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之我见
2017-04-17顾小娟
顾小娟
【摘要】为了适应社会的需要,我国高校法学专业教学体系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在教学重心把握尤其是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仍存在不足,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尚需不断深化,才能在今后的教学中持续提高法学专业大学生的培养质量。
【关键词】法学 大学生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11-0043-01
从法学专业教育的目标来说,大学法学学科教育的教学目标通常指向两个层次:一是基础层面的教育,也即非职业教育;另一种是精英层次的教育,也即职业教育。纵观发达国家高校法学教育情形,大学法学教育仅仅是法学基础教育,第二层次的职业教育应在大学后进行。以我国高校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的视角,大学法学学科教育的教学目标是侧重于基础层面的教育,教学的重心在于建立大学生的法学基础认知、提升学生对于法律知识和涉法事务的适应能力等通才教育。然而,我国高校法学专业课程教育的教学目标并不凸显,教学内容未能跟上时代步伐,教学方法较为单一。因此,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的革新仍需不断深化。
一、凸显法学课程教育培养目标
在以通才教育为主的高校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应向大学生传授法律学科基本知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启迪学生的法务职业道德,提升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的目标不仅仅在于帮助学生构建法律专业知识结构,更需要加強对学生道德认知、法律意识、思维方式、创造能力等非智力因素的教育和引导。
做事先做人,教学先育人。法学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需围绕“育人”这一目的在教学中引导学生如何面向人与自然社会的统一矛盾、如何面对理性认知与感知情感的统一矛盾、如何面对人性与意志精神的统一矛盾等,引导学生构建科学正确的人生观、法律观和价值观。
对于大学生而言,法律素质需要从理论基础与思维能力两方面培养,法律理论知识与法律意识思维并不是泾渭分明的两部分,而是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同步提升相辅相成。如在法学理论课中,教师在向学生讲述法学理论知识外,还可结合具体案例或社会热点进行具体的阐述,带领学生提炼其中的法律精神、思维模式和创新方式等。
二、完善法学课程教学内容设置
对于高校法学专业课程教育改革而言,教学内容的变革与完善尤为重要。当前我国高校法学设置设置多年不变,教学内容更新缓慢,与时代的新变化新视角十分脱节。面向高校大学生的法学专业教学应当走在时代前沿,立足时代志在远瞩。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教师需注重专业教育与社会动态相适应,与法学前沿知识相接轨,与时代步伐同节奏,注重对法学理论的研究尤其是法学思想的分析,在加强学生法学理论基础的同时拓展教学宽度,将法律专业课程向更深更广的方向延伸,丰富法学课程的教学内容,让枯燥的法学专业课变得有新意、有生机。
三、变革法学课程教学模式方法
法学课程的教学方法应根据教学目标和课程内容而定,应集思想性、知识性与实践性于一体。思想性主要体现在“育人”方面,也即对学生价值观念的引导; 知识性和实践性即面向大学生的法律素质的培养。多年的教学实践告诉广大高校师生,以枯燥的理论讲解和单一的课本说教为主的传统教学模式效率不高,教学模式的转型势在必行。当前,引导启迪式的教学模式倍受教育界推崇。
传统的法学课程教学模式一般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将法学理论灌输给学生,课堂交流和互动很少,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中心点。而在引导启迪式的教学模式中,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的教学活动设置以引导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为指引。引导启迪式的法学课堂上,教师应减少理论传授时间,选择适宜于在课堂上组织学生讨论的重要知识点或案例,提出问题设置悬念,给学生留出分析讨论和思考的时间与空间,让学生自主探索答案或结论,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能动性。在欧美等国的高校法律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是一种常用的方法。我国高校法学专业的教学也可尝试将这种法学教学模式引入到日常教学中来。案例教学模式有利于强化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涉法问题的能力。
面对呼声不断的法学教育改革,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是排头兵,也是重点内容之一。让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与时俱进是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工作中犹为重要的一点,唯有此,才能真正提高大学生的法律道德认知和法律专业素养,成长为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1]王文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学教学改革.中国大学教学.2011年第7期
[2]李响:基于“卓越法律 人才计划”的课程及教学方法改革研究.公民与法.2012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