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缺失的原因及对策思考
2017-04-15王升阳
王升阳
(青海大学 青海 西宁 810000)
浅析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缺失的原因及对策思考
王升阳
(青海大学 青海 西宁 810000)
诚实守信是个人、学校、家庭,社会乃至国家的立人、立业、立国之本,既是个体的道德品质,也是社会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对于调节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的和谐具有重要的作用。诚信由每个个体通过正确的道德实践最终内化为主体自己的日常行为规范,从而在日常生活中调节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人们之间处于和谐状态。讲诚信守信用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国民经济才能健康快速的发展,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树立起诚实守信的大旗,创造出人人信守承诺重视诚信的风气,然而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缺失问题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从诚信缺失的原因出发,以探求加强诚信建设的途径是本文的初衷。
诚信;信用;诚信缺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构建
现代诚信与我国传统诚信的区别表现为它产生的经济根源不同,中国传统诚信观是在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中,以血缘和宗法维系而建立,把人身依附和等级贵贱看的相当重要。诚信只局限在了自己的家庭、亲戚,朋友、师长之间,更多依赖于个人诚信素质的养成和诚信道德的高低,他人和社会的约束机制缺乏。这种诚信观念显然带有很大程度的狭隘性和偏颇,而在商品经济建立以后,现代诚信观以法律为保障,所显示出来的是一种契约精神。它不仅体现在个人相互之间的信任,也是全社会成员之间普遍遵循和信守的信任;不仅是一种道德尺度,也是一种法律标准;更是一种理性的实事求是的精神,不仅需要自我来维系,也需要大家共同维护,现代诚信观主张人人平等,人格独立,要求“废除人身依附”建立“契约关系”,信守承诺、重视契约并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诚信的法制要求和外在的约束增强,具有了强制性特征,普遍适用于所有公民,人们要考虑到失信将可能带来法律不利后果,不诚信,则有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即现代诚信有了自律和他律,并贯穿到了整个社会。
一、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受我国封建传统和习惯的影响。我国传统文化是以人情伦理为基础的,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自律意识上的诚信和熟人圈子里的诚信,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受传统的亲情血缘和宗族观念的影响,人们很难跳出自己狭小的圈子与外界保持畅通的交往,只是在具有稳定交往关系的亲朋好友之间信守承诺,做到诚信不欺,由于这种原因,许多人把诚信理解为只对熟人之间的诚信,而把对社会和他人的不诚信作为家常便饭,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新旧交替和向工业化的转型时期,城镇化的步伐加快,传统的诚信观念作为一种社会心理,一直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甚至导致不守信行为的发生。
(二)我国的市场机制还不太完备,政府对市场的监管不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确立起了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各个方面不断完善和发展,但也存在着制度和体制的漏洞和缺陷,市场经济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市场不是万能的,建立比较完善的信用体系在我国现阶段还需时日,尚不能真正靠市场的各种有效机制来褒奖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者、淘汰见利忘义背信弃义者;从政府方面来说,由于政府监管力度不够、经验不足且存在着法律制度和规章制度上的一些漏洞,相关部门忽视了各种不诚信的行为,且对有关失信行为惩罚的力度不够,约束效率低下,机制落后,这样就在客观上放纵了失信行为,造成了人们对固守诚信理念的抛弃。
(三)与市场经济体制相符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着复杂的利益主体,市场经济具有诸多特征包括“法制性”和“竞争性”,但市场经济还存在着弱点和缺陷,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滞后性导致如:垄断、恶性竞争以及由此带来的严重资源浪费,欺行霸市等行为的发生。这就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措施和相应的法律制度,但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制度和保障还不能够有效约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种失信行为和信用丧失者,也没有专门针对失信行为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制度,对失信者通常采取批评教育或罚款等处罚措施过轻,而对守信者也无相关的奖励和保护措施,从而助长了失信行为的发生,客观上为失信环境的形成提供了条件。
二、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诚信的对策思考
(一)政府方面的对策。政府要做到其一,正确进行角色定位,转变政府职能构建亲民便民的政府。其二,阳光行政,建立公开公正的信用环境。其三惩治腐,构建高效廉洁的行政体系。其四,有诺必践,构建政府与民众的新型信任关系。最后,政府要出台相应的失信惩戒法律法规,出台对政府、企业、个人诚信建设的相应法律法规,明确各主体的诚信规范及失信的惩罚措施,构建良好的信用体系。
(二)市场方面的对策。首先要通过各种市场机制来维持市场的诚信,这个信用体系包括企业、消费者个人等市场主体,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才能保证规范的市场交易和经营。只有这样才能从客观上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确保诚信体系的构建。讲信用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只有引导市场主体遵纪守法,才能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其次,市场主体要增强自身的自律意识,维权意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和保护能力,市场主体要互相监督,抵制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政府要加强市场监管并制定与实际情况相符合的法律法规,完善市场竞争体系,避免市场竞争带来的失信等负面影响。要保障讲诚信的市场主体在竞争中优胜,反之则被市场淘汰,真正体现出优胜劣汰的竞争秩序,正如马克思所说:“竞争具有伟大作用,在最发达的竞争条件下,人们会尽可能把事情做好,诚信是经济行为主体之间自然而的事情①。
(三)企业自身方面的对策。首先,要在外部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制度,这是从企业外部来讲的举措,应由政府牵头,实现政府和各企业,各行业之间,部门之间信用中介机构之间的通力协作,并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综合考察企业资产,经营状况、发展和管理能力等因素,对企业做出客观公正的资信评价,对问题要加以曝光。其次,企业要从自身内部建立起守诚信的机制,为此要提高员工的诚信素质,以保证企业生产合格,经营合法。让企业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要把诚信理念如同晋商和徽商遵从的经商理念一样植入到企业的血液中,在企业的各项管理活动和经营环节中植入诚信理念,把诚信内化为每个员工的道德和行为准则,进而在企业内部造成守信的良好氛围。
(四)公民个人方面的对策。其一,公民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提升自己的诚信素养,坚持踏实做人,勤奋做事;该做的事一定要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做错的事勇于负责,重承诺,守信用,言出必行,行要必果。其二,要注重诚信教育,学校、家庭、社会要建立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的诚信环境,把个人诚信建设从小抓起,让诚信伴孩子一生,使人们明白信用的意义和契约的精神,树立良好的个人诚信形象,让全社会都信守“以诚实守信为荣”“好逸恶劳为耻”不得背信弃义的道理。首先要通过学校、社会等多种手段宣传诚信对我们现代生活的意义,其次教育人们科学认识诚信的时代内涵和具体要求。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76
[1]陈平.新中国诚信变迁:现象与思辨[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0.2
[2]赵爱玲.国内诚信研究综述[J].道德与文明,2004,(1)
[3]赵爱玲.当代中国政府诚信建设[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1
王升阳(1990.12-),男,汉族,甘肃西和人,研会干部,青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