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补位”与监控“到位”:新媒体时代谣言治理及舆论引导
2017-04-12陈勇颜瑶
□陈勇 颜瑶
权威“补位”与监控“到位”:新媒体时代谣言治理及舆论引导
□陈勇 颜瑶
新媒体时代,谣言滋生蔓延给社会带来巨大危害,特别是微博、微信出现后,更是给谣言的产生提供了温床。本文分析谣言产生的原因,并从权威信息发布与政府公信力的建立、法制惩罚和舆情监控和提升公众媒介素养等方面探讨谣言治理机制。
新媒体时代;突发事件;谣言;治理机制;舆论引导
一、谣言的界定、产生与传播
学界对谣言的定义、产生、传播及治理机制有着系统研究。美国人格心理学家、实验社会心理学之父奥尔波特在《谣言心理学》一书的序言中指出“谣言是一种特殊的相信某事物的观点,通常在人际之间口耳相传,缺乏可靠证据”。①奥尔波特揭示了个体接受和传播谣言的动机和方式,强调了投射是使个体相信并传播谣言的重要心理机制。他还提出谣言产生的两个基本条件:故事的主题必须对传谣者和听谣者有某种重要性;真实的事实必须用某种模糊性掩盖起来。从奥尔波特对谣言的定义和分析谣言产生的两个条件来看,谣言的产生与事件的重要性和模糊性成正比,当一个事件比较重大,而且新闻残缺或者报道不及时带来模糊性,这种情况下谣言产生的几率是相当大的。Knapp认为谣言“是一种未被官方验证而传播的,对某一热点问题采信的观点”。②Peterson也曾对谣言下了这样的定义:“在人们之间私下流传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案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③
从以上学者对谣言的定义可以总结出谣言的特点:第一,谣言是未被验证和没有确实证据的观点;第二,谣言产生于特定人群;第三,谣言针对的是热点问题、特定话题或公众感兴趣的问题;第四,谣言产生在模糊暧昧的状态下;第五,谣言经过人际互动传播。美国学者西布塔尼也曾指出,谣言重要特征是产生于“特定人群”,针对“特定话题”双向交流互动。这些学者对谣言的定义及其特点的总结是基于传统媒体时代的,在传播能力和手段十分丰富的新媒体时代,学者关于谣言的定义仍具有现实意义,学界对谣言的治理也给出了建设性建议。
奥尔波特总结出了谣言产生的公式: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他认为事件的模糊性和重要性之间有一个不存在,谣言就不会产生。克罗斯在奥尔波特的谣言公式基础上提出: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公众批判能力。④他把批判能力引入到谣言公式中,是对谣言传播研究的进一步完善,认为批判能力主要是根据群体的责任感、道德感和对于谣言的理性判断力,公众的批判能力越强,谣言传播的可能性和效果越低,反之则越强。由此可见公众的批判能力在制止谣言传播方面的重要性。
谣言传播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谣言是未经证实和没有证据的观点,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官方信息即权威信息的发布速度问题,如果权威信息在突发事件爆发时即可发布,谣言产生的可能性就越低,如果权威信息的发布滞后,谣言散布的强度则会越大。所以笔者认为:
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公众批判能力÷权威信息发布速度
在这个公式中,谣言的产生、传播与事件的重要性及事件的模糊性呈正相关,与公众批判能力和权威信息发布速度负相关。在新媒体时代,谣言产生、传播的土壤与传统媒体时代大不相同,谣言来源渠道更加广泛,传播更加迅速,影响力也越来越大,治理难度也在加大,治理新媒体时代的谣言传播十分必要。
二、权威信息及时“补位”
(一)谣言来源分析
新媒体时代的谣言来源主要是微信、微博、QQ及贴吧等网络社区。谣言出现后在各种新媒体上被转发,编造和散布这些谣言的既有普通网民,也有网络大V,更有一些微信公众号,这造成了舆论混乱,给公众带来困扰。
根据CNNIC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手机网民规模达6.95亿,微博用户规模2.71亿,其中手机端微博用户数为2.40亿。⑤我国使用微信、微博的网民越来越多,其对公众的影响力也在不断加强,新媒体传播手段更加多样,速度更加快捷,互动性更加突出。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新媒体使用,更是使得个人自主性在网络空间得到最大释放,个人意识在网络空间里崛起,个人更想在网络空间中发声,从而凸显个人自主,但是网络的自由性也造成了部分网民的不自觉,他们任意散布和制造不实言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
(二)权威“补位”,谣言消散
新媒体时代是一个自由人性的媒体时代,也是个人自主意识得到充分发挥的时代。但是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的前提是不伤害他人,不影响社会稳定,不损害国家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3年9月10日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了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情形: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诽谤多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解释》的颁布实施意在严惩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空间,打击利用网络制造非法言论的行为。
权威信息的发布,加强了公众对谣言危害的认识,也使他们获取了正确信息。新媒体时代,公众借助新媒体的力量了解外部信息,其中也包括谣言,在权威信息不能及时传达而公众又急于了解事实真相,特别是关系自己生活的信息的时候,谣言就容易侵入公众内心,从而轻信谣言,造成谣言的扩散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权威信息一经发布,谣言内容就会不攻自破,公众也会逐步了解事件真相,积极参与到事件正面权威消息的传播中,传递正能量。
三、从“补位”到“到位”: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互联网时代,每个人都有可能是谣言的制造者、传播者,但都会是受害者。”⑥进入新媒体时代,人们究竟是心甘情愿地接受那种置别人于可怕境地的谣言,还是对谣言保持距离和警惕?桑德斯的最后结论是——“选择权就在我们自己手中”。⑦若不对新媒体时代的谣言加以治理,将会对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健康发展带来破坏性结果,对网络环境、社会舆论乃至国家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笔者针对权威信息、舆情监测和公民素养三个方面就新媒体时代网络谣言的治理提出建议,以期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一)权威信息要及时“补位”,重塑政府公信力
提高政府公信力,必须夯实社会互信,实现官民互信。政府应该加强自身媒体建设,建立透明、快捷、权威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政府及公共事务、突发事件信息,使广大网民能够及时、准确、便捷地获得可靠信息,有效铲除网络谣言滋生的土壤。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都会伴随着谣言的产生,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是治理谣言的有效途径。政府在面对突发事件的时候不能有“捂盖子”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更不能随意打压不同言论,而是应以开放的心态积极应对不同言论,直面事实真相,敢于揭盖子、露底子。一味地掩盖事实、延缓报道,不仅不能解决突发事件,更会引来更大的社会不满,造成政府公信力的流失。当谣言出现时要及时公开事实,防止谣言进一步传播,在新媒体时代不能用以前的思维方式以及手段来应对谣言,要积极主动适应新媒体。公信力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处理了一个突发事件就能树立起公信力。当下很多网民认为可以“用谣言倒逼真相”,所以才毫无顾忌地散布编造谣言。针对这种现象,政府必须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快速、高效地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以重树政府权威、重塑政府公信力。
(二)舆情监控要“到位”,主动适应新媒体环境
新媒体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最为活跃的信息集散地,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新媒体用户的传播行为,加强对新媒体信息的监管,已成为能否有效打击散布网络谣言等不法行为的重要依据
强化微信、微博和网络的把关人职能,及时发现网络上的不实言论,在经过严格的审核验证后确认是虚假信息的,及时删除或暂停用户发布和关注信息,避免谣言的扩散与传播。把关人也属于意见领袖,经他们确认后出现在网络上的信息,其说服力更加强大,某种程度上把关人左右着舆论走向。这也给政府应对突发性事件提供了一种思路,新媒体时代,大众既是信息的发布者和也是传播者。首先,政府应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公众舆论。其次,官方媒体应积极与网络媒体协同,及时制止不实言论的散布,防止谣言的进一步传播。最后,应建立突发事件权威信息发布机制,政府部门科学及时、公平公开的权威信息发布,“先声于人”,能够成为从源头上预防网络谣言产生的最有效渠道。
(三)不可忽视的因素:公民素养的提升
新媒体时代,不仅公民个人要注重自身媒介素养的提高,意见领袖更要着力提升自己的媒介素养。新媒体给用户提供了一个自由交换信息、传播观点的平台,但是每个用户也要意识到,这个自由不是绝对的,应该在不违背社会道德与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发表意见、传递信息。因此提高新媒体用户的自律意识,树立“有责任的自由”的观念,也就十分紧迫和必要。特别是那些名人、明星等舆论领袖,在发言时更需慎之又慎。意见领袖在人群中具有广大的号召力,他的行为会影响到关注自己的人群,加强对意见领袖的媒介素养教育十分必要。国家需要大力加强对公众的思想道德建设,明确公众所享受的权利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国家需要向社会公众大力宣扬“只有履行了义务,才能享受权利”的观念,让公众中的每一员都能够规范网络言行,切实做到不发谣、不传谣、不信谣,善于运用理性判断,让自己成为网络中的明白人。
谣言的治理至关重要,它关乎新闻事件的真实性,也关乎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不少学者对于谣言的成因及治理都有深刻的认识,本文基于奥尔波特和克罗斯的谣言公式,认为在新媒体时代,权威信息的发布速度要紧跟新媒体的特征,做到快速、及时;新媒体虽然具有自我净化的能力,但是重大事件或者危机事件爆发而不及时报道相关信息,就会导致谣言横生。新媒体时代,谣言的治理既需要政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公开透明的权威信息发布制度,也需要媒体加强把关,防止谣言的进一步散布,充分发挥新媒体的自我净化功能,更需要公民个人提高批判能力,增强对信息的辨别能力。
注释:
①奥尔波特.谣言心理学[M].刘水平,梁元元等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2.
②Knapp,Robert H.A psychology of rumor[J].The Public Opinion Quarterly,1944(3):22.
③卡普费雷.谣言[M].郑若麟,边芹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6.
④曹然,丰纯高.网络谣言可防可治[J].传媒观察,2015(2).
⑤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17-01-22.
⑥杨立青.新媒体时代的网络谣言传播与控制探析——由桑斯坦《谣言》展开的分析[J].新闻记者,2014(11).
⑦桑斯坦.谣言[M].张楠,迪扬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10).
(作者单位:西华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本文系南充市哲社项目“网络环境下的突发事件与政府媒体公关策略研究”(项目编号:NC2012A002),四川省教育厅社科重点项目、西华师范大学国家级培育项目“新媒体环境下的新闻发布模式与危机传播评估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4SA0064、13C012)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