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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策分析

2017-04-15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10期
关键词:知识产权局金融机构浙江省

夏 悦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浙江 绍兴 312000)

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策分析

夏 悦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浙江 绍兴 312000)

浙江省中小企业规模小、资本少的特点使得浙江省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这体现在多个方面,包括市场营销、资源取得等方面,尤其重要的是融资能力。浙江省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由于其本身商业信用较低,因此取得借贷资本的代价较高且难度很大。因此浙江省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的质押来取得借贷资本就成为一条很实际的途径。

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能力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就是指企业将自身合法拥有而且目前仍有效的专利权、注册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行出质,从银行等金融机构中取得所亟需的资金,并按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一种融资方式。在这种融资方式中,企业就是出质人,而银行是质权人,质物主要指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

一、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现状

(一)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比例较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和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的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进行知识产权质押的企业达到59家,共质押了274件知识产权,平均每个企业知识产权质押数量达到约5件。浙江省个人知识产权质押的数量达到75人,这也说明拥有知识产权的个人已经形成了较为明确的知识产权质押的氛围,这此行为也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质押提供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浙江省2012年进行质押的知识产权数量中企业与个人的比例关系中,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数量比例接近八成,达到78.51%,个人知识产权质押不足二成。可见浙江省知识产权质押市场中企业仍然是绝对主体。

(二)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分布不均

分析2012年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分布可以发现,大多数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数量较少,只进行一项知识产权质押的企业数量达到16家,进行两项知识产权质押的企业数量达到12家,占据着主体部分。总体来说,进行三项及以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中小企业数量达到33家,占总体一半以上;进行五项及以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中小企业数量达到45家,占总体七成以上。可见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分布十分不均匀。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问题分析

通过上述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现状分析中可以发现,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但这些问题归根到底都是因为中小企业本身规模小、资金少导致其在信贷市场无“信用”的结果。

(一)知识产权处置难,影响银行放贷的积极性

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是一系列的权力综合体现,其中包括了处置权和收益权。浙江省中小企业在将知识产权质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时实际上是将虚拟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抵押给了银行等金融机构,以此来部分弥补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出现中小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时的损失。与不动产相比,知识产权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受到一定的限制,这也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意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提供融通资金,降低了银行等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

(二)知识产权控制难,影响银行放贷的风险性

知识产权质押不同于不动产抵押,知识产权本身所具有的一些特征直接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实际地占有知识产权,出质人中小企业仍可以对此知识产权进行使用,甚至不通过银行进行变相地流通和转让,这让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知识产权所有权的控制力减弱,这让银行等金融机构防范类似的风险的难度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放贷的风险性加强。

(三)知识产权定价难,影响银行放贷的稳定性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第一步是要求对出质人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并以此作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放贷的基本对等价值体现。但是与不动产相比,知识产权的定价难或评估难,直接影响了银行等金融机构放贷的稳定性。就目前来看,市场中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构对于知识产权评估及定价的标准并不统一,极有可能出现同一项知识产权在各不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构的评估价值不同的情况。

三、对策分析

根据上述对于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问题分析,不难发现美国与日本关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经验都比较适用于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情况。但鉴于浙江省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本论文认为美国的作法更贴近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具体情况。

(一)整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构,建立统一评估标准

首先要做的就是将浙江省现有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构进行有效地整合,建立类似服务机构的准入门槛和评级制度,淘汰一批资格不足、能力不足和信用不足的质押融资服务机构,有效地理清浙江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市场的主体。这项任务可以由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来完成,也可以由民间的质押融资服务机构协会来完成,但协会必须经过政府的相关审批和认定,给予一定的权限和标准。

然后再是对知识产权的评估建立统一的标准,确保各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构对于同一项知识产权的评估价值不出现太大波动,或者能够给予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效的判断价值的信息,这些都离不开建立统一的评估标准。同样地,统一的评估标准可以由浙江省知识产权局进行调研后确立,也可以进行项目招标通过市场来完成标准的设定,还可以由知识产权局政府人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构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来共同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评估标准。

(二)完善知识产权转让机制,限制质押后知识产权的使用

在知识产权的拍卖、流转市场上必须能够及时、有效地将正式途径取得的知识产权进行转让,良好的市场转让机制能够有效地完成知识产权与货币财富的相互转换。这种相互转换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益性有很大的帮助,同时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放贷的风险性得到降低。综合来看,浙江省中小企业本身对于知识产权保护过于敏感,一般对于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第一要务是通过实际生产来取得相应的高收益,而对于转让或授权使用的知识产权合作一般不太感兴趣,这与浙江省中小企业本身的特点有关。但除了完善市场之外,还必须形成市场中的买卖主体,因此提倡中小企业通过引进或出售知识产权来取得收益,并以此来丰富浙江省知识产权转让市场的主体数量与规模大有帮助。

浙江省中小企业在将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质押之后,为防止其将知识产权进行未经许可地转让或授权或转售,必须对质押后的知识产权的使用权进行限制,必须明确未经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许可不得进行相应处理的条款,一旦发现银行有权将知识产权收回,并取得相应的额外补偿。一方面给出质的中小企业以警示作用,另一方面也要求引进知识产权的企业对所引进的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查询与咨询,确保其使用权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提升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信用等级

参考美国联邦中小企业管理局的作法,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或其他部门也可以为浙江省中小企业提供类似的担保,并借此提升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信用等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浙江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担忧一方面来源于知识产权的流转速度和转换成本,另一方面则是中小企业本身的规模较小,传统的、有价值的不动产价值较小,这也导致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放贷时对自身的风险性给予了更充分的考虑和担心。因此除了要完善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和流转体制外,还需要利用浙江省政府能力来提升浙江省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的信用等级。

[1]罗泓;论知识产权质押[D];重庆大学;2012年

[2]陈李东子,张学成.杭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及对策[J].中国外资,2013,06:256-257

[3]戴琳.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问题分析[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2,05:52-56.

夏悦(1997-),女,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1504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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