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作出支持广播公司的版权判决
2017-04-17
中国知识产权 2017年4期
日前,欧盟法院(CJEU)称,欧盟成员国立法不应规定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时通过有线转播不违反版权。CJEU的此项判决是英国独立电视台(ITV)、英国第4、5频道与英国电视流媒体服务商TVC之间一项持续已久的纠纷的最新进展,判决也同样适用于在线转播。之前,ITV与第4和第5频道称TVC免费“实时”流式传输它们的广播节目的行为侵犯了它们的版权。英国高等法院作出判决称,TVC侵犯了广播电视公司的版权,但TVC可依据1988年《版权、外观设计和专利法案》第73条的规定进行辩护。因英国上诉法院向CJEU进一步寻求意见而暂缓了上诉程序,CJEU在3月1日的判決中解释称,该指令的目的在于“为作者提供高水平的保护”。从保护的角度来说,“向公众传播”的概念必须进行宽泛解释。在当前的案件中,诉讼中存在争议的转播并不属于任何规定的例外和限制情形。该指令尤其是“获取有线广播服务”的概念必须被解释为不到制定以下国内立法,即“通过有线(包括网络)实时转播”不侵犯版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