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法治化建设探讨
2017-04-18贾琳闫丹宇
贾琳+闫丹宇
摘 要 公安机关作为执法部门,其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与保障人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的社会责任。依法治国是我国重要的决策,在当前社会矛盾多元化,信息化高度发展的今天,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能否执法为民,公正、文明、理性与高效的执法成为重要的议题。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公安机关的执法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滥用职权、执法不公、适用法律不当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因此,在当前的法治环境的背景下,本文对公安机关执法环境的转变进行分析,总结归纳当前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法治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具体的完善对策,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法治化建设提供建议。
关键词 公安机关 执法为民 法治化
作者简介:贾琳、闫丹宇,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3.392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国行政机关工作的根本宗旨,公安机关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为民是其工作的基本准则。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法治化建设是公安机关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采用标准化与程序化而执行职务,保障执法活动的公正、严格、公开。执法为民建设一直以来是公安机关强调的,执法的法治化建设是保障公安机关依法执法、严格公正执法的关键,公安机关执法法治化建设能够推进中国社会法治化的进程,帮助公安机关树立公信力,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
一、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法治化概述
(一)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法治化的内涵
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工作的根本宗旨,作为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治安与政治稳定的重要力量,公安机关执法涉及的对象广,在执法的过程中能否坚持依法执行公务,能否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成为衡量公安机关职能的重要指标。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法治化中包含三个独立的概念,即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法治化,这几个概念有着自身特定的内涵,法治化是我国一直追求的社会状态,法治要求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立、职权的行使都必须要服从法律。法治要求任何的机关、个人都不享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权,法治化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各项行为的法治化是依法治国追求的目的。执法为民是“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体现,执法为民是政府行政执法的立足点与落脚点,要将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好本职工作。
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法治化建设是公安机关发展的必然趋势,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公安机关执法是否能够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在法治的轨道中直接影响公安机关执法的效果。因此,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法治化建设是指公安机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在执法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并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使本职职能,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的利益。
(二)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
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公安机关的职责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人民的安全,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一个平稳的社会环境。长期以来公安机关是处于与敌对势力、社会恶势力斗争的第一线,同时公安机关也处理人民群众内部的小纠纷,共同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直接关系着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我国的法治化建设要求国家行政机关的行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活动必须在法治化的轨道中,公安机关拥有社会事务管理的职权,其权力的行使需要有法律的监督,需要在法治的框架内行使,才能防止权力的滥用,防止出现野蛮执法的情况。
二、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法治化建设存在的阻碍
(一)执法思想认识滞后
随着法治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也获得较大的进步,特别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及执法能力、执法水平上有着巨大的进步,但是在执法的工作中依然存在诸多的问题。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根本国策,依法治国要求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提升自身的认识,要坚持将执法为民的思想融入到实际的工作中,但是当前部分地区的公安機关执法人员在行使职责的过程中出现暴力执法、野蛮执法的现象,如2015年北方某市的交警支队在查处车辆双号限行的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方式不当的现象,交警采用巡逻车喇叭与围观的车主群众对骂,视频曝光后引起民众的强烈反响。在交警执法的过程中,司机违章应当受到处罚,但是交警采用喇叭的方式与车主进行对骂,严重背离执法为民的理念。
(二)执法方式存在简单粗暴的现象
在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中,由于部分的民警工作量大,存在一定的特权思想,对群众思想工作不重视,在执法的过程中存在盲目追求结果,采用的方式存在变相体罚或者是精神折磨的现象。2015年微博曝光了上海公安的2名干警在未亮明身份的情况下强行进入上海的酒店的房间,导致女住客身体的多处损伤。虽然事后的调查是因为2名干警正在追击犯罪嫌疑人才对酒店的住房进行核查,但是干警并未对住客出示证件,导致住客的身体受伤,说明干警在执法的过程中并未将群众的权利放在首位,执法的实体与程序上都出现重大的问题。
(三)执法适用法律不恰当
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法治化建设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工作队伍,当前公安民警的法律素养高低直接关系着公安机关的法治化建设,在当前我国的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选聘上存在一定的问题,许多民警的法律知识并不高,由于缺乏法律专业的知识,对于行业内的培训又存在敷衍的态度,不积极主动的学习法律法规,导致公安干警在适用法律上存在不恰当的现象。公安机关的干警处理的案件种类多,而且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法律法规适用是否恰当,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恰当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但是当前我国的基层民警队伍中,部分民警缺乏法律知识,在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上容易出现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况,导致当事人存在不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案件增多。
三、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法治化建设的完善路径
(一)执法工作中融入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法治化建设需要坚持执法为民的理念,当前公安机关执法工作中存在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的现象,导致民众对于公安机关的信任度下降,不利于公安机关公信力的提升。公安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正确处理人权与职权的关系,在执法的过程中要准确的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内让,而且对于执法过程中涉及的证据、物品不得随意的进行没收。公安侦查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刑事案件的侦办过程中要注重犯罪嫌疑人权利的维护,要明确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内容,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不得刑讯逼供,也不得进行诱供。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要树立人民至上的观念,在执法的过程中要坚定立场,并且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执法的过程中要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而且要杜绝“走后门”、“找路子”的现象,要真正做到公正执法,为民执法。
(二)加强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为民的法治化建设必须要求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工作在法律制度中运作,加强执法程序的法律化与规范化的建设必须要真正做到坚持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在公安机关的工作中坚持任何小事都要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在工作中要制定严格的工作标准,在任何细小的环节中都要按照法律法规的程序办事。在执法工作中要制定严明的执法纪律,要制定严格的执法工作标准,要明确执法人员的执法权限与执法的责任,在工作中要不断的对执法工作进行研究,要及时的修订与补充。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法治化建设必须要及时的清理部分的法律法规与文件,真正的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废止一些与人民利益相背离的法律法规,并且可以通过打造执法品牌的方式宣传执法程序,通过全国范围内开展执法办案的程序化案件的评选活动,从而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
(三)健全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机制
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法治化建设的发展必须要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是否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在执法的过程中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必须要通过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约束。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关系着人民的利益,执法监督机制的建立能够有效的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透明化与公开化,有效的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涉及的内容较广泛,要将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让社会各主体能够对公安机关的工作内容、工作职权、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能够将暗箱操作变为“阳光作业”。
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法治化建设必须要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要通过各种渠道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当前对于公安机关的工作监督除了党委纪检、检察院、人大政协等机构进行监督,还可以通过微博、论坛等社交平台进行监督,而实践证明社会上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问题的曝光多数是依靠新媒体的监督。通过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滥用职权、非法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并且对非法执法的主体与活动进行曝光,有效的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促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能够客观、公正。
(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公安机关执法为民法治化建设必须要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执法工作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要切实的提升公安机关执法的水平,必须要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与培训,提升执法水平。通过对公安机关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訓,能够提升执法水平的同时提高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公安机关的日常执法过程中都需要运用到法律知识,而当前部分的基层干警中存在法律素养低的现象,导致在执法的过程中存在野蛮、粗暴执法的情况。因此要注重对执法人员法律素养的培养,公安机关要采用“学、考、评”的方式提升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通过培训以及主动学习的方式,鼓励干警不断的学习法律知识,而且由法制部门进行组织,定期进行培训,提升法律素养。公安机关必须要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与测评,要对执法的民警进行定期的考核,并且针对民警考核的成绩进行培训,不断的提升民警的法律水平。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的学习活动,在工作的过程中进行普法考试,并且要对不合格的执法人员进行离岗培训,切实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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