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儿童生活共同体的现实际遇及重构
2017-04-14
(贵州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贵阳 550001)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儿童生活共同体的现实际遇及重构
李 旭
(贵州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贵阳 550001)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尤为关注人在城镇化过程中的情感依赖——对新的地域空间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安全感。对儿童而言,新的地域是其“乡愁”的起点,他们更需要这种情感依赖。文章通过对滕尼斯、韦伯、鲍曼及费孝通等人共同体理论的梳理,揭示了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重构儿童生活共同体对儿童发展的意义与价值,并强调重构儿童生活共同体既应该是必要的“乌托邦”坚守,又应该是立足于儿童现实生活的追求。同时强调,在重构过程中要处理好时间与空间、互动与关系、活动与价值等三对关系。
新型城镇化;儿童生活共同体;现实际遇;重构
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1]2014年3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首次提出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两个指标,极力扭转“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局面[2]83。与以往传统“土地城镇化”不同,新型城镇化更多注重“人口城镇化”,其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人的城镇化”并不仅仅意味着人简单地从农村来到城市(镇)或变农村户口为城市(镇)户口,而是更为关注人在城镇化进程中的情感依赖——从外在身份到内在身份的获得——形成对新的地域空间(城镇)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安全感。较之成人,新的地域空间(城镇)更是儿童“乡愁”的起点,他们在城镇化过程中更需要这种情感依赖。基于此,本文通过对滕尼斯、韦伯、鲍曼以及费孝通等人“共同体理论”的梳理,试图揭示儿童生活共同体的现实遭遇及引发的相应问题,并依据新型城镇化的精神实质尝试重构儿童生活共同体,为探索一条如何让儿童在变迁的社会中保持(重获)一种共同体生活、使儿童在成长过程中获得必要的情感依赖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有效路径提供一定的启示和借鉴。
一 理论回顾:西方现代语境中失去的共同体“乐土”
探讨儿童生活共同体,必定在共同体的理论框架下进行。论及共同体,首先不得不提及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他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区分了人类群体生活中的两种基本类型:共同体(Gemeinschaft,英文为community)和社会(Gesellchaft,英文为 society)。“共同体”在德文里的原意是“共同生活”的意思,滕尼斯用它来表示建立在自然情感的意志基础上的联系紧密的、排他的社会联系或共同生活方式,这种社会联系或共同生活方式产生关系亲密、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真正共同体。“社会”则是一种目的联合体,一种“人工制品”。共同体产生于众多的个人思想和行为的有计划的协调,其基础是个人的思想和意志。用滕尼斯的话来说就是“共同体本身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而社会应该被理解为一种机械的聚合和人工制品”[3]54,并将共同体分为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宗教)共同体三种相互紧密联系的类型。“血缘共同体作为行为的统一体发展为和分离为地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直接表现为居住在一起,而地缘共同体又发展为精神共同体,作为在相同方向上和相同意向上的纯粹的相互作用和支配”[3]65。
在滕尼斯那里,“共同体总是好的”,这无疑深刻影响了其他人对“共同体”的理解与向往。马克斯·韦伯在《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一书中对共同体作出如下界定:“在个别场合内,平均状态下或者在纯粹模式里,如果而且只要社会行为取向的基础,是参与者主观感受到的共同属于一个整体的感觉,这时的社会关系,就应当称为‘共同体’。”[4]65英国社会学家齐格蒙特·鲍曼则认为:“首先,共同体是一个‘温馨’的地方,一个温暖而又舒适的场所。它就像是一个家(roof),在它的下面,可以遮风避雨;它又像是一个壁炉,在严寒的日子里,靠近它,可以暖和我们的手……其次,在共同体中,我们能够互相依靠对方。如果我们跌倒了,其他人会帮助我们重新站起来……”[5]序,2-3。
然而,滕尼斯虽对共同体异常欣赏,但是就连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在大的文化发展中,两个时代相互对立:一个社会的时代紧随着一个共同体的时代而来”[3]339,并在早期就表露出某种绝望,“既然整个文化已经变成了社会的和国家的文明,那么,在这种与之相似的形态下,文化本身也在走向没落,除非它的分散的胚胎仍然具有生命力,除非共同体本质和思想重新得到滋养,并且在行将灭亡的文化之内悄悄地发展着新的文化”[3]339。而韦伯的共同体概念则更多是“权宜之计”,其提到的“个别场合内,平均状态下或者在纯粹模式里”让共同体显得越来越抽象和难以捕获。与滕尼斯和韦伯相比,鲍曼由于其所处的时代更靠后、更具“社会”的特征,这种绝望要彻底得多,几乎摧毁了其对共同体的任何想象。在谈完共同体的好处之后,鲍曼话锋一转:“令人遗憾的是,‘共同体’意味着的并不是一种我们可以获得和享受的世界,而是一种我们将热切希望栖息、希望重新拥有的世界。”[5]序,4并用“坦塔罗斯的痛苦”①表达了对共同体的悖论性理解:想要而不能获取的痛苦。
对于“共同体”失去的原因,鲍曼将其归结为“流动的现代性”[6]。一方面,“共同体”是属于传统的、固态的,代表一种稳定的空间和相对永恒的时间;另一方面,“共同体”又是与“现代”相对立的,与“作为固态”的共同体相对比,现代性是液态的、流动的、轻灵的,其主要特性是“侵犯”——“成为现代,意味着永远居于人先,意味着处于一种持续的侵犯(transgression)”[6]43。“现代性”因其在时间上居于优势,对作为“传统的、固态的”共同体保持着一种“摧枯拉朽”之势,使得共同体的时间节律被打破、空间的基础被掏空。于是,“作为承袭的社会归属的‘家庭出生’(estates)已经被虚构的成员资格的‘社会阶层’的目标所代替。前者是一个归属的问题,而后者(成员资格)却包含了一个巨大的成就标准”[6]49。“家庭出生”代表共同体形成的血缘基础,是共同体的起点,并借此形成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当“自我认定(self-identification)”(鲍曼语,见《流动的现代性》)失去了自然而然的承袭(来自“家庭出生”),变成了一种需要努力的“任务”(达到“成就标准”),共同体也就相应成为一方失去的“乐土”,构成“坦塔罗斯的痛苦”。
二 现实际遇:中国城镇化背景下共同体的断裂
从滕尼斯到鲍曼,共同体已然成为失去的“乐土”。与此相随,西方共同体失去的故事也正在中国现(当)代上演。
早在1948年,我国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就承袭了滕尼斯的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7]9。在中国乡土语境中,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礼俗社会就是滕尼斯“共同体”的典型代表:乡土本色、差序格局、维系私人的道德、家族、礼制秩序、无为政治与长老统治。特别是差序格局,正是费孝通所发现的一把理解中国乡土共同体的钥匙。比较西方的社会,费孝通揭示了中国传统社会(共同体)的基本特征——以“己”为中心的“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7]29在差序格局中,离“己”距离的远近决定了社会关系(血缘关系)的亲疏,颇有孔子“推己及人”的意味(当然,差序格局概念首先反映了中国传统儒家思想在共同体形成中的深刻影响),为我们揭示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明显也带上了滕尼斯共同体的“烙印”——传统的中国乡土也表现为从血缘到地缘,再逐渐形成以祖宗崇拜为基础的家(宗)族精神共同体……乡土社会成了人们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是一个大家彼此“熟悉”、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这种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7]9。
然而,正如西方现代语境中共同体的式微一般,在中国城镇化背景下,当前的农村也失却了费孝通眼中的“礼俗社会”的特征,成为一个“无主体熟人社会”——主体性缺失;公共性缺失;归属感缺失[8]。村庄主体性的缺失,即农民丧失了“村庄是我的村庄”、“我是村庄里的人”的主体体验和感受;村庄公共性的缺失,则是村庄已经失去了共同遵守的公共规则和农民主动经营村庄的意愿。村庄归属感的缺失,则是以村庄主体性和公共性的缺失为前提:当村庄没有了主体性,农民不再对村庄有感情;当村庄失去了公共性而变得无序,农民想到的就是逃离村庄。“如果农民在农村的归属没有了,村庄无法承载农民的灵魂之后,农民的身体和灵魂就都处于漂泊状态,就真成了‘无根基’的人了”[8]。与中国乡村发生的剧变一致,中国农民在城市里的遭遇也经历着“苦难”的历程。“农民工”、“城市流动儿童”、“农二代”等词揭示了脱离(或暂时脱离)农村进入城市的农民的尴尬处境。一方面,不论走到哪里,“农民”的标签似乎永远都抹去不了,甚至带上了“世袭”的特征;另一方面,村庄的“空心化”也让农村成了回不去的地方,特别是对于在城市中成长起来的“农二代”更是如此。于是,农民徘徊于“回不去的乡村、融不进的城”的缝隙之间,一直都在漂泊,一直都在“望乡”。
只有经历过此历程的人们才会理解个中滋味。正如余光中诗中所提及“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对乡土(大陆)的依恋让人“愁”——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思恋。与此相比,中国城镇化现实中更残酷的一面却是那些让人“愁”的物象竟已呈断裂的趋势,这才有了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震聋发聩的话语——“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然而,城镇化“本质上是人类现代化的过程和结果”[9],而“现代性是理念,是范畴,现代化则是过程,是方法论”[10],“在现代化理念下,自然被深深地打上了人类的烙印,凭借人类中心主义的理念,现代人一直陶醉在对自然的征服中,把自己视为自然界的主人,破坏了人与自然间的关系”[10]。在这种“征服”之下,城镇化现实将人们连为一体的“乡愁”存在的共同体根基也毁坏殆尽。与西方的遭遇类似,这主要由于鲍曼提到的“流动的现代性”的冲击。英国另一位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论及现代性时提到的催生现代性的三大动力“时空分离、抽离化机制和制度反思性”[11]22中,我们可以更深入理解这种冲击。在城镇化背景下,“现代性”时空分离机制对共同体的摧毁更为彻底。一方面,这种时空分离造成了一种既成事实:传统共同体的时空一体性被摧毁,“现代性”由于“时间上居先”使得其占据主导地位,可以利用手中的时间武器塑造空间形式——虚拟的或现实的,任何有悖于这一时间逻辑的都会被冠以前现代的残余而被抛弃掉。另一方面,在城镇化背景下,这种时空的分离更多表现为一种断裂:时间连续性的中断和空间广延性的破裂。
对于儿童而言,这种中断和破裂更是致命的:既让儿童失去个人记忆而缺乏认同感,又会让儿童失去集体记忆而缺少归属感。个人记忆、集体记忆与认同感、归属感之间关系紧密。正如法国社会学家哈布瓦赫所言:“我们保存着对自己生活的各个时期的记忆,这些记忆不停地再现;通过它们,就像是通过一种连续的关系,我们的认同感得以终生长存。”[12]82并将集体记忆定义为:“一个特定社会群体之成员共享往事的过程和结果,保证集体记忆传承的条件是社会交往及群体意识需要提取该记忆的延续性。”[12]335在城镇化背景下,一方面,“现代性的流动”让人们背井离乡,造成了大量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城市流动儿童,无论哪一类儿童,在与亲代(父母)的关系中,都或多或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裂痕。这影响了儿童自我的成长,极易在个人记忆中出现断裂,无法形成自我认同感。另一方面,以“工业化、城镇化”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现代社会“钢筋水泥横陈、道路交通分割错位”,少有考虑儿童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应有空间。随着空间的失去,加上时间的剥离,儿童相应失去了玩伴、失去群体活动,从而失去集体记忆,无法形成必要的归属感。当儿童自我认同感与归属感缺失,也就失去必要的安全感,构成中国现代语境中的主体性危机:认同感、归属感及安全感的缺失。“我是谁、我属于哪里、我可以相信谁”等疑问就成了儿童建构其身份时难以解决的问题。
不论如何,城镇化作为中国发展的必经之路,是无可逃避的。既然无法为儿童提供一片宽厚无垠的“土地”,安放其生命之“根”,那么,至少要为漂泊的“蒲公英种子”找到一块适宜其生长的方寸土壤。如何让儿童在变迁的社会中保持(重获)一种共同体生活、使儿童在成长过程中获得必要的情感依赖以促进儿童健康发展,这一思考在中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之下就显得尤为重要和意味深长。同时,也必然深涉在不可避免的现代性进程中如何尽可能地保留传统社会的价值,以使传统性与现代性之间不至于发生断裂。
三 回归一体: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儿童生活共同体的重构
萨敦在《如今,我终于变回我自己》一诗中饱含深情地写到:“我,曾经沧海桑田/戴着别人的面具/不断迷失,失去自己/……/如今,我终于变回我自己”[13]156,揭示出个体生命分离与回归的历程。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同样经历了一场与共同体不断分离的历程。当儿童②在母体子宫时,与母亲构成世界上最为稳固的共同体样态:与母体同呼吸、共命运,无忧无虑,恰如身处伊甸园的亚当与夏娃。直到有一天,瓜熟蒂落,儿童经历了人生历程的第一次分离,也体会到了分离的阵痛。随着儿童逐渐长大,蹒跚学步,挣脱成人的怀抱,离开家庭来到陌生的场所——幼儿园,经历人生第二次分离,伴随他(她)的是分离带来的焦虑与不安。随后,儿童离家越来越远,背上行囊,离开家庭,离开乡土,与原来的共同体世界渐行渐远。每一次分离,对于儿童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机遇在于成长,挑战在于与原有共同体世界断裂的风险。美国心理学家埃里克森将这一成长机制发展为“同一性渐成说”,即个体发展的“八阶段理论”[14]。在分离与回归共同体之间,维持一定的张力是必要而有益的——分离将儿童推向更广阔的世界,实现成长,让儿童披荆斩棘、开拓疆土;共同体力量不时将儿童唤回原有一体世界,实现成长的承袭,让儿童觉得稳定踏实、无所畏惧。
儿童在分离之路上,本应该走得从容、沉稳而不失自信。然而,现实之中,在成人宰制的世界中,这种分离的力量太过于强大了。首先,整个社会(乃至整个世界)正在成为一座“全景式监狱”③,在其中,人们无处逃遁。“人们经常觉得他们的私人生活充满了一系列陷阱……造成这种跌入陷阱的感觉的,是世界上各个社会的结构中出现的似乎非个人性的变化”[15]1。这是一个“去魅”(马克斯·韦伯语,意为现代化过程是一个去神秘化和神圣化的过程)的世界,我们认为一切都在我们的掌控之中。在我们的眼中,没有敬畏、没有崇高,一切都是赤裸裸的算计与控制。我们把这座“全景式监狱”移植到儿童生活世界之中,担当起这座“监狱”的狱卒,将沉重的枷锁套在儿童身上。在“全景式监狱”的笼罩下,儿童眼前满是“钢筋水泥横陈、道路分割”的景象,城镇化进程有意无意间剥夺了儿童生活的空间。更有甚者,我们急于给予儿童一把开拓疆土的“斧子”,过早(快)地迫使其与原本一体的世界分离,却不管他们是否拥有拿起这把“斧子”的力量。在艾尔金德那里,这把“斧子”就成了儿童忙碌的理由:为了尽早拿到这把“斧子”,父母、学校、媒体以及幼教软件、大脑研究和互联网等共同催促着孩子仓促前行[16]。这是一个绝妙的讽刺:我们急于将儿童纳入一个大一体的世界,却忽略了儿童原本属于的那个共同体世界而将其生拉活扯出来(既在个体意义上,也在群体意义上)。同时,也将原本属于儿童支配的时间从他(她)的生活中剥离出来,使儿童逐渐成为没有自己时间和空间的“傀儡”。于是,儿童被困于各种“牢笼”,寄居于一个“碎片化”的世界。“儿童眼中的空间越来越小,小到仅有从教室、家庭窗户看出去的空间;儿童生活中的时间越来越短,短得只有不停地为了将来,而看不到儿童的过去和现在”[17]151。在这个世界里,儿童没有完整的生命体验,只有支离破碎、毫无意义的“知识”。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为了让儿童获得一种完整的生命意义,在成长过程中形成必要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安全感,获得一种在“新的地域”中从外在身份向内在身份的转变,是该回到共同体的框架下来思考儿童生活的时候了。
首先,重构儿童生活共同体是对共同体“乌托邦”的必要坚守和憧憬。将儿童生活共同体置于“令人眷念与缅怀的共同体”的框架之下,意味着一种以“儿童为中心”的共同体生活样态、一种“乌托邦”。正如王海英指出,儿童共同体是消除儿童生态环境孤独化与孤立化,让儿童参与社会生活、主宰自己的社会生活的“必要而可能的乌托邦”[18]。而且,重构儿童生活共同体,对儿童的伦理关注(某种程度上就是“乌托邦”式热情)是必须的,这是其实现的基本前提。同时,这也是探讨儿童生活共同体的起点——一种不满足于现实存在方式的非现实的“臆想”。“如果人类能够发现和确立起伦理精神的话,如果人类能够实现伦理精神对法的精神的替代的话,如果人类能够切实地把伦理精神转化为基本的生活原则的话,如果人类能够把伦理精神贯穿到组织模式的设计之中去的话,那么,就可以实现对一种高于族阈共同体形态④的共同体的自觉建构”[19]5。要实现这一“乌托邦”的前提是“使儿童在公众心目中的中心地位得到确立,使‘让儿童享受幸福的童年’成为一种重要的公众意识,让关注儿童、保障儿童优先成为重要的公众素质”[20]。
其次,重构儿童生活共同体需要在坚守“乌托邦”的基础上,扎根于儿童生活现实。纵观国内外相关论述,有过度沉浸于对共同体的过去的“眷念与缅怀”之嫌,缺少一种对时代变迁的积极应对。正如前面提到的太多的“如果”,难免总是让人心里“不踏实”,难逃“乌托邦”之嫌。不过,共同体作为一种逝去的意象,总是或多或少带上了“乌托邦”的印象。为了使儿童生活共同体落根现实土壤,我们或许应该改变共同体“自在”的状态,更多一些“积极的进取”,考虑一些“自致”的因素,以帮助重构儿童生活共同体。“中国正在进程中的现代性(工业化、城市化及其相应的社会物质的、文化的、观念的变化) 使得城市中个体从传统或原生的社区共同体得以解放,只不过,解放了的个体又会重新纳入更大的现代社会共同体。……个体将具有越来越多的自主选择性, 即预示着个体化的个体们可以自成其自致的共同体……个体化的个体乐于形成自致的共同体并非仅仅出于其主体性得到体现或增强, 而是还因为自致性共同体可以形成新的公共规范,以便于其促成个体化的个体实现利益”[21]。重构儿童生活共同体,即“脱域”后的再次“入域”,实现重回一体:既是保持个体内部世界的时间连续性的自我认同(self-identity),也是保证个体与外部世界同属一体的自我认定(self-identification)。二者代表了认同感和归属感,是个体安全、信任感的来源,也是消除个体在现代化进程中“存在性焦虑”(吉登斯语)的有力武器。
因此,重构儿童生活共同体,缘起于成人“儿童意识”的觉醒,即创造一种“以儿童为中心”的共同体生活(当然,也有成人对共同体生活的缅怀)。既要体现成人“自致”的努力,又要尽量保持共同体的自然特性;既为儿童“成为一体”创造条件,又为成人“重回一体”制造契机。在儿童生活共同体中,儿童通过获得“时间连续性的自我认同(self-identity)”和“空间自我认定(self-identification)”而获益。在这一过程中,儿童获得必要的情感依赖,保持自我成长的同一性。对于成人,一方面借助于成人间的互动,通过将儿童生活共同体作为一个日常生活领域而忘却其在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⑤中产生的孤独、苦闷和劳累(可能来自成人世界的困扰,也可能来自与儿童相处的困扰)而获益;另一方面,通过与儿童发生互动,成人还可以获得“窥见”儿童心灵的契机,进而再次获得深刻认识自己的机会。在更广阔的层面上,儿童生活共同体通过一系列互动和关系的形成,逐渐建立一些较为稳定的价值规范,从而为儿童的成长提供必要的准则,又更进一步加强了儿童生活共同体内部的凝聚力,为共同体成员提供认同、归属和安全。
基于此,笔者认为,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探讨儿童生活共同体,除了维持一种对“乌托邦”的追求与憧憬的激情外,尚需把握几点:一是儿童生活共同体具有鲜明的生活特征,不仅仅是一个概念,更应是一种人(成人与儿童)的现实存在方式;二是儿童生活共同体以儿童为核心,重视儿童的现实需求与发展需要;三是儿童生活共同体更注重儿童以外的影响儿童发展的教育因素。
第三,实践层面上,重构儿童生活共同体尚需把握几对关系。
一是时间与空间。时间与空间是具体形态意义上的时空,涉及到时间的给予和场所的提供。时间方面,对成人而言,意味着成人要分配一定的时间到儿童生活共同体的构建中;对儿童而言,则意味着儿童要有可供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也有赖于成人的支持提供。空间方面,在城镇化建设中,要为儿童生活留足必要的活动场地,在现实层面上实现时间与空间的意义交融(同时也是化解“现代性时空分离机制”的利器),构建出必要的、较为稳定的儿童生活地域。
二是互动与关系。在重构儿童生活共同体的过程中,互动是共同体活动在微观领域的发生,包括与儿童有关的所有互动形式,如亲子互动、师生(幼)互动、同伴互动等(也包括成人之间发生的各种互动)。通过各种互动,沉积下来的就是各种关系,相应表现为亲子关系、师生(幼)关系、同伴关系等(也包括成人之间形成的各种关系)。换句话说,互动与关系分别代表了重构儿童生活共同体的过程与结果。对儿童来说,早期时亲子互动(关系)尤为重要,这是儿童与世界发生互动(关系)的起点和基础。随着儿童一步步走向更为广阔的世界,师生(幼)互动(关系)、同伴互动(关系)的意义和作用日益凸显。库利提出“首属群体”(primary group)的概念,并强调在获得和保持自我的意义上,参与到能看到自我的群体之中较之参与其他群体更为重要[22]325。无疑,同伴群体更具有库利所谓的儿童的“首属群体”的特征,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更是如此。因此,在这些互动(关系)中,同伴互动(关系)又有着特殊的意义。甚至可以说,重构儿童生活共同体,就是利用各种互动(关系)来支持儿童同伴群体的发展,从而支持同伴互动、促进同伴关系的良好发展。
三是活动与价值。与前面提到的互动相比较,共同体活动是在更为宏观的层面上展开的,统摄了儿童生活共同体中发生的各种互动(也包括成人之间、组织机构之间的互动)。价值则是共同体活动中各种关系冲突、交流、协调的结果。与互动与关系的联系相一致,活动与价值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重构儿童生活共同体的过程与结果。在儿童生活共同体的重构过程中,活动内容选择、实施等,一方面体现了共同体的价值规范,另一方面通过活动的开展又为共同体价值体系添加必要的养分。与互动不同的是,活动更关注内容选择和实施(互动则聚焦于作为活动实现的方式手段),在每一种活动中,都可以包括各种类型的互动(也相应包含各种关系的冲突、交流与协调)。在这些活动中,首先需要考虑各种活动形式的内容选择与实施(包括参与者、时间、场所以及各种物力、财力条件的提供);同时,还需要着重思考如何在统一的共同体的价值体系中将各种活动进行整合,以保持共同体内在价值的一致性,增加其凝聚力,维持共同体的持久与稳定。
综上所述,儿童生活共同体既有“乌托邦”的品性和特征,也应扎根于儿童生活现实。在重构儿童生活共同体的实践层面上,要把握时间与空间、互动与关系、活动与价值三对关系,以保证儿童生活共同体的真正实现。
共同体理想是对现代性的反思,儿童生活共同体是在现代性进程中运用共同体框架思考儿童现实生活的理想诉求。中国新型城镇化是对以往城市化实践继承与反思的结果——从关注人的外在身份向更加关注人的内在身份转变。儿童生活世界原本有其自在样态及运行逻辑,但社会的变迁摧毁了其存在的基础。这致使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失去必要的情感依赖,明显与新型城镇化的理念与诉求不相一致。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为了让儿童“回归一体”、让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整个社会必须做出“自致的努力”,开辟一块为了儿童、属于儿童的土壤。这或许既能让儿童实现自我生长,也能给予成人一个继续成长的机会,同时也是缝合传统性与现代性裂缝的机会。
注释:
①坦塔罗斯是宙斯的儿子,因泄露天机,受到惩罚,站立在齐脖深的水中,头顶上有果树,口渴难耐时,水就流走了,肚子饥饿时,果子就被风吹走了。见: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欧阳景根译,第2版,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2页。
②在学前教育中,将教育对象界定为0-6、7岁的儿童,笔者认为此处的“0”恰如老子的“无”:隐于无形,潜藏无限。所谓“无中生有”就是这个道理。据此,笔者认为当受精卵在母体子宫一着床,意味着一个生命诞生了,“儿童”的历程也就开始了。
③福柯语,隐喻技术宰制下的社会控制系统。见: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刘北成、杨远婴译,第2版,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24页。
④张康之、张乾友将共同体分为家元共同体、族阈共同体和合作共同体,家元共同体的特征是同质性,族阈共同体的特征是共识,合作共同体即通过利益考量而形成的较之前二者更为松散的组织架构,并论断我国目前处于族阈共同体阶段。见:张康之、张乾友《共同体的进化》,第1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⑤族阈共同体又包含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和日常生活领域。见:张康之、张乾元《共同体的进化》,第1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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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银科]
RealCircumstancesandReconstructionofChildren’sLifeCommunityUndertheBackgroundofNew-typeUrbanization
LI Xu
(School of Education Science, 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 Guiyang, Guizhou 550001, China)
The core of new-type urbanization is human, which will more concern about people’s emotional dependency which means sense of identity, sense of belonging and sense of security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For children, a new region is a beginning of their homesickness, and they more need the emotional dependency. Through carding the community theories of Tnnies, Weber, Bauman, Fei Xiaotong and others, this paper reveals the significance and value of reconstructing children’s life community, and emphasizes which should be a stick to Utopia and should be a kind of pursuit established in children’s real life. Meanwhile, we also need deal with three pairs of relationships including time and space, interaction and relationship, activity and value.
new-type urbanization; children’s life community; real circumstances; reconstruction
2017-02-0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青年基金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儿童生活共同体研究——以贵州省为例”(15XJC880007)。
李旭(1978—),男,贵州遵义人,教育学博士,贵州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学前教育原理、儿童文化、儿童生活世界。
G610
:A
:1000-5315(2017)05-008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