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的创新向度与内在逻辑
2017-04-14董朝霞
董 朝 霞
(四川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都 610066)
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的创新向度与内在逻辑
董 朝 霞
(四川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都 610066)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开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新航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爱国统一战线理论创新可以概括为“重要法宝论”、“大统战论”、“五大关系和谐论”、“同心同向论”、“协商民主论”和“民族宗教工作法治论”等向度,这些理论创新向度间呈现出“协商民主新价值—和谐凝聚新方法—理性决策新功能”的内在逻辑,并从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统战理论,在实践上为新常态下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统战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创新向度;内在逻辑;国家治理现代化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时期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创新实践中,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即国家治理现代化)得以逐步推进。在执政党的治理方略日益迈进法治化、制度化、民主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统一战线这一内生性政治优势和法宝提升到了治国理政的战略位置和高度。相对于历史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的统一战线而言,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爱国统一战线(文中简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更具有民主法治化和社会服务性特征。国家治理新常态下“需不需要统一战线、需要什么样的统一战线以及如何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等重大现实问题,在十八大以来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创新实践中得到了科学的回答。至今,学界关于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成果比较丰富,但是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视角对统一战线的创新理论进行系统性、整体性研究还尚显不足。笔者不揣冒昧,尝试就此探究,以求教于方家。
一 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的创新向度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进程中,把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在不同历史时期把不同社会政治力量团结联合起来,先后建立过民主联合阵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在全面深化改革历史新时期,党的统一战线性质、对象、范围和工作内容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包容性、广泛性和多元性,“重要法宝论”、“大统战论”、“五大关系和谐论”、“同心同向论”、“协商民主论”和“民族宗教工作法治论”等理论创新向度,折射出当今中国政治由传统政治统治向现代政治治理转型的新特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论体现出鲜明的时代创新向度。
(一)重要法宝论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取得事业成功的重要法宝。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指出,统一战线与“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是党的“三大法宝”。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在不同历史时期都对统一战线法宝作用进行过经典的论述。这些论述都表明,无论在哪个历史时期,统一战线都致力于大团结大联合,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团结各方面力量,服务于党的政治目标和时代任务,发挥着法宝作用。当下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为实行执政党的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成为时代的急需。其缘由在于:一方面,现代政治活动中更加多元化的实践主体,需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凝聚团结作用;另一方面,基于“任何一个国家的治理演变都是‘路径依赖的’,即在根本上受该国特有的信念、选择和传统的支配”[1]58。因此,统一战线这一传统政治优势也必然成为当下凝聚中国力量、实现中国梦法宝性的“路径依赖”。着眼于党的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任务,中国共产党把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提高到了治国理政的战略地位。2015年,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2]“重要法宝论”表明,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今天,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被提到了新的高度。
(二)大统战工作格局论
大团结大联合是统一战线的本质要求。民族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几经发展,统战对象和范围不断扩大和拓展。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以及多元化社会主体创新社会治理的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爱国统一战线工作格局得以前所未有的拓宽。胡锦涛总书记曾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就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过阐述,并颁发了《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推动了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形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党政主导+社会参与”[3]为基本模式的新型治理体制框架逐步形成,统战工作格局相应地不断扩大。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的称谓从以前的“全国”改为“中央”,即召开第一次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并制定了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下文简称《条例》)。《条例》不仅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由过去的“四者联盟”发展为“五者联盟”,即“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联盟”[2],而且还明确指出了统战对象包括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等12类人[2],大统战工作格局的目标机制、制度保障机制和实施机制逐步完善。至今,“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团体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新时期,我国呈现出统战对象空前广泛性、统战工作前所未有的复杂性的统战新形势。“大统战工作格局论”生动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既继承传统又富有时代特色的新格局。
(三)五大关系和谐论
人类社会的民主政治实践表明,国民政治参与的和谐程度、广度和深度,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民主政治现代化的实现程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制度体系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相较于西方政党制度而言,旨在致力于党派团结、合作、监督而非对立、斗争、对抗。我国统一战线这一传统政治优势,在当今正确处理党派关系、宗教关系、民族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问题上,凸显其和谐的价值目标和高度的政治认同与国家认同。面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诸多社会矛盾和冲突,统一战线更致力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为人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机制、渠道、载体和平台。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统一战线是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4]29“五大关系和谐”论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对象以及工作机制更加明朗清晰。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1月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和3月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多次强调要促进“五大关系和谐”。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2]。新常态下统一战线工作具有更加宽广、多元和复杂的空间、对象和任务,而“五大关系和谐”论则更彰显其价值。
(四)同心同向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创新实践中,已经充分体现出它有利于中国共产党规避和防止如西方国家治理中出现的党派纷争、相互倾轧的民主乱象,且确实有助于发挥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科学处理民主与集中、中央与地方、集权与分权等辩证关系的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集中领导下的向心型民主体制,正需要统一战线凝聚多元化的社会主体,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泰国2006年他信政府被推翻后“黄衫军”与“红衫军”之间的街头斗争和一些国家的颜色革命等方面实例,又从反方向验证并预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必将在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把中国政治引向和谐稳定,而绝非引向互相倾轧、政治混乱和社会动荡的乱局。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巩固统一战线的思想政治基础,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4]30的声音,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同心同向说”的集中表达。显然,凝聚智力优势、科技优势、渠道优势和资源优势,凝心聚力实现中国梦,这是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2012年12月6日,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朱维群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指出:“支持各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目标和原则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与中国共产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5]可见,“同心同向说”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中凝聚全国人民实现中国梦的行动决心。
(五)协商民主论
民主的本质内涵是“人民的权力”“多数人的统治”,即人民自己管理和参与国家、社会的事务。中国共产党心怀民主理想,植根于中国国情,逐步建立起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先后创立了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种民主实现形式。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位一体的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中,统一战线为实现和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不断发挥着创新性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和社会主体的日益多元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为社会主义民主、特别是为协商民主的创新实践提供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强调,“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并强调要“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6]29,30。如今,在传统政府统治向现代民主治理转型中,政府本位主义的“以需求为本”的为民服务思维,逐渐由“与民服务”的公共服务理念取代[7]。“与民服务”、“多元共治”的现代治理无疑使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不可或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为各政治实践主体参与民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创造了广泛多层制度化的渠道、载体和平台。2015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为新形势下的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人民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等协商民主形式做了全面部署。“协商民主论”无疑体现了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更好的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协商民主色彩。
(六)民族宗教工作法治论
中国56个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以及佛教、伊斯兰教、道教等多宗教并存的民族宗教区域分布特点,决定了民族宗教工作在统战工作中的重要性。能否正确处理民族宗教工作,在过去直接关系到革命成败,在当下则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能否实现。面临国际国内形势越加复杂的世情、国情、党情、民情、教情,民族分裂势力、暴恐势力和非法宗教势力打着“民族”“宗教”旗帜,实施“反汉排汉”的举措,为统一战线工作带来了新挑战。过去依靠传统和合文化心理和政府政策能够应对的问题,如今必须转而依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思维方式和治理方式才能应对和解决。美国学者莱斯利·里普森指出:“如果一个国家不实行法治,人民就无法有效地保护自己,只能任凭掌权者任意摆布。当一个政府不经过公众讨论就制定或废止一项法律时;当一个公民被剥夺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不经审判就可以被投进监狱时;当一个法官只能在行政权力的恫吓和阴影中进行审判时;当一项法律在执行的过程中,可以根据政治的需要或个人的好恶而随意变化时,专制、集权和暴政就会应运而生。”[8]198-199基于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日趋复杂性,2015年,中央统战会议指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2]。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通过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促进民族宗教问题的法治化处理。“民族宗教工作法治论”无疑是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的重大理论创新。
总之,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及其创新向度,彰显了其服务于中国共产党新时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和实践品质。
二 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创新的内在逻辑
综观党的十八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的理论创新,可以发现其间凸显出“协商民主之新价值-和谐凝聚之新方法-理性决策之新功能”的内在逻辑。
(一)协商民主新价值
中国民主历来是真实而具体的,而非像西方民主政治是虚伪与抽象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表明,民主政治的创新发展,促进了统一战线的创新发展;而统一战线的创新发展反过来又推进了民主(特别是协商民主)的创新实践。伴随改革深化而来的,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诉求和构建民主决策机制的急迫性,这一现实要求无疑为统一战线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重要法宝论”、“大统战工作格局论”、“协商民主论”等创新理论凸显了新常态下统一战线的协商民主新价值。顺应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时代趋势,协商民主成为政治现代化进程中固化于制度的最大公约数。告别以“革命与战争”为时代主题的“战争”与“夺权”的政治目标,新常态下的统一战线首要的任务是确保“民主”的国家价值目标。因此,以“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为旗帜,以大团结、大联合为主题,通过协商民主,最大限度地凝聚各方面力量以实现中国梦,这是十八大以来统一战线工作的新价值所在。正如有学者这样生动的写道,即充分发挥“政治生活领域内主体政治力量与次主体政治力量之间的合作、协商与联合”[10]。
(二)和谐凝聚新方法
和谐,是人类社会,更是中国共产党孜孜以求的理想追求。马克思主义就是关于怎样使人类社会走向没有剥削和不公平的和谐社会的科学理论。“统一战线”概念最早的提出就是1840年10月恩格斯以佛·奥署名在《知识界晨报》第249号上发表的《唯物论和虔诚主义》一文,原文是:“在同宗教的黑暗势力进行斗争的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该结成统一战线”,以追求社会的和谐[11]133。和谐既是目的,又是方法。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的初期,马克思恩格斯针对当时城市无产阶级与农民结成同盟者的现象指出,有了农民同盟者,“无产阶级革命就会得到一种合唱,若没有这种合唱,它在一切农民国度中的独唱是不免要变成孤鸿哀鸣的”[12]769。大团结大联合始终是无产阶级政党统一战线的永恒主题和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指导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开放事业,对和谐的孜孜以求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理想。民主革命时期,统一战线旨在化解敌我矛盾而“以斗争求团结”;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深化时期,统一战线旨在“以和谐求凝聚”。针对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社会矛盾和冲突现象,中国共产党强调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不仅以服务于社会和谐为工作目标,更以和谐凝聚为工作策略。由于各新兴社会阶层的出现,大统战工作格局空前复杂多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在当今形势和时代使命中,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以和谐凝聚共识。习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尽可能通过统战工作,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使全国13亿多人口守住政治底线,延长包容的多样性,画出更大的同心圆。显然,“五大关系和谐论”、“同心同向论”等创新理论都蕴含了新常态下统一战线“扩大团结面,凝聚正能量”的新战略——和谐凝聚新方法。
(三)理性决策新功能
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及其理论创新问题,除了从时代价值和工作方法角度来探讨,还有待于从其创新性的功能定位角度来分析。所谓功能定位,主要指解决“做什么”和“怎么做到位”的社会公共决策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所面临的工作形势,是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党的民主、科学、理性决策,以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学者Kirk Emerson等人指出,理性决策指“为了实现一个公共目的,使人们有建设性地参与跨公共部门、跨不同层级政府、和/或跨公共、私人、公民团体的,公共政策制定和管理的过程和结构”[13]。这正是新常态下“需要什么样的统一战线以及如何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的实践问题所指。当下多元社会主体间矛盾冲突及如影随形的噪音杂音时有发生,加之倡导“民主”、“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下中国比以往任何时代更需要统一战线为执政党实现理性决策提供制度平台和活动载体。“协商民主论”、“民族宗教工作法治论”等创新理论,正凸显了统战工作的新功能——理性决策。
总之,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的理论创新,所蕴含和渗透着的“新价值-新方法-新功能”的内在逻辑,从不同侧面凸显了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统战理论创新发展的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
三 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创新的重大意义
列宁曾指出:“社会党人如果不愿意落后于实际生活,就应当在各方面把这门科学(作者语:马克思的理论)推向前进。”[14]274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进程中的统战理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既继承传统,又赋予时代创新,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把统一战线这门科学不断地推向前进,具有重大意义。
(一)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体系的统战理论
“社会主义自从成为科学以来,就要求人们把它当做科学来对待,就是说,要求人们去研究它”[15]219。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及其后继者列宁、毛泽东等历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在不同历史时期都秉承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在以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建设马克思主义”的同时,也回答了“需不需要统一战线、需要什么样的统一战线以及如何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毛泽东同志曾在1945年提出把统一战线理论当作一门科学去研究去实践。1985年,中共中央批转的《关于统一战线理论工作会议的情况报告》文件,进一步强调了“统一战线理论是一门科学”的命题。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建设与改革的不同历史阶段,结合当时具体的历史任务和政治目标,先后建立了民主联合阵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以及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这一历史过程即是马克思主义统战理论逻辑与中国历史和现实逻辑相结合的历史必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逐步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统战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二)实践上,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和中国梦实现中的统战工作提供科学指南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早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中国共产党就明确提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和科技现代化)。如今历经3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通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即国家治理现代化),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更需要社会主义民主的价值目标得以充分彰显的制度保障和载体平台,以使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得到充分体现。因此,党的十八大以来逐步巩固和发展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其在新常态下的重要法宝作用就更显举足轻重。正如有学者指出,“如何借助统一战线所提供的现成的政治资源、社会资源和制度资源在中国发展协商政治,就应该成为中国新世纪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和目标”[10]。这一论述既启发我们对当下和未来中国政治发展走向的思考,同时也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的创新理论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民主政治现代化进程提供了科学指南。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的创新理论与实践,再次证明:“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15]311,312当然,“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理论需要是否会直接成为实践需要呢?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12]11。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的理论创新向度及其内在逻辑,无疑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秉承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同时也昭示了未来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特别是民主政治现代化的希望所在。
[1]LYNN L F. The Many Faces of Governance: Adaptation? Transformation? Both? Neither?[C]//LEVI-FAUR D.OxfordHandbookofGovernance.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2012.
[2]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EB/OL]. (2015-09-23)[2016-10-10].http://www.sh.xinhuanet.com/2015-09/23/c_134650502.htm.
[3]侯保龙,乔耀章.试论中国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基本特色[J].探索,2014,(5).
[4]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5]朱维群.巩固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爱国统一战线[N].人民日报,2012-12-6(6).
[6]《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7]黄毅,文军.从“总体-支配型”到“技术-治理型”:地方政府社会治理创新的逻辑[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2).
[8]莱斯利·里普森.政治学的重大问题——政治学导论[M].刘晓,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9]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9-22(2).
[10]林尚立.协商政治:对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种思考[J].学术月刊,2003,(4).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13]EMERSONK.NABATCHIY,BALOGHS.AnIntegrativeFrameworkforcollaborativeGovernance[J].JournalofPublicAdministrationResearchandTheoryAdvancedAccess,2011,(5).
[14]列宁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帅 巍]
2016-11-20
本文系李新芝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2016年度西部项目“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的阶层关系问题研究”(16XKS011)、四川师范大学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专项课题2016年重点项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创新发展问题研究”(16tzll-05)之成果。
董朝霞(1970—),女,四川成都人,法学博士,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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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315(2017)02-0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