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砖 轶 闻
2017-04-13何大明
◎ 何大明
金 砖 轶 闻
◎ 何大明
御窑遗址园
室内铺地用的细料方砖中,有一种极品被称为“金砖”。金砖姓“皇”不姓“民”,专供皇家宫殿使用,为苏州陆墓御窑所产,始于明永乐年间。如今制作技艺失传多年的金砖,在陆墓御窑又恢复生产。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将“苏州御窑金砖制作技艺”,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陆墓御窑址”,也被列入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录。金砖是一座“富矿”,不少鲜为人知的史料,值得后人大力发掘。笔者在此提供一些知者不多的内容。
金砖命名和规格
金砖的得名,并非砖内含有金属元素“金”而得。其命名原因,有三种说法流传比较普遍。其一,是专门运往京城的“京砖”,后来谐音为“金砖”。蒋博光《金砖墁地》:“这种砖只能运到北京的京仓,供皇家专用,所以叫京砖,而逐步演化为金砖。”其二,金砖颗粒细腻、质地密实,“断之无孔,敲之有声”,敲击时会发出清脆的金石之声,所以叫金砖。其三,当时作为“钦工物料”的金砖,价格昂贵,一块金砖竟然值一两黄金,所以叫“金砖”。其实,鲜为人知,金砖的命名,还有一种更重要的原因。五行之中,“金”代表坚硬、牢固、长远和恒久。皇家不少建筑物中,多以“金”命名。比如,金銮殿、金柱等。这里的“金”,都不含“金”这种元素。金砖铺在地面上,寓意“地基牢固”。它是社会稳定、国家强盛,永葆江山万年的象征。
“金砖”这一提法,究竟始于什么时代?根据现有的实物,在康熙年间的金砖铭文上,才出现“金砖”二字,其实,早在明代万历年的文案中,就出现“金砖”二字。万历《两宫鼎建记》中记载:“钦差郎中吴道直、李方至苏州烧金砖”。在顺治年的大臣奏折中,也有相同说法。《顺治十四年正月江宁巡抚张中元揭帖》:“御旨先传着造金砖旨意”。由此可知,早在康熙之前,在一些非正式的公文或非正式的场合中,已经把“细料方砖”称为“金砖”了。到了清代康熙二十四年(1685),金砖铭文中才出现“金砖”二字。比如,“康熙贰拾肆年成造贰尺细料金砖 ”。
金砖的规格以边长区分,基本上分为三种:一尺七、二尺和二尺二。与一般细料方砖不同,金砖的制式还有独特的“边款”。所谓“边款”,是指金砖的一个侧面上,有一个烧制出的长方形印章。印章内,标明了金砖的烧制年代、季节和规格。据现在所知:金砖有边款铭文的,最早是在明代正德元年(1506)。比如,“正德元年春季分造二尺方砖”字样。后来,边款中还有督造官府和官员名、窑户姓名等详细信息。比如,“万历貳拾伍年分造貳尺细料方砖直隶苏州府总督同知应楠委官照磨张宫窑户小甲卢仁楠中户徐承祖造”。如此,一旦金砖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请增烧造工价疏》
金砖制作,是一门水火相济的艺术。其制作过程中,选土要求之严,炼泥流程之繁、制坯手续之细,焙烧技艺之精,用工费力之多,生产周期之长,标准要求之高,成品完好率之低,令人叹为观止。烧制金砖必须用大窑。每座砖窑,一般只能在窑的中间装一百块左右的金砖泥坯,四周必须用杂砖坯围护。如此,可以防止“窨水”时水滴直接滴到金砖上,产生白色斑点而造成次品。
明代嘉靖十年(1531),皇帝委派工部郎中张问之,前往苏州府督造金砖五万块。张问之,字子审,山东德州庆云人。明代嘉靖二年(1523)进士。进入工部(相当于建设部)后,在“屯田清吏司”担任“郎中”(正五品),负责皇家宫殿的修缮事宜。这一职务的官位虽然不高,但从中获取私利的“油水”却不少。虽与众不同,他却两袖清风,是一位值得称颂的清官。督造三年,张问之亲临现场目睹后感慨不已。因为,金砖苛刻的工艺要求往往导致悲剧发生:“窑户有不胜其累而自杀者”。张问之希望皇帝了解民间疾苦。于是,他写下一部有关金砖的专著——《造砖图说》。文中归纳了金砖制作的各道工序,并且配图说明。金砖烧制的整个周期,竟然长达一年二十四个节气。主要流程分为八道:取土、炼泥、制坯、阴干、装窑、烧窑、窨水和出窑。而具体工序又可细分为二十九道,俗称“七转得土,六转成泥,八月成坯,五月焙烧”。此外,还有一道严格的检验工序。
遗憾的是,《造砖图说》未能流传下来,仅在《四库全书总目》的“卷八四”中,记载着有关内容提要。但在咸丰《庆云县志》中,还保留着他的一篇《请增烧造工价疏》。该文详细叙述陆墓窑户造砖之艰辛,工艺之繁复,成本之高昂,请求朝廷开恩为窑户提高烧制金砖的工价。对于广大窑户来说,金砖制作其实是一种劳役,一种无法逃避的沉重负担。原因有三:其一,烧制工艺特别繁复。整个烧制工序多达二十九道,烧制周期前后竟然长达一年,这在砖窑史上绝无仅有。其二,验收标准特别苛刻。合格的金砖,对尺寸、色泽、内质、声响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如此苛刻的验收标准,致使金砖入选率非常低。成品率合格者,“三五而选一”,低者居然“数十而选一”。因为朝廷明文规定金砖不能流向民间,致使窑户手中积压的“次品金砖”成为不能出售的废品。其三,成本高昂无利可图。金砖的定价尽管高于普通砖,但由于金砖合格率低,所得收入扣去人力物力等费用,窑户往往收不回成本。更有甚者,导致家破人亡的悲剧发生。
有感于窑工的痛苦,张问之决定效法宋人郑侠,挺身而出冒险为民请命。那就是:“乃以采炼烧造之艰,每事绘图贴说,进之于朝,冀以感悟,亦郑侠绘流民意也。”他在《请增烧造工价疏》的结尾处,斗胆向朝廷大声疾呼:“故臣不揣愚昧,将一应烧造事宜,逐一画图贴说,总叙于后,具本进呈,奉渎睿览。伏望皇上特赦该部从长计处,具拟上请,定为钦价,使永为遵守,官民两便,缓急可凭,国家幸甚,生民幸甚。臣不胜恐惧,属望之至。”
明太祖(洪武)朱元璋立国后,推行清廉吏治,能够关心百姓疾苦,严惩贪官污吏。当时的嘉靖皇帝,也沿袭这种吏治。《请增烧造工价疏》中,对此有所披露:“伏观敇谕,一则曰‘尔宜持廉秉公,着实干办,不许虚应故事,劳民伤财’;二则曰‘仍须禁革奸弊,约束下人。勿得科扰,贻患地方。’”嘉靖皇帝看了《请增烧造工价疏》,以及所附的《造砖图说》后,内心有所触动,同意提高金砖工价。《庆云县志》卷二,“人物志第七宦迹”中记载:“上嘉之,增定砖价,窑民获安。”
张问之关心百姓疾苦,敢于为民请命,为后世的地方官做出了可贵的榜样。例如,清代顺治年间的江宁巡抚张中元,乾隆年间的江苏巡抚许容、张渠等人,都能站在窑户的立场上,或者行文于工部,或者上疏于朝廷,力争为窑户增加烧造金砖的工价。
陆墓镇窑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