撞疼不少卫道士的神经,使他们对一个露胳膊露脸的女子,站立于街头的大庭广众之下唱戏,耿耿于怀。小白花唱戏时,很多人误以为她是男孩子。当验明正身,知其的确就是女儿身时,关于要不要驱逐她,一时间,竟成衙门内外的热议话题。据说,衙门内有人联名上书知州,痛斥小白花玷污了耀州风气,建议官府有必要采取措施,将她驱逐出境。好在知州正在害痨病,被人搀扶着办公,他哪有精力理会此等芝麻小事?石川河的水患,后山里的匪患,以及西塬上东塬上抗税的浪潮,哪一件不比一个风尘女子的街头唱戏,更使知州精疲力竭?不过,开明的知州,还是硬撑着虚弱之躯,在该建言书上批了这么几句话:州城坚而固,唱不坍,何惧?
女孩子不唱戏,唯男孩子唱戏。但每一幕戏里,却总是有男有女。无奈之下,只好让男的扮演女的。生末净丑旦里的旦角,本是戏中的女主人公,但在舞台上扭捏作态的,几乎全是一些貌似女人的男人。在京剧舞台上红得发紫的四大名旦,一律皆为长相俊秀的男性,成就他们的,除了他们自身的演唱功底,还有社会的偏见与陋习。没有偏见和陋习,他们能不能大放异彩,还真不一定。
女扮男,或男扮女,无论扮相如何逼真,总是令观者感到别扭。上帝造人,男是男,女是女,二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分,不可混淆。尊崇于社会之陋规,却违反于自然之造化,并非好事。
但自从戏曲诞生以来,舞台上的男女,其实就是生活中的男男。男孩子三四岁就被送进戏坊,其中的一部分,言谈举止,说话穿衣,都在刻意地模仿女孩子,并在潜意识里,把自己想象成女儿身,日子久了,其心理和生理,都会发生微妙的变化。当这些孩子有了性意识后,他们倾慕的对象,很有可能就是同性而非异性。同性恋,这一伴随人类诞生而诞生的地下之火,在戏坊这一幽闭的区间,燃烧得最为炽烈,最为奔放。
一个男孩子,就这样被扭曲,被变异。这等景况,虽然未动手术刀,但本质上就是一种阉割。阉割,并非单指肉体某一个部位功能的丧失,还包括精神血性被摘除。
清末时,耀州的戏坊有三五家,都开在城墙角落的某个院落。唱戏的孩子,四点钟从床上被拽起来,在师傅的引领与看护下,去城门外的西河滩练嗓子;等天一放亮,他们必须缩回戏坊,免得让人瞅见。脚夫们吆着骡子,赶着毛驴,早早地启程,要远赴异地驼载货物,本可以从西门出,抄近路,却不惜绕远路,偏从东门出,为的就是不要撞见戏坊那些乌七八糟的人。一旦有所不慎,怕处处有鬼,不想撞见却不幸撞见,脚夫们整整一天心里都忐忑不安,总觉得有什么不吉不祥之事,在恭候着自己。这天果真发生了意外,比如骡子生病卧地不起,驴子崴了腿蹄,马车侧翻于壕沟,被土匪打劫或被官人劫财,等等,脚夫就会把自己的倒霉,与撞见戏坊里的人挂起钩来,于是一股莫名的怒火便会在脑子里腾跃。脚夫们大多不爱惹事,走南闯北,他们在尝尽人间百味之余,性格的棱角也越磨越秃。惹不起,总能躲得起,是脚夫们铭刻于心的座右铭。当然,也有个别初生的牛犊,脾气大,火气大,他们在遇见戏坊的人后,若遭遇到挫折,就会拎一把砍柴刀,气咻咻地寻上门来。
戏坊周围的住户,大都不屑于与戏坊为邻。他们怕戏坊的恶风,刮进自家的院落,从而引诱坏自己年幼的儿孙。有的邻居干脆移居别处,有的邻居加高加厚了与戏坊的隔墙,有的邻居则陷入与戏坊的持久战中,三日一闹,或一日三闹。
戏坊的孩子,活得低贱而卑微,猥琐而怯懦,全然不敢光明正大地走出来见人。社会对他们的成见,早已灌满他们的耳孔,使他们清醒地明白,自己是多么的低人一等。社会是个金字塔,有十八层,他们尚且置身于十八层之下。他们是乞丐中的一员,谓之曰“丐戏”。除了承受世俗强加的负荷,他们趁着夜色,在西河滩练嗓子,练腰身,还时不时地会遇到各种不测。那个时候,西河滩一片荒芜,杂草繁茂,野木遍生,虎狼出没于此,蛇鼠也埋伏于此。有多个孩子,或被狼叼去,或被蛇咬死,或被野猪贪食,均命丧黄泉。
但戏坊里选择在凌晨四点将孩子们从被窝里拽出,赶向西河滩练功,按照他们的说辞,却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们说,野兽在夜里的一两点钟,最为活跃,最为精力旺盛。但折腾至四五点,就疲乏了,也困顿了,于是大多陷入了沉睡。这个时候,人在夜里活动,相对较为安全。
孩子们在戏坊里得不到关爱,他们都宛若戏班师傅的小奴隶。让他们跪下,他们不敢站着;让他们自抽三个耳光,他们不敢抽两个。他们战战兢兢地面对着面目狰狞的师傅,唯恐师傅盛怒之下,把饭碗从自己手里夺走。不给饭吃,饿其三天两夜,堪称戏坊名目繁多的惩罚中,最为致命的一种。戏坊对待孩子,极其苛刻,动辄就责罚。一句戏词突然忘却,一个跟头没栽利落,或者拉风箱时用力不足,扫地时疏忽了墙角的树叶,等等,都能成为罚跪罚站的理由。轻则拳脚相加,重则不让睡觉不给饭吃。
师傅都是从学徒过来的,他们的心理乃至生理,早就变得不那么正常。他們体罚起学生来,常常带有满足自己淫欲的趋向。脱其裤子,绑其阴私,拿烙铁烫,拿水烟杆戳……这些在戏坊之外不堪入目的下流之举,但在戏坊里,却宛若一丛丛含苞待放的恶之花,时时盛开。
坊间所谓“骟娃”,似乎也没说错。但坊间的“骟娃”,绝不是指狭义上对孩子的玩弄,而是另有所指:孩子一跨进戏坊之门,就极易学坏,变得不洁不净,不三不四。
有的孩子学戏三五载,有的孩子学戏五六年,就可以出师了。出师后,有的依旧留在戏坊,收门徒,当师傅;有的则走出戏坊,自己开起了戏坊,或跳槽到了别的戏坊。出师与不出师,在待遇上有着天壤之别。出师后,不但不再遭受皮肉之苦,而且还可以经常性地出外演出,收取酬劳。
拿现在的话说,戏坊既是艺术学校,又是戏曲剧团,集修炼与演出于一身。稍微殷实的人家,遇到红白喜事,都会跑到戏坊里预订节目和演员,并商议费用。演员依据名气大小,细软也有悬殊。以清末道光年间为例,州城这一级,名角演一场,慷慨一点的主家,会赏五两银子;悭吝一点的主家,最少也得拿三两银子出来;一般的角色,则会得到赏银二三两;跑龙套的,三个人才能共得一两银子。于是成为名角,就是戏坊里所有孩子梦寐以求的奋斗目标,也是师傅督促学徒好好学戏的活教材。师傅经常会给学徒们讲:你看人家张二娃,来的时候,裤子吊在半腿上,鼻涕垂在鼻腔里,头发卷得像鸡窝,手指粗得像胡萝卜,可现在呢,穿绸的戴银的,吃香的喝辣的,走到哪里,官老爷没准还会发落来轿子让他坐。知道他怎么从黑乌鸦变成白天鹅的吗?告诉你吧,人家就是把戏功当戏功地练,冷怂冷怂地练,扑出扑出地唱,唱落了太阳,唱落了月亮,这才把腰从棍子扭成了柳条,把嗓子从鸭子声练成了百灵声,你们呢?就知道偷吃,嘴比猫嘴都馋,竟能把窗下的一筐生红苕,偷吃个精光,害不害臊呀?
张二娃的戏名叫婉香,是当时耀州城里首屈一指的旦角。
小白花在耀州城里唱戏时,张二娃已经去世一百多年了。此时,耀州城里的绝大多数人,都已将张二娃遗忘。无几人知道,在一百年前,一个名叫张二娃的人,还曾赴京演出过。唱戏的,被人称作戏子,纵然名声斐然,也是被人看不起的。张二娃,以及后来名噪一时的许满仓,都像一缕微风,消失在了岁月的黑洞里。
一般人家,只有在过丧事时,才请来戏坊的人唱戏,戏坊包揽了所有的吹拉弹唱。戏坊的人,被人称作“门上的”。“门上的”是土话,意思是“门外的”。就是说,戏坊的人来到主人家,是不能随便跨进大门门槛的,只能在门外扎摊设点,连吃饭也都不得入内。一经进入,那就会玷污主人的门风,并给主人家带来霉运。“门上的”都是些贱人,名角,也不过是有名的贱人而已。
吹唢呐的,敲锣的,敲鼓的,唱戏的,六个人、八个人、抑或十个人组成一个小团体,在团体头头的指挥下,各有分工。一般而言,黄昏时分的“加祭”,傍晚时分的“迎饭”,入夜时分的“祭奠”,动用的都是器乐,忙碌的都是那些吹的敲的拍的,无涉唱的。只是到了后半夜,程序进行完毕,才轮到唱的出场。主人因丧失亲人,自然无心听唱,但家族的人以及四方来客,却将唱戏的团团围住,围成一个圆圈,美滋滋地聆听着。唱戏的人站立于土场子,不偷懒,不取巧,按照舞台上的演出,一招一式,皆像模像样,时而轻风拂柳,时而雷霆万钧,时而小溪潺潺,时而大河滔滔。唱一会儿,歇息下来,端着一个瓷碗的同伙,就会一个人一个人地转圈讨要小费。但多数人都不肯掏一文钱给他们,索要半天,瓷碗里照旧空空荡荡。讨要者见效果不佳,准会搬出一套早已编好的说辞来煽动:爷爷婆婆,叔叔婶婶,哥哥姐姐,堪怜堪怜我们这些贱人吧!我们冒着雪,挨着冻,遭狗咬,被狼追,容易吗?行行好吧!能赐一文积大福,能赐一两积大德……一番嘴干舌燥的反复乞求,总能打动三两颗软软的心。这些人从叶片似的口袋里搜罗半天,才掏出来几文钱来,丢进乞者的碗里。贱人知道,索要小钱,类似于猴子捡芝麻,捡几粒算几粒,老鼠拉风箱,大头还在后面呢!唱“大戏”,那是烘托场面,只是图个热闹,要想真正有所斩获,就寄望于“小戏”了。唱者继续唱,一会儿“骑墙记”,一会儿“秦香莲”,一会儿铁锤砸石一般硬邦邦,一会儿弯弓弹棉一般软绵绵。吼声在冷寂的夜空掠过墙头或树梢,惊得屋檐下的鸟雀,也扑棱着翅膀,不肯休眠。凌晨三四点钟,小戏开唱,这时候,因抵御不了困倦的来袭,多数观众已悄然散去,唯有几个发烧友和几个孝子,还孤零零地守候在唱者身旁。发烧友是甘愿熬夜,但孝子,受孝道所困,不得不秃鹫跟上夜莺熬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