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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旅游视域下苏州古村落开发与保护的问题探析

2017-04-15刘小欢蒋梦萍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10期
关键词:古宅吴中区古村落

刘小欢 蒋梦萍

(吉首大学 湖南 湘西 416000)

全域旅游视域下苏州古村落开发与保护的问题探析

刘小欢 蒋梦萍

(吉首大学 湖南 湘西 416000)

关于古村落的保护日益成为一个社会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在旅游开发大环境下,古村落正在大力发展旅游业,如何在旅游开发背景下保护古村落的问题日益突显。笔者于近期调研走访苏州古村落,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一点自己的拙见。

全域旅游;苏州古村落;开发与保护

一、全域旅游

2015 年 8 月,国家旅游局在《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中首次提出了“全域旅游”这一概念。通知指出:“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主导产业,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和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旅游业带动乃至于统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旅游发展理念和模式”。事实上,全域旅游的核心内涵可以理解为在旅游资源富集地区,以旅游产业为主导或引导,在空间和产业层面合理高效优化配置生产要素,以旅游产业来统筹引领区域经济发展,持续增强区域竞争能力的创新模式[1]。个人认为,全域旅游强调在旅游资源富集区,以旅游业为主导,突破空间和行政层面的限制,以资源高效配置为主,强调区域内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全域旅游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各资源景区应该在尊重其规律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其自身优势。

二、苏州古村落开发保护现状

(一)苏州古村落基本情况

苏州,这座拥有二千五百多年历史的古老城市,自古以来就是文人墨客笔下的“人间天堂”, 引得古今中外游客纷纷来访。“古城、古镇、古典园林、古村落”是苏州旅游的4块招牌,市内苏州园林更是有着“江南园林甲天下,苏州园林甲江南”的美誉。苏州市更是江苏省古村落分布最多的城市,发展古村落旅游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从区域空间看,苏州乡村地区占市域面积的 75%,乡村旅游资源占全市旅游资源的 70%以上[2],其独具特色的水巷、小桥、流水之美是其他城市无法比拟的。

苏州古村落的富集程度以及其历史文化遗存数量,在国内是极为罕见的。苏州古村落大都坐落在太湖边上,依山面水,吸引着太湖之灵气,碧水蓝天,是理想的人类居住环境。古村落以明清时代的古建筑为主,反映了吴文化背景下的江南传统乡村生活。古村落的家族性、布局的整体性、民居的艺术性、建筑的历史性、景观的独特性[3],无不体现着传统苏州生活的气息。苏州古村落是典型苏州生活的缩影,是一段历史的遗存,是曾经文明的见证。

2005 年,苏州有14处村落入选苏州市第一批控制保护古村落:吴中区东山镇的陆巷、杨湾、三山岛和西山金庭镇的明月湾、东村、堂里、甪里、东西蔡、植里与后埠,及太湖度假区的徐湾、张家港市的恬庄、金村、吴江市的南厍[4]。2007 年 6 月,东山镇的陆巷村和金庭镇(原西山镇)的明月湾村被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列为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同处在太湖边的这两大古村落,被誉为“太湖双姝”[4]。2008 年,常熟市古里镇的李市村、吴江市平望镇的溪港村和盛泽镇的龙泉嘴村入选为苏州市历史文化名村。2012 年,吴中区东山镇陆巷古村和金庭镇明月湾村入选第一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3年,常熟古里镇李市村、吴中区东山镇杨湾村、翁巷村、三山岛和金庭镇东村入围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4 年,东山镇陆巷村、三山村和金庭镇明月湾村、东村村4 个传统村落获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中央补助资金。2015 年,吴中区金庭镇衙甪里村、吴中区金庭镇东蔡村、吴中区金庭镇植里村、吴中区香山街道舟山村、昆山市千灯镇歇马桥村跻身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4]。2016年,吴中区金庭镇蒋东村后埠村、堂里村堂里获得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江苏省总共28个传统村落,其中苏州占据了14个,占据江苏省内古村落50%。在14个传统村落中,有5个入选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东山陆巷、金庭明月湾、东山扬湾、金庭东村和东山三山岛。

(二)苏州古村落旅游开发保护现状

随着乡村游的兴起,乡村旅游业自身的转型升级,自然古朴的古村落旅游逐渐成为乡村游的主力军。苏州的古村落游也在旅游市场的浪潮中,由最初简单的农家乐逐步发展成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乡村旅游,包含着休闲养生、宜养宜居、农家体验等的理念,已初具旅游规模。

2017年,苏州市乡村旅游品牌“姑苏城外”正式发布,以聚力打造具有苏式乡土气息及国际品质的乡村休闲度假产品为目标,依托苏州乡村区位条件及自然优势,挖掘苏式文化,引导苏州的乡村旅游全面迈入规范化、品牌化、特色化和全域化的发展轨道,并成立了“姑苏城外·十二家”管理委员会作为品牌运营管理的专门机构,苏州市旅游局、中国江苏网联合张家港永联村、苏州高新区树山村、苏州吴中区旺山村和杨湾西巷村,共同打造“姑苏城外·十二家”品牌,引领苏州乡村旅游品质升级[5]。苏州各古村落应该抓住这一契机,全面助力古村落游。

在调研中发现,古村落旅游规划也一直在稳步进行,在对古村落景区的开发中,主要以对古建古宅的修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古村落旅游开发呈现出全面开花之势。开发较早的古村落已渐趋成熟,较晚开发的古村落还尚待进一步开发。门票制度已基本形成,绝大部分开发的古村落景区都要收取门票,主要分为整体门票收费和部分景点收费的模式。

三、苏州古村落旅游开发保护中的问题分析

(一)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这是古村落发展绕不开的问题,也是苏州古村落在目前的开发中面临的最大问题。最直接涉及的利益主体:政府、原住居民以及开发商。如明月湾古村,政府直接将古村落保护与开发承包给旅游开发公司,原住居民并不直接和旅游公司接触,而关于景区收取门票制,当地原住居民并没有从中分成(除将私人旧宅纳入收费体系之中的景点);更有甚者,旅游公司将原住居民自己出资维修好的古宅纳入景点圈收门票,不管当地民众是否自愿,并以此申报维修资金,而对于破旧的急需资金维护的古宅,当地居民几次上报都无人问津。政府和旅游开发商之间相互推脱责任,使得古宅几成危房。同时,调研的陆巷古村,门票收入红利也并没有直接到达当地居民。这中间复杂的利益主体间的矛盾斩不断理还乱。

(二)古建古宅的产权问题。现在公有和私有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两种所有制。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公有古建筑古宅便于进行统一的修缮与规划,而私有制下的古建古宅不便于统一维护与管理,维修审批程序复杂、资金配额复杂;公有产权的古建筑每年都会进行审查和部分修缮,而私有产权的古建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受居民自身对于古建古宅管理的经验水平以及资金水平等的影响,有些居民直接不报批先修、或少报多建,都使古建筑保存受到影响。

(三)资金问题。在古村落的维护中,老建筑的维护、修缮和日常基础设施的建设是需要大量资金维持的,而仅靠政府资助或古村落自身门票收入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吸纳社会资金的广泛参与才能有效缓解资金问题。在走访的陆巷古村中发现,除了每年的老建筑维护需要资金,更对于那些年久失修而村民又不具备修缮能力的私有老建筑的收购也需大量资金支持,收购私有产权的旧宅,下一步的房屋安置问题又接踵而至。

(四)行政管理主体。关于古村落的保护几乎都有设立专门的古镇古村落保护与发展委员会,但是光有行政机构设置是远远不够的,一定要明确自身职责。有些关于社区和景区管理交叉的地方,居委会和古保会并行管理,更有旅游开发公司,称之为是对古建筑进行修缮和旅游开发,在走访就发现有踢皮球之嫌,各责任主体得明确权责职限。

四、苏州古村落旅游开发与保护对策建议

(一)完善立法。关于古村落的开发和保护亟需专门的立法,到目前为主,所有与古村落相关的法律都涵盖不了古村落保护研究等相关问题,在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时,也要建立起专门的监督监察机构专司此事,形成长效永久性机制[6]。地方应根据地区特色,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如关于旅游红利该如何惠民等。如在对于古村落修缮的规定中,法律规定政府可以对私有古建古宅给以一定的补贴,并没有明确规定如何补贴,那政府在实施的过程中可以补贴也可以不予补贴;法律条文越规范越利于执行。

(二)树立全局意识观。全域旅游本身就有一种全局观念,它要求在旅游资源富集区,打破传统行政区划的限制,建立一种区域内协调发展的机制。同时,从走访调研中发现,传统村落几乎都是自然村落,是在长期的、稳定的某一特定的历史作用下形成的。自然村落中旅游资源的分布多数是沿着山系、水系等自然地理单元,它们本身就不受行政体制单位的限制,有些景区资源延伸涉及到多个行政单位区划;这种情况下,应该树立起区域全局观念,打破行政区划之间的限制,以自然或人文地理单元为对象,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实现各区域之间旅游资源的融合与共享,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

(三)政府与各行政单位之间要找准自己的定位。政府部门对居民基础设施、日常生活等的管理,古保会对于古村落古建古宅的修缮与保护等工作的分工一定要权责明确;以及在景区与社区交叉的地方,各行政职能单位之间的的分工与安排一定要合理;而旅游开发公司在之间扮演的作用也应该明确;不要出现交叉管理或是无人管理区,应职责分明、权责有秩。

(四)提高执行效率与优化执行策略。古村落保护中规定,古建筑的修缮需要层层报批审查才能进行,而在审批过程中有时因为时限过长,再一次加重了古建筑的损坏,造成了所谓的“保护性破坏”。关于审批环节效率有待提高,如可对古建筑的破损程度进行级别鉴定或其他,以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在调研中发现,原住居民和当地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沟通障碍,由于政府信息不透明,当地居民对于政府所做并不知情、也不领情,因此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应学会提高、优化自己的执行策略,增加信息透明度。

[1]杨振之.全域旅游的内涵及其发展阶段[J].旅游学刊,2016,31(12):1-2.

[2]潘彩霞.苏州古村落旅游开发策略研究[D][D].苏州科技学院,2011.

[3]黄成林,郭焕成,郑健雄,等.皖南古村落旅游的深度开发研究[J].海峡两岸观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海峡两岸观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2,1.

[4]吴蕴慧.苏州水城古镇村落的历史与现状[J].

[5]http://district.ce.cn/newarea/hyzx/201704/24/t20170424_22278199.shtml

[6]胡彬彬.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立法建议[J].人民论坛,2015(6):70-71.

刘小欢,女,吉首大学15级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研究方向:文化创意产业;蒋梦萍,女,吉首大学15级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研究方向:文化创意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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