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丽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7-04-14芮元芳
芮元芳
丽江地处云南省边陲地带,又是少数民族聚集地,总体经济实力欠佳,区县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丽江市区县、城乡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极为失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迫在眉睫。
丽江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丽江市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原因分析
(一)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影响
由于不同地区所禀赋的自然资源不同,丽江市各区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因此存在巨大差距。古城区是丽江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旅游文化资源和水能资源丰富。华坪县县内拥有丰富的煤、石灰石、水能及热区资源。玉龙县则是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永胜县和宁蒗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这三个县都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工业小县、经济弱县、财政穷县。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县区,税源稳定、充裕,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较强,反之则弱。
(二)城乡二元体制的制约
在城乡二元体制的作用下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使农民分担了更多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成本,致使城乡之间在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面严重失衡。
(三)财税体制不合理
1.分税制不健全
分税制虽然在中央与地方之间进行了税种划分,但税种划分“重中央轻地方”,在强化中央税收的同时弱化了地方税收,使地方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能力低下。
2.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转移支付的对象、数额、方式等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没有建立健全相关的转移支付资金审计监督机制,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
3.事权与财权不匹配
《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法》规定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各自的权限,但对各级政府的职责并未做出明确和具体的划分,使得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出现了一个可以讨价还价的市场。财权逐级上收,事权层层下放,财权与事权的严重不匹配,难以提供均等化、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
(四)投入不足及结构失衡
我国财政支出中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比例严重偏低,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结构不合理,第一,公共财政在地区和城乡之间的投入不均衡。各地区之间,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不一,财政能力悬殊,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存在很大的差别。第二,公共财政在生产性公共服务方面和社会性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不均衡。
(五)供给模式单一
长期以来,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政府供给,尽管这种模式有利于财政资金的统筹安排,但也存在明显的弊端。一是筹资渠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二是政府包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低下。
(六)决策方式不科学
现阶段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采取“自上而下”的决策方式,最需要基本公共服务的农民没有充分的话语表达权。在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决策过程中,政府成为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代言人,公民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决策的途径有限,日益多元化、高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難以得到有效满足。
(七)缺乏监督激励机制
社会参与度不高,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等还未完全成熟,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健全,导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尚未制定全国统一、明确具体的基本公共服务评价指标体系,难以客观地评定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程度,也就难以有效地将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缺乏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最终将使得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与需求脱节,数量和质量低下。
二、推进丽江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建议
(一)大力推进丽江市的经济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经济是落后地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直接途径之一。财政收入增加了,政府才能更好的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最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实施“一核一区两片一带”发展规划,优化空间布局,培育区域新亮点,在文化旅游、清洁载能、高原特色农产业、生物医药大健康等重点领域培育产业集群。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统筹推进教育、科技、审计、医药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创业、城乡户籍等改革,抢抓机遇促开放,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等国家战略,深化与川滇黔、滇川藏毗邻地区的交流合作,积极推动金沙江对内开放合作经济带建设。
(二)加快形成制度统一和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将农村劳动力就业纳入国家整体就业规划,打破城乡、地区之间的就业壁垒,建立跨城乡跨地区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制定平等就业政策,逐步将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政策惠及到农村劳动力身上。
(三)完善财税体制
改革现行税收管理体制,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税收管理权限,并考虑将管理权限适当下放,以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完善税收管理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合理划分政府间的事权与财权。
(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比重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比重,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稳定增长机制,使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随财政收入增长而逐渐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调整公共财政支出比例,合理分配公共财政资金。
(五)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与供给方式的多元化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市场化与社会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鼓励社会多方面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实现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决策参与机制
提高公民参与基本公共服务决策的组织化程度,以组织表达形式为普通公民搭建一个平台,增强需求表达的力度。疏通公民参与基本公共服务决策的利益表达渠道,广泛推行项目公示制,将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的政策、目标、资金等进行公示。
(七)强化监督激励机制
1.强化监管机制
强化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加强人大、审计部门、传媒和公众对政府监督和问责,形成多层次的基本公共服务监管体系。
2.强化问责机制
建立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在干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不断推进政务公开,确保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各个环节的知情权,充分发挥公众、媒体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