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学生法治教育的思考
2017-04-13杨翠英
杨翠英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
一、法治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学生需要法治教育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提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王敬波院长(教授)团队所做的《青少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调查问卷》统计显示:有93.9%的小学生、94.9%的初中生和94.7%的高中生表示法治教育“非常重要”或“比较重要”,而只有不足1%的受访学生表示了对法治教育重要性的否定。目前的教育(家庭、学校、社会)关爱过多,惩戒不够。许多孩子不懂规矩,契约和规则精神不够,从小不服“管”,不会“怕”,不懂得“该不该”“能不能”。法治能够为教育提供新的维度和视野。法治教育能让学生从小树立规则意识,从小规范行为方式,学会处理与社会、与他人的关系。正如王敬波院长所说:“守法教育是教育的底线中的底线,公民教育是素质教育的底线。”从预防未成年犯罪的角度和培养未来接班人的角度来看,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需要法治教育。
(二)教师需要法治教育
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对中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急需提高教师“法育”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以及“法育”水平。同时,教师作为一种职业,有其自身的职业行为规范。教师不论是从事哪个学科的教学或者学校其他工作,都是“整体育人”工作的一部分,在依法治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时代背景下,需要有法治的意识来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或管理学校。正如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教授所说:“在法治社会,法律是一项技能。”教师作为社会普通一员,在成就自己幸福人生的过程中,也必须具备法治意识和法律知识。
(三)家长需要法治教育
项贤明在《泛教育论——广义教育学的初步探索》中写道:“日常生活先天地就是对人的最基本的教育。”许多“问题孩子”的后面其实是“问题家长”。孩子的习惯养成是和家庭教育密不可分的,杜绝或减少未成年违法犯罪必须从家庭教育开始“堵住源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未成年人的很多行为模式其实是成人世界行为模式的一种影射。如果家庭、父母习惯了使用暴力解决问题,也容易使孩子潜意识认为暴力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因此,家长要为孩子树立好榜样,文明礼貌待人,与人为善,切不可随意使用语言和行为暴力。对家长进行法治教育可以让家长学会守法、懂法,并会用法治的理念去教育孩子守法、懂法,让家长守规则来带动孩子守规则,通过家长的言行告诉孩子“能不能”“该不该”。
二、如何开展法治教育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明确提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总体目标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普及法治知识,养成守法意识,使青少年了解、掌握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制度、明晰行为规则,自觉遵法、守法;规范行为习惯,培育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依法规范自身行为、分辨是非、运用法律方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意识和能力;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引导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形成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价值认同、制度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达到这样的教育目标,笔者认为法治教育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从“法制”宣传教育向“法治”宣传教育转变
法治教育教学首先是理念的教育,法治理念的教育首先是“法制”观念向“法治”观念的转变。“法制”更多的是法律知识的习得,“法治”是理念的形成和行為的养成,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是简单的知识的传授和接受的过程。“法治”的过程是文化习得内化成行为的过程,以“文”“化”人的过程。正如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所说,“唯有让法治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习惯,内化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形成一种文化,才能实现真正的良法善治”。法治的国家和社会里,做一个合格的公民,需要有法律的信仰,把法律作为做人的标准和理念,让“法治”成为人最重要的价值观。
(二)从知法懂法向自觉守法用法转变
在中小学开展法治教育,不是让孩子死记硬背多少法律条文。法治教育不是培养“专业性的人才”,也不是简单地进行法律的通识教育和普法宣传。《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全面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青少年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让孩子树立法治意识,是要孩子在能理解和做到的范围内树立法治观念和养成规则意识。“法治”就是规则之治,让学生从小敬畏、信仰法律,有法治的思维,有理性的思维,有自由、平等意识和思维;懂得“宪法至上,法律至上,规则至上”的道理,知道做事是有规则的,要按照规则的要求、程序的规范来做事;懂得法律是底线,不能违反,法律约束所有的人,从小体会到如果公权力得不到约束,私权利就得不到保护,从小就有保护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意识。
(三)从道德说教、文本教学向结合实例教学转变
现在的孩子在教育方面,特别是行为习惯的养成或者矫正方面,说深了不行,说浅了也不行,就如同“豆腐掉到灰里——打不得,也吹不得”。对学生的教育如果是简单地告诉他“不准”“不能”,学生会厌烦也没有效果,进行法治教育需要结合中小学生特征及其生活经验开展。法治教育要充分利用身边的教学资源,开展丰富的教学实践活动和演示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习法律。比如“规则”意识的教学,可以从玩游戏引出游戏的“规则”,让学生认识到“规则”的重要性,接着可以开展违反游戏规则必须受到惩罚的活动,让学生体会到只有遵守规则活动才能进行。游戏如此,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也如此,规则的改变需要大家的认同,大家在一起游戏或者生活、学习、工作等都必须有契约的精神。在法治教学过程中,可以针对中小学生的实际,用讲法律故事等方式进行案例教学,适量引用一些反面的案例是非常必要的,对学生有警示的作用。如针对校园欺凌事件,学校可以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学校如果发现有校园欺凌事件,要及时调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必要的惩戒也是教育的一个手段和方法,学校结合校纪校规对实施欺凌的同学进行处罚,也对其他同学是一个很好的警示教育。
通过法治教育,让学生学会用法律养护生命,用公平之心对待身边人,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牢固树立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契约精神,尊崇公序良俗,成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