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的调查研究
2017-04-13李晋萍
□李晋萍
(山西省孝义市新义街道办事处农经站 山西 孝义 032300)
孝义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的调查研究
□李晋萍
(山西省孝义市新义街道办事处农经站 山西 孝义 032300)
本论文对孝义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工作进行探讨,提出实施此项工作的具体路径及应予解决的实际问题,以期能够进一步规范孝义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工作。
基本情况曰做法和成效曰问题曰对策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孝义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及适度规模经营现状,近期在孝义市17乡镇(街道)展开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的问题调研。从调研结果看,既有存在问题也有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1 基本情况
孝义市17个乡镇(街道)、379村,共有耕地面积3万hm2。其中,承包地2.7万hm2,机动地0.27万hm2,涉及承包户数56 945户。截至目前,耕地流转面积0.88万hm2,占耕地面积的29.89%,涉及户数28 432户,签订流转合同22 318份;林地流转面积0.02万hm2,占林地面积的2.19%,涉及户数526户,签订流转合同23份;“四荒”流转面积0.05万hm2,占“四荒”面积的6.07%,涉及户数57户,签订合同138份。撂荒地面积共计0.042万hm2。
土地经营权流转后形成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有185户,其中,家庭农(牧)场27户,经营规模0.03万hm2,占流转土地面积的3.7%;专业大户41户,经营规模0.069万hm2,占流转土地面积的7.9%;农民专业合作社96户,经营规模0.25万hm2,占流转土地面积的29.4%;龙头企业8户,经营规模0.02万hm2,占流转土地面积的2.3%;农业休闲及乡村旅游等其他农业经营组织13户,经营规模0.017万hm2,占流转土地面积的2%。流转土地用于工业及其他非农产业的面积达到0.48万hm2,占流转土地总面积的54.7%。
2 流转特点
2.1 委托流转比重较大
村集体在土地流转中会充分考虑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等经营户,与一家一户打交道难、农户又易受利益驱使随意改变承诺等的实际,主动上门与各户协调,帮助流转,发挥主导作用。
2.2 规模化流转比较明显
流转土地实行一次性、规模化流转较多。
2.3 流转时间相对集中
从土地流转时间看,孝义市大规模的土地流转主要集中在2009~2011年,这一期间的土地流转率高达77.5%。
2.4 流转期限趋于长期
因农业属于若质产业,投资回报周期较长。所以,经营户从土地产出效益考虑,流转期限一般在10年以上,其中,至二轮承包期结束是的流转面积占到68%,30~50年期限的占到14.7%,50年以上的占0.06%。
2.5 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效应初步显现
孝义市土地流转后的经营主体主要有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休闲和乡村旅游等五类、185个,经营范围包括粮食作物、设施蔬菜、禽畜养殖加工、核桃树栽植管护、生态园综合经营、农业技术服务、农副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等15项,带动发展“一村一品”、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农业示范基地和项目550余个,受益农户近万户。
3 做法和成效
3.1 村集体领办型
一是村党组织主导流转经营;二是以村集体经济为后盾保障经营;三是发展优势产业做强经营;四是统一管理做好经营。
3.2 专业大户型
一是细化程度高;二是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三是经营方式更为灵活;
3.3 家庭农牧场型
一是规模化经营程度高;二是重视生产投入;三是注重改善农业基础设施。
3.4 专业合作社型
一是依据优势(主导)产业成立合作社;二是组织化程度高;三是带动辐射作用明显;四是注重产品质量和品牌创建;五是提供社会化服务。
3.5 龙头企业型
一是依靠“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带动引领;二是产供销、种养加一体化发展;三是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四是注重塑造专业人才队伍和技术团队。
3.6 休闲农业型
一是实行规模化流转,推动特色经营;二是依托自然资源优势,大立发展休闲旅游;三是纵横联动发展,打造乡村旅游品牌。
3.7 农业科技园型
一是“筑巢引凤”,兴建完备设施聚集优势项目;二是政策扶持,助推新上项目快速起步达效;三是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孵化功能;四是科技引领,打造高端产品和优质品牌。
4 存在问题
4.1 存在“不愿流转”的问题
对于农民而言,土地具有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的双重功能,农民“守土为安”的思想根深蒂固,在当前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农民又无法获得城市社会保障的情况下,农民仍把土地作为命根子来看待,认为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即使从事其他非农行业无法生存,还可以回到农村种地谋生,依地养老,心里踏实。
4.2 有“担心失地”的思想
客观上受土地确权颁证进度慢的影响,农民手中没有承包经营权证,害怕土地流出后再无法掌控,有“不再是自己”的畏惧心理。
4.3 经营水平低下
从调研数据来分析,有68.5%处于无利润或亏损的状态,其中还有相当部分的“空壳”合作社、“僵尸”合作社。这与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方式和水平有很大的关系:一方面合作社的创办人是村干部,参与者是农民,都缺乏先进的市场管理经验和农业技术水平。另一方面,只有少部分合作社组织销售队伍直接销往市场,如下卫底核桃合作社,利用众筹模式网上销售核桃等农特产品。绝大部分合作社还是围绕传统种植业做文章,对产品销售、打造品牌、提升附加值、增加竞争力没有太大的投入,这种粗放经营方式决定了其能获得收益的方面非常少,难以形成利润和积累。如振兴街道种植蔬菜专业合作社,其利润甚至不如中间菜贩子。
4.4 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
西部山区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机”、“电”、“水”、“路”四大因素难以保障。如机耕道路不畅,难以进行大规模机械化工作;农电线路老化、农田水利设施较差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导致该地区作物难以实现丰产。
4.5 社会化服务水平低
合作社对农机农技等各类技能、技术掌握水平差,一旦摊上“种害”、“肥害”、“药害”“虫害”,则“干瞪眼没办法,心急如焚却无从下手”,难以适应农业现代化规模化的要求,亟需农机农技等各类技术帮扶。
5 对策建议
5.1 切实加强土地流转的组织管理
一是建议市委、市政府成立深化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涉农单位全部参与,并下设办公室,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主线,负责农村土地综合流转等各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工作。二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管,推行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落实土地流转合同签证备案制度。
5.2 不断完善各项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土地流转以及适度经营指导意见。应尽快制定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完善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方案,用于指导全市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工作。特别是对各类农机农技扶持要做明确规定,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创新方法,对规模经营主体给予贷款支持。同时,应不断完善涉农商业保险制度,增加险种,降低门槛,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二是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应积极推动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倾斜,推行土地整理、复垦,高产农田建设等项目以及用于生产、经营的水、电、路灯基础设施建设向土地流转区域集中,推动建设项目由规模经营主体实施,为适度规模经营提供更好的基础。
5.3 着力培育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应加快发展种植、养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园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探索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管理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与农民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稳定的生产基地,吸纳流出土地农民参加生产、经营和管理,使农民在获得地租这一财产性收入的同时,获得作为农业产业工人的工资性收入和作为股东的经营性收入大力培育村集体主导型、企业带动型、产业关联型、土地入股型、大户承包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更多能人,工商企业和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参与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
5.4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一是健全信息交流机制,推进市乡村“三位一体”的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现土地流转服务的全覆盖。市级要加快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乡镇要探索农村产权交易站建设,鼓励农村聘用村级土地流转信息员。市乡两级产权交易中心(站)分级分量负责土地规范流转,提供信息收集公布、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利益关系协调等服务。村级土地流转信息员及时收集和发布农村土地流转信息,为供求双方提供服务。二是完善价格评估机制,包括四项重点内容:构建科学的农地等级体系,根据流转土地的地级差异、区域差异、基础设施条件等因素评估确定基准价格。建立完善流转土地资产评估机构,引入第三方土地评估机构和人员对流转交易价格进行评估。制定完善流转土地价格指标体系,建立切合实际的流转评估方法和最低保护价制度,确保流转土地价格评估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评估价格信息收集、处理与公开发布制度,确保土地流转的公开、公正、透明。三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担保机制。成立担保或信托公司,为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抵押等提供担保。
1004-7026(2017)1-0043-02
F321.1
A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7.0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