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构建与运用研究
2017-04-13陈燕丽王普查
陈燕丽 王普查
摘要: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建设生态文明的新措施,该表的编制对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及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笔者通过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参考国外资源核算体系,结合国内实际情况,以政府官员离任审计为视角,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大要素进行定义、确认、分类、计量、披露等编制重点和难点进行探讨;根据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特点是存量与流量并重,同时关注实物量与价值量核算,建立匹配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由细分类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子表及其汇总而成的总表、附注、重点关注领域报告等组成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探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在政府官员离任审计中的运用。
关键词: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政府官员离任审计:生态环境
中图分类号: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76X(2017)02-0080-08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日显严峻。《2014年全球環境绩效指数(EPI)评估报告》显示,在全世界178个参加排名的国家和地区中,我国的得分位居118位。据《2014中国环境状况公告》公布,全国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6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145个城市空气质量超标。全国423条主要河流、62座重点湖泊(水库),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占16%。我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专家周兵表示,随着“雾锁连城”常态化,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川渝四大“雾霾带”轮廓渐显。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环境问题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的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审议通过了《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明确设立呼伦贝尔市、湖州市等5个试点城市,要求探索编制土地资源、林木,资源、水资源实物量资产负债表。
政府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有些领导干部为了个人政绩,为追求GDP增长率和缴税额,偏好引入一些重污染企业,放松监管,环保投入不够,惩罚效果不佳,从而陷入经济增长假象,环境污染、健康危害和经济繁荣相伴相随。GDP一度是评价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因素,由于化工、电镀、印染和造纸等重污染项目可以大幅推动GDP,增加税收,所以一些领导不顾本地环境承载能力。过度引进重污染项目,陷入一边污染一边治理、先污染后治理的恶劣状态。
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不是只有我国提出过。挪威、芬兰、欧盟、美国等都有先后建立环境核算系统,联合国发布的SEEA(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体系)报告,是目前最权威的指导文件。随着环保越来越多被提上国际议程,环境会计的发展是大势所趋。编制自然资源负债表,不仅是我国需要面对的课题,也是全世界所共同需要实现的目标。
国际上。在自然资源核算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方面,Jorgensen等提出以能值作为单位表示自然资产价值,并提出了具体的数学模型计量一部分环境资产,进一步推进了自然资源资产价值的核算进程,也使得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在操作上更具有了可行性。Dietz和Neumayer探讨联合国分别在1993年和2003年发表的SEEA报告,提出对经济状况和可持续发展进行评价的概念与方法,明确自然资源账户核算的方法和步骤。Robert建议制定环境和经济账户的国际统计标准,并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因素纳入国民经济账户(SNA)之中,同时建议用SEEA取代传统的SNA。Edens和Graveland认为SEEA2012是目前全球最权威的指导文件,但是SEEA对于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这一任务并不具备完全的指导性,SEEA仅仅对自然资源资产做讨论,没有涉及到自然资源负债和净资产的核算。
目前,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框架、资产定义、理论依据及应用等方面,对负债和核算讨论不多,提出具体表,格的也很少。对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概念定义,高敏雪将自然资源实体与围绕管理所形成的自然资源使用权益分开,提出一套包含三层架构的自然资源核算体系。李伟等认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依据主要来自于国家资产负债表、绿色GDP、SNA和SEEA账户。陈艳利等尝试厘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关键概念,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基本框架设计。胡文龙和史丹以DPSIR模型、环境经济核算体系、国家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理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理论框架。向书坚和郑瑞坤界定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范畴,提出运用多级综合分类法对自然资源资产进行列示。耿建新等主张不确认负债,而是参考SEEA设置环境账户,提出了我国国家资产负债表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和运用设想。操建华和孙若梅提出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构架、构成科目及每个科目的核算方法。对于离任审计,黄溶冰和赵谦探讨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审计的关系,从审计对象、审计依据、审计主体、审计目标和审计报告等方面分析了两者的区别。耿建新和王晓琪基于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角度,探索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下土地账户的编制。陈波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交集。张宏亮等认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发展和延伸。蔡春和毕铭悦提出构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理论体系的十大关键性问题。
目前已有研究提出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表格设计,基本上都是以企业资产负债表为蓝本。同时加入变动量作为流量,大部分学者都认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不是一张表而是一系列表格的总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需要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流量和存量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本文的可能贡献在于以政府官员离任生态环境审计为视角,探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构建及其运用。
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各要素定义、确认与计量
(一)自然资源资产的定义与确认
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经营交易或各项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以此类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其会计主体根据表的级别而定,国家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主体为国家,省级、市级表对应的主体便是对应的省份、市。会计主体必须拥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或者控制权,这些权利属于产权的一部分,因此,相关产权法律的完善程度将直接影响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除了法律层面,还要考虑到该项资源能否被人类获取和利用,如深层矿产和深层地热等资源;无论是目前的技术手段还是预期未来一段时间的技术发展,都无法实现对其的开采利用,因此在实质上也就不存在控制权,并且也无法满足下文提到的收益条件。
依据货币计量假设,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都必须可以被量化,可以用明确的数字来表现它的数量和质量。这也是编制该表的重点和难点。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自然资源不仅包括投入经济活动的部分,还要包括作为生态系统和聚居环境的环境资源,也就是說,在考虑自然资源预期可以带来的利益时,需要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个方面。目前核算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具有相当大的难度,笔者主张暂时只确认具有经济价值的资源。对于现阶段不具备经济价值的,可参考SEEA2012的主张,单独列示其实物量,把这类资源暂时排除在范围外。
除了资源本身,自然资源资产还包括生态补偿机制中政府产生收入的部分,比如与自然资源资产有关的债权,即政府出于保护自然资源的目的,而向特定的超载使用、资源破坏行为收取费用的权利。将排污的权利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由政府作为代表以配额的形式出售给排污者,不是简单粗暴地禁止排放,而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调剂,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除此之外还有政府向生态破坏者收取的生态补偿税、生态补偿费、生态补偿保证金等。
(二)自然资源资产的分类
SEEA2012中将应纳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资产分为七类:木材资源、矿物与能源资源、水产资源、土地资源、土壤资源、水资源和其他生物资源。2015年发布的《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提出,我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林木资源和水资源。这个分类并不全面,显然是考虑到统计、核算难度和资产重要性,由易到难。先从相对简单的开始核算。在后续的不断完善过程中。应当会与国际接轨,逐步扩大核算范围,最终和SEEA2012相符,甚至包含更多内容。
土地资源细化分类方面,国土资源部2007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分了,12个一级类和57个二级类,一级类分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土地。林木资源和水资源也有相关的国家标准。具体的分类不仅要考虑到现有的统计系统,还要考虑到对于核算自然资源质量的要求,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和细化,使得核算更加科学。
(三)自然资源资产的计量
1.实物量
实物量是按照资源的数量单位来计算资源价值,是评估价值量的前提。
在实物量的计量方法层面,针对水资源有调查与普查法、实测法、等雨量线法、体积法、开采实验法等;针对土地资源有统计资料、情景模拟法、农业生态区域法、承载力与生态足迹法等;针对森林资源有收割法、样地法等。随着科技的进步,测量手段越来越科学较大,目前,大部分的自然资源存量情况已经被人类掌握。
在计量模式层面,国内学者大部分认为可以通过设定折合系数,将同一类资源中规格、含量不等的折合成某种标准量,从而使数据具有可比性。具体到计算方法上,王荣梅提出如下计算公式:
(1)
(2)
其中,RF表示折合系数,NRQi表示资源实际规格(含量),NRQs表示标准资源规格(含量),EA表示折合量,RQi表示实物量。
2.价值量
针对自然资源价值量的计量,目前还未有统一的标准和成熟的计算方法。刘清江认为。从可持续发展视角和马克思理论出发。自然资源价值应由产权价格、社会生产价格和补偿价格组成。产权价格是资源的天然价格,是实现所有权的经济形式。可以通过市场利率贴现计算;社会生产价格包含了解成本、开拓成本、勘测成本、生产成本和平均利润,是投入在资源上的劳动价值;补偿价格包含代际补偿(当代对后代的纵向补偿)和代内补偿(同代不同区域间的横向补偿),是为补偿可持续利用而投入的成本。蒋葵和雷宇羚认为,自然资源价值涵盖了直接价值、间接价值、未来价值和存在价值。直接价值可以用市价或成本来表示:间接价值主要指服务功能价值:未来价值是防护或者重置成本;存在价值指与人类活动没有任何关系,也无法被人类利用,但为了延续其存在而支出的价值。
目前主流的价值量核算方法主要有:一是市价法,根据市场价格核算价值,估算的是资源的直接价值。有现货市场交易价格法、期货交易价格法等。如果存在交易市场,应该首先考虑市价法。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试编资产负债表时使用的就是市价法。二是租金法,包括成本法和使用者成本法。成本法假设市场供需平衡,自然资源价值等于其未来价值的现值,通过未来每期预期净租金折现加总得到。这种方法适合核算不可再生资源。使用者成本法(成本估价法)认为,资源可取得的既定租金与真实收入(对资源消耗补偿后的经常收入)之差即使用者成本,使用者成本就是资源的耗减价值。SEEA推荐采用这种方法。三是净值法,自然资源的净价等于销售额减去开发成本和投资资本收益两项要素成本,通过计算已开采量的占比计算出资源全部存量的价值。适用于地下资源为主的实物性资源估价,SEEA也推荐了这种方法。四是其他方法,主要包括现值法、影子价格法、条件价值评估法(CVM)和替代市场法等方法。笔者主张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定价,以市价法为主,以租金法和净值法为辅,根据各项资源的性质和利用状况选择最合适的方法,充分考虑结果的可靠性、可比性和计算难度。
(四)自然资源资产列报
企业会计报表只反映价值量,根据自然资源的性质,实物量相对稳定,价值量可能因为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动、新能源的应用、环境政策的变动等原因波动,价值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资源的质量。实物量和价值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无论单独列示哪一种都不够客观和全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列报应该是实物量和价值量并重。
企业报表系统除了反映存量的资产负债表,还包含了能够反映流量的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应当是一系列表格的统称,不能默认在资产负债表之外还有两个表,所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应当可以综合反映流量和存量。企业经营的目的是获取利润。因此报表需要反映的是资金的流量。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目的则是充分反映自然资源状况,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所以应该根据绩效考核要求,列报关键的流量数据。这些流量数据不一定和自然资源存量有数量方面的关系,也不一定必须同时有实物量和价值量,比如污染物排放量、自然资源使用权和污染排放权收入、与自然资源使用、开采相关的税费收入、环保支出等。流量数据主要指本期增加、减少量,增加可以视作资本形成,比如生长量、重估值量、新发现量;减少主要指合理利用量、不合理利用量、重估减值量。考虑到表格的简洁性、建议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主表中仍然只列示期初和期末数,增减变动则在各个子表中列示。
(五)自然资源负债的定义和确认
大部分学者主张确认自然资源负债存在。也有一部分认为根据目前的技术水平(未来要付出的环境成本无法核算)和SEEA2012现行规定(设置功能账户,不确认负债)等原因,暂时无法确认自然资源负债。笔者主张确认负债,因为如果不对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进行核算,仅仅将自然资源负债作为资产的减少,不符合会计的可靠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的信息质量特征。也无法达到我国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考核政绩、离任审计的目的。自然资源资产减少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有合理的消耗和开采,有自然灾害,也有过度开采,非法排放等,做出区别是非常必要的。
自然资源负债可以视作为了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治理已发生的污染、恢复自然资源资产原有质量所需要付出的代价,通过合理、科学的估值方法,核算人类不当行为所导致的损失以及由于不可控的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失,是过去行为引致的现时义务。
确认自然资源负债有两个要点:一个是明确权责划分,这也是对领导干部进行考评的根据:一个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用货币来衡量与现时义务有关的损失或代价,从而明确了解将来可能要偿付多少。预计未来可能偿付的治理成本和保护成本不具备可行性,目前尚没有方法可以做出准确的估计,无法用货币计量便无法确认负债。因此,未来可能发生的对资源使用带来的义务不在核算范围内。
资产的减少与负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资产消耗体现在实物量减少或(和)价值量减少,这一变化不涉及负债,因为减少的资产已经等价转化为人类福利,没有将已经使用的资产再返还或者修复的义务。只有当对自然资源的使用带来负面影响,也就是使人类福利损失的时候,负债才会增加,因为这种情况下补偿义务产生。
(六)自然资源负债的分类
张友棠等认为负债可以分为四类:应付污染治理成本、應付超载补偿成本、应付生态恢复成本和应付生态维护成本。笔者认为,根据负债产生的原因,可以分为人类不可控的自然现象导致的和人类主观活动产生的,张友棠等的分类只解释了后者,因此应加入应付自然现象负债。自然资源负债分类如表1所示。
生态恢复成本和污染治理成本概念上有重叠,核算上也难以划清界限,因此统一用污染治理成本来表述。政府在进行资源、环境管理也会产生成本,类似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管理费用,这部分成本也应纳入自然资源负债中核算,可以反映出政府资源管理工作的开销和效率,有助于监督和考核。还应该考虑到生态补偿中政府出于鼓励正向的外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比如退耕还林、退耕还草补贴款,与应付超载补偿成本概念上有相似之处,但目前生态补偿这一概念被运用得更多。应付污染治理成本,是指政府部门治理已发生的污染所要付出的代价:应付生态维护成本,主要指政府部门采取各类保护措施以维护生态环境所付出的成本。是为了预防污染、破坏、滥用而产生的负债。
(七)自然资源负债的计量
关于自然资源污染、环境破坏损失方面的核算,汪俊三等在“中国典型生态区生态破坏经济损失及其计算方法”研究项目中。提出生态破坏损失估币值评价程序。自然资源负债不一定有实物量,但一定要有价值量,比如说资源管理负债核算政府行政上的成本,不存在实物量的概念;耕地破坏除了核算损失价值量外。可以用受破坏的面积作为实物量。在生态破坏带来的经济损失核算上,笔者整理了目前讨论较多的方法如表2所示。
计算负债的价值量时,除了应付资源管理负债外,不能只考虑已经支付的部分,应该考虑总共需要支付的数额。以污染治理成本为例。已发生的支出反映的是当届政府对污染的治理进度。并不能反映污染总体的严重程度,核算时多采用恢复费用法。应付资源管理负债相当于是核算管理费用,所以核算已经支付的部分即可。
在负债中核算的生态补偿是正外部性的补偿,本质是环境保护者应该向受益者收取的补偿,核算上有两种思路:第一种是核算保护者的成本;第二种是核算受益者的收益。第一种思路主要通过直接成本法核算生态保护者直接投入的成本来对其进行补偿,或者是通过机会成本法核算保护者牺牲的发展权的价值。但是直接成本法下,投入并不一定完全转化为生态要素。且投入和转化的要素价值也不一定对等;机会成本法本质上核算的是资源主体的损失,没有考虑主体的保护行为带来的生态效益。第二种思路则是通过CVM或者CE法核算环境变化的价值,但是生态服务的价值通常是天文数字,定价上也存在争议。因此,目前国际上补偿标准多采用机会成本法。
(八)自然资源净资产
笔者主张使用净资产而不是所有者权益来描述。首先,“所有者”的概念值得商榷,主张使用所有者权益描述的学者认为所有者可以分为三个层级:国家和集体,被授权的部门管理者和生产经营者,对应资产负债表的主体、核算主体和执行主体。但是,除外购的自然资源外,多数情况下投资者是自然界本身。其次,无法计算“所有者”最初投入和最终留存了多少权益,只能通过“资产一负债=净资产”来核算。自然资源净资产反映的是国家对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最终掌控量。体现了权益主体对自然资源的剩余权益。自然资源净资产增加,体现为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生态环境绩效良好,自然资源资产是增值的;相反,自然资源净资产减少,说明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自然资源资产是减值的。
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设计
(一)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定义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存量的平衡表,最重要的平衡关系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类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则应是反映与表格等级对应的行政单位在某一时点上自然资源状况的会计报表,平衡关系是“资产来源=资产占用”,不同的是由于企业报表系统还有现金流量表来反映流量,不能默认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也有一个“三张表”的系统。所以应该存量和流量并重。资产部分通过列示上期和本期的存量以及本会计期间的流量来反映目前自然资源资产的状况,负债部分反映人类为恢复环境所要付出的代价。
(二)报表框架设计
以耿建新等与耿建新和王晓琪为代表的学者主张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政府资产负债表的一部分,还有一种思路是单独编制。笔者主张后者,一方面由于前者主张设置环境账户,不确认负债,笔者主张确认;另一方面前者范围更广,目前不具备编制技术条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包括主表和子表、附注、重点报告四大部分,主表是简洁的子表汇总,只记录存量,子表是各资源类别的详细披露,反映流量,附注披露重点资源的分析报告、资源政策等无法以表格形式表现的重要信息。
(三)列报示例
目前,我国环境相关的报告数目众多,环保部发布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和《环境统计年报》,重点关注废水、废气、工业固体废物等排放量,环境监测、污染控制、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状况等信息;环境发展委员会发布的《中国环境与发展重要政策进展与国合会政策建议影响》重点关注环境政策信息;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简报》,就各级生物多样性方面的政府工作、研究进展等做汇报。现有的相关报告应该选择性纳入资源核算体系,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报告范围。报告应该重点关注资产负债表和附注所无法提供的信息,当下最紧迫、最受关注的环境信息,不局限于数据,综合反映环境政策、环保工程状况。笔者绘制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主表和以水资源负债为例的子表。
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运用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不仅可以清楚地反映政府官员任期内资源和环境在数量、质量上的变化,还可以反应环境污染治理、资源不合理损耗的状况,使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不再局限于其在经济上的贡献,还要考虑其对环境的作为。同时终身追责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有利于约束人的行为。
通过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主表、各项分资源子表有关项目进行对比,分析某地区(某流域)的自然资源状况。具体可采用比率分析与比较分析的方法。比率分析法反映某项资源指标的各组成部分与总体之间的关系。如某地区矿产资源占比较大,离任审计可以将矿产资源作为重点审计对象。比较分析法主要有纵向比较分析法和横向比较分析法,纵向比较分析法是将某一地区连续若干期的自然资源状况进行比较,确定增减变动的方向、数额和幅度;横向比较分析法是将某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与其他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进行比较,确定存在的差异及程度,为政府官员离任生态环境审计提供依据。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不仅有“量”的问题,还有“质”的问题,如何在评价中将质量变化监测纳入自然资源管理之中,利用估币值计算,将水质退化、土地沙化、森林破坏、耕地减少、物种趨于濒危、矿产和渔业资源耗减等生态环境损失货币化计量,从质量方面显示自然资源管理绩效。如某地区自然资源资产在数量上没有变化,但审计发现,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环境损失子表中价值量增大,说明自然资源虽然没有量的变化,但是生态环境遭受损失,自然资源的质量在下降,提示政府官员在任期间。是否存在对于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决策。
创建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基础的新的审计标准,将实物量与价值量、流量与存量相结合,形成以价值量为核心,综合其他社会经济信息的领导干部离任生态环境绩效指标体系。充分利用审计数据,将审计报告结果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生态红线预警机制衔接,形成面向社会公开的审计信息披露方式。
五、结论和启示
自然资源资产应包括符合确认条件的自然资源和与自然资源资产有关的债权两大类,确认条件主要有:第一,国家或行政单位拥有产权:第二,能够用货币计量其价值量;第三,可以被现有的技术获取和利用,_预期可以产生经济利益。目前,我国需要首先核算的资源有土地资源、林木资源和水资源三种。对同一类别质量不同的资源,应先建立该类资源质量标准,然后将不同质量的资源折合成标准实物量。暂时只核算被人类开发利用的部分,已探明存量而未被利用的在附注中予以披露。资源的价值量核算原则上以市价法为主,以租金法和现值法为辅,根据具体资源的性质灵活选择,基本原则是要保持价值量的可比性和准确性。
应当确认自然资源负债和净资产。自然资源负债是为了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治理已发生的污染、恢复自然资源资产原有质量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净资产反映的是国家对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最终掌控量。根据负债产生的原因和目前学术界主流看法,负债主要分为五大类:应付生态维护成本、应付资源管理负债、应付污染治理成本、应付生态补偿成本和应付自然现象负债。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需要同时反映流量与存量,遵循“资产来源=资产占用”的平衡关系。由不同资源或不同地区的子表汇总成总表,附注补充说明表格,辅以报告补充剩余信息。
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政府官员实行离任生态环境审计,从经济和行政两个方面来强调环境保护,通过形成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倒逼机制来转变当下的粗放发展模式。其目的类似于环保部提出的绿色GDP研究项目,通过扣除GDP中的污染损失、资源损耗,使包括了生态效益的经济发展评估体系更加全面。同时加强各个相关学科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研究,尤其是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核算和自然资源负债的估值,不仅要参考国际上的成功案例,还要结合本国实际。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不仅需要会计理论的支持。还需要环境资源学、统计学、经济学、法学等多种学科的共同努力。尽快建立科学的自然资源核算体系,提升核算质量,保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数据的真实性,充分发挥该表的作用。
完善产权制度,产权的不明晰会造成对“无主资源”掠夺性使用。明确公共资源的责任人。划清权责,做到“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可以更好地防止自然资源滥用,进而提高自然资源的配置效率。合理界定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做到权责统一,收益分配合理。协调中央与地方、同级行政部门之间的责任分配,加强监管和问责,形成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综合管理制度。
(责任编辑:于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