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和家长选校服是一种权利回归
2017-04-13河南张玉胜
(河南)张玉胜
学生和家长选校服是一种权利回归
(河南)张玉胜
学生的校服由学生自己来做主!5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要求对广东中小学校服管理模式进行改革,鼓励实现校服 “一校一款”,中小学校选用校服时至少需要5家以上优质校服生产企业进行公开招标,且校服的选用主要由各校学生和家长来投票决定,拥有80%的决定权。(见 《南方都市报》)
围绕校服款式选择和价格制定等的争议与诟病已久矣。广东省教育厅推出将校服选择权交由学生和家长投票决定的举措,显然是对 “我择款、你服从;我定价、你掏钱”旧有模式的无情打破,让校服管理因应社会关切、规避暗箱操作,步入公开透明。从校方说了算的 “一言堂”改为由学生家长教师三方会商的 “众议庭”,涉及的不只是对校服制作的弊端革除,更透视出开放管理、民主治校的思维更新。
应该说,包括学生和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对统一学生校服的意义认知不乏共识。比如,有助学生对自我身份的认知,展示学校和学生的外在形象;有助对学生集体意识的培养,增强团队责任感和荣誉感;利于培养学生的平等观念,避免相互攀比,等等。但强调统一校服的必要性,并不能等于可以忽略将好事办好的程序性与科学性。
诚然,对于校服的面料选用、款式设计和价格标准,的确存在视角多元、见仁见智和众口难调的操作困难,这或许可以成为校方越俎代庖、擅自做主的理由。但采取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三方投票的方式决定,则可以从中遴选出符合大多数心愿的 “最大公约数”。而缺少学生和家长话语权、监督权的暗箱操作,势必招致民众对校服是否货真价实、安全舒适和美观简洁等的吐槽与质疑。毕竟学生是穿着校服的主体,家长才是付费买单的 “金主”。“鞋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对校服最具话语权的当为学生和家长,让其选择校服实则是权益回归。
别把制作校服当作无关紧要的小事一桩,由于其所承载的教育、管理、安全与观瞻等多重功能属性,其选择、设计、制作和穿戴的操办过程,实际上也是启迪学生美感、培养团队精神、凝聚校园归属、增强家校沟通的不错载体,完全可以将其作为品格培育的内容纳入素质教育,借题发挥,顺势引导。
学校是传承文明、解疑释惑的教育阵地,其科学管理离不开民主与法治的两个底线。包括校服制作在内的学校所有活动,都必须恪守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和不偏教书育人办学宗旨的管理原则。让孩子们在校服式样展示、公开招标和投票选择的操作实践中,感知竞争、体悟民主、学会甄别,当不失为一种教育方式。
本栏责任编辑 邹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