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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工程承包中国家风险防范

2017-04-17杨倩王璐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7年5期
关键词:东道国投资者法律

杨倩 王璐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3-000-01

摘要国家风险指跨国投资者在从事国际投资活动过程中,因东道国政治,法律或经济政策的变化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国家风险与国家主权行为紧密相关,一般都是由投资者个人或公司企业无法抗拒的因素造成的,随着我国“走出去”的国际工程承包活动越来越多,对外承包企业除了需关注海外投资的商业风险外,还需注意并防范工程所在国的国家风险。

关键词国家风险对外工程承包

一、国家风险的内容

(一)主权风险

主权风险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为了保护其自身的利益所采取的不受其他外来法律约束的行为,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它通常包括如下三种情形:(1)主权国家在因其自身的经济和财政状况发生危机而无法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时,不能像公司企业那样通过宣告破产或变卖主权来清偿债务,而常采取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办法来摆脱债务;(2)主权国家可以随时根据需要,单方面采取停止或延期付款的行为;(3)当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两国政府处于政治敌对、战争或经济大战的状态时,其中一国可能单方面给予另一国以各种形式的制裁或双方相互制裁,从而影响了跨国投资经营活动。

(二)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是指与东道国的政治、社会、法律有关的、人为的、投资者无法控制的风险。这类风险主要包括:(1)征收险,即东道国基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实行征用、没收或国有化;(2)转移险,东道国因其国际收支困难,实行外汇管制,禁止或限制外国投资者将原本、利润和其他合法收入转移出东道国境外;(3)战争和内乱险,是指东道国政局动荡、民族或宗教派别冲突,发生革命、战争和内乱,使外国投资企业或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以致不能继续经营;(4)违约险,即东道国政府违约,而投资者无法或无法及时求助于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或者虽有裁决,但无法申请执行等。

(三)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因法制原因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1) 法律不健全,即资本输入国还没有形成一整套有关外商投资活动的法律法规,这就使得投资者的投资活动没有法律依据,一旦出现问题或东道国基于自身的利益,东道国便随意处置, 因而可能使外国投资者遭受不应有的损失;(2)执法不严,对外商实行歧视待遇;(3)法律冲突,表现在东道国的法律与国际法或国际经济惯例的冲突,东道国与投资者母国的法律冲突,两国间投资活动违反了第三国法律等,这些也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二、国家风险的考察因素

分析国家风险一般定性的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一)政治因素

风险的政治因素包括历史;民族内聚力;国家体制;政党、政府状态;导致政局不安定的原因(失业率高,大国干预,内战的可能,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更迭等);战争的危险;经济关系(经济禁运的威胁、与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团体关系)。

(二)经济因素

风险的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制度;自然经济及经济规模;国际收支状况;经济政策(决定一国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和方向,直接关系到外国资本在该国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债务管理和储备管理(直接关系到该国的偿还能力和商业信誉,外汇储备与外债的比率成为考察国家风险的重要指标);通货膨胀(恶性通货膨胀会导致国际资本流出,不利于对该国的商业进口);汇率条件,贸易条件,出口状态;资本流动与管制(是一国投资环境风险程度的主要指标);商业习惯及对国际环境的应变能力;融资条件(一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借款的条件好坏直接关系到未来偿债的能力);对华关系。

(三)社会因素

风险的社会因素包括:社会的阶级结构;人口结构;伦理和信仰的差别;劳资关系;地理环境;法律环境。

三、企业在对外投资时防范国家风险的措施

(一)风险回避

做好国家风险的评估,可利用《国家风险分析报告》的内容对风险进行考量,一旦该风险超过了企业的承担能力,应选择放弃承担该项目。

(二)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的策略多采用要求当地信誉较好的银行、公司或政府给与担保,同时可向保险机构投保,这些保险机构包括东道国、中国或第三方机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再次可大量雇用当地劳动力,减少政府沒收的风险。

(三)风险分散

(1)投资主体多元化,如与东道国企业组成联合体;

(2)投资客体多元化,如材料、设备采购渠道的多元化;

(3)投资形式多元化,如利用金融工具,当东道国国有化风险增大时,跨国公司可以将其股权出卖或转为银行信贷,母公司的买方信贷等债权形式;债务危机风险增大时,投资者将其贷款转换为股份投资,并进行投资币种的转换。

(四)风险自留

在评估风险可控,同时希望自身控制风险以保留较大效益时,可采用风险自留的策略,主要包括:

(1)以海外机构为主体,分设风险控制机构;

(2)设立处理受险部分的专门公司;

(3)设立风险基金;

(4)利用适当的支付策略,如东道国货币贬值,拖延以东道国货币计价的应付款项,货物款项的支付;拖延升值国应收款项(如利息、红利等)催促硬通货的应付款项和催促东道国软币的应收款项。或在投标时,利用付款计划表,如预测到东道国货币将贬值,前期支付采用当地币,后期采用硬通货等。

四、结语

本文针对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在国外承揽工程时,可能面临的国家风险,按照风险管理的手段,分析可采取的风险管理的策略。但限于篇幅,本文仅从定性的方面分析了国家风险的内容,未提出定量的分析和评价方法,还有待未来在该方面作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 吕文学.国际工程承包[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2]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家风险分析报告2016[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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