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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村镇居住“互嵌”的成功经验和启示*以新疆和田市吉亚乡团结新村为例

2017-04-12孙笑冰

实事求是 2017年4期
关键词:共融新村维吾尔族

孙笑冰

(中共新疆区委党校 哲学教研部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文明村镇居住“互嵌”的成功经验和启示*以新疆和田市吉亚乡团结新村为例

孙笑冰

(中共新疆区委党校 哲学教研部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新疆和田市吉亚乡团结新村通过采用“互嵌式”的居住格局与发展模式,使各民族在共同的生产与生活中,形成了一种新型的邻里关系和民族关系,由“民族互嵌”进而实现“民族共融”,以此推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发展。对其成功经验与启示的学习和借鉴,对于新形势下,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加强民族团结、反对“三股势力”、构筑民族团结的铜墙铁壁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明村镇 居住“互嵌”经验 启示

新疆现有56个民族,其中世居民族13个,南疆是少数民族高度聚集区,民族成分较多。由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各个民族之间相对封闭和独立,呈现出以族别为单位的居住特色。为打破这种选择性居住带来的局限性,和田市吉亚乡团结新村积极探索,所采用的以各民族居住“互嵌”的社区结构和发展模式,实现了民族居住模式和社区发展模式的创新。它以社区为单位,促使各民族在一起共同生产和生活,逐步形成一种新型的邻里关系,为各民族间的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搭建了平台,促进了各民族互帮互学、取长补短,这对加强民族团结、化解民族隔阂、增进民族情感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基本情况

和田市吉亚乡团结新村是和田市为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所提出的进一步推进相互嵌入式的社区结构和社区发展模式所实施的一项重大民生建设工程。团结新村位于和田市吉亚乡北段的沙漠腹地,距离和田市约30公里。计划投资18亿元,规划面积达10万亩。现已投入了10亿元,1 000套安居富民房目前已竣工,其中,牧民定居房212套已基本完工,每户占地面积676平方米(包括:住宅81.79平方米,院落436.24平方米,棚圈77.97平方米,牲畜活动区80平方米左右);同时,还配套建成了2 000座、每座1.5亩的温室大棚,6 000亩饲草基地和10 000亩特色林果业基地,长8 600米、约10万多棵树的防风、防沙林带。截至2015年底,已有533户民、汉村民先后以“互嵌式”的方式入住并投入生产。预计“十三五”期间,该新村还将建成5 000套安居房、10 000座温室蔬菜大棚以及2.5万亩饲草料基地和4.5万亩的特色林果基地等。①天山网报道“昔日的沙漠今日的新村——和田市团结新村纪实”[EB/OL].http://news.ts.cn/content/2015-09/02/content_11771113_2.htm,2015-09-02.

和田市吉亚乡团结新村是民族团结的示范村。各民族相对集中,主要有维吾尔族和汉族,其比例各占50%,他们以混居的形式(包括温室大棚与棚圈的分配等都实行“互嵌”)形成了一种新型交叉式的邻里关系。这种邻里关系,为促进民汉村民间的交往、交流搭建了平台,既增进了民族间的情感,消除了民族间的界限和隔阂,又带动和营造出彼此学习双语的浓厚氛围。同时,在生产中他们还成立了互助合作社,实现了帮贫脱困和在种植、养殖技术上的相互传帮带。经过探索和努力,团结新村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自身发展特点的各民族共同致富的道路。通过民汉居住“互嵌”,既增进了各民族间的情感认同和文化认同,又加强了民族团结,构筑出反对“三股势力”的铁壁铜墙,对新形势下进一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团结新村各民族实施居住“互嵌”的成功经验

和田市吉亚乡团结新村主要有维吾尔族和汉族,其比例各占50%,他们以混居的形式实现了在种植、养殖技术上的相互传帮带,促进了各民族间的交往和交流。通过积极探索,成效显著,其经验值得借鉴。

1.以居住“互嵌”进而形成交叉式的邻里关系。

和田地区以维吾尔族为主体民族。维吾尔族占96.3%,汉族占3.5%,①数据来源于和田信息网。汉族多集中在县、乡镇。长期以来,形成了维吾尔族高度聚居,汉族相对小聚居的居住格局。这种居住格局,导致维汉民族在活动场所、居住空间以及日常的生活和礼尚往来等方面都相对独立且较为封闭,民族间的交往交流几乎处于隔离状态。针对这种现状,团结新村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与创新。无论是在居住格局上,还是在巷道和蔬菜大棚的分配中都按照维、汉各占50%的比例交叉进行,形成“维吾尔族的邻居是汉族,汉族的邻居是维吾尔族”的基本居住格局,营造出各民族村民“低头不见,抬头见”“这边不见,那边见”的日常生活环境,造就出一种新型的邻里关系和相处模式,为各民族村民的日常交往和交流搭建了平台,促使各民族村民在生产、生活、行为习惯以及思维模式和思想观念上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在自然而然地潜移默化中实现由居住“互嵌”逐步到“民族共融”。

2.以经济“互嵌”,实现互补多元。带动农民脱贫致富是和田市委、市政府的宗旨和根本所在,提高就业、种植和养殖技能则是致富的关键。针对维吾尔族擅长养殖、养禽及庭院果树经营,汉族擅长蔬菜种植和管理的基本特点,团结新村采用了生产技能“互嵌”的发展模式,促使维吾尔族、汉族进行种植和养殖技能的“互嵌”学习,在种植、养殖等技术层面以及管理经验方面进行传帮带,以此提升彼此的生产能力和管理经验。与此同时,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团结新村还成立了经济互助合作社,实现生产经营方面的“互嵌”,双方在经营、就业的观念上以及致富理念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转变,脱贫致富成为各民族的共识。维吾尔族的不少青壮年尤其是女性村民开始到附近的企业打工。同时,团结新村还组织村民进行双语学习,并对各种生产技能进行培训,实施以蔬菜种植为主业,养殖为副业,打工为补贴的多元互补的生产经营发展模式。经过努力,已解决了1 000多人的就业问题。目前,团结新村每户年均收入已超过5万元。

团结新村在致富发展模式和发展理念上的不断创新,也吸引了不少实力企业入驻。新疆坤天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就计划投资5亿元落户团结新村。其中,防沙治沙、经济林、肉羊繁殖及良种繁育和鱼粉基地等项目都在积极推进建设中,建成后将解决就业岗位2 000余个,以此带动村民多元发展。

3.以文化“互嵌”,带动乡村思想文化教育的发展。一是以交流促“双语”。长期以来,和田地区维吾尔族和汉族相对封闭、独立,客观上不具备学习“双语”的语言环境,影响民族间的交流。团结新村为改变现状,以居住“互嵌”形成新型的睦邻关系,通过生产生活上的交往和交流,营造出村民时时学双语,处处学双语的浓厚氛围。通过相互学习,民族间的交往与交流更加便利,情感更加贴近,民族界限和民族隔阂逐步淡化和消除,对彼此文化的认同以及对风俗习惯的尊重得以增强。生产生活上的互帮互助,在潜移默化中实现了思想文化教育的“互嵌”,推动了乡村思想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二是把宗教活动进行淡化和私人化。为提升精神层面的追求与信仰,构筑和谐安康的示范村庄,团结新村把宗教活动淡化和私人化,通过对宗教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淡化了宗教氛围,逐步形成信科学、用科学的乡村氛围。三是通过文化“互嵌”逐步实现文化“共融”。团结新村通过经常开展各族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来彰显民族特色,弘扬民族文化,以文化“互嵌”逐步实现文化“共融”。如介绍维吾尔族歌舞、维吾尔乐器等,通过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使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尊重、彼此吸纳,进而带动乡村文化以各民族的文化“互嵌”形式为载体,逐步实现各民族文化的“共融”。

4.以情感“互嵌”为基础,促进民族关系更加和睦和顺。通过居住“互嵌”使各民族村民建立起以情感“互嵌”为基础的新型民族关系。一是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村两委会要求所有班子成员都必须会双语、懂技术、善管理、知民俗、解民情,在工作中必须立足实际、求真务实和带头示范。经过努力,风清气正的党群干群关系正在形成。通过给村民办实事、办好事,村两委以求实的作风赢得了各族村民的广泛认同和信赖。目前,团结新村在村委班子的带领下,乡村面貌焕然一新,村民生活得到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和睦和顺。二是民、汉关系更加融洽。团结新村采用了以情感“互嵌”为其沟通基础,即通过新型邻里关系的相处,生产生活的互助与合作等,拉近了彼此间的情感,逐步消除疏离与隔阂,使民族关系更加和睦和谐。

三、由民族“互嵌”到民族“共融”的启示

1.“互嵌式”居住发展模式应因地制宜,各具特色。新疆各民族“互嵌式”社区发展模式正在全疆蓬勃兴起,这种居住发展模式既具有一般社区的共性特点,又有其鲜明的个性特征。在地域、人口和关系上,新疆总体呈现“南民北汉”的基本格局,其中维吾尔族主要集中在南疆,占新疆维吾尔族总人口的88.15%,北疆只占维吾尔族总人口的11.85%,而南疆三地州的维吾尔族人口占全疆维吾尔族总人口的75.05%。①数据来源于“新疆各族人口比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数据”[EB/OL].http://www.datiegun.com/shehuiwanxiang/471881.ht⁃ml,2017-01-22。这种分布特点,无疑给“互嵌式”居住发展模式增加了难度。为此,在居住发展模式上应拓宽思路,转变观念。要根据不同地域的特点,结合历史与现实条件,突出民族特色,使各民族相互学习、沟通交流,通过“互嵌”,逐步形成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而达到守望相助、民族交融的社会氛围。与此同时,在积极推进各民族“互嵌式”社区结构发展模式的过程中,还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及不同人口的居住特点,采用不同的社区结构发展模式,不能一刀切。要因地制宜,探寻出适合本地区、符合各民族共同生产生活特点的、能够促进各民族相互交往交流的社区结构发展模式。

首先,建设“互嵌式”社区必须科学规划,有序推进。由于新疆各地特别是南北疆的人文历史环境差异较大,这就决定了各民族“互嵌式”社区结构的社会基础也大不相同,需要各地在积极推动和建立各民族“互嵌式”社区结构发展模式的过程中,进行前期调研,在选址、嵌入方式、入住人员以及治理模式等方面进行科学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在综合考察和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如,喀什地区通过以干部集资房的分配方式来实现其“互嵌”的社区结构发展模式;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着力打造和积极推进的各民族“互嵌式”社区结构示范工程等,都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其次,“民族互嵌”绝非简单的混居。新疆文化多元,价值观多样,多民族、多宗教是新疆的显著特点。团结和谐的民族关系既是新疆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同时又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真正做到民族团结,和睦和顺,必须积极推进各民族“互嵌式”社区结构发展模式。只有通过这种发展模式,才能逐步实现“民族交融”,而要真正达到此目的,必须从制度上更加规范,在行动上更加努力,在潜移默化中进行科学引导。

正是基于上述目的,“互嵌式”社区结构模式的建立,不能简单停留在各民族物质空间上的混居。事实证明,单纯的混居不能真正实现民族交融,只有搭建好民族交融的平台,夯实好民族之间相互交往交流的基础,由物质空间的交集,逐步形成思想上的交融,促成不同民族在思想、情感上的理解和包容,在文化及心理层面的认同和尊重,才能最终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齐心协力、团结奋进,共同建设新疆美好的未来。

2.应通过“民族互嵌”逐步实现“民族共融”。要真正通过“民族互嵌”最终实现“民族共融”就必须做到:首先,必须坚持“依法治疆”。由于自然和历史的原因,各民族在经济、文化、社会以及生态等方面存在差异。为缩小差异,在政策层面适度向少数民族倾斜是必要的,但这种倾斜应该体现在经济、文化和教育的层面上,而不能体现在政治和法律层面。针对新疆区情,我们既要重视民族间的差异,更要注重培养和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处理问题时要坚持“依法治疆”这个基本原则。只有坚持依法治疆,才能让各民族群众在政治上真正实现平等,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才能得以逐步消除,才能真正实现各民族共融。

其次,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当前,在“三期叠加”的复杂形势下,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暴力恐怖活动,特别是在去极端化的过程中,离不开各族人民的紧密团结。这就需要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只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才能在行动中不打折扣地加以贯彻落实,才能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脚踏实地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促使各民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真正实现由“民族互嵌”进而实现“民族共融”。

第三,善于总结,不断提升。民族“互嵌”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民族共融”,要真正达到此目的,在具体实施和操作过程中,切忌盲目乐观,急于求成,要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只有不断总结,才能在实施的过程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才能真正做到少犯错误,少走弯路,在推进各种“互嵌”的过程中,才能更加符合新疆区情,使“互嵌”的作用真正得到发挥。

3.强化双语学习,促进文化共融。双语学习是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文化共融的前提和基础。是各民族交往交流必不可少的桥梁和纽带,为此,首先,要采取多种措施营造浓厚的双语学习氛围。要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目前,尤其在南疆,双语人才极其短缺,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培养和吸引双语人才;通过生产、生活、学习、居住等方面的“互嵌”,营造双语学习环境;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双语培训及送教下基层活动;把双语作为干部晋级、提拔、任用等方面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等,以此提升各民族的双语水平和双语能力;其次,要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社区、村镇、学校为其单位,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互嵌式”文化娱乐活动,以此增进情感,强化对各民族文化的认同和理解;必须大力营造社会主义新风尚,倡导科学,反对封建迷信,了解和尊重民族习俗、传承民族文化,加强“三观”和“五个认同”教育。第三,要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街道、社区、村镇等基层单位应进一步创造各种条件,搭建各种平台,扩大和丰富社区服务功能,建设和完善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社区及乡村蔬菜直销店等,为各民族村民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提供服务。第四,要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通过合理布局宗教场所,满足信教群众的合理需求,在有序管理的基础上,使信教群众信有所念、礼有所场、住有所定,促使宗教逐步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第五,积极鼓励少数民族到内地打工、就业、学习和工作,与援疆省、市对接,逐步扩大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接受教育、就业和居住,以此实现文化的共融。

总之,民族混居只是各民族相互嵌入的一种基本形式,其目的是为了加强民族团结,增进彼此情感,逐步消除民族界限和民族隔阂,实现民族共融。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互嵌式”居住格局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不能单纯片面地强调混居。

[1]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http://news.youth.cn/gn/201405/t20140529_5284846_3.htm,2014-05-29.

[2]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的讲话[N].新疆日报,2014-04-30.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新疆统计年鉴[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6.

责任编辑:洪美云

C912.82

A

10.3969/j.issn.1003-4641.2017.04.21

*本文系2015年国家西部项目“新疆南疆农村相互嵌入式思想文化教育研究”(15XMZ07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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