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农民环境抗争的社会学研究与反思
2017-04-14张金俊王文娟
张金俊,王文娟
(安徽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2)
国内农民环境抗争的社会学研究与反思
张金俊,王文娟
(安徽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2)
基于农民环境抗争之社会差别、结构-制度、结构化、社会治理的社会学研究视角,从研究论著数量、宏观与微观研究范式、研究议题三个方面回顾了国内农民环境抗争的社会学研究状况,指出了当前研究中的理论建构不足、研究方法单一、调研资料甄别等共性问题,并从科学性、方法论、理论自觉、研究方法以及议题拓展等方面探讨了农民环境抗争问题的社会学研究议程,讨论了农民环境抗争研究的跨学科合作问题。
农民环境抗争;环境社会学;中国
根据曲格平的研究,新中国的农村环境问题从建国后就开始了[1]。改革之前,由于意识形态的禁区,农民环境抗争现象虽然“已经出现”[2],但是没有成为我国学术界的研究议题。改革以来,我国社会转型凸显和加剧了环境问题[3],农村地区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农民环境抗争现象随之增多。随着意识形态禁区的打破和环境信息的传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了我国的环境问题[3]。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民环境抗争现象开始成为一个学术研究议题,逐步在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领域展开,近年来又逐渐成为一个学术热点议题。本文在探讨农民环境抗争之社会学分析视角的基础上,回顾国内(本研究仅限定在我国大陆地区)有关农民环境抗争的社会学研究状况,发现研究中的一些共性问题,并探讨一下今后有关农民环境抗争的社会学研究议程。事实上,这也是我们近几年来从事农民环境抗争研究时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受到洪大用的《环境社会学的研究与反思》[4]一文的启发,特撰写此文。
一、 农民环境抗争的社会学视角
洪大用认为,一般而言,社会学是一门对人类行为与社会系统进行科学研究的学问,在方法论上注重整体性与综合性视角[4]。运用社会学的视角研究农民环境抗争现象,首先应该从社会学上界定什么是农民环境抗争。冯仕政在研究城镇居民的环境抗争时,认为环境抗争是个人或家庭为了维护环境权益而做出的呼吁、警告、抗议、申诉、投诉、游行、示威等对抗性行为[5]。可以看出,这个定义重点强调的是个人或家庭的环境抗争行为。事实上,在我国的环境抗争实践中,不论是城市地区还是农村地区,群体性的环境抗争也是比较常见的。因此,我们认为,农民环境抗争是指由遭受环境危害的农民所采取的、以维护其享有在适宜环境中的生产与生活权益为目的的、具有很大自发性的一系列集体行动或个体行动[6],其行为方式包括申诉、投诉、控诉、呼吁、抗议、静坐、堵路、集体散步、集体下跪、围堵政府机关、示威、游行等[7]。从社会学出发研究农民环境抗争现象,有几个基本的分析视角。
一是社会差别的视角。人与人之间是存在社会差异的,社会学看到的人不是孤立的、抽象的人,而是嵌入到社会关系网络中承担具体社会角色的现实的人[4]。从社会差别的视角来看,农民是我国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地位上的底层弱势群体,他们在农村环境污染和环境抗争中,与污染实施者和城市居民相比是有着较大的社会差别的。比之污染实施者来说,他们在协商、谈判和抗争中处在弱势地位[8],尤其是污染暴力在农村地区愈益明显的情况下。相对于城市居民,他们在环保资源的分配以及污染转移等方面也处在弱势地位[8],尤其是在城市强大的民意压力下,城市污染型项目和设施纷纷转移到农村地区,农村的“弱势民意”不得不为城市的“强势民意”买单[9]。
二是结构-制度的视角。在社会学中,一般而言,“结构”是指整个社会关系的构成情况,如阶级或阶层结构、政治结构、城乡结构、社会关系网络等。“制度”指的是人为设计的、型塑人们互动关系的一些约束,包括正式的和非正式的约束[10]。正式约束即正式制度总是与国家权力或某个组织相关联,它包括了各种成文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契约等。非正式约束即非正式制度是指对人的行为不成文的限制,一般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等[11]。从结构-制度的视角出发,在研究农民环境抗争现象时,我们既要看到代表着“国家”的地方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又要看到农民环境抗争是如何被现时的各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所约束和限定的。
三是结构化的视角。结构化揭示了社会结构与人的能动作用之间的互动关系[12]。结构化中的“结构”是指潜在于社会系统不断再生产过程中的“规则”和“资源”。“规则”属于行动者的认知部分,即行动者拥有的知识和理解判断。“资源”是行动者选择行动的外部条件。行动者总会拥有一些资源,并具有运用资源的能力,能够介入或干预现实世界,并且影响事件的过程和结果。在研究农民环境抗争现象时,要看到在“规则”和“资源”的组合中,农民的抗争实践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作为行动者的农民,他们的环境抗争实践受到社会结构的制约,同时,农民通过自己的认知,认识原有的社会结构,调整自己的行动,并且,他们还会根据自己在行动中不断产生的新要求,调整行为规则与社会规范,进而使社会结构发生某种变化。
四是社会治理的视角。社会治理是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行动者通过平等的合作型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13]。从社会治理的视角出发,在社会治理的多元化行动者系统中,各个行动者在农民环境抗争和农村环境治理中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地方政府需要转变单向度的经济发展理念、去除污染保护主义、疏通农民环境信访渠道并积极培育农村环保自组织,民间环保团体需要协助农民以协商方式解决农村环境纠纷问题,新闻媒体需要发挥积极的舆论监督作用,污染企业需要增强环保意识和去暴力化意识,农民需要积极行动起来理性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只有发挥多元化行动者系统的合力,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才不总是需要农民去抗争。
二、 国内农民环境抗争的社会学研究状况
本文主要从国内社会学界研究论著数量(兼与法学和政治学的相关研究比照)、研究范式、研究议题三个方面来回顾国内有关农民环境抗争的社会学研究状况,并指出现有研究中存在的几个共性问题。
(一) 研究论著数量
我们在《超星发现系统》中以分别“环境纠纷”、“环境抗争”、“环境维权”、“环境抗议”、“环境集体行动”、“环境群体性事件”、“农民集体行动”、“农村集体行动”、“农民抗争”、“农民抗议”、“污染抗争”、“污染抗议”、“抗争政治”等作为检索词进行“全部字段”检索,发现蔡守秋1983发表的《用仲裁方式解决环境纠纷的探讨》一文是国内最早开始研究农民环境抗争的,该文探讨了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因环境污染与破坏(包括农村地区)而产生的环境纠纷问题[14]。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有关农民环境抗争研究的期刊论文不足10篇,学位论文只有1篇,而且主要是法学工作者在关于环境纠纷的研究中附带性地提到了农村的环境纠纷问题。不过,这一时段《环境纠纷案例》[15]和《环境纠纷案件实例》[16]两本书的出版非常值得一提,其中关于农村环境纠纷的记述为后来的学者研究农民环境抗争提供了很好的素材。20世纪90年代,关于农民环境抗争的研究仍然主要集中在法学领域,有关的期刊论文不足20篇,学位论文只有1篇。值得注意的是,在20世纪80年代,国外的环境社会学被陆续介绍引入我国之后,中国环境社会学在20世纪90年代诞生了,标志性的体现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洪大用发表的《西方环境社会学研究》[17]一文和他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社会转型中的环境问题及其对策研究:环境社会学的一种视角》[18]。作者除了评介西方的环境社会学研究以外,还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了中国的环境问题,并在社会转型理论的基础上把自己的阐释模式归结为“社会转型范式”。二是包智明翻译的饭岛伸子的《环境社会学》[19]一书以及王子彦发表的《日本的环境社会学研究》[20]一文,把日本的环境社会学研究比较系统地引入到中国,并且提出了中国环境社会学的建设和本土化问题[20]。三是马戎发表的《必须重视环境社会学:谈社会学在环境科学中的应用》[21]一文,提出了中国在建立和发展环境社会学时首先要调查研究的一些主要专题和领域。此后,环境社会学这门学科在我国异军突起,并逐渐形成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河海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吉林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等研究阵地,出现了洪大用、包智明、陈阿江等领军人物。我国环境社会学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学关于农民环境抗争问题的研究。
2000年以来,我国学界关于农民环境抗争问题的研究主要在三种路径上展开。一是社会学取向的农民环境抗争研究,简单地说,就是运用社会学的一些理论和方法研究农民的环境抗争现象。根据《超星发现系统》的检索(同上,检索的时间范围限定在2000—2015年,除去重复显示的论著,经过我们的筛选和甄别,同时对我们比较熟悉的从事环境抗争研究的学者进行再次检索,但可能还会有些许遗漏),得到期刊论文295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论文83篇),学位论文33篇,著作4部。二是法学取向的农民环境抗争研究,其关注重点是农民的环境权以及农民与污染企业的环境纠纷及其解决机制问题。根据检索(同上)获得期刊论文43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论文11篇),学位论文15篇,著作6部。三是政治学取向的农民环境抗争研究,其侧重于研究农民环境抗争的底层政治性及其与基层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问题。根据检索(同上)得到期刊论文24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论文8篇),学位论文6篇,著作2部。(表1)
表1 国内农民环境抗争研究论著数量(2000—2015年)
新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环境社会学的迅速发展,研究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国内涌现了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环境社会学在中国社会学学术社区中的地位日益彰显[4]。从农民环境抗争研究这一个侧面来看,较之法学取向和政治学取向的研究,社会学取向的研究在学术社区中已经占据了非常明显的优势地位,而且,社会学的研究还推出了一些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研究范式,形成了若干重要的学术研究议题。
(二) 研究范式
从宏观层面来看,农民环境抗争的社会学研究范式主要有社会转型、结构-制度分析、政治机会结构、国家与社会关系、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等研究范式。在微观层面上,主要有生态文化自觉、草根动员、集体认同、依情理抗争、底层研究、诉苦型上访等研究范式。
先述宏观层面的农民环境抗争研究范式。一是社会转型范式。这一范式是洪大用在社会转型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该范式认为,当代中国社会转型凸显了环境问题,加剧了环境问题,加大了环境管理的难度,同时也为改进和加强环境保护提供了新的可能[3]。社会转型是环境问题(包括环境污染及其引发的环境抗争)发生的重要时代背景,快速转型造成的“政治机会”等促使了农民集体环境抗争的大量发生[22]。二是结构-制度分析范式。这是张静倡导的一种社会研究模式[23],大体含义是从宏观的结构与制度两个方面来分析和解释社会现象的一种社会研究路径。从词义上看,结构-制度分析似乎是想把社会学者以往较为熟悉的侧重于从社会结构角度来观察与解释社会现象和“新制度主义”侧重于从制度方面来观察与解释社会现象这两种宏观的社会分析方法结合在一起[24]。笔者曾运用这一范式研究了安徽两个村庄农民的环境抗争是如何被国家与农民关系、“政府俘获”、农村社会结构、各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所制约和限定的[25]。三是政治机会结构范式。朱海忠认为,政治机会结构是指某个社会运动得以产生的外部环境或政治背景,他运用“结构性机会”(包括选举与“乡政村治”、环境诉讼、寻求专家学者和民间环保组织的帮助、环境信访等)与“象征性机会”(包括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和对环境保护的强调、中央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张力、农民抗争被镇压的危险明显减少等)的政治机会结构框架,分析了苏北一个村庄的农民环境抗争[26]。童志锋研究了农民利用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公平话语的“依法抗争”以及利用走向开放的媒体和分化的行政体系的环境抗争[27]。四是国家与社会关系范式。其主要是考察一个国家中国家的性质、社会的性质以及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的对比均衡问题。就农民环境抗争而言,该范式主要强调在我国现行的社会结构和体制中,代表着“国家”的地方政府权力强大而农村社会力量失落[28]。农民屡次到镇政府进行集体抗议,但并没有能够阻止污染企业的继续排污行为[29]。地方政府的法律规范在实践运作中只是一个“虚置的文本”[30]。地方政府常常会敷衍或压制农民的环境诉求,司法不作为现象也非常普遍,运用法律手段惩罚闹事的农民也常常可见[31]。我国的“政经一体化”经济增长机制导致农民难以获得污染补偿的权利[32]。在总体性的政治与社会结构并无变动的情况下,城市居民环境抗争的成功,可能预示着农村居民的环境抗争更加艰难[33]。五是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范式。这一范式强调,在我国乡村社会中呈现出来的是以公权力为核心来配置社会资源与编织关系网络的特征,正是由于我国乡村社会中无所不在的“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农民在与地方政府的博弈中,他们一般采取的是忍让而不是诉愿的态度,即使诉愿也尽可能留下回旋的余地,以便为自己诉愿后官民关系的修复留下一条后路[34]。
再及微观层面的农民环境抗争研究范式。一是生态文化自觉范式。景军在费孝通“文化自觉”[35]的基础上发展出生态文化自觉范式。这一范式认为,在农村环境抗争中,宗族的身份认同、生育文化、民间信仰、风水观念等地方性文化因素在动员农民的过程中起到了核心作用并使农民的抗争行动取得了成功[36]。农村精英经历了从“生态自发”到“生态利益自觉”的生态实践形成过程,他们通过对粗放型养殖模式的反思和不同养殖模式之间的比较,最初具有了生态自发意识,之后形成了生态利益自觉的理念[37]。二是草根动员范式。这种范式是应星在研究农民群体利益表达机制时对西方的社会运动研究范式和东方的底层研究范式的一种理论超越。所谓草根动员,指的是在底层民众当中,那些对某些问题高度投入的积极分子自发地把周围具有同样利益、但是不如他们投入的人动员起来,加入群体利益表达行动的一种过程[38]。谢岳、党东升基于一个农村环境抗争案例的研究,认为只要草根动员具备了一定的政治与社会条件,就有可能以理性的、和平的方式推进基层社会的治理,使之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39]。三是集体认同范式。童志锋借鉴了集体认同研究中的“边界”、“意识”和“对话”[40]三个要素,认为农民在参与环境抗争时,集体认同感的形成其实早就前置于农村同质性的社区或族群,农民之间相互感染和传播着不满与愤怒情绪,“我们”(农民)受害者与“他们”(污染企业主、地方政府)剥夺者的“边界”被不断强化;公共性的话语、劝说性的沟通、共识性的危机等建构与提升了农民的“意识”;农民通过不同的行为模式、特殊的标记或者某些物品的使用等与污染企业主和地方政府开展抗争性的“对话”[41]。四是依情理抗争范式。“情理”既包括重感情和人情,也包括在人们的共同生活实践中所形成的一些道理和事理,以及人们认可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相关规定,中国人的行动模式是“情理取向”的[42]。罗亚娟在研究中发现,依情理抗争是苏北地区的农民在环境抗争中存在的一般性模式。从环境纠纷发生、抗争初始阶段以及矛盾激化阶段,他们行为的理据、策略的选择以及目标的制定等都在情理的框架之内[43]。五是底层研究范式。底层研究是由印度的一批学者古哈、查克拉巴提、查特吉等人开创的一种“底层史观”史学研究路径。他们的基本旨趣是要研究农民的底层政治相对于精英政治的自主性问题,以及底层意识的独特结构是如何塑造底层政治的问题的[38]。童志锋运用这一范式研究了农民“创造性”地运用国家的环境政策以及熟人关系网络等开展环境抗争[22]。笔者也曾运用这一范式研究了安徽两个村庄的农民环境抗争[25]。孙文中从底层视角出发,在研究中发现农民在环境抗争中的表达通常采取的是非制度化的渠道,以日常性的抗争为主[44]。六是诉苦型上访范式。这是笔者在研究农民环境信访时所运用的一种分析框架,认为农民在环境信访中的“诉苦”已经不再是过去意义上的国家权力引导下的挖苦根、忆苦思甜的农民阶级意识形成与国家观念重塑的重要机制,而是他们通过“示弱”的方式寻求国家权力支持的一种重要策略[45]。
(三) 研究议题
2000年以来,国内关于农民环境抗争的社会学研究形成了若干重要的学术议题,如抗争原因、过程/历程、方式、关系网络、行动策略、行为逻辑以及约制因素等。
一是农民环境抗争的原因。童志锋认为,利益驱动和不满情绪是导致农民集体环境抗争的主要因素[22]。应星认为,由没有组织化的群众为了发泄不满,相互激荡而形成的一种特定情感氛围的“气场”是集体行动的发生机制[46]。笔者曾以安徽两村为例,较为系统地探讨了农民环境抗争的一些原因,如环境维权意识的影响,减低健康风险的诉求,基于经济利益的需求,内心不满情绪的释放以及村庄脉络延续的追求等[47]。二是农民环境抗争的过程/历程。陈占江、包智明从历时性的角度考察了湖南某个地区农民环境抗争的发展阶段,即计划经济时期的集体沉默、经济转轨时期的私力救济,以及市场经济时期的依法抗争[48]。我国的环境抗争一般经历了“理性表达”和体制内的“利益诉求”→“诉求得不到回应”→“抗争升级”与“暴力冲突”→“政府介入”→“回应诉求”→“抗争平息”等阶段[7]。三是农民环境抗争的方式。一般包括自力救济(包括协商、谈判、暴力、寻求调解等)、求助媒体、环境信访、司法诉讼等[25]。多篇文献均有关于农民环境抗争的一种或几种方式的研究,这里不再赘述。四是农民环境抗争的关系网络。高恩新认为,农民集体环境抗争的成功源于他们共同的利益和社会关系网络的有效结合,共同的利益可以保证集体行动不会陷入到分裂和消退状态,而有效的社会关系网络可以保证集体行动获得所需要的资源、信息以及机遇[49]。五是农民环境抗争的行动策略。主要有“借势”(上访、求助媒体)与“造势”(“闹事”)[50]、“造势”(推进事件问题化、促进问题进入政策议程、借助时势)与“控势”(弱组织化、理性化、踩线而不越线)[51]、“以势博弈”(包括知势、造势、借势与用势四个方面)[52]、“作为武器的弱者身份”[53]、“诉苦”(向地方政府部门“示弱”,寻求问题解决)[45]、草根动员[38][39],等。农民环境抗争的策略在不同时期也是在转换的,如从计划经济时期的“集体沉默与柔性反抗”,到经济转轨时期的“以理抗争与以气抗争”,再到市场经济时期的“依法抗争与依势抗争”[54],等。六是农民环境抗争的行为逻辑。主要有“信法不信访”[55]、“生存主义”与“风险最小”逻辑[56],以及“情理主义”、“互惠主义”、“面子主义”等逻辑(笔者另有专文论述)。七是制约农民环境抗争的因素。主要包括“政经一体化”经济增长机制与地方政府的污染保护主义做法[32]、地方政府的“污染合理”与“不出事”逻辑[56]、“政府俘获”[57]以及“审批性真理”(知识与权力限制了农民对污染以及污染受害的证明)[58]、农民的生存经济、农村人口空心化、半熟人社会以及农村社区规范的弱化[25],等。
(四) 几个共性的问题
令人非常欣喜的是,自2000年以来,国内关于农民环境抗争的社会学研究已经涌现出了一批可圈可点的研究成果。然而,我们也发现,现有的研究中还存在着几个共性的问题。
一是理论建构不足的问题。我国社会学自20世纪二三十年代对美国实证主义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简单移植以来,我们的社会学研究轻视理论概括和理论创新,而是过度重视经验观察,以为只要开展经验观察和事实描述就是在开展社会学研究,一些研究排斥了理论思考或者忽视了理论概括[59]。在现有的农民环境抗争研究成果中,虽然有社会学研究范式的不断推出以及研究议题的不断深化与更新,但是一个不能忽略的事实是,“现有研究偏重案例分析,理论构建明显不足”[7],这在一个侧面或一定程度上不利于中国环境社会学的发展。
二是研究方法单一的问题。现有的研究成果尽管也有一些比较性的研究,如应星基于两个个案比较的“气场”与群体性事件发生机制[46]以及基于四个个案比较的草根动员与农民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的研究[38],童志锋关于社会转型时期城乡居民环境抗争历程与特点的研究[2],以及笔者关于农民环境抗争原因[47]、农民环境信访[45]、农民从环境抗争到集体沉默的“社会-心理”机制[60]的研究,等等。但是,就整体而言,现有的研究成果基本上都是以个案研究为主的定性研究,缺乏我国不同区域的农村之间、农村与城市之间、中国和外国之间的环境抗争比较研究,也缺乏定量的研究。
三是调研资料的甄别问题。研究农民环境抗争,需要大量一手的、真实的调研资料,然而,问题来了,如何才能获得一手的、真实的调研资料呢?在调研中录了音、摄了像或者记了大量的笔记,这些固然都是一手的调研资料,可是,这些就一定是我们想要的真实的调研资料吗?毕竟,我们在调研的时候,很多情况下都不是亲历现场,我们了解到的环境抗争事件已经是“过去”,有的当事人可能记得不太清楚了或者出于其它方面的考虑,会有意无意地回避“还原”事实真相,这就要求我们对调研得来的资料进行一定的甄别,避免一些研究进入到“伪研究”的误区。
三、 国内农民环境抗争的社会学研究议程
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研究中的一些共性问题或者还没有引起相关研究者重视的问题,我们想从科学性、方法论、理论自觉、研究方法、议题拓展等方面探讨今后如何开展有关农民环境抗争问题的社会学研究。
(一) 科学性
陈阿江认为,环境社会学的科学性问题体现在科学的态度与精神、科学的知识以及科学的方法、手段或设备上[61]。在农民环境抗争研究中,我们所使用的调研资料一定要是真实的,而要保证调研资料的真实性,我们不能一次两次调研结束后就匆匆下笔行文,而是需要多次、反复地去访谈一些当事人,或者采取几个或若干个当事人互相“印证”的办法来“还原”农民环境抗争事件的本来面目。我们在对安徽、广东、陕西若干农村的环境污染和农民环境抗争的调研中感受颇深。有的当事人起初并没有“还原”事实真相,后来我们采取了上述办法来“还原”事实真相。此外,我们还需要更多地了解一些环境污染与保护知识、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之间的关系的知识等,保障我们研究的科学性。
(二) 方法论
在方法论上,我们借鉴洪大用关于中国环境社会学研究的一些方法论,即整体的、历史的、辩证的以及实践的视角[4]。整体的视角要求我们把农民环境抗争现象放到整个区域和国家的范围内以发现其背后的复杂因素。历史的视角要求我们一方面要研究建国以来农民环境抗争的历史变迁轨迹,陈占江、包智明的研究[54]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同时,我们也需要借鉴环境史学的一些研究成果,考察一下1949年以前的农民环境抗争历史。辩证的视角则要求我们不仅要发现农村环境污染的社会过程和机制,也要看到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污染企业、农村社区以及农民个人应对农村环境污染的社会过程和机制。实践的视角要求我们的研究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与到农村环境治理的实践中去。
(三) 理论自觉
任何一门人文社会学科,如果没有坚实的理论支撑,是很难可持续发展下去的,更谈不上博大精深了。就环境社会学的学科建设而言,如果没有有效的理论支撑,就不能展现这门学科的特殊性及其存在的理由[62]。农民环境抗争问题作为环境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议题,我们在开展研究时一定要有理论自觉意识,因为单纯的经验观察和事实描述不是纯粹的社会学研究。在今后的研究中,一方面,我们要能从一些经验材料中概括出环境社会学理论概念或者理论模型;另一方面,我们要同国外环境社会学的一些理论,如风险社会理论、建构主义理论、政治生态学理论、行动者-网络理论、受益圈-受苦圈论、生活环境主义理论等展开积极的对话,不要让我们的研究仅仅停留在经验研究或盲目借鉴层面[28]。
(四) 研究方法
在研究方法上,个案研究虽然有其局限性,但是我们还必须要坚守。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个案研究,无论研究者多么谨小慎微,也无论研究者多么努力而刻意地限定研究结论的适用范围,他们事实上都有这么一种学术抱负,即想要“走出个案”的学术抱负[63]。而要想“走出个案”,就必须保证所研究的个案具有较大的“可外推性”,其中一个重要的解决办法就是研究者一定要选择具有典型性的个案[64]。同时,我们要开展更多的比较研究,比较一下我国不同区域的农村之间、农村与城市之间、中国和外国之间的环境抗争的异同,从中发现一些带有规律性的特征。此外,我们还要尝试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混合研究,丰富农民环境抗争的社会学研究方法。
(五) 议题拓展
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今后需要拓展以下几个重要的研究议题。一是农民性别、年龄与环境抗争研究。这方面的研究非常重要、非常有意义,但是目前在国内还非常欠缺。二是农村环境信息传播与农民环境抗争研究。农村的环境信息传播是如何推动农民的环境抗争的?这方面的研究也非常欠缺。三是农民环境抗争与农村环境治理的研究。农民是农村环境治理多元化行动者系统中的重要一员,他们的环境抗争是如何推动农村的环境治理的?这需要深入地研究和探讨。四是农民环境抗争与环境政策变革的研究。在我国,有些地方的农民环境抗争推动了环境政策的变革,其具体的社会过程和机制是怎样的?这需要系统深入地研究。五是开展农民环境抗争的历史变迁研究,丰富农民环境抗争的历时性研究内容。
四、 结语及讨论:拓展农民环境抗争研究的跨学科空间
本研究从农民环境抗争的社会差别、结构-制度、结构化、社会治理等社会学研究视角出发,从研究论著数量、宏观和微观研究范式、研究议题等方面回顾了国内农民环境抗争的社会学研究状况,指出了当前研究中的几个共性问题,如理论建构不足、研究方法单一、调研资料的甄别问题等,并从科学性、方法论、理论自觉、研究方法以及议题拓展等方面探讨了今后关于农民环境抗争问题的社会学研究议程。在某种意义上,本研究既是对以往相关研究的一种回顾和总结,更是一种推进和展望。
然而,农民环境抗争现象毕竟非常复杂,涉及很多深层次的问题[7],也涉及很多学科(也包括环境科学),因此,需要推动环境抗争由“多学科”向“跨学科”的演进与转型[7]。我们需要推动环境社会学、环境政治学、环境法学、环境经济学、环境史学、环境传播学、环境心理学、环境伦理学、环境哲学以及环境科学甚至公共卫生学等的跨学科研究。这种跨学科的研究需要一些基本的保障条件,如相关部门的重视、跨学科的研究团队、研究的经费、合作的方式、研究的场地以及设施等。如果没有这些基本的保障条件,农民环境抗争的跨学科研究可能就只是一句“学术口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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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项目编号:13BSH025);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2YJC840057); 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资金资助课题(项目编号:161-070075)。
张金俊(1977—),男,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环境社会学研究所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环境社会学。
C912.6
A
1009-105X(2017)02-00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