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体系的现状调研分析
2017-04-15刘璐王国建
刘璐+王国建
1.关于高校辅导员培训的相关文件政策梳理
(1)教育部关于高校辅导员培训的相关文件政策。第一阶段:明确提出培训进修的要求。教育部于2000年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对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辅导员培训进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其工作四年左右后,学校应当“有目的、有计划地安排他们一定时间的脱产、半脱产或在职培训进修”。
第二阶段:依托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构建初步的培训体系。2005年教育部在出臺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中进一步细化了培训要求,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及高校构建“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坚持将“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2006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以承担所在区域内高校辅导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任务。紧接其后,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中集“以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辅导员骨干示范培训为龙头,以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举办的培训为重点,以高校举办的系统培训为主体”于一体,并与“学习考察、学位进修、科学研究、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全力打造“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
第三阶段:基本形成培训体系阶段。《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中期待2017年可以基本形成“适应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符合辅导员成长成才规律、规范科学的培训机制”,能够基本构建“内容完善、形式多样、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以期为全面提高辅导员队伍服务高等教育质量和提高高校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2)上海市关于高校辅导员培训的相关文件政策。为更好贯彻落实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上海市教委也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文件政策。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在2007年发布的《关于上海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将构建“上海市科教党委和上海市教委、辅导员培训基地、高校三个层次分层递进,岗前培训、日常培训、专题培训、职业化培训四种类型横向贯通,融教学、科研、交流三位一体的高校辅导员培训体系”作为培训目标。面向上海市高校所有专兼职辅导员,努力实现“辅导员个人成长与队伍整体发展”“培训内容理论性与实践性”“面上培训和骨干培训”“培训质量和培训效益”四个结合。
2012年,上海市教委依托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建桥学院等9所高校和上海远程教育集团、上海市学生德育发展中心等2家单位,设立11个“上海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2012—2015年)”。自成立以来,各培训单位在提高上海市高校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技能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体系的现状调研
为深入了解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体系的现状,我们针对高校辅导员参加基地培训的课程设置、培训时长、培训形式、培训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实证调研。此外,本次调研也辅以深入访谈的社会调查方法,以期详细、全面了解上海市高校辅导员培训体系的现状。
本次调研对象主要来自上海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25所上海市高校。
从年龄来看,年龄在30岁及以下占比47.42%,年龄在31~35岁之间的占比32.99%,年龄在36~45岁之间的占比18.56%,年龄在46岁及以上的占比1.03%。从总体上看,30岁及以下人员占总人数的近半数,46岁及以上的数量较少,参加培训的辅导员呈现出较明显的年轻态势。
从性别来看,参与本次调研的男性辅导员占比41.24%,女性辅导员占比58.76%。这一性别比与整个辅导员队伍的性别比略有不同,相较而言男性辅导员参加培训的比重更高。
从学历来看,持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数占调查总数的91.75%,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与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分别占5.15%和3.09%,可见目前参加培训的辅导员大都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
从入职时间来看,工作三年及以内的调查对象占45.36%,工作7~10年的调查对象占27.84%,工作4~6年的调查对象占17.52%,工作11年及以上者占9.28%。
从职称来看,参与调查的辅导员绝大部分为“助教”与“讲师”职称,这两者分别占比42.27%与52.58%,两者总和占95%。“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极少,仅占总数的2.06%。此外,还有少数(占3.09%)因第三方派遣等原因而没有评定职级的人员。
(2)调研对象的培训情况。从培训主题来看,本次调查对象所参加的培训涵盖“辅导员科研能力提升”“大学生主题教育”“辅导员职业礼仪与领导艺术能力提升”“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辅导员人文素质提升”“国际化背景下辅导员核心素养提升专题”“校园危机应对与媒体公关”等各类主题。
从培训频率来看,通过对调查对象近两年内在上海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参加培训的情况,发现有68%的调查对象表示自己在过去的两年中参加过1~2次培训,参加3次的占总数的18.56%,参加4次及以上的占总数的11.34%。
从培训原因来看,“提升专业能力的需要”(占比71.13%)成为辅导员进行培训项目选择的首要原因,这与辅导员专业化发展的要求密不可分。兴趣是辅导员个性特征的延伸和主题选择的动力,“对培训内容感兴趣”(占比61.86%)也对培训项目的选择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此外,部分辅导员考虑到“个人职业发展的需要”(占比59.79%),希望通过培训更好地满足晋升、晋级所需的条件;抑或是本着“可以结识更多朋友”(占比24.74%)的愿望,在培训过程中结交志同道合的朋友。另外,也有约五分之一(占比22.68%)的辅导员是因为“学校要求”等客观原因参与到培训中。
从培训时长来看,68.04%的辅导员参加培训的时间大多为5天左右,培训时间在14天及以上的占总数的17.53%,培训时长在“3天及以内”与“7天左右”的人数均占总数的7.22%。
从培训配置来看,上海市高校辅导员的培训大多配置比较齐全,覆盖培训前、培训中和培训后三个阶段。在前期培训中,96.91%的培训单位为学员发放培训手册,使其对培训过程进行了解并为其提供学习参考,97.94%的培训单位会告知学员该期培训的实施方案,使参训人员对自己即将进行的培训有一个较为明晰的了解。在开展培训过程中,97.94%的培训都会邀请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授课讲解,97.04%的培训会配备班导师对学员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指导,95.88%的培训单位在后期会安排学员反馈收集学员参加培训的建议和意见。培训结束后,92.78%的培训组织单位会为参加培训学员颁发结业证书。然而,仅有55.67%的培训单位会向学员发放培训教材,也有20.62%的培训单位没有设置培训成果展示机制。
从培训形式來看,所有培训单位都会要求参加培训学员撰写“学习小结”。98.97%的有“专题报告”,97.94%的有“学员交流”,96.91%的有“分组研讨”,93.81%的有“案例教学”,90.72%的有“团队拓展”,以上这些是绝大多数培训项目中都会采用的形式。75%的调查对象表示,在参与培训之中,培训单位会将“参观考察”作为其中的环节。54.64%的培训项目会将“课题调研”作为培训的形式之一。
从培训满意度来看,大多数调查对象对培训的时长、内容、形式、师资、设施、费用、成效等各方面都比较满意。在“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和“本校重视”三个方面没有出现负面评价。而在“培训时长”“培训师资”“培训设施”“培训费用”“培训考核”和“培训成效”等方面尚有可改进的空间。
3.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1)培训的专业化体系有待加强。参与本次调查的辅导员绝大部分为初中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调查对象凤毛麟角。一方面反映出辅导员队伍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数量总体不多;另一方面,也说明高校辅导员培训体系中对高级职称人员培训的针对性仍有待增强。
(2)培训的主体性调动体系有待提升。调研显示,大多数辅导员源于职业道路发展和能力水平提升等诉求,或者出于兴趣驱使、交结朋友等目的主动参与到培训之中。但有一部分辅导员是因为“学校要求”等客观原因被迫参加培训,自身参与培训的热情并不高。在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尤其需要关注人近中年却仍为初级或中级职称的群体,通过调动其培训主体性,帮助其实现更好的职业生涯发展。
(3)培训的配置保障体系有待完善。调研表明,时长较短的培训,在紧凑的日程安排中也应当注意保障培训质量,应当采取合适的途径告知参训学员培训的实施方案,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讲授或点拨,畅通参加培训人员的意见反馈途径并注意搜集改进建议,为培训成果的展现提供更好的平台。
(4)培训的多元需求体系有待满足。短期培训因为时长的局限,活动方常常将活动安排得较为紧凑。但在培训过程中,一些年龄稍大的参加培训学员表示过于紧张的时间安排导致学习强度过大,对内容的消化理解有些吃力,且在短暂的培训时间内,缺乏足够的时间与同期学员交流探讨。而在一些周期较长的培训之中,也有学员建议可以适当缩短培训时间,精简课程,以期与学校的工作顺畅衔接。这些问题都对培训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培训项目的内容,在前期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之上科学地制订培训日程安排,才能够更好地满足参加培训学员的多样化需求。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面对“众口难调”的多元化需求,高校辅导员的培训体系也需要积极探索“互联网+培训”的新模式,创新培训的途径和手段,以适应时代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赵 耀.基于胜任力的G大学辅导员培训体系构建[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2010.
[2]赵 亮,李 娜.完善高校辅导员培训体系和考核机制探究[J].辽宁医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1(2):10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