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文学编年史指瑕
2017-04-15匡永亮
匡永亮
(信阳师范学院文学院 河南 信阳 464000)
两种文学编年史指瑕
匡永亮
(信阳师范学院文学院 河南 信阳 464000)
《汉晋学术编年》与《中国文学编年史·魏晋南北朝卷》二书,在编排汉晋时期的佛经翻译活动及其成果时,存在若干瑕疵。故予以纠正。
出经;《汉晋学术编年》;《中国文学编年史·魏晋南北朝卷》;译经;安世高;《高僧传》;《出三藏记集》;编年史
汉晋时期佛经翻译活动繁盛,对中古文学影响深刻,中古文学编年史著作对此大都有所著录。但由于理解不同,各著作对译经活动的编排也不尽相同。现就《汉晋学术编年》与《中国文学编年史·魏晋南北朝卷》二书辨正若干。
一、《汉晋学术编年》指瑕
《汉晋学术编年》[1]一书以儒家经学为学术正宗,兼及道、佛二教大事。现就其中涉及汉晋时期出经活动的部分榷估一二。
1.元嘉元年 辛卯(151)
安世清译《五十校计经》及《七处三观经》 安清才悟机敏,一闻能通。至。止未久,即通习华言。于是宣译众经,改梵为汉。以是年出《五十校计经》二卷(或云《明度校计》)、《七处三观经》二卷。(P369-370)
案:引文“改梵为汉”之前出自《高僧传·安清传》,此后出《历代三宝记》。《高僧传·安清传》曰:“改胡为汉,出《安般守意》、《阴持入》、大小《十二门》及《百六十品》”。[2](P4-5)不言译经何年始、何年何经成;若引以为据,则此条亦可增入上述各经。再者,引文但云“出处”,不言具体篇目,难以复核;出经月份及日期亦从略,如元嘉二年“安清出《普法义经》等”条,注标《内藏经》十月出。[1](P370)此亦体例所限。另,刘书此条“出处”云“《历代三宝纪》卷四引《朱士行汉录》”;然查隋费长房《历代三宝纪·帝年次》元嘉元年引《朱士行汉录》云:“世高此年译《五十校计经》二卷,《七处三观经》二卷。”[3](P161)此在第二卷,而非第四卷。检第四卷《译经·后汉》著录《五十校计经》二卷,注云“或云《明度校计》,元嘉元年出。见《朱士行汉录》。僧《祐录》同。”[3](P188)两相参照,小有异同,宜补出《历代三宝纪》卷二。
2.汉灵帝建宁三年 庚戌(170)安清译经讫。(P393)
案:语涉歧意。若以本年为译完前经之时,则前经译事之起讫当有标记;若云本年以后不复译经,则并无信据。刘书似认定安清本年之后不再译经。然《高僧传·安世高传》曰:“高游化中国,宣经事毕,值灵帝之末,关雒扰乱,乃振锡江南”。[2](P5)《历代三宝纪》卷二建宁三年注云:“世高译经至此年方讫。非止一处,在所即出。”[3](P162)此外尚有疑似安清译撰者四种,《出三藏记集》云“《四谛》、《口解》、《十四意》、《九十八结》,安公云,似世高撰也。”[4](P26)(刘书误作“似世高出”[1](P393)。)因此,本年“安清译经讫”之断言可疑。
3.光和六年 癸亥(183)
竺佛朔译《般舟三昧经》。(P414)
案:刘书此条下引文明言“支谶为传语,河南洛阳孟福、张莲笔受”,则标目宜改为“竺佛朔等译《般舟三昧经》”。另外,《历代三宝纪》原文作“孟福、张莲等笔受”[3](P193),刘书引文脱“等”字,笔受者不止此二人。刘书本年以后各译经条目,凡众人合译而只标某一人“译”者,如中平三年“沙门支娄迦谶译《首楞严经》二卷”条[1](P422),《历代三宝纪》明言“河南清信士孟福、张莲等笔受”[3](P192),并非竺佛朔一人独译,此类不再单独条列。
另外,刘书还有其他一些瑕疵之处。例如:中平二年“西域沙门支曜于洛阳译经”条不列经目[1](P421),而《历代三宝纪》有迹可循[3](P193);中平四年“外国沙门康巨于洛阳译《问地狱事经》”条[1](P422-423),误读《历代三宝纪》“言直理诣,不加润饰”[3](P193)句,此兼“(支)曜译《成具定意》、《小本起》等,(康)巨译《问地狱事经》”[2](P11)而言,并非仅指康巨所译一卷经。此类不再论列。
二、《中国文学编年史·两晋南北朝卷》
汪春泓主编的《中国文学编年史·魏晋南北朝卷》[5]一书,颇采《东晋文艺系年》[6]之成文,于两晋出经之事言其大致而不精确系年。聊摘数则如下。
1.公元381年(晋孝武帝太元六年 辛巳)
释道安与前秦赵整召集僧徒宣译《阿毗昙毗婆沙》(P188-189)
案:此事由赵整发起,道安附议,故当以赵整为首。蕃僧在华多依傍达官显贵如赵整、秦主、秦太子之辈,凡译经涉及高官大吏者,多由其人主导、管理,《出三藏记集》等书俱可证之。汪书此条以下袭张书而不改者,如义熙三年重订《禅法要》条[5](P241)、义熙四年译《小品经》条[5](P242)、元兴二年僧肇译经条[5](P228)等等;及抄引《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而不检核经录原文者,以下不再论录。
2.公元384年(晋孝武帝太元九年 甲申)正月
前秦赵整请僧伽跋澄译《婆须蜜》梵本,请昙摩难提译出《阿含》。(P192)
案:《高僧传·佛念传》载:胡僧入长安,赵整请出示梵本,众莫能传译,乃共荐竺佛念。故译者为佛念而非僧伽跋澄。《高僧传·跋澄传》言其赍带《婆须蜜》梵本,则跋澄无须“译《婆须蜜》梵本”;引文上下割裂,两失其情。又据《跋澄传》,二《含》之出,僧伽跋澄、昙摩难提、僧伽提婆三人共执梵本,而佛念宣译、慧嵩笔受,宜改作“僧伽跋澄、竺佛念等译出众经”。《阿含》有二,标目仅一,引文又误标《增一阿含经》为“增《一阿含》”,甚为粗疏。
3.公元397年(晋安帝隆安元年 丁酉)正月
王珣迁尚书令。请僧伽提婆讲《阿毗昙》,并重译《中阿含》。(P212)
案:同时重译的另有它经,引文明言“请提婆重译《中阿含》等”;且尚有僧伽罗刹参与,所谓“僧伽罗刹执梵本”。标目不载罗刹,掠美失实。
4.公元403年(晋安帝元兴二年 癸卯)
四月 十五日,鸠摩罗什译《大品般若》。(P228)
案:标目不明确,此为重译,即所谓“更令出《大品》”。另,标目作四月十五日,而引文云四月二十三日,龃龉之处尚需说明取舍依据。
[1]刘汝霖著.汉晋学术编年[B].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2](梁)释慧皎撰;汤用彤校注,汤一玄整理.高僧传[B].北京:中华书局,1992.
[3](隋)费长房撰.历代三宝纪[B]// 中华大藏经54[B].北京:中华书局,1992.
[4](梁)释僧佑撰;苏晋仁,萧鍊子点校.出三藏记集[B].北京:中华书局,1995.
[5]汪春泓主编.中国文学编年史·两晋南北朝卷[I].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
[6]张可礼.东晋文艺系年[I].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
本文为信阳师范学院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汉晋‘出经’研究”(2016KYJJ03)成果之一。
匡永亮(1990-),男,河南信阳人,文学硕士,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