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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与故乡:陶丽群小说中的土地叙事

2017-04-14王敏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老抽土地

王敏

(曲阜师范大学 文学院,山东 曲阜 273165)

土地与故乡:陶丽群小说中的土地叙事

王敏

(曲阜师范大学 文学院,山东 曲阜 273165)

陶丽群对土地的情感非常深挚,她在一系列作品中描绘了人们围绕土地而产生的悲欢离合,凸显了人对土地的热爱,同时又描绘了人与土地分离之后的惶惑,充分诠释了土地对于农民无异于根系之于生命的意义。

陶丽群;土地叙事;故乡

从事创作近十年,广西壮族女作家陶丽群凭借短篇小说《母亲的岛》荣获第十一届“骏马奖”。这篇小说,作家关注的仍然是她一贯熟悉的土地和耕种问题,与其往常的作品,如《一塘香荷》《冬日暖阳》《风的方向》主题一致。陶丽群在《女性以及土地的主题》一文中曾谈及自己亲眼目睹过的一个事件——村人因为土地而引发的争斗和悲剧。作家称这件事是自己写作的理由和导火索,每每想到这些,“就有一种尖锐而强烈的痛楚从心底泛起蔓延至全身”[1]。总体上来看,陶丽群在她的作品里描绘了人们围绕土地而产生的悲欢离合,凸显了人对土地的热爱,同时又描绘了人与土地分离之后的惶惑,充分诠释了土地对于农民无异于根系之于生命的意义。

一、人对土地的热爱

无论人类如何向往天空与海洋,其脚下所踩的总是厚实的大地。在古希腊神话中,宇宙诞生于混沌之神卡厄斯,而卡厄斯又生出大地之神盖娅,大地女神由此成为最古老的神和万神之祖、万物之母。在中国古代神话中,“后土”是土地之神。尹虎彬先生曾经在论文《浅谈后土与后土崇拜传统》中详细探讨了“后土”崇拜在中国历史中的演化和变迁以及后土神成为中国的自然神、文化神和祖先神的过程。[2]正如《礼记·郊特牲》中所云:“地载万物,天垂象。取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故教民美报焉。”[3]87大地孕育万物,负载万物,因此,人们亲近大地并美报于它。人与土地的关系历来密不可分,传统的农业社会更是如此。中国历史上几乎所有的农民革命都与土地有关。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保障,也是他们生命的重心。陶丽群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她感慨:“自古以来人和土地相关的事件层出不穷,演绎尽人间悲欢离合。祖辈为农的我更无法漠视土地……在赖以活命的土地面前,人性的善和恶有时候模糊了界限。土地本身是温厚纯良的……我想很有必要写写那郁结于心的事情,女性以及土地,将是我不断持续深入摸索的写作主题。”[1]在我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中,很少有年轻的女作家以这样的热忱直接诉说人与土地的情感,因此,陶丽群的作品具有了浓郁的土壤味道和深沉的土地情结。

中篇小说《漫山遍野的秋天》里将秋天的农村风光描绘得令人心旷神怡:“漫山遍野的,成为一位快要临产的女人,挺着沉甸甸的胸怀。花生,玉米,红薯,水稻,黄豆,野板栗野柿子,地下的地上的,全都往饱满成熟里张,往金黄里长,流淌着遍地的安详和喜悦。”[4]金黄色的秋天预示着人们丰收的愿景,相比湿润的春天、燥热的夏天和萧瑟的冬天来说,秋天意味着收获的喜悦和对付出的回报。村子里,身体畸形的三彩天天坐在堂屋眺望自己金黄的稻田和黄豆地,地里有她忙碌的第三任丈夫黄天发。黄天发入赘到三彩家里,最吸引他的就是三彩家的土地。“他爱土地,沉沉实实地爱”,“黄天发站在晒台上,看远处的黄豆地,眼里笑眯眯的,很满足。个把月就可以收

了,他要慢点收,留在地里,多看几天。他喜欢看这些粮食,沉甸甸地挂在那里,那就是日子,沉甸甸的日子,看得见摸得着,他心里踏实”[4]。三彩一直盼望有个自己的孩子,因为前两任丈夫的欺骗和背弃,她固执地认为只有孩子才可能成为自己最终的依靠,为此她和黄天发产生了隔阂。三彩终于还是怀孕了,黄天发却因此感到伤心,因为他有不能生育的隐疾。他在气愤和伤感中一度离开了三彩,但最终还是怀着对土地的情感回到村里,与三彩达成了和解。他“弯下腰,摘下一把湿漉漉的黄豆,心里说,也许和黄豆一样,是土地送给他的,土地给他粮食,也给他孩子”[4]。黄天发对土地的热爱我们可以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他似乎是长在地里的一样,每日早出晚归,永不懈怠,“巴头巴脑扑在土地里,仿佛他也是泥巴捏成的”[4],这就应了中国上古神话中女娲用泥土造出人类的说法。正是这种对土地的爱拯救了他和三彩的爱情,生活会像以往一样继续下去——平静、充实、忙碌,因为“我们有地,地里有粮食”[4]。对于黄天发、三彩来说,只要有土地,他们就能够活下去,继续自己的人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对于土地的爱,不仅仅是实用主义的,还带有一种割不断的血脉关联,土地由此成为人赖以依存的生命源泉。在美国学者奥尔多·利奥波德(Aldo Leopold)看来,“土地是一个共同体的概念”,“当我们把土地看成是一个我们隶属于它的共同体时,我们可能就会带着热爱与尊敬来使用它”[4]。黄天发把土地与自己的生命紧密联系在一起,这种对土地的情感深沉而质朴,令人感动。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提到,中原人无论去到草原还是西伯利亚,总是要开一块土地,种上些种子。由此可见,农业社会中的人们,对土地的爱是深入骨髓之中而无法改变的。

身为农民的女儿,陶丽群对农耕生活有着常人所不能及的熟悉,这些在中篇小说《冬日暖阳》里表现得淋漓尽致。小说的主人公老抽是个种田能人,他像黄天发一样热爱土地,也热爱种植。但因为年轻人一个个进了城,村子里的田地一下子荒芜起来,“好多个冬天了,这片土地上全是灰突突的枯着,寂寥得让人心慌”[5]。所幸两个农业大学毕业的年轻人来到乡下种植蔬菜,老抽乐颠颠做起了他们的“技术指导”。陶丽群对农业的熟悉从老抽头头是道的指导中体现出来。老抽怀念人们都在土地里辛勤劳作的时光,“那时候地整年不闲置,种完早稻晚稻,又种冬菜、西葫芦、青椒、四季豆、西红柿,满地开的花五颜六色,结的果五花八门。不管什么时候出村子,田野上都是一片人影,热腾腾地忙活。老抽喜欢那样忙活,也喜欢看人们那样忙活,人和土地在一起,永远都是件令人心情舒畅的事情”[5]。自从土地包干到户之后,村子里的生活一天天好了起来,“这些好日子都是土地恩赐的,捏一把泥土放在手掌心里,老抽觉得跟当初摸老婆的手一样,浑身筋骨都绷得紧紧的,心里涌动无限激情”[5]。老抽的儿子、儿媳想到城里买房,老抽死活不答应。钱穆先生在论及中西文化差异时曾说:“中国文化是自始到今建筑在农业上面的。”[6]15中华文明以农业文明为主,土地默默养育着生长于其上的所有生物,更作为一种集体无意识进驻到每一个农民的心灵世界,直接影响着他们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像老抽、黄天发一样的农民比比皆是,他们把土地看做是最亲密的战友、最可靠的亲人,这种对土地的感情是中国无数农民对土地的感情,也是他们最淳朴的对世界的认知。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尽管很多人仍然把土地当做生命一样热爱,但还是有越来越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开始离开土地。

二、人与土地的别离

传统的农业社会因生产方式单一,发展速度相对缓慢。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中国社会势必要加快经济发展,奔向现代化。奥尔多·利奥波德曾经说:“我们的教育和经济体系是背离,而不是朝向土地意识的。很多中间人和无数的物质新发明,把你的真正现代化的人和土地分割开来了。他与土地之间没有有机的联系,对他来说,土地只不过是在城市之间长着庄稼的那片空间。”[7]212在这样的过程中,土地成为城市和农村争夺的中心资源。在这场争夺战中,农村一直处于被动的弱势地位,没有任何胜算可言。城市生活方式对越来越多的农民尤其是年轻人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传统的思维方式和文化观念受到了极大冲击。《冬日暖阳》里老抽的外甥黄元山是村里最早离开村子出外打工的人,也率先在城里买房做生意,并将老父亲接了出去。村子里的人渐渐搬离,田地也就荒芜下来,曾经“恨不得把自己一身骨肉捏碎了揉进土地里”的村人们摇身一变,“成了两腿不沾泥巴的城里人”[5]。老抽面对着一间间空房,不禁追问:“难道农村真留不住人?农民对土地的依恋都到哪儿去了?”[5]老抽在儿子、儿媳进城买房问题上固执己见,导致了家庭矛盾的爆发。从某个角度来说,年轻人对于新生活的向往之情是合情合理的,相比之下,老抽的观念既陈旧又过于保守,如果每个人都像老抽一样,经济似乎只能停滞下来,没有发展的可能。在历

史运作的过程中,老抽们的行为只能是螳臂当车,不堪一击。无论老抽如何不情愿,儿子、儿媳或早或晚总要买房住到城里,而土地也注定要被越来越多的人抛弃在身后。现代化以不可抵挡的气势从精神和物质领域侵入中国社会的角角落落,对于土地的眷恋之情只能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个小插曲,无法超越城市化、现代化的主旋律。老抽注定是要失败的,但他在现代化运动席卷一切的浪潮之下执着守护土地的态度却具有了某种悲壮的意味,令人感慨和深思。文学的使命不仅仅是欢呼新生活、新时代的到来,更重要的任务是真实描绘社会进程中失落的精神和人心,同时为被不可阻挡的历史列车抛诸身后的小农经济为主体的农业社会吟唱一首动人的挽歌。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不仅仅是年轻人离开了农村,连一些老年人也不得不与相依存大半辈子的土地分离。陶丽群曾经说:“城市是土地的掠夺者,它能在你还来不及把一个梦做完的弹指间,把一片正在扬花抽穗的稻田踩进它的脚底下,铺上水泥和钢筋,使无数尚未饱满起来的谷粒深埋在地下。”[8]城市就这样一天天壮大,失去土地的农民,尤其是上了年纪的农民,在城市化的生活中越来越感到一种难以名状的空虚和无依。《寻找土地》这篇小说讲的就是这样一个问题。小说里“我”73岁的母亲因国家开采矿石而失去了土地,被主人公“我”接到了城里生活。然而仅仅两年,母亲就得了老年痴呆,时时刻刻、魂牵梦萦地执着于曾经属于自己的那块土地。这个可怜的老妇人“每天天还没亮就起床了,穿戴好后,一边绞着她那像小拇指一样粗的白辫子一边自言自语:今天处暑了,地里该下蒜了。或者,今天白露,摘最后一手茄子……把辫子绞好后,从她的床下摸出被她的手掌抚摩得手柄光滑的锄头或者镰刀,出了房门。然而老妇人打不开家里的防盗门,擎着锄头或镰刀一脸茫然地看着那扇门,仿佛在努力回忆什么,或者辨认什么”[8]。表面上看,母亲的老年痴呆与年纪渐长有关,而从根本上来说,70多年与土地相依为命的人在一霎那间失去了土地,这种分离是她始料未及的。强大的生活惯性使她很难接受城里安逸闲适的生活方式,必然让她陷入痛苦和焦虑之中。因此,我们可以说这种痛楚从精神领域侵入老人的身体,也就直接表征为心智的混乱而发作出来。退一步讲,对于母亲而言,即便老年痴呆不发作,长期处于精神失落之中,也会有其他的疾病产生。于是,“我”为了安抚母亲,开始了艰难的在城市里寻找土地的征程。“将近一个月以来,每天傍晚下班后,我就骑着自行车在城市的周边四处乱窜,希望能在城市边上一个什么角落发现一块长满杂草的荒地。然而很令人失望,我的单车没能把我带到一个有一寸闲土地的地方,阳光的影子有些怯怯的,仿佛对我满怀同情。”[8]然而,城市是由钢筋混凝土浇筑的水泥丛林,除了高楼大厦就是柏油马路。好不容易楼下的池塘被填了土,母亲因此而拥有了一块小小的土地。在劳动的快乐中,母亲的老年痴呆症仿佛不治而愈。然而,好景不长,新的大楼面临开工,这块来之不易的小小土地也将重新失去。这篇小说篇幅不足2 000字,却生动而形象地描绘了像母亲这样的人在城市化进程中与土地的分离对其造成的精神困扰,当“我”告诉母亲这是城市,没有地种之后,“母亲瞪大眼睛,放佛受了惊吓……一整天,这个可怜的老妇人会一直坐在沙发那里,不住地抚摩锄头,嘴里叨叨:不种地怎么行,不种地怎么行”[8]。如果说年轻人大多是主动离开土地进入城市,而老年人离开土地的行为大多则是被动的。“乡下人离不了泥土”[9]1,费孝通先生如是说。故土难离,所谓的“水土不服”总离不开个“土”字,而出外远行的人往往要捏上一撮家乡的土带着身上,据说既能治疗“水土不服”,又可解去思乡之苦。小说里“母亲”的痛苦在于失去了生命的根基,土地之于母亲,如同泥土之于植物,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了根的人,平白无故被拔离这块土地,精神的无措也就自然而然地蔓延开来。

陶丽群在描写人与土地的分离之时,不像王华那样重点描写进城的年轻人所遭遇的生活,而是将重心放在了对土地充满感情的人物形象身上,如黄天发、老抽、李一锄、廖秉德、母亲等。这样的描写让她的作品有了挽歌的意蕴,但也难免被人评价为观念上“略显滞后”和“保守”[10]。如果深入阅读作家的作品,大约可以从她的文字里找出其如此眷恋土地的缘由。

三、土地即根系

陶丽群对土地的感情源于她的生活经历。在散文《三次相遇》里,作家曾提到:“爷爷老家在山区里,他出来参加工作后,上门到现在的村子里。”[11]而在《晒谷场》里,她再次提及:“父亲是从山区上门来这个靠近县城的相对来说算是富庶的村庄的。我后来终于理解为什么我家的晒场那样窄小逼仄……无论是在村庄还是城市,有些东西它是无孔不入的,它黑白分明,它知道孰轻孰重,很多人对它避而远之,更多的人对它欲罢不能。那是种优越感,莫名奇妙的优越感,继而由优越感生发出来的强势、欺弱凌小。”[12]因为爷爷和父亲的上门女婿身份,导致了他们在村

子里地位的尴尬和卑微,寄人篱下的漂泊感和患得患失的焦虑感始终是他们人生中的暗影。陶丽群熟悉这样的人,于是也就格外关注这些人的心灵和生活。在她的笔下,黄天发就是个上门女婿,他勤勤恳恳在土地里劳作,真心真意疼爱三彩,可是心里总有一道坎,生怕又一次失去庇护自己的居所。当三彩跟他吵架让他滚的时候,黄天发“顿时哑了,四肢发凉,心也凉了。他倚在门上,骨头被抽掉似的,浑身发软。他看三彩,眼里的黯淡一层一层浮上来,阴云似的”[4]。男人入赘比不得女人嫁人,在农村是不怎么体面的事情,哪家若没有特殊情况,是断然不会让儿子入赘的。黄天发家里兄弟多,地少且贫瘠,他不愿跟家里弟兄争那点儿地,就自愿做了上门女婿。但因为他身上的隐疾,他“不断有土地,又不断失去”,几次三番下来,黄天发越来越敏感,“心脆得像一蓬枯竹,一碰就噼噼啪啪碎了”[4]。黄天发对于土地的热爱,在于他把土地当做安身立命的根本,哪里有属于他的土地,哪里才能算得上是他的家。

李一锄也是上门女婿,“三十多年前,李一锄在下湾村没什么人脉,他是从山区出来上门的,尽管平时对下湾村人差不多点头哈腰,下湾村人还是没拿他当村人看”[13]。包产到户时,李一锄夫妻俩抓阄抓到一块肥沃的田地,辛辛苦苦种了不到三年就被村里的廖秉德强行换走了,眼看恶人逞强,“下湾村没有谁敢为李一锄这个外乡人做主”[13]。在李一锄的生命里,除了短命的妻子,只有土地对他最诚实,只要辛苦付出,总能得到丰厚回报。当初被换走的良田因为廖秉德的进城荒了,而李一锄的稻田却变成了池塘,每到“七八月份,荷花妖娆,荷香直接流淌进他的两层楼房,有邻居来串门,踏进大门槛荷香就扑面迎客了”[13]。李一锄的儿子长大成人后成了城里某局的局长,他屡屡接父亲进城都被拒绝,因为李一锄离不开自己的土地,唯有在那里他才能感受到“故土故屋”[13]的气息。

而在《风的方向》里,陶丽群更是为读者讲述了移民与土地之间令人心酸的故事。在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山区,由于地理条件不佳而导致人均土地不足,这成为很多贫苦村子致富的最大障碍。针对这样的问题,国家出台了“易地搬迁”①“易地搬迁”也称作“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广西百色地区从20世纪末直到现在陆陆续续出现了很多移民村。小说《风的方向》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故事。田成山是移民村的头人,“十一年前带领他的三十六户村民从老家凉山村移民到这个县的竹溪乡”,凉山村是个石头村,“一个草帽遮得住三块地,鸡屁眼大的一缝土说不定就被哪阵无名风吹散了,玉米籽埋下了,也不一定能收到玉米棒子,有时候玉米籽和巴掌大的那点土一块被吹散了。到处都是裸露的岩石,撒籽的人往往两眼茫然,找不到昨天撒籽的地方”[14]。凉山村民们浩浩荡荡来到竹溪乡时,“一大片荒坡已经烧掉杂草,露出黑黝黝的土地。男女老少几百口人,当时就扔下破旧的家当奔上坡地跪下,双手摸索过还散发热气的土地,村民们的嘴角和手指头都是哆嗦的,仿佛摸着遍地的金子。那真是金子啊,土地!”[14]对于这些移民来说,丰腴的土地意味着新生活的开始,“日子一下子在眼前花红柳绿起来”[14]。他们不辞劳苦地在地里忙碌,只因为这土地能给他们的未来一个美好的期许。然而,移民们只看到了土地给予他们的希望,却没有预料到因为土地而与本地人所产生的种种冲突。因为林权证办不下来,他们时时面临失去土地的危险。而在村里的灵魂人物茂叔去世后,他们还要时时提防当地人挖坟掘尸,连死人为大、入土为安都无法做到。凉山村移民和竹溪乡本土人之间矛盾的焦点仍然是土地,正如陶丽群所说:“从古到今,人和土地到底发生了多少事,只怕没人能说得清楚。”[13]田成山被村里的事情搅得心绪不宁,便返回凉山村祭祖,当年恨之入骨的贫瘠土地,如今似乎变了样子:“土地还是那土地,裸露着贫瘠的黄色,人的心境却不一样了。”[14]毕竟,不管这土地是如何贫瘠,它终究是属于田成山们的土地,老人死去后可以安眠在土里而不必有被人挖掘出来暴尸荒野之虞。对于凉山村的村民们来说,只要有属于自己的土地,生活再苦也是踏实而满足的。

正是由于陶丽群特别的生活经历,使她敏感地体味到漂泊与流离的痛苦,无着的精神需要一个安放之所,那处所就寄寓在土地身上。前文我们提到年轻人欢呼雀跃着进入城市,试图融入城市生活,摆脱与泥土打交道的日子,然而,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在城市里找到自己的位置。很多年轻人在城市里发现现实生活与理想差别太大,他们只能像浮萍一样,找不到立足之地,如《一个夜晚》里的女主人公,为生计所迫沦为妓女;《工地上的狮子舞》里的陈大军们,为了挣钱去工地上演出,过年也不能回家。而那些老人们,对于故土的情感就更加深沉,乃至于做出许多很多人不能理解的事情来,如廖秉德,当年他抛开土地、卖了祖屋随着儿子到城里生活,如今却又无法割舍对故土的情感,时不时扛着锄头回来料理他的菜地,后来则直接厚着脸皮向李一锄请求换回土地,重新盖所住宅。为了实现回到村里的愿望,他不再是当年那个

气势逼人的村中恶霸,反而变得唯唯诺诺、畏畏缩缩,几乎失去了所有的颜面。他先是跑去给李一锄的儿子隔三差五送把青菜,再是忍辱给李一锄妻子迁坟,最后是直接向李一锄提出请求。李一锄最后对廖秉德的谅解,实际上仍然是源于他本人对土地的情感,正因为同是热爱土地之人,他才能够体会到廖秉德的痛苦,因此放下了两家曾有过的仇怨,使原本压抑的小说有了澄明豁达的意味。《冬日暖阳》里的黄开明也跟着儿子在城里生活,虽然住着公寓楼,生活“习性还是农村人的,衣服鞋子抹布到处搭放,地上既有饭粒也有烟头……阳台上还搭了鸡棚子养鸡,由于门窗不能敞开,鸡屎味就困顿在屋子里散不去,各种各样的气味,开门就朝人扑过来”,老抽不禁感叹:“牛到北京还是牛。”[5]惯常的生活方式不是简简单单就能被改变的,黄开明骨子里是个农民,即便到了城市,生活也会沿着旧有的轨道前行。不管这些人走到哪里,对土地的依恋永远存在于他们的下意识之中。

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在研究神话的结构时,拆解了俄狄浦斯系列神话,发现在古老的神话观念中人们用生长于泥土来解释人类的起源。[15]42-69对于陶丽群笔下的各种移民,无论是上门女婿还是扶贫移民,抑或是城市移民等,离开了故乡的土地,也就多出了一份没有根系的战战兢兢,惶恐和不安也就滋生出来。对于这种惶惑,陶丽群认为,回归乡土或许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她在《墙根下的父亲们》里写道:“而如今,我却在城市的家里越来越长久地怀想村庄了,也许村庄从来就没有远离过我,或者我从来就不曾远离过村庄。生命就像一个轮回,我们从生命的起点出发,越走离起点越远,当我们走到生命的一半时光时,我们离生命的起点最远。而我们继续走剩下的一半时光时,慢慢的,就走成了一个圈,这个圈越走越圆,我们离生命的起点就越来越近了。”[16]廖秉德是幸运的,当他想回归故乡时,李一锄还能为他提供一块土地。田成山却没有那么幸运,他回到故乡时,房子还在,户口却早已迁走,故乡已经以悄然反抗的方式离开了当初背弃凉山村的人们。有评论者指出,对于故土的“物质层次上的回归是不能得的,寻求的只能是精神”,“回望的不是一种实质性的物质,而是精神层面上不断地自省和自我充实,从而修复时空关系造成的文化裂痕,缩短此时与彼时的距离。那么故土即在回望之中,根也在回望之中”[17]。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回归只能归结到精神上的回归,正所谓一息尚存望乡不止。故土即故乡,土地即根系。

费孝通先生曾经说:“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9]1陶丽群在农村生长,土地叙事也成为其小说中最重要的一个主题。她在作品中尽情挥洒对土地的热爱和眷恋,也表达了失去土地之后的迷茫与伤痛,但无论保有土地还是失去土地,对土地的情感之深挚却是贯穿始终的,蕴含着她以土地为生命源泉的思想。俗话说人有三种事无法隐藏,分别是咳嗽、贫穷和爱。陶丽群对土地的爱是发自内心的,深植心间而见于笔端,我们可以借由其建构的艺术世界来窥视作者对当今农村的种种观感以及和土地的血脉情深。

[1]陶丽群.女性以及土地的主题 [N].文艺报,2014-04-16(06).

[2]尹虎彬.浅谈后土与后土崇拜传统 [J].青海社会科学,2012,(2):181-186.

[3]礼记[M].崔文维校点.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

[4]陶丽群.漫山遍野的秋天[J].民族文学,2011,(3):4-22.

[5]陶丽群.冬日暖阳[J].广西文学,2011,(10):4-22.

[6]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

[7][美]奥尔多·利奥波德.沙乡年鉴[M].侯文蕙,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8]陶丽群.陶丽群小小说三题·寻找土地[J].广西文学,2012,(2):47-50.

[9]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

[10]李美皆.静水深流的写作——陶丽群论 [J].南方文坛,2012,(6):111-114.

[11]陶丽群.三次相遇[J].文学界(原创版),2014,(7):78-83.

[12]陶丽群.逆行时光·晒谷场[J].广西文学,2013,(1):74-83.

[13]陶丽群.一塘香荷[J].民族文学,2012,(3):4-23.

[14]陶丽群.风的方向[J].民族文学,2013,(4):14-34.

[15][法]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神话的结构研究[M]//结构人类学——巫术·宗教·艺术·神话.陆晓禾,黄锡光,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9.

[16]陶丽群.夜色里,那些关于村庄的记忆·墙根下的父亲们[J].边疆文学,2011,(6):96-101.

[17]陈茂.回望即故土——论陶丽群小说的叙事结构[J].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4,(2):74-76.

(责任编辑 周亚红)Land and Homeland:Land Narrative in Tao Liqun's Novels

Abstrust:Tao Liqun has a deep emotion on land.She depicts people's joys and sorrows over land to highlight their love for it.In the meantime,she describes people's confusion after separating from their beloved land,which fully explains that land is to farmers as root system is to life.

WANG Min
(School of Arts,Qufu Normal University,Qufu,Shandong 273165,China)

Tao Liqun;land narrative;homeland

I207.427

A

1673-1972(2017)01-0092-05

2016-08-11

国家重大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当代少数民族作家资料库建设及其研究”(15ZDB082)

王敏(1979-),女,山东兖州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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