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辱不惊 得失泰然
——论《道德经》中的“得失”观及其当代启示
2017-04-15谢清果吕姝凝
谢清果,吕姝凝
(1.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福建厦门,361005;2.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084)
众所周知,老子是中国哲学之父,其所著的《道德经》是中华元典之一,长久以来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性格和思维方式。近年来,在举国上下倡导复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的背景下,《道德经》研究与传播的热潮已然出现。为了深入研究《道德经》,并结合时代需要,阐发出其蕴涵着的“理身理国”的核心价值,本文选择从“得失”这一人生常态出发来管窥老子博大精深的人生哲学智慧。
以通常的王弼本《道德经》为例,书中“得”字共出现34次,“失”字共出现17次;而“得”有29次、“失”有16次作为相互对应的概念(得到,失去)出现。这说明得与失诚然已成为《道德经》中不容忽视的一对重要概念。
早在2500多年前,老子就对祸福相依、得失相和的朴素辩证思想给出了具有哲理的阐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第58章)用现在的话来说,每一个事物之中都蕴含着得与失两个方面,因此对于每一个事物的判断都不能简单给出结论,而是要以二者相互之间的依存与转化为前提。生活经验告诉我们:祸是一种失,而福是一种得。一得一失,不过是“同出而异名”(第1章),都是事物存在的状态之下不同属性的展现。祸并非绝对的祸,福也并非绝对的福。如老子所言,祸正是福所倚靠的,正如失败是成功之母一样。诚然,祸作为一种不幸,给人造成情感或财富等方面的损失或不理想状态,是一种失去、被剥夺的窘境。然而正是这种困境发人深省,让人警觉,哪里摔倒,哪里爬起,再出发,终有成功的一天。相反,福作为一种快乐的状态,给人带来心灵的喜悦和身体的满足,自然是一种得到,而这样的状态也非必能够持久。时过境迁,那些带来成功的条件与环境可能发生了变化,当事人如果不顺应形势,及时调整行为,则可能招致失败,而沦为祸了。从这个“祸福倚伏”的经典论述中可以管窥老子得失观的价值。
为此,本文拟着重从长期以来被学者忽略的“得失”入手,系统梳理老子的得失观深刻内涵,进而探讨其对人生、对社会的弥足珍贵的指导价值。
一、得失的辩证关系——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得”在字典中的第一个意思就是获取,与“失”相对,二者似乎一直是作为相互独立的反义词出现。然而,在老子的观点中,却并非如此——“曲则全,枉则直,窪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第44章)在老子的世界中,天地之间是有一个平衡状态的——“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第77章),因此,事物低于这个平衡标准的存在形式,或“曲”、或“枉”、或“洼、”或“敝”、或“少”,都是事物外化的一种“失”。然而在这种外化的形式之下,事物的本质却可能截然相反:“全”“直”“盈”“新”……如此种种都是高于自然的平衡标准的“得”的体现。故而在老子看来,在很多事情的评价与处理上,“少”反而胜过“多”,成为一种别样的“得”。其实,老子是在强调得与失的相对性。曲不是全,却能够成全;而全正是在曲之前进中成就的。这就如同日出日落的循环反复,成就了万物的生长。试想,既然太阳的运动是近圆形的,那就说明其运动并不是直线,而是曲线。正是曲线成就了太阳完美的圆形运动。以人为例,人不能只工作不休息。表面上看,休息是牺牲了工作时间,似乎没有创造,而正因为工作的停止,即休息,人才能继续工作,从而成就人生理想。因此,正是休息之曲,成就了人生之圆满。再者,以少与多为例。多是一种得,而少是一种失。老子却说“少则得”,“多则惑”,意思很明确,恰当的“少”是合适自己的选择,表面上似乎并不“多”,而实际上正因为其“少”,事物获得持续发展的条件。例如,仙人掌对水要求不多,如果过量浇水,就可能导致死亡。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多”或“得”都是好事,有时反而是坏事。老子启迪世人,应当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精神,不贪多图快,才能行稳致远。
老子还说:“得之若惊,失之若惊”(第13章);“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第23章)。在这两处论述之中,前者强调的是“得”“失”的对立性,是事物两种完全不同的状态,然而这两种状态对于一个人来说,并没有本质的差异,因为无论得或失结果都是“惊”。这里,老子强调了得与失有时是具有共通性的,其结果是一致的。而后者则更关注二者的统一性。老子强调的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个人以“失”的方式来作为,那么“失”终究也就与之相伴,好像“失”也亲睐他一般。显然,老子告诉世人,得或失是人自找的。一个理智的人,有道人,应当会明于取舍,分清得与失。老子曾指出“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其实,天道并没有亲疏贵贱的情感,那么为什么她给人一种错觉:似乎道更喜欢善于为道的人。其实,得与失唯有自招,与道何干?历史告诉我们,善为道者能够得善果,此所谓“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而且实质是人自助之,方能人恒助之。由此观之,“得”与“失”的考察要注意在不同层面上的差异。如果就一时一事的得失而言,那么此时得失只不过是我们仅仅着眼某一个个体在某一件事的某一方面的利益实现程度时做出的判断,并非对事物整体的反映。如果从长远与整体来看,此时的得,此地的得,可能造成彼时彼地的“失”。因此,我们有“得不偿失”一说。在世人的思想中,判定一个事物是得是失的时候,其实是在把“得失”在潜意识中量化来衡量的。此中的“得失”被强行以“多少”来衡量,惟其如此,才可以对事物的得失的状态做出判断。这里可以举一个耳熟能详的例子:
近塞上之人有善术者,马无故亡而入胡。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不为福乎?”居数月,其马将胡骏马而归。人皆贺之。其父曰:“此何遽不能为祸乎?”家富良马,其子好骑,堕而折其髀。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不为福乎?”居一年,胡人大入塞,丁壮者引弦而战,近塞之人,死者十九,此独以跛之故,父子相保。故福之为祸,祸之为福,化不可极,深不可测也。[1]
“塞翁失马”的故事完美地揭示了“得”与“失”的关系——一件事的“得”可能蕴含着下一件事的“失”,反之亦然。在事物发展的长远范围内来看,所谓的“得失”最终又会回到一个平衡的状态,只不过不是在一件事本身的范围内得到平衡,而是在一个人或多个相互关系的人之间得到平衡。在社会与时间的意义上,没有什么“得失”是值得一提的,因为“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第23章)——天地是亘古不变的永恒存在,天地尚且不能在静态之中维持一个稳定的状态,何况某一个人、某一件事在一时间、一方面的得失呢?
二、应对得失的心态——淡化比较、关注内心
从整个社会和人生的角度来看,发生在所有个体身上的“得”与“失”最终还是会走向平衡,以此来维持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那么,发展之中所有的变动就都是不可避免的过程,也都是不足挂齿的调整而已。如果能够想到这一层,心里就容易释然了,放下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得与失的平衡之中,人很容易陷入两个极端——急功近利、一味追求结果;破罐破摔、不在乎任何后果。老子对这两种心态都持否定态度:老子说的平衡“不是盲目乐观、夜郎自大,也不是不思进取、安于现状”[2]323,他认为对待得失最理想的心态就是“知足”。
老子曾说过:“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第46章),“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第64章)。在老子心中,奢望得到太多的东西,就是一种灾祸。贪得无厌,终会为人所厌,而导致失败。此时,过去得到的终将失去,而且可能一败涂地,再无翻身可能。因此,要谨慎对待得失。
老子也说过:“不贵难得之货”(第3章、第64章),“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第12章)。这两处关于“难得”的论述则进一步表达了老子对“得”的认识——越是难于得到的东西就越能激发人们的攀比心理与贪婪之心,而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也正起于此,即偏向于得而忽略了失的社会心态必定导致失衡与动荡。换言之,对于一切的利益,采用“恬然无欲、返璞归真的思想,不为个人名利等外物所累”。[3]了解自己的内心、寻求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这才是一个睿智的人的生活心态。难得的“得”,强调了“得”的艰难,强调人追求的执着,越是稀奇的事物越容易引发人们的关注与争夺,而争夺又引发了无灵敏的阴谋诡计,彼此倾轧,导致两败俱伤。与其如此,不如不争,不去贵“难得之货”,这样表面上好像是“失”,实际上才能获得真正的安静,赢得安定的发展空间。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过多的欲求只会浪费自己的生命、让自己一事无成。同样的,所谓“多则惑”(第44章),比如每一件事都有一点“所得”的人,也大都是在诸多领域略通皮毛的人。这种人看起来风光无限,其实他失去的内涵远远大于他表面的风光,因为他的贪欲已经侵蚀了他的生活智慧,在真正深入思考问题的时候,他始终会处于一种似懂非懂的“惑”的状态,而这样的人生态度势必不是长久之道。
在老子的思想体系之中,一切事物都是处于运动的状态。万物的本源“道”,亦是“周行不殆”,在不断地周转中。此外,道乃“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第25章)。道是混成万物之物,在天地之前就存在。而在生天地之后道又内在于万物之中。道可以表现为在与我们处于同一条水平线的时空之中的一种实在的、运动的状态。老子强调“为而不争”,而且“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如此,其实将得与失美好地结合起来。不争好像是一种失,但最终却是别人无法与之争,即“得”。从这个意义上讲,消极避世,觉得自己超脱于得失之外而不思进取的人,在老子眼中只不过是采用一种逃避的心态应对人生中起伏波动的人,即其从本质上对得失的认识就有所偏颇。“反者道之动”,不断超越,是道的本质。人法道,也就应当如此。
因而,老子所倡导的“知足”只是净化人心中杂念的一种方式、是让人在达成目标的过程中淡化结果、看淡得失的一种积极的心理暗示与心理调节。所谓“知足”其实是“进取之道,适可而止是为了更好的进取,懂得适可而止就不会遇到危险。”[2]323
三、追求理想的方式——失为手段、得为目的
回到老子分析“得失”的终极目的——达到“得”的结果。也就是说,过程中的一切对得失的理解、对心态的调适,最后的目的都是达成最初的目标。
老子不排斥“失”,却也不否认一味地失去只会导致失衡。他曾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失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第38章)这里接连不断的“失”是整个社会的“道德”走向了一种滑坡,没有“得”的平衡,使得社会道德流于表面化、符号化,失去了本质的美德。因此在第39章的论述中,老子甚至在文字上也给自己的论述找了一种平衡——“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一连串的“得”似乎是要扫去前一章“失”的阴影,也说明了老子真正的社会期望,就是万物在动态的平衡中“得”道,可以有“失”,却不可执着于“失”。从正面来说,要复归于道,比如积德进道。
老子说:“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第7章)这是经典的“以退为进”的逻辑,也是贯穿整本《道德经》的处世准则。这似乎更能解释老子理想的“得失”状态。此处,不妨把“得失”看作一对时间上的概念,先发生者为前提或动因,后发生者则是决定了事物最终状态的结果。先有“后其身”“外其身”,才能旁观者清而又不引人嫉恨,看似是一种退让与失去,其实却是在养精蓄锐、充实自身,希望以此达到“身先”“身存”的目的。老子觉得,“一个人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要安身立命,图谋发展,除了要保持内心方正外,还必须审时度势,打破常规,巧妙应付,有时甚至要不惜走迂回曲折之路,作必要的妥协与让步,从而保证不让自己身陷危境。”[4]
而即便是在功成名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之后,老子依然倡导要保持平常的心态——“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第56章)“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第2章)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例如,当你帮助了一个人的时候,他自然会感激你;如果你每天在他耳边提醒你对他的恩德,他反而会觉得你是故意向他索要好处。这时,他心里不仅没有记住你的好,甚至会比你帮助他之前多了很多埋怨你、反感你的情绪。先暂且放下自己的“功劳”,磨练一种“心无贪念、惠济众人”[5]的为人情怀,而后大家便会想起你的善举,你反而会在更大程度上赢得地位与尊重,最后达到“不去”的目的。
可以说,在整个处世过程之中,老子始终着眼于结果,也正是这种对结果的追求促使老子思考如何在不抹杀目的性的前提下,使人在“自然生存、社会生存和精神生存”[6]3的层面做到全面发展。因此才有了老子以柔克刚、以静制动、以失换得的逆向思维。
四、结语
由此可见,《道德经》可以视为是一部成功学的著作,蕴含着成功者的智慧,教人如何让以平和的心态和巧妙的方法达到目的。一个人只有拥有足够的内涵和足够的自信,才能理解老子“以退为进”的良苦用心,才能敢于以小“失”换大“得”,在得失之间得到心灵的平和与事业的成功。
[1] 刘安.淮南子·人间训[M].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6.
[2] 高长峰.浅析老子思想中的知足与知止[J].中国外资,2014(4):323-323.
[3] 蒋朝霞.祸莫大于不知足 咎莫大于欲得[J].中国道教,2005(4):57-57.
[4] 焦平贵.“柔弱胜刚强”——老子智慧与领导艺术[J].领导科学,2009(21):22-23.
[[5] 鱼志清.说知足[J].老年教育,2014(1):21.
[6] 丁原明.老子的生存哲学[J].哲学研究,2003(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