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个XP”构式家族及其主观量一致性研究
2017-04-12雷冬平
雷冬平
(上海师范大学 对外汉语学院,上海 200234)
“V个XP”构式家族及其主观量一致性研究
雷冬平
(上海师范大学 对外汉语学院,上海 200234)
从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的视角对“V个XP”构式家族进行研究发现,构式“V个VP”是构式“V个N”类推扩展的结果,因而承继了“事件容易达成”的语义特征,从而引申出“认知主体主观认为动作V容易达到VP所表示的大量状态”。而“V个N”构式又是事件小量构式“V量可数N”范畴化和构式化而来,因而其语义也就承继了动作小量的特征。因此,整个“V个XP”都具有一个核心构式意义,即事件小量意义特征,构式的其他语义都是在此基础上引申而来的。要强调的是,构式语法化的研究显示,构件的虚化会导致构式的语法化,而语法化了的构式反过来又赋予虚化的构成成分以新的功能,构式语义和构件的意义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构成成分语法化及主观化并不代表其语义的消亡,它的源义仍然会滞留在构式中使得构式引申出相关的新义。
“V个XP”主观量;范畴化;构式压制;类型转化
1.引言
现代汉语有一组常见的表达式:
(1)咋的了?老汉儿。你跟人家一起吃个饭,结论就出来了?①
(2)与此同时,红透龙虾美食节将奉献出红烧、香辣、清水、荷塘、麦烤等十几种特色风味龙虾,别具风味,让游客们吃个痛快。
针对两例中“吃个饭”和“吃个痛快”两个结构式的研究成果比较多,基本都认为例(1)的划线部分表示主观小量义,而例(2)的划线部分则表示主观大量义。如祁杰(2010)就认为例(2)中“V个VP”构式语义是表达主观大量,而周清艳(2011a)进一步认为“V个VP”表达主观异态量,具体可分为主观大量和反预期量两种类型。那么这种主观大量是如何获得的呢?王文玉(2013:27)认为是由于“个”本身的虚化以及“V+个+NP”和“V+个+VP”两个分支结构中“NP”部分与“VP”部分在语法功能上的区别,“(V+个)+NP”结构和“(V+个)+VP”结构分别朝着两个对立的方向发展了:前者主要是体现一种主观小量,后者则主要体现的是一种主观大量。任鹰(2013)表达了类似的观点,认为“V 个NP”结构具有“主观小量”特征,而“V 个VP”结构则含有“主观大量”特征,并认为这两种结构主观量的大小特征都是与“个”的个体化功能有关。我认为,这两种截然相反的主观量之间的转换在认知解释上不够充分,特别是将例(2)中“个”理解为有表主观大量的功能,难以从“个”的已有功能中推导出来。因此,对于“V个VP”的构式语义以及其中“个”的功能需要重新认识。
2.“V量可数N”与“V个N”
2.1 “V个N”的已有研究
认识构式“V个VP”的基础是先认识“V个N”。不少学者,如王志武(1999)、王会琴(2005)都认为“V+个+N”结构中的“个”不表示量,加“个”主要是给句子增添一种轻松、随便、漫不经心的语意,“个”的作用是使句子的语气显得轻松随便一点。李宇明(1999)认为“个”的语义功能是给整个动宾结构增添“轻巧随便”的非理性意义。王莉(2001)则认为“V+个+N”结构中“个”的计量功能仍然存在,新功能只是附着在原有的计量功能上起作用,而不是取代原有的功能,如“卖个关子”中的“个”在语用功能上起着“标示它所修饰的宾语是焦点的作用”。石毓智、雷玉梅(2004)则认为“个”是宾语标记,“个”的功能是“使抽象的、无指的名词离散化,而表示单一的、明确的个体;或者使一般的、无界的动作行为离散化,表示单一的、具体发生的事件”。李美妍(2009)认为“V+个+N”结构的基本语义功能是“减势”,减势是该结构的“体”,而“表示事件微小”“表示随便”“表示不在乎无所谓”“表示经常做的事情”等都是“用”。周清艳(2011b)根据“V个N”结构“个”的不同性质和功能将其细分为V个名量N(S1)、V个特殊动量N(S2)、V个价值小量N(S3)三类,其中的“个”分别为“个1”“个2”“个3”。“个1”为普通名量词,其功能是有界化抽象事物;“个2”为特殊动量词,其功能是有界化抽象活动和动作小量的评价;“个3”为隐性量——价值小量的主观评价标记。周文的观点很有启发意义,但“V个N”结构中细分出三类“个”很难有一个清晰的界限和标准,特殊动量词的说法也不科学,而且将“V一个N”和“V个N”混同为一个结构也值得商榷。如以下两例(引自周清艳):
(3)他向祖母和母亲鞠了一个躬,带着行李走了。
(4)他向祖母和母亲鞠了一/两/三/四……个躬,带着行李走了。
周文将两例中的“个”分析为表特殊动量,她说:“例(3)中的‘个’已经脱离了一般名量词的用法,‘个’显然不能修饰‘躬’,因为没有‘一个躬’的说法,‘个’的作用对象为整个动宾结构‘鞠躬’,‘鞠一个躬’的意思实际上指‘一个’‘鞠躬’的动作。”可是她又说,“个”前数词可以根据语义需要自由更换,从而形成例(4)。周文前后分析显然是矛盾的,她认为没有“一个躬”的说法,却又主张数词可以自由更换,从而形成“两/三/四……个躬”的说法。我的理解是,既然数词可以自由更换,那数量短语显然是修饰其后的成分,而且“V一个N”和“V个N”是两个有区别的构式。因此,“V个N”构式也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2.2 事件小量构式“V量可数N”
要认识“V个N”中的“个”,必须首先来认识构式“V量可数N”。如:
(5)经理见了陈永贵,极亲热地招呼他进屋喝杯茶,陈永贵也就乐哈哈地进去喝茶聊天。
(6)有空和她看场电影,吃顿下午茶,也算是追求?
(7)在豫北焦作地区,假若你想请公安干警吃顿饭、喝杯酒,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儿。
(8)你和我妈天天说谁谁没文化,写封信都错字满篇。
(9)没别的意思,您先花着。买件衣服啊,买点化妆品啊,要出门嘛,预备预备!
(10)有人劝刘枢,算了吧,别捐了,人老了,买台彩电、装上电话,在家享享清福。
(11)他能把买果子的说得直咽唾沫,非马上吃个梨不可。
把例(5)到例(11)中划线的短语码化为“V量可数N”构式,我认为,语言学界关于构式“V量可数N”是构式“V一量可数N”省略了“一”而形成的观点值得怀疑。因为“一件衣服”不能说成“件衣服”。再说“买件衣服”和“买一件衣服”所表达的意义也不是一样的。“买一件衣服”中“一件”是和“衣服”先构成数量名短语,然后再充当“买”的宾语,应作“买[一件衣服]”理解,在语义上主要强调的是动宾结构中宾语的数量;而“买件衣服”中的“件”则较为复杂,会在构式中激活名词“衣服”及与其发生关系的“买”的句法语义功能。因为量词既可以表示数量,又可以表示动量。也就是说量词既可以和动词、又可以和名词建立起句法关系,当量词“件”在概念结构中位于动词和论元之间时,就起着连接两者的作用,构成“买件衣服”,“件”就激活了“买衣服”这个事件框架。“V量可数N”这个构式在语义上就会由于“量词可数”的激活功能先理解成“买衣服”这样一个事件框架,然后再来限定这个事件的范围。由于量词不能单独和名词构成句法关系,如不能说“件衣服”,却可以说“一件衣服”或“件把衣服”;此外,添加动词也使得构式能够成立,即可以说“买件衣服”;这就说明,独用的量词在句中的理解需要名词以外的概念参与才能得到有效的解读。如“我去买件衣服”可以认为量词隐含了数词“一”而理解成“我去买一件衣服”的意思。②但是,构式的理解不需要通过增加成分来进行,那么只能通过量词前的动词和其后的名词的语义关系来理解量词,因此,“我去买件衣服”更多地被理解成“我要去做买衣服这件事情”,并且通过量词“件”来限定这件事情的范围比较小。这种范围小体现在“个”的语义所指向的两个方面:一是体现在量词所激活的名词所表示的事物的数量小。例(9)的“买件衣服啊”,所买的衣服数量必定是小量,可以是一件,也可以是两三件,“件”只是表达量少,是一个少量的约数,而不仅是具体的一件而已。同样,例(5)中的“喝杯茶”可以是喝一杯茶或者半杯茶,也可以是喝两三杯茶;此时,量词“杯”同样表达的是一个约数的小量,这个数量一般来说不会是“五”以上。二是体现在量词所激活的动词所表示的动作完成所需的时量小,这一意义是上面所指的“事物的数量小”这一意义的引申。如例(5)“经理见了陈永贵,极亲热地招呼他进屋喝杯茶”,那么可见经理没有打算让陈永贵在屋里呆很长时间。试比较“经理见了陈永贵,极亲热地招呼他进屋喝茶”,没有“杯”,“喝茶”这个事件是一个延展性的事件,是无界的。量词“杯”使得事件变成一个有界事件,且动作V的持续时间短。例(5)的后半部分“陈永贵也就乐哈哈地进去喝茶聊天”中,“喝茶聊天”不能说成“喝杯茶聊天”。“喝茶”和“聊天”都是无界的延展性事件,都没有时间限制,因而搭配在一起合法,而“喝杯茶聊天”由于“喝杯茶”是有界的短时的事件,因此不能与无界的“聊天”事件并列组合(沈家煊,1995)。但是,可以说成“喝杯茶聊个天”,因为两个有界的短时事件可以并列组合。
综上所论,“看场电影、吃顿下午茶、吃顿饭、喝杯酒、买件衣服、吃个梨”除了表达动作所支配的事物数量小的意义外,还具有共同的引申构式语义,我将这一构式概括为“V量可数N”,其表达的语义是“动作V短时支配小量N所达成的事件”,在语用功能上表达了说话者对这种事件的一种轻松、随意的认识态度,即将事情往“小”里说,更多地体现了说话人对事件的一种主观小量的评价。
2.3 语义范畴化与事件主观小量构式“V个N”
同样,例(11)中的“吃个梨”不仅仅是表达“吃一个梨”的意义,更多的是表达去做吃梨这件事情。而且,在“V个N”构式中,当N还是可以用“个”这个量词来称量的时候,它还是“V量可数N”构式的一个下位构式,和“吃顿饭”“喝杯酒”是同一构式下的家族成员。但我们知道,“个”是使用频率最高的量词。“个”的意义比较抽象,与名词的搭配最为自由,因此使用频率比其他的量词要高得多。根据《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个”的使用频度排全部词汇的第17位,然而在前100个常用词中没有其他专门量词。语言发展史证明,新的语法特征总是出现在频率最高的词上(石毓智、雷玉梅,2004,又详见石毓智,2003:96-123)。因此,量词“个”产生了许多新的用法和搭配。自20世纪50年代起,就有学者注意到量词“个”使用泛化的问题,黎锦熙、刘世儒(1959)认为,汉语量词将会完全被消灭,一切量词都将归于“个化”。周国光(1996)也指出,语言中量词的使用越来越多地出现用“个”的现象。我认为,虽然量词“个化”不会像黎锦熙等认为的那样会消灭其他所有量词,但是量词“个”在现代汉语量词中具有非常强的“量+名”组合功能,其所搭配的名词范围也越来越广,使用频率也越来越高,且“个”自身不断泛化,甚至虚化。这些语言事实都得到语言学界一致认可。所以,例(5)至例(10)中的划线的量词都可以用“个”替换,而表达的客观意义基本不变。因此,在实际的语言使用中,我们看到的“V个N”就不仅仅是“吃个梨”这样的用法,还可以看到“吃个饭”“喝个酒”等这样的语言事实。如:
(12)饿了,找个干净饭馆吃个饭,有什么过分?
(13)众人一阵唏嘘:乖乖,喝个酒还恁多规矩。
(14)就是爱看个电影,也要拉着家里人一道去。
(15)不要卖、卖半导体,留着听个歌儿,解解闷……你要钱,我,我借你……
(16)她的物质生活并不富裕,想买个彩电也买不起,但她在精神上又是多么富有啊!
(17)这我可以给他写个信,提醒他一下。
这些例子中,其中的“个”还都可以找到相对应的专门量词“顿”“杯”“场”“首”“台”“封”等。这说明表达事件小量的构式“V量可数N”已经开始专门用构式“V个N”来表达了,这是强势构式扩张的结果,即随着量词“个”泛化扩展而带来的结果。这些例子中,“个”已经不能激活其后的名词的物性结构,更多的是用来称量“VN”整件事情,如例(16)“想买个彩电也买不起”正是想要表达“想买彩电这样一个小事情都不能达成”之义。把例(12)至例(17)与例(5)至例(11)进行对比,就可以看出构式“V个N”取代了“V量可数N”构式而成了一个上位构式,这同时也是构式“V量可数N”表达事件小量语义范畴化的结果。
所谓范畴化,就是指人们在认知纷繁复杂的世界时,将性质、形状或者功能等某个特征具有相似之处的事物处理成相同的类别。这样的心理分类过程就是范畴化(Ungerer & Schmid, 2001:2)。人们在语言使用中,就会把像例(5)至例(11)这样的结构视为同一类结构,因为它们具有共同的语义和功能,因此,它们都是同一语义范畴中的不同成员。在这些成员中,由于“个”的强大功能,“V个N”成为这一范畴中的典型成员。所以,当人们想要用事件小量构式时,作为典型成员的“V个N”就会最先在语言使用者头脑中产生一个意象图式,从而引导使用者首选“V个N”构式。③
2.4 语义表达与构式“V个N”的扩展
“V个N”构式在语言使用中不仅仅是有“吃个饭”这样的用法,还扩展到一些动宾式VN结构的复合词中。如:
(18)如果谁实在坚持不住了,就在这里打个盹。
(19)自己斤两不足,又没大背景,就找捷径,吹个牛造个假,希望先把自己弄到某个地位,也算铤而走险。
(20)队长说得没错,有了食堂确实省事,饿了只要排个队,就有吃有喝了。
(21)刺猬,你上去发个言怎么样?你不是说,李家曾逼死过你妈吗?上去揭一揭!
(22)大家见了面,拍个照,留个纪念,也叫我们沾点志愿军的光荣。
(23)你想领个头,但回头一看,身后一个人也没有,这种情况多么可怕啊!
(24)要是他发个财什么的,把您家四老爷的租子交上那就更好啦。
(25)老奶奶说:“谁知道是祸是福哩,吹个风儿,就乐得你们不行!”
(26)我好像应该向你道个歉,赔个不是。
(27)现在的理发店、美发厅越办越高档,刮个脸、理个发等零活儿不干,一干就是全活儿,而且价格昂贵,许多人不敢问津。
以上例子中,“打盹”“吹牛”“造假”“排队”“发言”“拍照”“领头”“发财”“吹风”“道歉”“赔不是”“刮脸”“理发”是动宾式的复合词,两个构词语素中间本来是不需要一个插入成分的,因为“VN”就可以在句中表达一个完整的意思。以上例子中划线的“个”删去,基本上不影响句子理性意义的表达,但语用意义却存在差异。“个”的插入是语义表达导致事件主观小量构式“V个N”选择的结果,也就是说,当说话人想要表达轻松不在乎的语义时,“VN”结构难以满足语义表达的需要从而选择“V个N”结构,这是语言结构类推扩展的结果。如例(23)中,“领头”是客观陈述,添加“个”之后既不能理解成“领一个头”,也不能理解成“一个领头”,那么“领个头”就只能理解成它所嵌入的构式义——表示领头这件事情比较容易达成,这是表达的需要而形成的结构扩展。再如:
(28)生活好了,谁不想自己开个车,想去哪去哪。可开车不是儿戏,不认真学还真不灵。
(29)可是舆论对于左翼文学有一点常表不满,那就是“诊脉不开方”。逼急了,开个方子,不外乎阶级斗争的大屠杀。
从以上两例可见,如句中有与构式“V个N”“小量”语义相冲突的词语,则一般用“VN”。如例(28)中“不是儿戏”就是为了强调开车的重要性选用“开车”,前文说“生活好了”,那么开车自然是一个小的要求,因而可以说“开个车”。例(29)同样展现了句子语用环境与“V个N”构式语义上的兼容特征。这与李美妍(2009)的观察是一致的。李美妍指出,“个”可以内嵌于某些离合词中,如“见个面”“鞠个躬”等,条件是这类离合词的词义都没有庄重、严肃的色彩。但是若词汇本身就带有较为正式、严肃、庄重的色彩,一般不能嵌入“个”。如(以下五例转引自李美妍):
(30) *入个伍→当个兵
*告个辞→告个别
*告个假→请个假
*会个晤→见个面
“V+个+N”结构同样排斥带有正式、庄严色彩的词语和语气,如:
(31)*老刚庄严地点个头。(比较:老刚庄严地点点头。)
(32)*我一感冒就不容易好,必须打个针。(比较:我一感冒就不容易好,必须打针。)
(33)*建议你多看个报,多上个网,也了解一下国家大事。(比较:建议你多看看报,多上上网,也了解一下国家大事。)
(34)*我这样做也是为了让你明白,种个花、种个草也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比较:我这样做也是为了让你明白,种花、种草也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
李美妍的观察和我的结论是一致的,因为词汇本身带有正式、严肃、文气、庄重的色彩,这种语义和“个”表示把事情往小里说的“随意、不在乎”的语义相冲突。同样,如果句式中需要强调正式、严肃、文气、庄重等语义,而这些语义含有“大”义,就和“V个N”构式语义不相兼容,故带星号例子的接受度低。
“V个N”构式还可以扩展到N不是单数宾语的结构中。如:
(35)那根本就不是毒,只不过是点嗅起来像毒药的香料而已,就算吃个三、五十斤下去,也死不了人。
(36)毒酒是你的,你当然有解药,就算喝个十瓶八瓶的④也没有问题,可是我就喝不下去了。
在这两例中,宾语为数量结构可以看成是名词N承前省略的结果,即“吃个三、五十斤香料”“喝个十瓶八瓶毒酒”;也可以从生成词库的角度看,因为数量短语可以通过其概念结构与名词物性结构中的数量发生联系,那么数量短语自然就能够转指名词所表达的事物;当然也可以像笔者(2012)所认为的那样,数量结构处于宾语的位置是其所修饰的名词前置句首话题化所导致的句法结果,即“香料吃个三、五十斤”。不管如何理解,数量短语充当宾语是毫无疑问的,但这种宾语与上文的例子相比最大的变化是,N由单用名词变成了含有数量词修饰的名词短语,一般来说,这个含有数量词的名词短语表达的是大量,⑤“V个N”中,当N为单数名词时,“个”的小量意义明显,是原型构式。“V个N”的“事件主观小量”构式语义固化后,它不会因为构件的变化而发生变化,构件的变化只会导致构式语义的引申,“事件主观小量”义就容易引申出“主观认为VN事件容易达成”,如例(18)至例(27)义,“容易达成”义即蕴含了“动作小量”义。当构式中的N扩展为大量时,构式语义为:主体主观认为容易、轻松或快速达到N所示的大量。例(35)表达“香料”“吃个三、五十斤”有强调“吃”动作“快”的构式语义,试比较“(香料)吃三、五十斤下去”,后者不具有“轻松”“快”这样费时短的“小”义特征。⑥例(36)表达“很快喝下十瓶八瓶毒酒也没有问题”,凸显的还是“喝个十瓶八瓶是容易达成的”义,动词发生所费时间短,同样是含有“小”义的。
因此,我们说构式语义的研究不能只是注重构式构件的语义,构式语义不是构件意义的简单叠加。构式语义的研究更多是要从其形式的整体入手,因为每一个构式都是概念的复合体,是构式常量与变量概念整合的结果。变量(V与N)的扩展带来了构件词汇语义的变化,则常量(“个”)的语义为适应变量语义的变化而变化就会导致构式语义的引申,从而使构式形成一个层级不一的意义系统,而这些不同的具体构式就构成了一个构式家族。另外,还要注重其使用语境的观察,要观察构式在某种语境中的使用效果以及对这种效果的惯常解读。简而言之,就是注重构式整体的语用意义及其固化与构式语义的引申,这是总结构式语义的有效途径。
3.“V个VP”构式的形成及其主观量表达
对于“V个VP”在句法上到底是动宾结构还是动补结构,学术界一直没有统一的意见,对这个构式表达一个什么样的构式语义也没有明确的答案。要回答这两个问题,首先得弄清楚这个构式的形成。
3.1 类型转换(Type-Shifting)与“V个VP”构式的形成
普斯特焦夫斯基(Pustejovsky,1995:106-122)谈语义生成的第一种机制就是压制和类型转换(Coercion and type-shifting)。类型转换是允准表达式在特定语境中改变其语义类型的一种机制,它是结构压制的结果。如下例(转引自Pustejovsky,1995:107):
(37)John considers Mary a fool.
在例(37)中,名词短语“a fool”的类型转变成了谓语。但是如果没有动词“consider”的压制,“Mary a fool”在英语中难以组配,如果将“a fool”看成是一个特殊的谓词性短语论元,则例(37)就可以看成是例(38)的一种类型转换。
(38)John considers Mary to be a fool.
例(37)中的谓语性成分“a fool”就相当于例(38)中的不定式补语“to be a fool”。这种类型的转换证明压制确实存在。类型转换的研究在于它能够为我们提供一种研究句法—语义接口的视角。再如下面两例(转引自Pustejovsky,1995:109):
(39) a. John wants to have a car until next week.
b. John wants a car until next week.
例(39b)中,时间状语“until next week”修饰了一个隐含的谓词,那就是例(39a)中的不定式短语“to have”。在这种构式中,有人将其中的“want”分化出几种意义,认为它具有语义的模糊特征,但这种语义显然是从具体的上下文语境中显现出来的,不同的语境理解出不同的意思,这说明动词多义处理不怎么可靠。如:
(40) a. John wants a beer.(to drink)
b. Mary wants a book.(to read)
c. Harry wants another cigarette.(to smoke)
我们不能说动词“want”具有括号中这三个动词的语义。但如果从构式语法和生成词库的角度看,将这种现象看成是构式压制导致的类型转换会得到更好的解释。如下例(转引自Pustejovsky,1995:110):
(41) a. Mary wants John to leave.(S [+ INF])
b. Mary wants to leave.(VP [+ INF])
c. Mary wants a beer.(NP)
在例(41)这样的句法分布中,如果按照例(40)的分析,则是动词为了适应句法环境而动词语义或者类型发生了转换。但是我们如果认为动词“want”是不变的,那么变化的则是动词的补语句法类型,它为了适应动词的语义管控而发生类型转换。
至此,我们对压制和类型转换的语义生成机制有所了解。可见,类型压制是指,词跟词组合时,如果双方语义类型不匹配,一方逼迫另一方发生语义类型转换以满足自身语义搭配需要的语义操作机制。但如果被压制方的物性结构规定了它不能发生相应的类型转换,双方的组合就不合法。
同样,汉语中“V个VP”构式的形成同样是“V个N”结构压制而导致其中的VP发生类型转换的结果。如:
(42)那有一家曙光影院,专放短片,5分钱一张票我时常进去看个够。
(43)怎么不一样?我也曾想像男人那样喝个酩酊大醉,痛痛快快地闹它个通宵!
(44)蝗虫来得特别凶猛,他家门前的4000亩草场在六七天之内就被吃个精光。
(45)随后小穆家里飞进脸盆大的石头无数,门窗家具锅碗瓢盆都被打个粉碎。
在“V个VP”构式中,VP的语义都不是指向动作V的,而是指向动作的施事或是受事。如例(42)、(43)中,“够”和“酩酊大醉”的语义都是指向主语“我”,是“我够了”,是“我酩酊大醉”之义。而例(44)、(45)中的“精光”和“粉碎”都是指向动作的受事,前者是指“草场变得精光”,后者是指“门窗家具锅碗瓢盆变得粉碎”。所以,“V个VP”的语义其实是蕴含了“SV个NP,S/NP+VP”这样一个复合框架的意义。从语义上来说,VP的语义是就动作V的发生对施事或者受事所造成的结果进行补充说明。但是,由于VP位于“V个VP”结构中,VP的语义类型受到“V个N”构式的压制而发生VP到NP的类型转换,VP相当于一个自指性NP,因此“V个VP”结构从句法上来分析仍然是一个动宾结构。
那么,“个”的性质是什么呢?是补语标记(吕叔湘,2002;丁声树,1961;游汝杰,1983)?还是宾语标记(朱德熙1982,邵敬敏1984,石毓智、雷玉梅2004)?我认为,“个”仍然是一个量词,是一个事件量词(Wu, 2000、2002;Huang, 2005)。如:
(46)今天,她忽然从蜜桃联想到深县,想起吃个桃儿来。
(47)不要挤,不要挤,吃个饭,像抢孝帽子!
(48)不管受过什么苦,咱吃个亏,但对得起人!(《青年时报》,2011年5月25日)
(49)可是她又缺乏这种勇气。这才叫脸皮厚吃个够!
“吃个桃儿”是小量事件构式的源构式,“吃个饭”和“吃个亏”是小量事件构式范畴化后的扩展构式,“吃个够”则是构式压制后进一步扩展引申构式,其语义依然包含了主观小量事件的语义特征,表示认知主体认为动作“吃”容易达到“足够”这样的大量。这与生活常理是一致的,脸皮厚的人总是哪里都能混吃混喝,体现的是“容易”,是“小”义。下面,详细来验证和分析“V个VP”构式所蕴含的这种“小”义。
3.2 “V个VP”构式主观小量的表达
“V个VP”表示“主观大量”是目前学术界主要的看法。任鹰(2013)认为:“‘V个VP’是一个具有主观化色彩的句法格式,‘主观大量’也即把事情‘往大里说’为其表意特征。而这一特征的形成主要就缘于‘个’的个体化功能,将一种性状个体化的前提是将其实体化,有形的实体应比无形的性状更容易被认知,实体化无疑是有利于提高认知对象的认知显著度的。”应该说,她对“个”的个体化功能认知和我的观点是有相同之处的,但是认为这种“个”凸显主观大量的看法与她自己对“个”的功能分析是相互矛盾的。我认为,“个”使VP更具有认知显著度和更容易认知,是凸显构式语义的“小量”而不是“大量”,其实任鹰的分析中更能够体现“V个VP”构式是凸显“动作V更容易达到VP所表示的性状的程度”的语义。试比较以下两例用法(以下6例为笔者自拟):
(50)我们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
(51)我们把教室打扫个干干净净。
如果只是从VP和V的语义关系上来看,两例似乎是没有什么差别的,VP的语义都是补充说明V的结果。但是,如果我们放置检验词的话,就会发现两者除了主观性的差异外,还具有明显的语义区别:
(52)我们花了一整个下午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
(53)?我们花了一整个下午把教室打扫个干干净净。
(54)我们不一会儿就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
(55)我们不一会儿就把教室打扫个干干净净。
可见,在“得”字补语句中,动作V所涉及的时间量可大可小,而在构式“V 个VP”中,V的动作时量必须是小量的,如例(53)中,修饰“打扫”这个动作如果是长时间量,那么表长时量的词语难以与后面的“V 个VP”结构搭配,这主要是由于“V 个VP”构式含有了小量语义,所以时间修饰语不能与之冲突。当然这个时间量的长短是认知主体主观认为的,时间长短的标准是以整个社会对同类事件完成的集体感知为依据的。因为在我们的认知里,两个以上的主体花一整个下午的时间打扫干净一间教室是为时不短的,而且“一整个”本来就是凸显认知大量的,所以,我们会认为例(55)比例(53)更具有接受度。这和2.4节中提到李美妍(2009)指出“‘V+个+N’结构排斥带有正式、庄严色彩的词语和语气”是一个道理。因为构式“V 个VP”是构式“V 个N”压制扩展的结果,那么前者必然承继了后者的语义特征。因此整个“V 个VP”构式的构式语义就是:“V所表示的动作在短时间内轻松或者容易达到VP所表示的大量状态。”所以,从构式“V 个N”到“V 个VP”的扩展,其语义中的主观量表达并没有像任鹰(2013)等学者说的那样发生从小量到大量的反向变化。
我们再来看更多具体例子的解读。如:
(56)三十多场的比赛我是坐在小板凳上稳稳当当地一场一场看个仔细。
(57)他一言不发地脱下头盔,对准角落的一个箱子掷去,把它打个粉碎。
(58)不用动地方,全国的名胜肉品就能吃个遍。
(59)今天我们喝茅台,都敞开酒量,喝个痛快!能喝的开怀畅饮,不行的也品尝几口。
(60)她曾不无嘲弄地反问记者:“对电影明星如此盘问个没完,你不觉得这有辱于斯文吗?”
(61)有的就那么两句歌词翻来覆去唱个没完,实在让人没有耐心听下去。
(62)父亲写个不停,把我给忘了,我很小的时候也吃个不停,把父亲也给忘了。
(63)胡雪岩说得极快,像绕口令似的,逗得月如咯咯地笑个不停。
(64)晚饭后,如丝如线的小雨下个不停,群山已沉入暮色之中。
例(56)表达的是“三十多场比赛我轻松就把它们看得很仔细”(参考前面的修饰语“稳稳当当”),不能表达为“三十多场比赛,我一场一场熬过来,把它们看个仔细”,“熬”字的语义和“V 个VP”构式语义冲突。例(57)要表达的是“一掷就把它打个粉碎”,强调动作量小,比较“扔几十下,把它打个粉碎”,大量动作的语境和“V 个VP”搭配就显得很别扭了。例(58)“吃个遍”也是凸显动作“吃”所用的空间范围小(“不用动地方”)。例(59)强调“喝酒”这个事情可以很容易使大家达到“痛快”的状态,因为是喝茅台。
虽然整个构式的语义含有主观小量意义,但实际用语调查发现,在V个VP中,VP的语义必须是大量(如本文用例所示),如果是形容词,还必须是褒义的。如能说“喝个痛快”“喝个开心”“喝个高兴”“喝个大醉”,却不能说“喝个平淡”“喝个乏味”“喝个难过”“喝个伤心”“喝个微醉”,这正是因为“V 个VP”构式的语义是表示动作V能够轻松达到VP所表示的程度;如果其后的VP语义是小量,那么与构式语义中的“轻松达到”是不相融合的,因为“轻松达到一个小量程度的状态”这个语义不符合信息表达的准量原则,因为小量本来就容易达到,何必说“轻松达到小量”呢?因此,VP必须蕴含“大量”的语义。⑦任鹰(2013)等学者误认为这一构式中的“个”就是强调大量的语义,其实,这是误将构式构成成分语义当成了构式的语义。那为何VP不能是贬义的表达呢?因为贬义形容词表达的是负面情感,“负面的”从认知上来说是“小”的,并且主观认为轻松达成的当然应该是好的事件,趋利避害是绝大多数人的心理,当然希望获得的好事物程度越高越好,越容易获得越好。这就是VP的语义需要在认知心理上必须是大量,且形容词还需要是褒义的原因(雷冬平,2012)。这也可以解释为何“V 个VP”构式不能用于否定结构,即不能说“喝个不痛快”,因为如“痛快”是大量,“不痛快”就是小量,而小量是不能位于“V 个VP”结构中的。当然,如果否定形式表达的是大量义,同样可以进入“V 个VP”。例(60)、(61)中的“没完”表示动作一直持续进行,自然就容易被认知为动作大量。例(60)中“问个没完”要表达的是,在认知主体(她这个电影明星)看来,记者太容易不停地发问了;而例(61)“唱个没完”则表达歌词的重复设置,太容易让这首歌听起来是翻来覆去的反复。例(62)至例(64)中的“不停”也同样是表达动作的持续进行,因而也被认为是动作大量。例(62)中“写个不停”表达父亲容易进入不停写这样的状态,而“吃个不停”则表达我小时候容易进入不停地吃这样的状态;例(63)“笑个不停”表达月如很容易就达到不停地笑这样的动作持续状态;同样,例(64)的“下个不停”在认知主体看来则表达雨怎么这么容易下呢,即“雨一直在下”之义。
到这里,要进一步强调一下“V得VP”和“V个VP”的区别。由于两个结构中的VP语义都是对动词V的结果进行补充说明,所以,有不少学者认为,既然“得”是补语标记,则“个”也应为补语标记,都是助词。诚然,对“得”字句结构的认识是正确的,但对“V个VP”构式的认识却不符合事实。根据结构无相同原则,两个结构中的V和VP都相同,那么“个”与“得”的性质就必然不同,否则,这两个结构就完全一致了,这是不符合语言经济原则的。根据前文的论述,“V个VP”中,量词“个”能使其后VP名物化、有界化,这使得VP更具有可及性,即表示V与VP的语义更容易发生关系。如果仅从语义关系上看,原本VP的语义是指向V的施事或者受事而不是V,V与VP的语义关系是补充说明关系,是旁格,而“个”在句法上使VP宾格化;即本该是补语的VP由于“个”的存在而在句法上变成了宾语,是直接支配关系,从而在句法上凸显V与VP的关系更为密切。所以,无论是语义上可及度的提高,还是V与VP句法关系从动补关系变成了动宾关系,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V个VP”构式语义的表达:“V所表示的动作在短时间内轻松或者容易达到VP所表示的大量状态。”这与“个”的原初功能完全是一脉相承的,故“V个VP”构式无论是从构件的句法关系上,还是从构件的语义关系上看,其中都蕴含了认知主体主观认为的“小量”意义,这是该构式与“V得VP”构式最基本的区别。
因此,只要我们从“V个VP”构式的整体结构形式出发,从结构的构式语义出发,就能够对含有各种“VP”的“V个VP”(包括学界一直没有统一认识的“V个没完/不停”)构式做出统一的解释。
4.结语
语义研究是构式研究的核心问题,构式的意义与功能如何、构式语义如何获得、语义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其动因和机制又如何,这些都是构式研究需要回答的问题。本文研究了“V个XP”构式家族中的各个成员及其相互承继关系。事件小量构式“V量可数N”由于小量意义的范畴化,从而用其中的典型构式“V个N”来代替,如从“吃个梨”到“吃个饭”的构式语义范畴化过程。构式固化后,构式语义的表达则使得“V个N”构式得到扩展,一些动宾式词语之间也添加了“个”,如形成“吃个亏”这样的用法。当这种构式继续扩展,“个”后的成分可为VP,但由于“V个N”构式的构式压制作用,VP的语义类型发生转换,依然相当于一个NP,这也是量词“个”的名物化功能的体现。在“V个XP”构式家族成员的生成过程中,“个”这个常量的理解成了整个构式分析的关键。在“一起吃个梨”中,“个”既含有客观语义,同时也含有主观语义(表达对所吃梨数量的一个主观认识)。而到了“一起吃个饭”中,“个”的主观语义明显增加而客观语义减少。因此,词语的主观语义和客观语义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关系,这正如兰盖克(Langacker,1987:22)所说:“如果一个人将眼镜摘下来并看着这副眼镜,那么眼镜被意识最大化地呈现出来;然而当人戴着眼镜并且不对它加以关注时,它就从意识中隐退了。”这就是说,当语言构式中的某个构件还能够从构式中取出的时候,“个”的客观语义还比较强。而当一个构件处于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就像眼镜架在鼻子上,与人的视野、与人的使用融为一体的时候,构件就会与其他的成分相互融为一体,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构式;那么,这个构件就主观化了,它就会把人的认知更多地印入说话的内容之中。“吃个梨”“吃个饭”“吃个亏”还可以说成“吃梨”“吃饭”和“吃亏”,而“吃个痛快”就不能说成“吃痛快”;也就是说,在“吃个痛快”中,“个”已经不能从构式中剥离了,说明“个”与之融为一体了。但“个”并不能被认为是助词,它依然还滞留有量词的语义特征,因为CCL语料库中还能看到“打他一个痛快”“开它一个痛快”和“看它一个痛快”的用例。所以,“V个VP”中,“个”依然还是个量词,只是客观语义减少、主观语义增多,这导致整个构式语义的引申。构式语义的主观化和构件“个”的主观化相互作用,但这并不能说明构式常量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构件语义的虚化并不意味着其语义的消亡,它还会以一种更主观化的形式附着在整个构式上继续发挥作用(雷冬平,2012)。
本文研究“V个XP”结构时还有一个相关结构没有涉及,即“V得个VP”(“喝得个酩酊大醉”“杀得个昏天黑地”)构式。关于这一结构,学术界的争论也较多。据初步观察,“V得个VP”构式是表示动作结果补语的构式“V得VP”构式与表示事件容易达成的事件小量构式“V个VP”相互糅合而成,其句法功能和语义特征基本是两个构式的叠加,但是更多的是与“V个VP”构式功能和语义接近,而具体研究将另文探讨。⑧
注释:
①本文例句的出处如无特殊说明,皆来自于北京大学CCL语料库(网络版)。
②作为源构式的“V量可数N”中的量词可以指向名词,其语义也可以是指向VN动宾结构。另外,“V量可数N”构式和“V了量可数N”构式的关系,我的理解是,“V了量可数N”添加表示完成体标记“了”后一般理解成量词指向名词,因为“了”主要用于表示事件的完成。事件完成了,凸显的自然是结果,那么其中的结果量就会得到焦点凸显,因此“买了件衣服”一般都会得出“买了一件衣服”的解读。应该说,“V了量可数N”构式是“V量可数N”构式的一种变体,但因为添加了完成体标记“了”的构式难以分析出事件小量意义,本文不探讨“V了量可数N”这一构式的变体。而对于“V了个VP”与“V个VP”两个构式,同样存在时间上的差异,前者表示已经完成,后者表示动作V尚未发生。尽管如此,由于“V个VP”是源构式范畴化和扩展引申的结果,整个结构凝固得很紧密,“个”很难离析出来进行单独的数量分析,而且VP的语义都是对V结果的一种补充说明,因此,不管V有没有发生,构式的语义基本不变。这就是“V了个VP”与“V个VP”的关系为什么同“V了量可数N”构式和“V量可数N”构式的关系是不相一致、不相平行。
③“V量可数N”构式和“V个N”构式之间的关系密切,后者是前者中的典型成员,但由于“个”的扩展,从而使“V个N”构式成为上位构式,是“V量可数N”构式家族成员的上位构式,从而取代了“V量可数N”的地位。
④“喝个十瓶八瓶的”不能把“的”字排除在结构之外。确实如此。这一“的”字的性质是助词,与“集上往往也有几本好书什么的”中的“的”是同类用法。吕叔湘(1985:165)称之为“连类而及”的用法,太田辰夫(2003:317)称之为“等类”的用法,两位先生的意见基本一致,我同意这种看法。“喝个十瓶八瓶的”即表示“喝个十瓶八瓶之类”的意义。
⑤数量短语在客观量上可以是小量的,如:“你妈小时候可不像你,没嘴葫芦似的成天不吭一声,我说一百句也应不出个一句半句的。”(王朔《刘慧芳》)例中的“一句半句”自然是小量,但是,我们所说的大量是指主观大量,即说话人认为这个量是大的。在此例中,在说话人看来,对于“成天不吭一声”的你,如果我说一百句你能应个一句半句都是好的,也就是说,“一句半句”在说话人眼里是大量的。笔者(2012)曾经探讨“V他个+数量短语”中的数量短语也是表达主观大量。当然,笔者同意有专家认为“‘大量’恐怕不是‘V个N(数量)’的构式意义”的观点。这是因为,即使“V个+数量短语”结构中的数量是表示主观大量的,但整个构式语义仍然是含有小量意义的。而且就例(35)、(36)来说,如果数量短语不是大量,这种让步句式是难以成立的。请参看本文第三部分的相关论述。
⑥笔者(2012)曾区分了“喝他个三瓶”和“喝他三瓶”的语义差异。如:(a)啤酒酒精度低,大家可以放开喝,每人喝他个三瓶。(b)啤酒酒精度低,大家可以放开喝,每人喝他三瓶。两个构式形式上的不同只相差一“个”字,而语法化了的双及物构式中的“个”具有小化“大量”的功能,那么,有“个”构式的语义是“将来轻松获得主观大量”,而无“个”构式则传达出“将来尽量获得主观大量”之义。因此,例(a)含有“希望每个人起码喝三瓶”之义,即在说话人看来“喝三瓶”是在场每个人都能轻松完成的;而例(b)则含有“希望每个人尽量争取都喝到三瓶”之义,即在说话人看来“喝三瓶”基本上是在场每个人的最大酒量。“个”主要是强调动作完成的容易、轻松和快速,这其实是事件小量的引申意义,但和“V个N”中的“个”的功能是一致的。
⑦关于这一点,这里有一个很令人深思的问题,即:“在‘V量可数N’构式中,‘N’具有‘小量’特征还是跟量词的限定有关,至少是由量词‘激活’的。在此,令人感到疑惑的是,‘小量’不是‘N’本身所应具有的特征,或者说并非只有其本身具有小量特征的‘N’才能进入‘V量可数N’及‘V个N’构式,‘N’的‘小量’特征似与量词的使用有关,但为什么‘大量’却必须是‘VP’本身所应具有的特征?‘VP’的‘大量’特征为何不能在结构中获取或被激活?两者的差异究竟何在?”我的理解是,在“V量可数N”和“V个N”构式中,N的小量确实是与量词有关,这是因为,作为源构式,N是个单用的名词,其前的量词正如2.2节中所说,它的语义指向可以有两种理解,其中之一就是量化名词;但它体现出来的语义不是具体的量,而是约数的小量,凸显的是“小”义,这是量词单用的词汇语义和构式语义融合的结果,这种“小”义为其后引申构式所承继。构式语义形成后,“个”的表量会强制引申构式中的构件进入条件,不仅VP为了遵守信息表达原则而被强制为大量,当“个”后是“数量短语”或“数量短语+名词”结构的时候,也会被构式强制为大量,当然是主观大量。如2.4节中的例(35)、(36)及其下的注解都是这种情况。我们说构式作为一个整体有构式语义,那么它就必须有一个语义合适的外部语境(参见本文所引李美妍[2009]论述),同样,构式也必须保证内部构件的语义逻辑符合表达原则和规律。所以,构式“V个XP”要求其使用语境具有“小量”义和要求其构件VP具有“大量”义,都是为了满足构式语义表达逻辑的合理性的结果,两者并不矛盾。
⑧本文曾先后在第三届中国句法语义论坛(湘潭大学,2014年10月)和语言教学与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暨《语言教学与研究》创刊35周年庆典(北京语言大学,2014年11月)上宣读,得与会专家指正,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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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 吉)
A Study of the “VGe (个) XP” Construction Family and the Consistency of their Subjective Quantity
LEI Dongping
(International College of Chinese Studies,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34, China)
The paper studies the “VGe(个) XP” construction famil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struction grammar and argues that the formation of construction “VGe(个) VP” is the result of construction coercion and extension of “VGe(个) N”. The construction “VGe (个) VP” inherits the semantic feature that events easily reach, and the cognitive subject also holds that the action is easy to reach a large number of state that VP presents. The form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VGe(个) N” is the result of categorization and construcionalization of “V量可数N” construction, so its semantics also inherit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small amount of action. Therefore, the “VGe(个) XP” construction has a core construction meaning, namely, the features of event small, and the other semantics are based on its definition and extension. It should be emphasized that the study of the construction grammaticalization displays that the functionalization of components can lead to grammaticalization of construction and the grammaticalized constructions can provide new functions for the functionalized components. The functionalization of the components in the construction doesn’t indicate the dying of its semantic meaning, and it continuously plays a part in the construction in an abstract form.
“V Ge(个)XP” subjective quantity, categorization, construction coercion, type shift
2016-11-28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汉语常用构式的词汇化和语法化研究”(11CYY04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构式语法视阈下汉语常用单音节动词语义的历史演变研究”(15BYY142)
雷冬平,江西安福人,博士,上海师范大学对外汉语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汉语词汇语法历史演变、方言学、对外汉语以及构式语法等研究。
H314
A
1004-8634(2017)03-0087-(11)
10.13852/J.CNKI.JSHNU.2017.0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