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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引力模型下中澳服务业产业内贸易分析

2017-04-13李焱黄庆波

财经问题研究 2017年2期
关键词:服务贸易

李焱 黄庆波

摘要:近年来,中国与澳大利亚两国贸易往来日益密切,服务贸易迅速发展,服务业产业内贸易水平也不断提高。本文基于2000 2014年的面板数据,运用衡量产业内贸易水平的相关指数对中澳服务业各部门的产业内贸易水平进行了度量,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影响因素进行经验分析,最后给出了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研究发现,动态测算结果显示中澳间的服务贸易总体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服务业产业内贸易则以水平型为主;中澳服务业产业内贸易总体水平受消费需求差异、研发投入、对外开放程度和产业结构差异的影响较大,而从分部门来看。消费需求差异、两国的对外开放程度、研发投入、货物贸易密集度和产业结构差异对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影响。且各因素的影响方向略有不同。

关键词:中澳服务业;服务贸易;产业内贸易;扩展引力模型

中图分类号:F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7)02-0123-07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中国与澳大利亚在经贸领域的联系日渐紧密,服务贸易也迅速发展。据澳大利亚统计局统计。2000年中国与澳大利亚间的服务贸易额为16亿澳元,到2014年增长为103.90亿澳元,增加了5.49倍多。其中,中国向澳大利亚的服务出口额由2000年的7.41亿澳元上升到2014年的21.78亿澳元,增长了1.94倍,而中国自澳大利亚的服务进口额由2000年的8.59亿澳元增加到2014年的82.12亿澳元,增长了8.56倍。可见,中澳间双边服务贸易在总量上增长迅速。不仅如此,在服务贸易模式上,中澳服务业产业内贸易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当前有关中澳间产业内贸易的研究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针对中澳两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研究,如孙致陆和李先德、邵桂兰和王仕勤、刘宏和罗峦利用产业内贸易指数等指标对中澳农产品贸易特征及相似度进行了分析,均得出中澳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程度低、互补性明显、增长潜力巨大的结论。第二类是针对中澳两国工业制成品产业内贸易的研究,如谢国娥和谈文涛以SITC 3位数为分类标准,对各类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和变动趋势进行了分析。并运用GHM法分析了中澳分类产业内贸易水平,结果显示中澳产业内贸易指数较低并有下降趋势,产业内贸易主要集中在部分工业制成品上,且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张彬和孙孟选取Aquino指数对中澳两国整体产业内贸易状况进行了测度,并利用GHM法将产业内贸易细分为垂直型和水平型,研究表明中澳间的制成品产业内贸易水平高于初级产品,但是以低质量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第三类则是针对中澳服务业产业内贸易的研究,如吴昊对比研究了中澳两国服务贸易的整体发展水平,比较了两国主要服务贸易部门的贸易竞争力;李焱等通过MIIT指数测算发现中澳服务业产业内贸易比重偏低,影响因素的引力模型分析结果表明规模经济、对外开放程度以及外商直接投资对中澳服务业产业内贸易影响较大;张月友等利用灰色关联分析对影响中澳主要服务贸易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因素进行研究发现,人均收入水平差异是影响中澳旅游服务、运输服务产业内贸易的最重要因素,而服务规模差异是影响中澳其他商务服务产业内贸易水平的最重要因素。第四类是有关中澳产业内贸易的其他研究。何好俊和祝树金认为,随着中澳经贸关系的快速发展和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不断推进,两国的经贸合作日益成为学界关注焦点。运用以进出口数据为基础的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对中澳产业国际竞争力进行评价,测算了中澳两国之间各产业以及综合贸易互补程度。结果表明:中澳两国各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具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中澳双边贸易发展潜力很大,建立中澳自由贸易区前景广阔。张燕和高志刚选取2008-2013年的面板数据,运用时变随机前沿引力模型估计中澳双边贸易效率和中对澳出口贸易效率。分析表明:人均GDP、自由贸易协定、有无共同语言对双边贸易流量有正向影响,人口、距离、有无边界、是否为内陆国家对双边贸易流量产生负向影响,最后从贸易通道、制度安排与合作领域三个角度,提出进一步促进中澳双边贸易发展并充分激发和释放贸易潜力的对策建议。段怡和李京认为,服务贸易是国际竞争的新领域,积极推进中澳服务业产业内贸易有利于促进双方互利共赢,通过竞争力指数和显示比较优势指数分析,构建了推進贸易谈判、加强争端解决、降低贸易壁垒、加强市场准入等合作机制。

本文选取静态和动态指标分别对中澳两国服务业产业内贸易水平进行测算,并从水平型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分类角度,对中澳两国服务业产业内贸易类型进行区分。在此基础上利用扩展引力模型分析影响两国服务业产业内贸易的因素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中澳服务业产业内贸易水平测算

(一)指标体系

1.静态指标

静态指标采用GL指数来衡量,GL指数是由Grubel和Lloyd(1975)共同提出,主要用于衡量产业内贸易在全部贸易中所占的比例。其公式为:

(1)

其中,Xi代表i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的出口额,Mi代表i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口额。当GL∈[0,0.25],代表产业内贸易水平低;当GL∈(0.25,0.50],代表产业内贸易水平较低;当GL∈(0.50,0.75],代表产业内贸易水平较高;当GL∈(0.75,1],代表产业内贸易水平高。GL指数能较准确地衡量产业内贸易的总体水平,但GL指数也有其自身的缺陷。如果一国的某产业或部门进出口同比例增长,GL指数就不会发生变化,该指数就失效,因此,单独运用GL指数来衡量产业内贸易水平是不全面的。

2.动态指标

为了弥补GL指数的缺陷,Brulhart(1994)引入了动态测算指标——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MIIT)来测算,其公式为:

(2)

其中,△Xi=Xit-Xi,t-n,△Mi=Mit-Mi,t-n,xit、Xi,y-n和Mit、Mi,t-n分别表示t时期和t-n时期的出口和进口,该指数的取值为[-1,1]。若某行业的|MIIT|<0.50,代表以产业内贸易为主。反之,则代表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即MIIT越接近于0,代表产业内贸易的程度越高。

3.分类指标

上述MIIT指数同样有其局限性,那就是不能区分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与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因此,Tham和Mcdowell(1999)在该指数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三种贸易指数,分别是:

(1)边际总产业内贸易指数

(3)

其中,Xj=∑ni=1Xi,Mj=∑ni=1Mi。Aj衡量的是整个产业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取值范围为[0,1],指数越接近于1,代表产业内贸易水平越高。若Aj>0.50,则代表以产业内贸易为主,反之,则代表以产业间贸易为主,Aj可进一步细分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

(2)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指数

(4)

其中,MIITi代表边际产业内贸易指数,HIIT代表水平型产业内贸易程度。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是国家间进行的质量相同但特性或属性不同产品的双边贸易现象,一般发生在技术水平、要素禀赋和收入水平都相似的发达国家之间,产生动因为规模经济。

(3)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指数

VIIT=Aj-HIIT (5)

VIIT代表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程度。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是国家间进行的物理特征和质量不同的产品的双边贸易现象,主要发生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产生动因为要素禀赋差异。若VIIT>HIIT,则说明两国服务业产业内贸易以垂直型为主,反之,则以水平型为主。

(二)结果分析

1.静态指标结果分析

对2000-2014年中澳服务业产业内贸易GL指数的测算,结果如表1所示。总体来看,中澳服务业产业内贸易指数维持在0.6000左右,处于较高的产业内贸易水平。从服务业分类比较来看(由于中澳两国建筑服务行业双边贸易额较小,趋近于零,因而在此未做讨论),大部分服务行业处于较高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尤其是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行业,均值达到0.8500以上,处于较高的产业内贸易水平。但其中也不乏产业内贸易水平较低的行业,如知识产权使用费、金融服务等。

从各行业的发展趋势来看,运输服务、旅游服务行业发展较为平稳,但运输服务表现为产业内贸易,旅游服务则表现为产业间贸易;保险服务行业属于后起之秀,2007年之前一直处于较平稳的发展趋势,保持在0.4000-0.6000的水平,而进入2008年之后则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10年一度达到0.9697,这与中国入世之初严格履行保险行业对外资开放的承诺密不可分。随着中国保险行业限制的逐渐放开,大量外国保险公司进人国内,其中不乏很多澳大利亚的保险公司,如安保集团、澳大利亚保险集团有限公司等。此外,中国的保险公司也积极走出国门。为国外的居民提供相关服务,这都使得中澳双边保险服务业的产业内贸易程度加深。

金融服务行业处于长期剧烈波动中,主要是因为澳大利亚金融服务业非常发达,占全国经济总量比重达11%,它还拥有全球第五大金融体系和資本市场,此外,澳大利亚四大支柱银行以及麦格理集团均已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展业务。中国金融企业在澳大利亚投资却少之又少,2006-2012年中国对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的出口平均水平在200万澳元以下,2013-2014年有了大幅度的增长。而同期澳大利亚对中国金融服务的出口呈现快速上升趋势,由于贸易的不平衡性导致双边金融服务业产业内贸易水平较低,且波动幅度很大。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行业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呈现下降态势,2000年指数达到1,而到2014年指数却只有0.1212,形成剧烈反差。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中国近年来赴澳大利亚留学人数快速增长,而同期澳大利亚自中国的相应服务进口却增长缓慢,导致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行业的双边贸易存在巨大逆差,由产业内贸易逐渐发展为产业间贸易;另一方面,是由于澳大利亚的文化娱乐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升,现已成为澳大利亚第三产业中的主导产业和主要出口行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与建筑业、教育业相当。而中国的文化娱乐行业一直以来都比较落后,存在产业链不完整、投融资渠道单一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这使得中国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行业与澳大利亚相比存在很大差距。产业内贸易水平逐渐降低。

此外,知识产权使用费一直处于较低的产业内贸易水平,主要是因为长期以来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作为中国的传统弱项,一直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间存在很大差距,国际竞争力低。这导致中国对澳大利亚专有权利和特许使用的出口额几乎为零,而自澳大利亚的进口则一直处于比较高的水平。

最后,从其他商业服务上看,2000-2014年产业内贸易指数均值达到0.7971,在各项服务中排列第二,处于很高的产业内贸易水平。从具体年份上看,除2002年以外,都在0.600以上,其中,2000年、2004年、2005年和2011年,都达到了0.900以上,表明中澳在其他商务服务方面主要表现为产业内贸易,且产业内贸易水平较高。

2.动态指标结果分析

如表2所示,在14年的测算结果中,总服务的MIIT指数平均值为0.6450,在临界值0.500以上,这表明中澳双边服务贸易在总体上是处于产业间贸易水平。

从分行业的测算结果中可以发现,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行业,知识产权使用费行业以及金融服务行业的动态测量结果与静态分析的结果一致,大致处于产业间贸易水平;运输服务行业呈现较大的波动性,且基本处于产业间贸易水平,这与静态分析中的运输服务行业发展平稳且处于产业内贸易是相矛盾的。旅游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行业,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处于产业间贸易。特别是许多年份指标为1,体现了比较明显的产业间贸易。然而,在静态测算结果中,保险服务行业2007年以后都处于较高的产业内贸易水平,但在动态测量结果中则显示2007年以后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这也反映出经验分析只采用静态GL指数的局限性。虽然运输服务行业与保险服务行业的静态和动态测量结果相矛盾,但这并不能说明静态指标没有实际意义。一般而言。GL指数将双边贸易类型分为产业间贸易和产业内贸易,并能真实地反映一国产业内贸易的水平和发展速度,但静态的GL指数不能反映一定范围内不同的贸易流量,这些贸易流量可能本质上是产业间贸易,但实际上却引起产业内贸易的增长,因此,使用MIIT指数可以弥补GL指数不能反映产业内贸易变化的有效性问题,在看待产业内贸易水平时,我们应该将二者综合起来加以考虑。

3.分类指标结果分析

由表3可以看出,2001-2014年,Ai值在0.5000上下波动,有7个年份超过0.5000,也有7个年份低于0.5000,这14年的均值为0.4847,可见,中澳服务业边际总产业内贸易水平的均值小于0.500的产业内贸易临界水平,因此,中国与澳大利亚间的服务贸易总体上处于产业间贸易发展水平。从分类结果可以发现,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在14年的观测期内中有10年超过了传统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水平型产业内贸易有4年(即2002年、2003年、2011年和2012年)低于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显示中澳服务贸易具有一定波动性。出现了水平型与垂直型相互交替的现象。总体上看。表明在中澳双边服务贸易中,产业内贸易更多是以水平型为主,即相互贸易的服务产品质量相近,但服务的类别和范围有所差异。

综上所述,从静态角度来看,中澳服务业总体是以产业内贸易为主;从动态角度来看,双边服务贸易则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而产业内贸易更多是以水平型为主。因此,动态指标弥补了静态指标不能反映产业内贸易变化的有效性问题,在看待中澳服务业产业内贸易水平时,应该将动静态结果结合加以考虑。

三、中澳服务业产业内贸易影响因素的经验分析

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因素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基于国家特征的横向因素,包括需求偏好与人均收入水平、国家规模、对外开放程度等:另一类则是基于产业特征的纵向因素,包括规模经济、对外直接投资、市场结构、产品差异等。本文选择消费需求差异、对外开放程度、货物贸易密集度、研发投入和产业结构差异来构建影响中澳服务业产业内贸易因素的模型。

同时,本文利用2000-2014年数据,通过建立扩展引力模型对影响中澳服务业产业内贸易的因素进行经验分析。考虑到本文研究的时限较短,GL指数只是静态指标,且前文计算结果显示GL指数近年来波动幅度较大,为避免以GL指数作为被解释变量不能真实反映实际情况的弊端,本文分别以中国对澳大利亚服务贸易的进口额和出口额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分析。

(一)模型构建与数据来源

基于以上研究。同时考虑到服务贸易的特殊性以及GL指数的波动性,分别构建进出口引力模型如下:

(6)

(7)

式(6)为进口引力模型;式(7)为出口引力模型。其中,μi、νi为随机误差项,DNI表示消费需求差异,OPEN表示对外开放程度,IG表示货物贸易密集度,RD表示中国R&D经费支出,DS表示中澳两国产业结构差异。

模型回归引用的样本数据时间跨度为2000-2014年,本文采用两国的消费支出占GDP比重的差异来衡量两国的消费需求差异。计算公式为|Ci/GDPi-Cj/GDPj|,其中,GDPi和GDPj分别代表中国和澳大利亞的国内生产总值,Ci和Cj分别代表两国的居民消费水平,相关数据来自世界银行的World Development Indicators数据库;对外开放程度的计算公式为(Ti+Tj)/(GDPi+GDPj),其中,Ti和Tj分别表示两国的进出口总额,数据来自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货物贸易密集度的计算公式为Tj/Tiw。其中,Tij表示中澳之间的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Tiw表示中国自世界进出口货物总额;产业结构差异的计算公式为|Si/GDPi-Sj/GDPj|,其中,Si/GDPi表示中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Sj/GDPj表示澳大利亚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数据根据联合国数据库数据整理计算而得。

(二)回归结果分析

利用Eviews 6.0对上述模型各变量进行回归分析,使用广义最小二乘法,利用逐步回归剔除不显著变量,由回归结果可知,在中国自澳大利亚服务贸易进口影响方面,解释变量依次为:消费需求差异(DNI)、R&D经费支出(RD),且各解释变量都具有正向影响;在中国对澳大利亚服务贸易出口影响方面,解释变量依次为:对外开放程度(OPEN)、消费需求差异(DNI)、产业结构差异(DS),且各解释变量都具有正向影响。货物贸易密集度(IG)对进口和出口的影响都不显著。对拟合结果进一步分析可知:

1.消费需求差异(DNI)

从总体上看,消费需求差异与中国自澳大利亚进口服务贸易间呈现正相关。一方面,两国消费需求差异能反映出比较优势和要素禀赋间的差异,消费需求差异越大,要素禀赋差异也越大。生产过程中的各环节越容易被分割,越容易发生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另一方面,两国消费需求差异越小,收入水平就越相近,两国的消费需求结构就越相似,从而两国的重叠需求也越多,越有可能发生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从具体行业看。消费需求差异对于中国自澳大利亚的旅游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其他商业服务等行业的进口都具有显著影响。

2.R&D经费支出(RD)

从总体上看,R&D经费支出对中澳间服务贸易进出口都具有促进作用。可见,随着中国科研水平的提高,两国间服务业产业内贸易水平也逐步提高。研发投入可以增加中国服务产品出口的技术含量,从而促进中国服务贸易结构升级,扩大中国服务产品的出口比较优势,缩小与澳大利亚的服务贸易差距。从具体行业看,R&D经费支出对于中澳服务贸易的影响十分广泛。R&D经费支出对中国运输服务、旅游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等行业的进口具有显著影响;对中国运输服务、保险服务、其他商业服务等行业的出口具有显著影响。

3.对外开放程度(OPEN)

从总体上看,对外开放程度仅对中国出口具有显著影响,说明中国对外开放程度对产业内贸易的带动作用还未完全发挥。中国服务业起步较晚,从2001年加入WTO后才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程度,目前中国仍未完全放开金融、信息等行业,与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相比,其开放程度仍存在较大差距。但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中国的对外开放水平也会不断提高,这会为中国服务企业走国际化发展道路以及更好地利用外国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创造更有利的条件,进而有利于服务业产业内贸易水平的提高。从具体行业看,对外开放程度对中国出口行业的影响比较广泛。对运输服务,旅游服务,保险服务,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的出口都具有显著影响。

4.产业结构差异(DS)

从总体上看,中澳两国产业结构差异对中国服务业出口具有正向影响,说明产业结构差异有利于双方发挥贸易的互补性,通过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可以更好地缩小差异。从具体行业看。中澳两国产业结构差异仅对中国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的出口具有显著影响,产业结构差异越大,两国服务产品的异质性就越高,两国就越容易发生垂直型产业内贸易。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由于中国服务业的发展与澳大利亚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从动态角度来看,两国服务贸易总体是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要发展模式,产业内贸易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小,分类测算指标显示,目前中澳间的服务业产业内贸易是以水平型为主,这与世界公认的水平型发展是产业内贸易特点的观点相符合。另外,经验分析结果显示,消费需求差异、R&D经费支出和对外开放程度对中澳服务业总体产业内贸易水平的影响最大,而在分部门的影响因素分析中可以看出,选定的解释变量对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影响,且各因素的影响方向略有不同。因此,中国应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大中国服务业发展力度,提高两国服务业产业内贸易水平。

(一)大力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国内消费结构升级

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扶持以上企业的对外许可,给予相关领域的外资企业以优惠政策,促进产业和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同时,可以借鉴澳大利亚发展服务贸易的有益经验,设立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权威专业机构,该机构对内可加强政府与服务企业间的沟通,对外可代表政府发布中国服务业的权威信息和利益诉求,使中国服务企业和外界处于信息对称的状态。虽然中国国内消费市场庞大,但消费结构主要以商品性消费为主,服务性消费相对欠缺,这对中国服务业健康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起到阻碍作用,因此,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居民由“衣食”消费向“住行”消费转变,加快服务性消费的发展。

(二)加大服务业研发投入,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技术创新是推动服务贸易结构优化的动力,是保持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源泉。因此,一方面,中国应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速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提升服务业的附加值,增加知识密集型服务产品在服务贸易进出口的比重,优化服务业贸易结构:另一方面,引进服务业外商直接投资,促进中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加大对服务业外商投资的吸引力度,同时合理引导外资流向金融服务,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等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领域,严格限制外资进入房地产等不利于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的领域。

(三)梯度开放服务业市场,推动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它会影响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独立性和发展的穩定性,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其经济效率和推动技术进步。目前,中国服务业的开放程度已大幅度提升,但离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仍有差距。因此,中国应把握好服务业开放的速度和力度,根据本国服务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步有序地开放服务业市场,最大限度地为发展服务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对部分关键服务部门如金融服务和航空服务等。应有计划、有步骤、有底线地开放,而对于市场竞争较强的行业如旅游服务和商业服务等,则可以充分开放,以进一步鼓励竞争,加快中国服务业发展的市场化进程,为推动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最终成功奠定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徐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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