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西寨墙的历史溯源与田野考察
2017-04-12马丹丹
摘要:将长城与寨墙联系,具有启发意义的是,华夏与非华夏的区分,与华夏内部的区分,诸如盗、寇、匪,可谓相互呼应、有相通之处。文明防御概念下的他者意识并不仅仅是华夏与非华夏的区分,也会延伸到华夏内部的他者的生成。南宋时期的堡寨防御系统由于边境的内陆限制,江河沿线的防御地位凸显。明初的卫所制度则是出于保卫长城的需求,自上而下发起了依托屯垦的半军事化管理。进入到晚清叛乱的语境,寨墙建设则是自下而上的社会运动。对寨墙的定义也就超出了传统意义的长城的分类体系。拥有寨墙防御功能的村落则和晚清叛乱有着密切的关系,形成中原丰富的寨墙景观。豫西寨墙是在捻军叛乱的背景下建造的,通过地形、地势考察发现,豫西寨墙有着地势险要的特点,通过建筑的巧妙围砌,形成“天险”的寨墙景观。尽管中原寨墙的地方形式有差异,在本质上有着相通之处:抵御叛乱和匪患。
关键词:土围子;内部边界;防御空间;社会运动
中图分类号:K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6)12-0044-06
2009年,笔者在豫西偃师县的调研过程中无意中在段湾等地发现了豫西社会遗留的丰富的寨墙遗迹,接触到捻军入境豫西,社会激变的晚清叛乱背景。豫西的寨墙田野调查经历促使笔者追溯寨墙的历史根源和近代演变。作为内部边界的寨墙,恐怕是长城从西北边疆向华夏腹地转移的写照,只不过它的首要目的不再是抵御来自草原游牧部落的辽、金或蒙古,而是晚清的叛乱引发的社会动乱,这些外来冲击对当地村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形成了中原寨墙的丰富景观。同时留下了丰富的口述史,在笔者的田野调查过程中,不断地记录和展现。这重经验,对于理解华夏文明不容忽视。
一、城郭的防御与寨墙的建设
文明的防御意识是个综合性概念,长城抑或寨墙等建筑实体,是防御的表现形式。因此,寨墙或者长城均可泛化为隐喻,真实的体验是恐惧、敌意是如何成为真实的社会现实力量的。王斯福通过对台湾社区民间宗教的研究发现,民间宗教普遍信奉武将,与城隍信仰形成对比。宗教仪式具有暴力的象征,维系了暴力的传统。仪式的暴力威慑在对待鬼的态度体现出来。他将民间宗教看作是国家正统教化的异端,以异端的形式发挥了政治的隐喻,与世俗权威相呼应。他对民间宗教的研究恰如其分地揭示了民间宗教的信仰系统包含的相似的华夏与他者的关系思维。[1]将长城与寨墙联系,具有启发意义的是,华夏与非华夏的区分,与华夏内部的区分,诸如盗、寇、匪,可谓相互呼应、有相通之处。言下之意,文明防御概念下的他者意识并不仅仅是华夏与非华夏的区分,也会延伸到华夏内部的他者的生成。
(一)南宋时期的堡寨系统
有游牧民族的进犯,就有长城的修建,进而延伸到华夏腹地,表现形式为城郭的加固和寨堡的防范。
寨墙是一个防御性概念,它和城郭的防御联系在一起,首要的目的是对抗外族的入侵。长城是游牧与农耕的分界线,随着游牧民族突破西北防线,进入中原,城防建设放到了首位。因此,城郭的防御与寨堡的建设首要的契机是防范游牧民族的入侵。战略布局由农耕向草原延伸的过渡地带转向内陆地区,随着游牧军队征伐的深入,又从内陆转移到江南等多山水的地方。以南宋為例,由于偏安东南,中原失守,新的战略防线转移到江浙、安徽与蜀中(包括广西)等南方区域。“在南宋与金、蒙长期对峙与争斗中,自东向西逐步形成江淮、荆襄、川陕三大防区,共同承担防御外敌的任务”。[2]337城郭和寨堡在战略意义上等同于长城:标示了华夏腹地与游牧民族直接的遭遇,由于进攻性不断减弱,抵御性不断增加,堡寨以替代长城的防御方式向华夏腹地深入的步伐也就加快。
以南宋为例,为了抵御金军的进犯,兴起了加固城郭和修建寨堡的浪潮。这些城郭和寨堡是为了抵御外侮。所谓内乱,如贼寇、盗乱,虽然扰民不断,不过官府能够有效地平息,通过地方军,迅速将其扑灭。对于城郭与寨堡的安全而言,真正的威胁来自金与蒙古的进犯。城郭和寨堡的防御功能的发挥是为了对付金、蒙的军事优势,如骑兵、火炮。
2014年初秋,笔者走访了江南地域的部分城市,如扬州、镇江,试图了解南宋在江南地域的战略分布情况。笔者发现,南宋抵抗金、辽的内陆防线受到阻碍,边境线向江河后撤,直到撤不动为止。丧失了进攻性,堡寨的防御性反而发展出了成熟的技术体系。江淮的战略地位依托了长江的天堑建立起来。也就是说,由于内陆防线的限制,江河的防线成为重中之重。以镇江为例,镇江是韩世忠练兵所在地。北固山依偎长江,山势并不险峻,但是布置了重重哨岗,这些哨岗建立在山腰、山顶,尤以山顶密集。从茂林伸出的亭檐在山脚下依稀可见。通往山顶的路径,还有“狄路”这样的命名。为了阻挡金、辽越过长江天堑,北固山的战略地位近似于长江的咽喉,长江将三面山体包裹起来,形成锁链的架构。宋诗人米芾在北固山题诗曰“云间铁瓮近青天,飘渺飞楼百尺连。”
镇江北固山的考察说明,堡寨并不必然在建筑形式是遵循城墙的体例,依据地形地势的特点灵活变通。遇到山就“上山”,遇到水则挡水,遇到平原则以村落为依托安营扎寨。由于南宋偏安东南,依托长江的天堑,水陆防御体系的特殊性就成为堡寨一般形式的延伸部分。
(二)明初期的卫所制度
大同,在北魏时候是都城(平城),开凿云岗石窟,修建长城。随着六镇起义,北魏分崩瓦解,分裂为东魏和西魏。北齐时期又在大同设立重城,加修长城,防范鲜卑之外的其他游牧民族。大同成为游牧与农耕之间的主要拉锯带,也是长城防御的集中所在地。2014年深秋,笔者专程赶赴山西大同,考察大同的古长城。所谓的古长城,就是北齐时期开始的浩大长城工程。它们大多分布在大同靠近内蒙的交界地带,例如左云、右玉和新荣区。令人失望的是,今天所能看到的古长城乃是明长城的遗留,令人意外的是,长城边境附近的村庄,保留有丰富的堡寨建筑。这些堡寨是明初卫所制度的产物。当它们出现在我面前时,我感到异常的兴奋。
从统治者的眼光来看,长城仅仅是第一道防线,还不够,卫所制度就变得重要了。于是第二道防线就是堡寨在长城内围、村子里的设置。笔者在右玉、新荣区都看到了这种卫所制度的堡寨建筑。卫所制度指的是安营扎寨,士兵住在里面,亦兵亦农,平时耕田,战时打仗,自己养活自己,渐渐地,就成为本地人。随着国家的变化,卫所制度早已废弃,这些堡寨却保留下来。新荣区的村民告诉我,新荣区有四大堡寨,笔者所看到的仅是其中之一。堡寨和村庄是相互结合的结果。不过,有意思的是,它是自上而下的卫所制度在村庄扎根的民兵组织,是国家征发的军队在边塞、边城驻军且经济上自给自足的特殊形式。依靠卫所制度实现军队的戎边,和后来我在豫北调查的土围子有很大的不同,后者是自下而上的、应付匪患的村庄自发性防御措施,村庄组织自卫组织,如红枪会,黑社,是以自耕农为主体的组织形式,这时的民兵才是名副其实的民兵。在豫北、豫南地区从事土围子的调查时,笔者一直以为是晚清叛乱以来激发的基层社会的寨墙联合运动,直到来到大同,寻访到堡寨的存在,笔者意识到卫所制度给晚清以来兴起的以土围子为核心特征的基层权力组织打下了基础,或者说,卫所制度废弃后,以村庄为单位的土围子防御组织才又在腹地蔓延开来,目的是增强自保能力。既然国家已经无力保护,才由地方组织自发组织军事力量、抵御匪患,填补这一空缺。这一自下而上的寨墙建设运动从根本上改变了卫所制度的性质,权力主体从内发而来,真正实现了堡寨的扎根意图。
(三)晚清叛乱与土围子的出现
笔者看来,太平天国起义是外侮向内乱转变的起点,晚清叛乱,加上20世纪初匪患的蔓延,寨墙的修建演变为抵御内乱的应变措施。人们为了自身的安全,离开村落,在偏远的地方临时修建寨墙,自我保护,既是为了防范匪盗的扰乱,同时,也为了避免清军剿匪时把自己混淆其中,遭到捕杀。等到叛乱平息,再回到居住的村庄,临时的寨墙被废弃,这些临时性寨墙被称为“土围子”。孔飞力在对晚清叛乱的研究中提到过这种土围子。[3]41随着晚清内患的加深,如捻军叛乱,出现的变化是临时性寨墙变成了定居性的聚落,这就是从南宋的寨堡演绎出来的近代意义的“寨墙”,它包含两重含义:一、人们选择地势险峻的地方作为聚落空间。例如建造在山上,或者是其他能够依凭天险的地势。二、不迁徙,但是加固自己所在村庄的防御能力,修建寨墙,购买武器,组织村落武装等。即自我防御。这两种行为根据村庄所在的地理环境和具体情况灵活选择,做出决定。无论是哪一种,可以看到,都和地方精英的团结与领导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防御和掠夺没有绝对的区别,也就是说,当村庄具备了自我防御的能力,也就有外出劫掠的倾向。也就出现了裴宜理研究捻军叛乱时所说的“整村为盗”的现象。裴宜理将这种同时具备防御性和掠夺性倾向的村庄称之为“圩寨”,最为直观的建筑样式是:“村民环村筑以围墙,树以栅栏”。[4]99
城郭、寨堡从抵御游牧军队到抵御匪盗的转变过程,说明从晚清开始,延续到民国时期,叛乱、匪患已经融为寨堡的一部分,寨堡既受到匪患的侵扰,又和匪盗保持了暧昧关系。匪与民之间的密切联系,使得政府的剿匪遭遇了重重困扰,付出了巨大代价而又收效甚微。由于这一转变,寨墙在近代意义的战略地位就凸显出来,它把华夏腹地的防御边界转化为名副其实的内部边界,与社会控制、社會检查制度紧密联系,凸显了帝国权威。
匪患并不仅仅是匪盗自身的原因,官逼民反是主要的原因。南宋在文献中对民变一律称之为“寇”,不过习称不同:“水寇”、“海寇”、“妖寇”,“茶寇”、“盐寇”等。《南宋军事史》的研究者这样总结道:
尽管南宋时人和旧时代统治者一般都称当时的各种变乱为“寇”、“盗”、“贼”,但他们也不得不承认相当数量的变乱乃是官逼民反的结果。[2]271
剿匪不力同样是官僚制度衰微、腐朽的信号,这一点,在韩书瑞对乾隆时期山东叛乱的研究中有精湛的描述。韩书瑞著作的不凡之处不是在描写了王伦率领教徒攻陷山东三个县城、最后失败于临清、仅仅一个月的叛乱过程,而是在描写了叛乱的准备和余波环节,主角不是从事异端活动的教徒,而是积极策划搜捕和残酷屠杀的官僚,尽管以清政府的胜利告终,但是不幸的事实是,王伦叛乱之后百余起秘密教门叛乱活动烽烟迭起,可以说,从事非法宗教结社活动的非正式精英的家族网络生生不息而又斩杀不绝。作者有这样深刻的表达:
尽管清朝官僚机构常常行动迟缓而笨拙,但是一旦嗅到能够表明千禧年倾向的教派网络的气息,其出手之狠毒,处理之彻底,毕露无疑。[5]172
从韩书瑞对教派本身意识形态的研究受益良多,感人之处是韩书瑞对非正式精英的同情式书写,他们与儒家教育体制培育的精英形成了竞争关系,正是这些从事宗教结社的家族精英以其个人魅力、知识和能力,特别是信仰的布道,为民众的生活找到了属于官僚集团的精英所不能给予的意义。
二、捻军叛乱的激化——豫西寨墙考察
社会边界,尤其是乡村的社会边界,往往被看做自然的边界或产权的边界,以为是自然传统遗传下来的共同体权利或地方性知识。这方面,马克·布洛赫对土地的边界从临时性的栅栏到制度性的矮墙的演化,有着细致的描述,根本的着眼点是公共土地是如何私有化为家户财产的。[6]50笔者试图从社会运动的角度重新延深“寨墙的故事”。通过考察豫西的寨,发现即便是“有形的边界”也非自然而然的,它是一个历史的过程,社会力量参与的过程,当村界自然化时,没有历史的地方可能才进入视野。笔者坚持了一种民族志的做法,关注村界是如何强化的,确切说是如何意识到的。豫西保留着惊人数量的捻军入(河南)境的寨墙遗迹。
打开偃师县志,会看到满目疮痍洪水与大旱记载。这个古城自“记事”起,就和洪水与大旱紧紧相连,命运将它的咽喉扼到饥饿的极限。
万历八年(1580),大灾荒,人相食。
崇祯八年(1635),李自成入堰境。
崇祯十三年(1640),大旱,无麦禾,洛水深不盈尺,人相食,登封县李际遇号召饥民聚集偃师南山,打富济贫。
崇祯十四年(1641),春,大疫,死者枕藉。斗米价五千钱。李自成攻克城。
崇祯十六年(1643),岁大饥,民食榆皮、桑椹,有数日不炊者,多逃徙河北(黄河以北,笔者按)。
咸丰八年(1858),连年灾荒,捻军入境;咸丰十一年,三月,捻军一部至偃师。八月,又至。各乡豪富,奉清廷坚壁清野法,广修村寨,以御捻军。
光绪二十六年(1900),先旱后涝,灾荒严重,灾民向陕西逃荒者络绎不绝。[7]
李自成“叛乱”,给偃师的祸害是冲击性的,当时恐怖的记忆依旧留在家谱的记载中,记述叛乱对宗族的破坏,使得宗族面临文化危机,修谱等恢复宗族记忆的仪式便是应对社区文化危机的措施。
视线从夹河流域转移到邙山地域,看看邙山地域分布的宗族情况。
此谱作自先好学公传及五世不无失次至龄。五祖廷公号正寰,游津五十年,每从读书之余目视家谱不忍不传又从而襸绪之。及闯逆祸津,五祖北渡,谱随陷于南岸,值龄父讳詢亦就食河阳闻失家谱即夜渡于南岸,于五祖书贯中搜得此书,又俱兵焚欲即渡苦无舟辑,竟侍凭河数溺而卒未溺者,乃我祖在天之灵也。①
康熙十三年次甲寅二月廿日十二代孙九龄复钦
这是邙岭乡牛庄鼓书艺人陆四辈提供的陆氏族谱,记载了五祖为保存家谱,又冒着兵祸从黄河北岸渡过南岸,取得家谱后又只身游过黄河,昭示后人,家谱的完整是先祖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
笔者在吉家沟的吉氏宗祠里抄录到四五块不同年间的吉氏家谱和重修碑记。
从来天下事有创立前者,必有继述于后。无有创立,无以见前人之功烈;无有继述,无以启后人之心志。如吉代之系谱由来久矣,当明末之世匪贼作乱而家谱失传族传者反问……
大清咸丰二年十二月既望吉日合族仝立
无论是“闯逆”还是“匪贼”,均表现了从宗族本身、民的角度对李自成入偃的看法,民间有闯王杀人的传说,血流成河,有个村民藏在空心大树里,闯王杀光这一方百姓,顺手砍了大树一刀,哪知鲜血从树皮内渗了出来,闯王纳罕,大树也流血了,遂收兵离开。
接踵而来的太平天国、捻军叛乱,尤其是捻军入境,激发了豫西紧迫的寨墙修筑,这一防御自卫举措是如此普遍,以致于可以依稀看到红军进入豫西遭遇村寨军事抵抗的社会雏形。对于笔者来说,它是社会文本,包含了丰富的社会史信息。带着豫北的“土围子”田野经验,走入豫西社会,确切说,笔者得以接近“寨”的本意。
寨是什么?民族志经验告诉笔者,“土围子”在20世纪初的华北乡村较为常见。[8]43②此番走入豫西的村落空间,不期然与“寨”相遇。
过了头道山门,二道山门,这儿是条断涧,宽约两丈,深不可测,断涧上架着木板桥,这桥是活的,对岸修有一道山门,有喽兵在这儿把守,如果扎起吊桥,纵有千军万马也休想越过。第三道山门也是黑虎寨的大门,是随地势修建。原来黑虎寨建在一个方圆约五里的平台上,只有这一条道可通,两边是陡壁,中间是五六尺宽的斜坡,拾级而上,山顶处居高临下建有一座关卡,里边安放着滚木和雷石。[9]99
引用的这段文字是河洛大鼓书目《五女投唐》对浓厚军事色彩的寨的白描。现实生活中虽没有文学中这般“天险”,意旨却是相通的:寨建立在山顶或高坡上,随地势修建,军事防御或攻击占有高地的优势。
吉家沟的民居是窑洞,密布于黄土山坡,绵延的黄土坡属邙岭,系黄河的冲击淤泥。窑洞分为上下两层,依坡而挖,下层是主室,上层堆放杂物、农具,这种生态地貌适合牲畜放牧,村民们放羊到山坡吃草,所以窑洞下层还附设羊圈或猪圈。在顾县段湾,笔者看到院落的另一面干脆以土坡为壁,山坡上种植树木,依稀可见人家的房屋,这种奇特的依山而建的习惯形成民居的规则。村民用“一步两孔桥,一顶四座庙”形容吉家沟的村落“地景”。询问当地老者捻军的记忆,他告诉笔者,“没有听说捻军,倒是红毛子祸乱,村子临时躲到附近的高地上,一小片高地,围起了寨墙,红毛子退后,又回到村子。”相对于吉家沟临时性的圈地保护,由于受到捻军的冲击较大,偃师东南部的段湾等环绕的村落纷纷扎寨安营,“上山”武装,这种军事化的村寨模式延续到抗日战争,在地方精英的领导下,具备防御功能的寨,成为制度化的乡村“地景”。豫西“强社会”的背景就从地方精英与南京政府的对抗性关系中成长。张信对别廷芳做了人物传记式的“强社会”个案研究。研究发现:为了抵御匪患,南阳内乡县出现了70多个不同的寨子。这些寨子不仅“用栅栏防卫,以石墙环绕”,而且还组织了民团。别廷芳以民团队长起家,很快就扮演了抵御匪患的领导人角色。[10]77
结语
南宋时期的堡寨防御系统由于边境的内陆限制,江河沿线的防御地位凸显。由于丧失了进攻性,堡寨的防御性获得了成熟的技术支持。明初的卫所制度则是出于保卫长城的需求,自上而下发起了依托屯垦的半军事化管理。进入到晚清叛乱的语境,寨墙建设则是自下而上的社会运动。对寨墙的定义也就超出了传统意义的长城的分类体系。卫所制度虽然被废弃,并不是毫无意义的。相反,卫所制度为晚清叛乱以来涌现的寨墙社会运动打下了基层权力的基础。由于这些草根的寨墙运动在自卫的过程中与官府的“剿匪”发生了若即若离的矛盾与摩擦,才导致了地方精英的“匪盗化”倾向。这一基层权力的蜕变深刻地影响了20世纪初的乡村秩序。在笔者看来,地方精英控制模式的差异,国家控制地方的差异,并不是论述的目的。关键是如何以联系的眼光来看待长城与寨墙的延续性。华夏与非华夏的边界,与华夏内部边界的再生产,甚至具体到一个村落的民间宗教的自我与他者的分类系统,竟然分享了相似的观念。这些碎片化的经验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当提到匪、寇、贼的时候,这一个他称既无法将参与寨墙运动的民众化约,又无法剥离大众意识的匪、盗、寇,陷入了模棱两可的分离局面。由于民权运动和皇权的紧张关系,晚清帝国进入到统治合法性的危机。
晚清捻軍叛乱,对于豫西南的影响较大。当地村庄由临时性迁移到山顶,转变成在陡峭的山崖上建立寨子,定居生活,既是为了自卫,又是为了抵制政府对他们的征税、剿匪和控制等。加上匪盗活动与寨子混杂,加剧了政府对寨子的不信任。到了20世纪初,匪患从豫西南蔓延到豫北。村落加强了抵御匪盗的防卫和防御,建立了土围子,或者私家的炮楼,引入雇佣兵,夜间巡逻,保卫富人的私人财产和人身安全。土围子的建设是不均衡的,直到匪患激化,才激发了土围子联合起来,突破私人防卫的范围,结成联盟组织,自耕农自发地组织起来,抵御匪盗。地方精英的匪盗化和寨墙的扩张是紧密相关的。
联系斯科特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发表的著名的观点:农民为什么上山,倒退到“刀耕火种”的落后生产,原因是饱受政府压榨之苦,似毛如雨的赋税,覆盖到从前对农民来说免费的使用权:空气、水塘、竹林、“浪费”惯习……农民不堪忍受,上山是小农生存道义的本能。[11]118斯科特从生存道义的角度或者农民叛乱主位的角度揭示了“逼上梁山”反叛道义,在后续研究中,他又提出一个总领式的问题:文明为何难上山?斯科特在该报告中提出了“逃跑农业”和“逃跑社会结构”的概念,即拒绝国家的社会可能,“技术的选择并非技术的选择,而是政治的选择”。[12]73斯科特将反叛的动机放在国家与社会的对抗关系中以小农道义的激化抵抗实践现代化理念的国家工程,这一观点在《国家的视角》作了进一步阐释。斯科特理解叛乱的主位角度与笔者讨论的防御空间内部被激发的“自我的他性”似应区分开来。为了进一步阐释笔者对社会运动做出的动态的社会关系理解,笔者二次援引韩书瑞援引格鲁特研究民间宗教的观点:他认为政府的迫害才导致了正义的反抗。
迫害自然会激起自卫。……1774的宗教起义之前,肯定存在一个充满恐怖主义、痛苦和烦恼的恐怖时代。在那个时代里,数百名无辜信徒被悬赏缉拿,并像危险的野兽一样被捉住。[5]75
韩书瑞对格鲁特的这一观点尚有保留,她避开了一般的解释路径:如小农生存道义抑或是捐税负担转嫁包括生态环境恶化等外部可能,而自言“普通途径”:“千禧年”意识形态的认同、召唤与动员,来自教派内部的文化和行动逻辑。
笔者所言的被激发的“自我的他性”与以上二位的解释路径仍旧有微妙的区分之处:笔者通过豫西寨墙景观的描述,揭示了自我的他性是防御空间布置的敌意想象空间中的应有之意。概言之,敌意在恐惧的激发下经历了从想象到现实的过程,也就是笔者所言的“他者化”的过程,甚至,“自我的他性”不过是内部边界衍生的身份政治。尽管如此,真正的恐慌来自官僚制度的“歇斯底里”的剿匪运动,真正的灾难在“余波”,而非叛乱的过程。可以判断,中原遍布的“寨墙”地景绝对不是村界强化的自卫力量增长的印证,而是剿匪运动带来的破坏性后果,它付出的社会成本远远超过剿匪的治乱成效。太平天国时期官府允许将民集中于临时围起的“土围子”以示和匪区别,方便清政府的辨认,到了农民运动与秘密教门、异端宗教愈来愈相互渗透的晚清叛乱局面,中原普遍出现的土围子地景已不完全是政府对乡村自卫的非正式默许了,民与匪相互转换,防御性转化为进攻性,“整村为盗”意味着局面失控,成为政府的心腹大患。③因此,将土围子抑或是寨,看作是晚清叛乱的社会记忆,表达了小农对家户安康与社会安定的祈求。
注 释:
① 族谱、碑文标点符号为笔者加,下同。
② 张佩国虽然描述(引述)了山东土围子的民族志样貌,不过由于作者的问题是意识是村落共同体与地权的关联,对于华北乡村附着的“有形的边界”(寨墙),作者有意将其排斥到生活常态之外。
③ “上山”是一个象征说法,需知华北乡村普遍的“不在乡地主”的存在,自耕农的社区责任就凸现出来,不仅包括基督教对民间宗教的冲击,而且包括枪会组织御匪职能的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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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马丹丹(1979-),女,河南安阳人,人类学博士,上海大学社会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李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