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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与经营服务总体特征

2017-04-14杨秀玉戴俊生刘平方

山西农业科学 2017年3期
关键词:入社比例成员

杨秀玉,戴俊生,刘平方

(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研究所,新疆乌鲁木齐830091)

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与经营服务总体特征

杨秀玉,戴俊生,刘平方

(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科技信息研究所,新疆乌鲁木齐830091)

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全体形象与平均形象等方面分析了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实力情况和收益与分配情况等方面分析了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实力水平;并且基于对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与农户成员的问卷调查数据,剖析了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现状与农户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满意程度等问题。结果表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带领新疆各族农民组织起来共同面对市场竞争与增加经营收入的组织载体,其作用日益显著,同时也存在着经营规模较小的经营问题与按出资资金进行收益分配的利益分配机制问题等。建议加强以农产品品质为保障的农产品品牌创建的内部经营管理与完善相应利益分配机制是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重要条件选择,建议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与加大扶持力度是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重要对策选择。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特征;新疆

21世纪以来,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与带动农户成员户数均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已经发展成为新疆农业经营组织的最重要组织形式,作为带领新疆各族农民组织起来共同面对市场竞争与增加经营收入的组织载体其作用日益显著。但是,市场竞争的加剧与消费者消费观念的改变,给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新疆农业产业化经营与社会化服务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同时也折射出自身经营规模较小与品牌创新能力不强等经营实力较弱带来的发展后劲不足问题。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否持续保持其在新疆农业产业化经营与为各民族农户增收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关键取决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盈利能力的经营实力水平。

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文献十分丰富,王伟等[1]梳理了合作社发展的历史脉络,并阐述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殊作用与意义;孔祥智等[2]依据实施的百社千户调研数据分析探讨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与特点;孙亚范[3]从农户行为角度探讨了农户选择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条件等问题;潘劲[4]研究提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数据背后隐藏的问题;李彦普[5]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动力机制方面开展了研究;程波[6]分析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职业经理人的思路和对策;苏丽娜[7]开展了国内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业科技创新经验分析;杨丽丽等[8]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环境治理中应具有的“环境”功能,提出了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责任主体来治理农村环境问题的研究观点。一些学者以地区为范围开展了相关研究,杨清等[9]对欠发达地区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异化现象开展了研究;赵钰[10]、毋俊芝等[11]分析了山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以及存在问题;丘旭[12]基于贵州、四川、甘肃三省贫困地区的调查,分析了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土地流转模式及选择问题;徐磊等[13]分析了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系统开发与实现问题;杨丹丹[14]以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体系中的参与与作用;窦艳芬等[15]采用SWOT方法分析了天津武清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潘春霖等[16]对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进行了分析。一些学者研究了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与存在问题,如张敏等[17]研究了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特征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郭艳芹等[18]以个别案例的角度,研究了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个别事例;牛鲁江等[19]研究指出了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受农户素质、运营资金、合作规模等因素制约;刘平方等[20]以北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问卷调查为依据,开展了新疆农户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满意程度的分析。在已有的文献中,尚未从经营实力与服务水平的视角对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特征开展研究。

本研究探讨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实力与服务水平上的总体特征,并且依据独自的问卷调查数据,从负责人角度与农户成员角度分别剖析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现状与各民族入社农户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等问题,以此探寻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能持续保持其在新疆农业产业化经营与为各民族农户增收中发挥作用的条件与相应对策选择。

1 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全体形象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发展数量与带动农户成员户数方面均获得了迅猛发展,但是总体上是以提供生产服务、购买服务、销售服务等初级服务为主,以提供可以增加农产品附加价值的加工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占比例极低。可以看出,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获得了自身数量快速增加,但是其中的绝大多数仅能提供初级经营与服务,其总体经营实力还是处于较弱状态,这是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呈现出的整体形象。本研究拟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及带动农户情况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变化情况2个方面剖析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全体形象。

从图1可以看出,首先,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保持了较快的增长趋势。从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正式实施,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发展数量上迅速增长,至2014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增长为16 683家,与2007年的510家相比,数量上增加了16 173家,增长了3 170%。在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快速增长过程中,其产业以种植业与畜牧业为主,但是其内部结构却发生着显著的变化。2007—2011年种植业所占比例位居首位,2012年开始畜牧业所占比例超过了种植业;至2014年,种植业占27.7%,畜牧业占46.1%,林业占10.7%,渔业占0.7%,服务业占7.7%,其他占7.1%,其中,林业所占比例增长显著,从2007年的4.7%上升至2014年的10.7%,增长了130.0%(图2)。通过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结构的变化,可以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比较容易在商品率较高且具有鲜活特征的畜牧业和市场管制较少的蔬菜与水果业等产业得到快速发展。

其次,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成员户数保持了较快的增长趋势。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迅速增长过程中其入社农户成员户数也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14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户数为56.7万户,与2007年7.2万户相比,增加了49.5万户,增长了690%,其中,80%以上是农户成员。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迅速增长过程中也带动了非成员农户户数的快速增长,至2014年已经带动非成员农户91.3万户,达到成员户数的1.6倍。可以看出,从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至2014年的7 a间,带动农户成员户数与非成员农户户数分别以每年7万户与11万户的速度在发展,显示出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带领新疆各族农民组织起来共同面对市场竞争的组织载体其作用日益显著。

最后,作为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新疆农村发展迅速。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在发展数量上还是参加的农户成员户数上迅速发展,体现在每个村民委员会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与入社农户占乡村户数比例上也是增长显著;2007年17.6个村民委员会仅有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成员仅占乡村户数的3.1%,至2014年发展为每个村委会就有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成员占乡村户数的比例上升到19.7%。

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内容来看,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基本保持了30%以上的高比例,提供生产服务的也基本保持在20%以上的较高比例,提供购买服务的基本保持在10%左右的比例,提供其他服务的基本上在15%~20%(图3)。也就是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中的80%以上是以提供销售与购买等服务为主的初级服务内容,能够提供可以增加农产品附加价值加工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占比例仅维持在2%~3%的极低水平,可以看出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总体上以提供初级服务为主的经营服务特征。

从上述分析可知,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在发展数量上还是入社农户成员户数以及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占乡村户数比例上都呈现出较快的发展速度,已经发展成为新疆农业经营组织的最重要组织形式,但是其中的绝大多数仅能提供初级经营与服务,其总体经营实力还是处于较弱状态,这是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呈现出的全体形象。

2 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平均形象

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发展成为每个村民委员会有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户成员占乡村户数的19.7%的新疆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但是,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每社入社成员户数与实现的农产品销售金额呈现逐年递减趋势,为每名入社成员提供的培训服务也是呈现逐年递减趋势。在此,本研究拟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每社销售与购买情况、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每名成员提供服务水平情况等2个方面分析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平均形象。

从图4可以看出,首先,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每社入社成员户数呈逐年递减趋势。平均每合作社入社成员户数发生了变化,2007年为141户、2009年为66户、2011年为51户、2013年为36户、2014年为34户,2007—2014年间,平均每社入社成员户数减少了70%以上;2014年平均每社入社成员户数仅为2007年的1/4,平均每家合作社入社户数呈现显著的逐年减少趋势。其次,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每社实现的农产品销售总值呈现逐年减少趋势。2007—2014年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每社实现的销售农产品总值从129.4万元减少至58.4万元,平均每年以10万元的金额、8%的幅度在减少,2014年其平均每社农产品销售金额仅为2007年的45%。最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每社购买农业生产资材总值也呈现逐年减少趋势。2007—2014年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每社购买农业生产资材总值从23.4万元减少至16.3万元,7 a间减少30%,至2014年平均每社购买农业生产资材总值减少为2007年的70%的水平。

由图5可知,首先,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给每名成员的农产品销售服务金额呈逐年增长趋势。2007—2014年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每名成员提供的农产品销售服务金额从9 177元增长到2014年的17 176元,7 a间平均每年增长幅度基本在10%以上,2014年的增长幅度达到2007年的87%;可见,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为其农户成员提供农产品销售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次,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给每名成员的农业生产资材购买服务金额呈逐年增长趋势。2007—2014年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每名成员提供的农业生产资材购买服务金额从1 660元增长到2014年的4 794元,7 a间平均每年增长幅度基本在25%以上,2014年的增长幅度达到2007年的1.9倍;表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为其农户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材购买服务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最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每名入社成员提供的培训服务呈逐年递减趋势。2007—2014年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每名成员提供的培训服务从每人每年1.2次减少到每人每年0.4次,即随着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入社成员户数上的快速增长,其提供的培训服务远远落后。

上述分析可知,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为入社成员提供的销售服务与购买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同时,平均每合作社的入社成员户数、平均每合作社实现的农产品销售总值、平均每合作社购买农业生产资材总值均呈逐年减少趋势;其中,平均每合作社的入社成员户数减少幅度在70%以上,平均每合作社实现的农产品销售总值减少50%以上,平均每合作社购买农业生产资材总值减少30%以上。可以看出,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不仅较小,而且还处在持续减少趋势中。由于合作社规模的限制导致其自我发展动力不足,合作社提供的服务主要以为农户销售农产品与购买农业生产资材服务为主的初级服务,提供的培训服务远远落后于入社成员户数上的快速增长。

3 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实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外必须遵循市场化原则运作与盈利企业展开竞争方能存续,对内满足社员的服务需求,为其提供各种服务功能,其中,盈利能力是保证其组织能够生存与获得持续成长的源动力,也是满足社员需求与为社员提供服务的有力保障。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快速发展过程中,通过农产品统一销售与农业生产资材统一购买等经营服务为入社农户成员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问题,节约了农业生产资材的购买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入社农户成员增加经营收入发挥着积极作用。同时,由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品牌创建与创办加工实体等方面处于极弱水平,严重影响着其在生产经营上实现增加农产品附加价值的经营实力,势必对于入社农户经营收入的持续增长缺乏保障。本研究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实力情况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收益与分配情况分析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实力水平。

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实力情况如图6所示。首先,以注册商标为代表的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品牌拥有比例呈逐年减少趋势。随着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上的快速增长,其拥有注册商标合作社数量远远落后于合作社总数的增长速度,拥有注册商标合作社比例呈逐年减少趋势。2007年拥有注册商标合作社比例为10.2%,2008年减少至8.9%,2009—2011年间增长到10%左右,再到2013—2014年间,急速减少至5.4%;7 a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比例减少了1/2以上,2007年每10社中有1社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2014年每100社中只有5社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其次,以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为代表的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认证比例呈逐年减少趋势。2009—2014年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认证比例从6.2%减少至2.2%,减少了1/2以上;并且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认证比例持续低于其拥有注册商标比例。再次,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比例维持在10%左右的水平。2007—2008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比例与拥有注册商标比例大致持平,2013—2014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比例高于拥有注册商标比例,可以看出农产品品牌化对于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实际作用。最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加工实体比例极其低下。2013—2014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加工实体比率仅为1.7%~1.8%,也就是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100社中具有创办加工实体能力的不到2社,反映出98%以上的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从事经营与销售附加价值低的初级农产品,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从事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延长产业链来增加附加价值领域是极其薄弱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开展经营活动获取经营收入,其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与各项税费成为可以分配盈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配盈余水平的高低即可以反映其经营成果的高低水平,也可以反映对分配原则的遵循程度。

由图7可知,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每社可分配盈余金额呈“V”字形曲线并且近年有所增长。2007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每社可分配盈余10.6万元,为历年最高水平,至2009年急速降至3.7万元,为历年最低水平,之后又逐年增长,2011—2014年保持在4.2万~7.3万元。可见,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家可分配盈余最高金额近年来虽然逐年增长,但是也只达到2007年的70%左右,经营实力水平低下影响着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收入与盈余水平。

其次,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每成员获得收益水平呈逐年增加趋势。2007—2014年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每成员平均获得收益从483元增长到1 341元,增加了858元,增长了180%,可见,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为入社农户成员增加收益方面确实发挥着重要作用。最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按交易量(或交易额)返还比例大致保持在70%左右(图8)。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实现盈余进行分配时,按交易量(或交易额)的一定比例返还给入社农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明确规定,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按交易量(或交易额)返还比例保持着较高水平,反映出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多数在分配问题上还是比较重视将取得的盈余按交易量(或交易额)的一定比率返还给入社农户。

以上分析可知,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为入社农户成员增加经营收入方面确实发挥着重要作用,使入社农户户均获得千元以上的收益;但是由于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从事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价值领域极其薄弱,入社农户收益的持续增长缺乏保障基础。盈利能力是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生存与获得持续成长的源动力,也是增加入社农户成员收益的有力保障,实施品牌化建设与创办农产品深加工实体是增强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实力的最优选择。

4 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分析

为了进一步了解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现状与各民族入社农户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等,本研究依据对新疆4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与129户农户成员实施的问卷调查进行探讨与分析。

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问卷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从年龄上看,40~50岁占被调查合作社负责人的41.9%,比例最高,加上比例次高的30~40岁占被调查合作社负责人的27.9%,即30~50岁的负责人组织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占被调查合作社负责人总数的近70%。从民族来看,负责人为汉族的比例最高,占被调查合作社负责人总数的41.9%,负责人为维吾尔族的比例较高,占被调查合作社负责人总数的39.5%。从担任村干部经历来看,正在担任村干部的合作社负责人比例最高,占被调查合作社负责人总数的71.5%,有村干部经历的人可以说我国农村中的能人,这些人有着超过一般村民的威望、人脉、资源、远见等,是组织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中坚力量。从文化程度来看,文化程度为高中的比例最高,占被调查合作社负责人总数的37.2%,文化程度为初中的比例较高,占被调查合作社负责人总数的30.2%,即被调查合作社负责人的文化程度为初中与高中所占比例达到了近70%,但也有一定比例的合作社负责人有着职业技术学校的学习经历。经营服务项目内容中,统一销售所占比例78.6%,为最高比例,统一加工后销售所占比例28.6%,为最低比例。重视事项内容中,经济效益所占比例78.6%,为最高比例,农产品高级性所占比例42.9%,为最低比例。品牌创建项目中,在政府支持下创建的品牌所占比例42.8%,为最高比例,自主创建品牌所占比例为14.3%,为最低比例。综合运营项目中,按出资比例分配所占比例均为91.7%,比例较高,按成员人数设立账号所占比例为33.3%,比例较低。存在困难与需要支持项目中,资金困难与办公用地困难得分均较高,资金补贴支持与项目支持等均为负责人回答的需要支持的方面。负责人对自己能力评价中,重视农产品质量得分较高,适应市场需要组织生产得分较低。

表1 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与成员问卷调查结果

从对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实施的问卷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新疆各民族中青年并且担任村干部的人员是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中坚力量,能够从事可以增加农产品附加价值的统一加工后销售的合作社所占比例有限,多数合作社是以提供统一销售为主的初级服务,因其自主创建品牌能力水平极低,合作社负责人虽然比较重视农产品质量,但按市场需要适应市场组织生产的能力水平不高,多数合作社在分配上主要按出资比例分配,对于合作社获得的各项补助资金能够按成员设立账号的不多,合作社普遍存在着资金困难与办公用地困难的问题,合作社负责人渴望获得各种渠道的资金补贴支持与项目支持。

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从年龄上看,30~50岁所占比例为60.6%;从民族来看,汉族为最多,占被调查农户成员数的49.6%,维吾尔族占第2位,占被调查农户成员数的35.7%;从担任村干部经历来看,80%以上没有担任过村干部;从文化程度来看,初中与高中所占比例达到了90%以上,文化程度较低。在经营打算中,60%以上的农户成员计划增加种植面积;在生活目标中,70%以上的农户成员把增加经营收入作为最重要的生活目标。农户成员加入合作社动机与对合作社的评价方面,在加入动机中,80%以上的农户成员为增加收入加入到合作社;在加入途径中,主动加入所占比例为最高,占60.6%;对于加入合作社后增收程度的评价中,回答增加30%收入的农户成员所占比例最高,为33.3%;对于合作社提供服务满意程度的评价中,回答非常满意的农户成员所占比例最高,为57.6%。农户成员自我评价的回答结果中,50%以上的农户成员最关注赚钱机会,并且40%左右的成员为了赚钱能够承担一定风险。

从对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成员实施的问卷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以初中为主的文化程度较低的各民族中青年并且没有担任村干部经历的农民在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成员中占相当高比例;这些农户成员最关注的是各种能够赚钱的机会并且为了赚钱可以承担一定程度的风险。在经营上以扩大种植面积与增加养殖牲畜头数为手段来获得收入增加,进而实现家庭人员生活品质提高,多数农户成员是主动加入到合作社并且对于所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非常满意;但是也有10%左右的农户成员对所在合作社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选择不回答,可以推测选择不回答的被调查农户成员对于所在合作社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5 结论

本研究分析探讨了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实力与服务水平上的总体特征,并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角度与农户成员角度剖析了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现状与各民族入社农户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满意程度等问题,通过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数年发展已经成长为拥有16 683家的组织数量、带动新疆农户总数19.7%的拥有成员户数56.7万户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入社农户通过加入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可以获得稳定的农产品销售渠道,还可以获得户均千元以上的收益,多数的入社农户成员对于所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是持满意评价的,可以肯定地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带领新疆各族农民组织起来共同面对市场竞争与增加收入的组织载体其作用日益显著。

(2)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虽然比较重视农产品质量,但因多数合作社规模较小与生产经营结构单一等问题,使得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上专业化程度不高,提供的服务也主要以农产品统一销售等初级服务为主,能够从事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价值的创办农产品加工实体的能力极其薄弱。多数合作社其主要负责人均为出资较高的大股东,在合作社运营管理与收益分配上重视按出资资金多少行驶经营管理权与进行收益分配,可以看出,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与管理问题上存在着多种问题,总体上来说还是处于起步阶段。

(3)重视以农产品品质为保障的农产品品牌创建与完善内部管理与利益分配机制是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重要条件选择。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历了数量上迅猛发展,但质量高、规范性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并不多,以品牌化农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没有真正确立,品牌的缺乏是阻碍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最重要原因。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农民自己的经营组织,完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机制是实现经营成长的内在保障,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部分合作社在为入社农户成员提供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方面取得了较好的经验,还应加强与完善按销售返还的利益分配机制。

(4)各级政府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与加大扶持力度是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最重要对策选择。综观本次调查研究,被调查合作社负责人的绝大多数认为,本社困难程度最高的是资金与办公场地等方面的困难,最需要资金支持与各种项目支持。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较小与经营实力较弱的现状反映出其经营效益不高与自身积累能力不强的问题,因此,需要自治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其提供资金与项目等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没有力量解决的支持。近几年,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金额逐年增长,但是增长幅度远远赶不上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的增加速度,导致获得专项扶持资金合作社比例呈逐年减少趋势。在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目前的起步阶段,其规模较小与经营实力较弱的现状下,自治区各级政府应为其提供资金与项目等多方面的支持,应为其创建农产品品牌与开拓新的市场销售渠道,提供协调服务与搭建沟通平台服务的支持。

[1]王伟,李中华,王婉,等.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

[2]孔祥智,史冰清,钟真,等.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与社会效应研究:百社千户调查[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2.

[3]孙亚范.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M].北京: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4]潘劲.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据背后的解读 [J].中国农村观察,2011(6):2-11.

[5]李彦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动力机制研究 [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3(12):205-209.

[6]程波.基于农民合作社的农民职业经理人队伍的管理与创新[J].天津农业科学,2015,21(10):73-77.

[7]苏丽娜.国内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业科技创新经验 [J].天津农业科学,2015,21(7):82-85.

[8]杨丽丽,黄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探究[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4(5):61-65.

[9]杨清,马丁丑.欠发达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异化测度及调适策略分析[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5(8):98-103.

[10]赵钰.山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问题探析[J].山西农业科学,2015,43(12):1697-1700.

[11]毋俊芝,安建平.山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分析[J].山西农业科学,2015,43(8):1027-1030,1034.

[12]丘旭.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土地流转模式及选择:以贵州、四川、甘肃三省为例 [J].山西农业科学,2014,42(9):1010-1011.

[13]徐磊,王建春,李凤菊,等.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系统开发与实现[J].天津农业科学,2015,21(5):101-105.

[14]杨丹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体系中的参与及作用:以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 [J].山西农业科学,2016,44(11):1729-1732.

[15]窦艳芬,姜岩.天津武清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SWOT分析[J].天津农业科学,2015,21(2):40-44.

[16]潘春霖,王晓蓉,李凤菊,等.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现状研究 [J].天津农业科学,2013,19(8):51-53.

[17]张敏,马建荣,郑杰,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新形势下农民的理性选择: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调研[J].新疆农垦经济,2009(9):5-8.

[18]郭艳芹,孔祥智.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案例分析[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0(3):48-50.

[19]牛鲁江,冯鹤鸣.对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思考[J].新疆财经,2008(1):28-31.

[20]刘平方,岳丕昌,杨秀玉.农户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观认识与评价:基于新疆北疆地区农户成员的问卷调查分析[J].山西农业科学,2015,43(11):1536-1541.

Xinjiang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Development Situation General Characteristics and Operation Service

YANGXiuyu,DAI Junsheng,LIUPingfang

(Institute ofAgriculture Economic and Technique Information,Xinjiang Academy ofAgricultural Sciences,Urumqi 830091,China)

From Xinjiang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the average all the image and image aspects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Xinjiang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from Xinjiang's management strength of the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with income and distribution aspects analyzes the level of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Xinjiang management strength.And based on Xinjiang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and farmers,head of the members of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data,analysi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Xinjiang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and farmers members to provide services to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satisfaction and so on.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in Xinjiang as the lead of all nationalities in Xinjiang farmers organized together in the face of market competition and increase the effect of the organization carrier business income increasing significantly,but also the management of the smaller problem exists with the interests of the income 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contribution money distribution mechanism and so on the many kinds ofproblems.Suggestions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 quality securi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brand creation of internal management and improve the corresponding interest distribution mechanism is the most important condi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Xinjiang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suggest to provide the good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and increase the support is the most important countermeasures in the development of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in Xinjiang.

farmers'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management services;characteristic;Xinjiang

F321.42

A

1002-2481(2017)03-0457-08

10.3969/j.issn.1002-2481.2017.03.34

2016-10-24

国家科技部软科学研究项目(2014GXS4D159)

杨秀玉(1966-),女,吉林吉林人,副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农业经营组织问题与品牌农业问题研究工作。戴俊生为通信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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