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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中“李雪莲事件”成因分析

2017-04-13成文秀

宿州学院学报 2017年7期
关键词:玉河我不是潘金莲刘震云

成文秀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西安,710119

《我不是潘金莲》中“李雪莲事件”成因分析

成文秀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西安,710119

为了探究《我不是潘金莲》中“一粒芝麻”能演变为一个“西瓜”这一荒诞事件背后的成因,对作品进行了更深入的思考。通过对小说文本的细读与分析,结合时代语境与理论批评,从真理的错位、话语的缺失、时代之语境和官场之法则四个方面分析这一事件的成因,旨在通过这一“个案”的研究,引起人们对于现实生活中普通人的普遍生存现状的思考。

刘震云;《我不是潘金莲》;话语;真理;成因

1 问题的提出与相关研究

刘震云是新现实主义代表作家之一,自1982年踏入文坛起,始终将目光投射于现实生活,推出了不少佳作,《一句顶一万句》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我不是潘金莲》是他获茅盾文学奖之后创作的首部作品,被视作是《一句顶一万句》的姊妹篇,后来被冯小刚搬上了荧幕。小说主要以女主人公李雪莲20多年如一日的进京上访为主线,把普通人的生存和官场百态串联起来,表现现实生活中的滑稽与严肃,通过荒诞不经的故事,传达深刻严肃的思考,表现刘震云对现实生活的深刻思索与人文眷注。

近年来,不同的学者对这部小说从作品内涵、艺术特征和人物形象几方面进行了研究,而对于作品中这一“事件”成因的分析,仅有白明利从精神分析的理论视角分析了李雪莲主体性所在,进而对文本进行了解读[1];刘乃维与李帛芊对同名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的成因进行了分析,且仅从法律与道德的矛盾及政府两方面进行了分析[2]。除此之外,鲜有人对此问题进行深究。因此,本文试图从四个方面,即真理的错位、话语的缺失、时代之语境和官场之法则来分析这一事件背后的原因。

2 成因之分析

2.1 真理的错位

《我不是潘金莲》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李雪莲

怀了二胎,但碍于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她和丈夫秦玉河想出了“假离婚”的点子,即二人先行离婚,待到孩子生下,户口上了,二人再复婚。谁料秦玉河假戏真做,在二人离婚后便与其他女人结婚了,李雪莲落得人去家空的处境。李雪莲想不通为何明明是“假离婚”,怎么一眨眼就变成了“真离婚”,因咽不下这口气,便一路寻求法官、县长、市长直至进京上访,想要为自己“讨回公道”。但是20几年坚持不懈地上访,最终的“寻真之路”也因秦玉河的突然死亡戛然而止,事件显得荒诞不已。这不禁让人们想到卡夫卡笔下的土地测量员K的命运,一样的滑稽与荒诞,这种荒诞似乎成为了现实中的一个普遍现象。

李雪莲终其一生,就是为了“寻真”。但是真理何为呢?在现代社会之中,“真理”是社会所有成员共同遵从、认可的判定,即以法律、科学等面貌出现的东西。对于“真”的评判标准应该是“放之于四海而皆准”的,但是,在这部作品中,恰恰“真”却始终是含糊的,是成问题的。一方面,“真”的标准发生了错位,以至于何为真、何为假在不同人眼中的评判标准和内涵是相异的;另一方面,就是对李雪莲这个人来说,真假的标准也在不断地进行位移,逐渐成为了一个悖谬。

首先,在作品中,对“离婚”这件事真假的判定而言,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标准。对李雪莲来说,一开始的离婚是假的,是她与秦玉河商量之下的“缓兵之策”,二人并非真的要离婚。很明显,她是从“道德”的角度来评判事实的。对李雪莲而言,秦玉河不仅和自己进行了口头的约定,更是凭借着二人多年来的夫妻情分,获得了她的信任,在李雪莲眼中,秦玉河的话是可“信”的,这样的“信”是建立在个人经验与道德层面之上的,没有将之纳入法律准则之下进行考虑,因此这是李雪莲“真”的基础的错位。而在法官等人看来,离婚的事实和程序是真的,二人的离婚自然是真的。二人自愿履行了离婚手续,解除了法律关系,二人毫无相干,李雪莲似乎是在“胡闹”。显然,其他人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评断这件事的,忽视了事件中的道德因素,因而对同一件事的“真假”判断出现了错位。法律与道德之间的缝隙被秦玉河钻了空子,秦玉河有了法律的保护,此时的道德变成了最无力的“约束”,李雪莲对“真”的要求当然得不到满足。

其次,就李雪莲这个人而言,她对“真”的判断也是随着事件的展开不断发生位移的。一开始,她与秦玉河商量假离婚时,希望“离婚”是“真”的,即在法律上为真。可以看出,她那时所遵从的是整个社会共同体共同遵守的律令。但是,她在后面又希望“离婚”是“假”的,即在道德上为假。这时她遵从的是社会生活的中的“软约束”——道德约束。归纳起来,就可发现这是一个悖谬:在李雪莲这里,“真”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了。事件全凭李雪莲想当然地说了算。果真如此吗?并不是,事实上,李雪莲知道,在这样真假的对抗之中,自己是完全占不到优势地位的。她与秦玉河的口头约定只能是在二人达成共识之下才有效力的,一旦一方不承认,就成了死无对证的事件。因而,在道德上得不到帮助的李雪莲只能转而求助于法律,但是,想要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道德上的难题,这必然是不可行的,这种不同领域之下的“真”与“假”的错位注定了李雪莲的失败。这其实也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的状况,明明对方“理”亏,但是,法律上却无话可说,似乎很难做到既合情又合法。这一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何以解决,应该引起人们的注意与思考。

2.2 话语的缺失

在刘震云的作品中,“话语”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词。福柯的话语理论对解读当代社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思考维度,即“话语”是提出有效性主张的“语言形式”[3]。换句话说,话语就是权力。在《我不是潘金莲》中,李雪莲为什么要坚持不懈地上访?那就是因为她是一个没有“话语”的存在,没人相信她,她的“话语”是无效的,从而她必定成了一个主体性缺失的存在、权力缺失的存在。在作品中,她在一开始上访频频受挫,被公安局拘留后,她已经不打算再费劲地去告秦玉河了,但是,在了结这件事之前,她依然想让这个唯一知道真相的人承认自己的“话语”。她跑去找秦玉河,但并没有从秦玉河那里听到自己想听的答案,反而秦玉河当着众多外人的面,说她新婚时不是处女,对李雪莲说:“你是李雪莲吗,我咋觉得你是潘金莲呢?”[4]68这让李雪莲羞愤交加,尤其是老张那句“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的话,也刺激了李雪莲,可见大家已经把秦玉河的话当真了,已经把这当成她的“短处”了,这又重新点燃了李雪莲必须为自己“讨回公道”的决心,这也是她必须要掌握自己“话语”的有力证明。因为秦玉河的话一出口,就使“李雪莲”突然就变成了“潘金莲”,“我(李雪莲)”变成了“他者(潘金莲)”,“我”是由他者的话语建构出来的,是由他人来言说的存在。一旦你无法表述你自己,你自然只能由他人来表述,那么你的权利就自然被纳入表述者的权力之下。因而,李雪莲一路上访,就是为了夺回自己的话语权,能够自己为自己发声。

一个人要想凸显自我,拥有自己发声的力量,就必须拥有话语权。而且,在一定意义上,话语权是说话者博得自我社会地位,并且获取社会利益的必要条件与前提。利奥塔认为,“说话就是斗争(意思是参加游戏),语言行为属于一种普遍的竞技”[5]。在话语场这样的竞技场域内,李雪莲要想凸显自我,就不得不主动抗争,争夺话语的掌握权。李雪莲一旦被当成“潘金莲”,不仅仅是名誉受损的问题,最根本的是它牵涉到李雪莲本应该享有的社会利益问题。李雪莲去找秦玉河的初衷是,两人将事实说清楚,她可以重新开始新生活。对她而言,作为一个女人,她可以另嫁他人,重新组建家庭。但是,如果她是“潘金莲”这话散播出去,那么她的新生活还没开始就被扼杀了。

在当今社会,一旦丧失话语权,那便意味着个人诉求无法得到有效表达,从而丧失个体利益。李雪莲便是这样一个典型代表,作为一个话语表达的主体,她有权表达自己内心的诉求,内心的渴望。在作品中,“我不是潘金莲”就是她声嘶力竭的疾呼,这已不仅仅是一句包含“价值判断”的话语,更是一个定义“存在”的话语,即“我说故我在”。话语的缺失不仅仅是李雪莲身上的问题,其实每个人似乎或多或少能从李雪莲“无话可说”“无处可诉”中看到普通人的影子,这也折射出现代许多普通人的生存困境。也正因如此,读者在读完这一荒诞故事后并不觉得其过于“传奇”“虚假”,反而是认同作品的“真实”性,认可故事的“现实性”。

2.3 时代之语境

就像《一句顶一万句》的荐言所说:“与神对话的西方文化和人类生态,因为神的无处不在而愉悦自在;与人对话的中国文化和浮生百姓,却因为极端注重现实和儒家传统,由于其社群、地位和利益的不同,由于其人心难测和诚信缺失,能够说贴心话,温暖灵魂的朋友并不多,反倒生活在千年的孤独当中。”[6]1我和谁对话?谁与我共鸣?在《我不是潘金莲》中,这种时代的烙印依然深刻地存在于李雪莲身上。

首先,李雪莲没有朋友。在作品中,她唯一的算得上是朋友的人只有孟兰芝一个人。“上中学时,李雪莲和孟兰芝并不是好朋友。不但不是好朋友,是仇敌。因为俩人同时喜欢上了班上一个男同学。后来这个男同学既没有跟孟兰芝好,也没跟李雪莲好,跟比她们高两级的一个大姐好上了。李雪莲和孟兰芝相互哭诉起来,成了生死之交。”[4]26李雪莲只是为了托付孩子才去找孟兰芝,之后这个人物再未出场。因此,这里的友情似乎也不同于人们惯常所理解的友情。除此之外,李雪莲没有任何朋友。她一开始想要用暴力手段杀死秦玉河时,先去找弟弟,再去找对自己有所图的屠夫老胡;一个是有亲缘关系的人,一个是可以彼此相互利用的人。李雪莲的社会关系、人际交往的范围是极度狭窄的。整部作品读完,现实中最司空见惯的“友情”“亲情”都是缺席的,在整个上访斗争过程之中,李雪莲始终似一个英勇而决绝的斗士,孤军奋战,作品将“孤独”表达得淋漓尽致。

其次,在整部作品中,李雪莲不止一次地发出了“为什么全世界的人都觉得我是错的”的喟叹,可以说,这是她内在心理的真实写照。没人理解她,她的内心一片荒凉,她一次次地上访,坚持了20几年,在他人那里,她的故事只是一个饭后谈资,一个可供解闷的笑话。她在决定要不要继续上访时,她只和牛进行交流。她将牛不让她告状了这个事如实告诉各位官员,换来的只是众人的不解与怒气,他们愤怒地觉得这个妇女在嘲讽他们。与牛进行交流这样一个看似荒诞的情节实则大有深意,并且透露出了浓浓的悲凉与心酸:如果人可以交流,她何必与牛进行交流呢?她在做决定时只征求牛的意见,牛并不会说话,她只是想有“人”去肯定自己的行为,牛实则就转化为自我内心的投射,这何尝不是一种自我肯定,她只听从自己的,正是无人可听,惟有听自己,这包含了多么浓重的孤独与无助啊。在《我不是潘金莲》中,李雪莲至始至终都在寻求一种他人对自己、对自己话语的认同,但得到的只是一次次打击,伴随她的只有孤独与不理解,甚至还有恶语和嘲讽。

在现代社会之中,人与人的关系何尝不是这样呢?在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中,每个人都想找到一个说得上话的人,然则穷极一生,“说得上”的人也始终难觅。在《我不是潘金莲》这里,主题其实依然如此,李雪莲始终追寻的不就是能“听得见”和“听得懂”她的话的人吗?可是,这些“说得上”“听得懂”不知何时起似乎逐渐成为了奢望,每个人都只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别人的话到自己的耳朵里时,已经是被自己的意志加工了的,没人去真正思考对方到底说了什么。在《我不是潘金莲》里,小到看厕所的女人和看护桃林的果农,大到官场的官员,在与李雪莲交流时,都只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在不损害自己的利益之下给李雪莲以建议,这样的建议势必是没办法解决问题的,因为没人关心“你的问题是什么”,更多的出于“你不要给我制造麻烦”的考虑,以至于看似李雪莲一直在找麻烦,而官员们也一直在“解决”麻烦,但麻烦却始终存在。这样的孤独与疏离状态似乎是当前现代社会人的普遍状态,人和人、心与心的距离越来越远,每个人都好似装在套子里的人,这种生存状态令人们感到悲哀的同时,也值得人们深思与反省。

2.4 官场之法则

在《我不是潘金莲》中,除了主人公李雪莲之外,最重要的人物就属那些形形色色的官员们了。这部作品中的每个官员——王公道、董宪法、荀正义、史为民等,无论官职大小,他们每个人似乎都没有做错什么,他们完全是按照程序来办事的。但是,为什么李雪莲的问题解决不了呢?这便是因为刘震云所着力批判的官本位意识。要是说李雪莲是自己不幸一生的始作俑者,那么这些官员的存在便是这一闹剧的推动力量。

首先,刘震云创作过许多批判讽刺官场的小说。在这部作品中,刘震云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一以贯之的思索与反省。这些官员中并没有“大恶人”或“大善人”,而都是一些“无功无过”之人,这种人物形象便是刘震云着力揭开给人们去思考的东西。正因为作品中的每一个官员都是在保护自己官职的基础之上去解决问题,正是因为这种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为官思想,导致李雪莲的事情一拖再拖,20多年来成为了解不开的“难题”,似乎李雪莲握住了这些官员的“命门”,其实真正握住他们“命门”的是他们自己。其次,解决“表面”问题也是作品中官员们的为官“法则”。作品中的官员们办事方法不得要领,简单粗暴,并非去探寻问题的根源所在,而仅仅是简单地进行表面处理,这种方式的必然结果就是根本无法解决实际问题。李雪莲的问题在于解决自己“假结婚”和“我不是潘金莲”两件事,但在众官员眼中,事情的内容是什么并不重要,而是这一事情的存在非常重要,要解决的问题是“使这一事情消失”,因而他们的解决方法只能是阻止李雪莲一再的上访,导致“事件”虽然“消失”了,但是“事情”并没有“解决”。直到故事的结尾,李雪莲的问题“表面上”看已经得到了解决,李雪莲不会再上访了,但是事情真正得到解决了吗?就像市长马文彬所说,李雪莲的事情虽然结束了,但是还会有千千万万的“李雪莲”。如何真正地解决问题、调整处理事件的方式方法才是当权者应该思考的问题。再者,刘震云在作品中讽刺了“命令”的传达在传递过程中发生的“变味”。在李雪莲“闹事”后,市长为了迎接省里精神文明检查小组的检查,吩咐下面人把李雪莲弄走,但是没有说弄到哪里。待命令传达下去,就成了李雪莲惹市长生气,市长发脾气让把这个妇女抓起来,李雪莲进了监狱。诸如此类的官场“法则”使得层层官员都不自觉地充当了“李雪莲事件”的推动者,李雪莲事件看起来是一个偶然事件,但在各级官员的推动下走到了不可挽回的必然。

3 结 语

本文从真理的错位、话语的缺失、时代之语境和官场之法则四个方面分析了造成“李雪莲事件”的原因,可以看出造成这一事件的原因不仅仅是李雪莲这个小人物个人性格上的“不会拐弯”,更是时代语境与社会现实的必然产物,这样看似荒诞滑稽的故事背后,折射出了当下普通人的真实生存处境,揭示了现实生活背后存在的各种难题。通过对李雪莲故事成因的分析,为更加深刻地理解作品内涵提供了一种帮助,同时对这一“个案”进行分析,也有助于引发读者对当下社会的关注、反省与思考。

[1]白明利.真做假时假亦真,无为有处有还无:小说《我不是潘金莲》的精神现象学分析[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5(9):46-49

[2]刘乃维,李帛芊.浅析电影《我不是潘金莲》闹剧成因[J].戏剧之家,2017(1):118-119

[3]汪民安.福柯的面孔[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84

[4]刘震云.我不是潘金莲[M].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2012

[5]利奥塔尔.后现代状态[M].车槿山,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18

[6]刘震云.一句顶一万句[M].武汉: 长江文艺出版社,2009:1

(责任编辑:胡永近)

I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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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006(2017)07-0054-04

10.3969/j.issn.1673-2006.2017.07.014

2017-04-08

成文秀(1993-),女,陕西西安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西方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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