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需要一个自动调节机制,同“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2017-04-11张泓铭
文/张泓铭
楼市调控需要一个自动调节机制,同“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文/张泓铭
最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对于房地产市场(楼市)要“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为此,本人作如下思考。
1.十多年来,中国楼市处在波动和调控的反复循环中。2000-2016年,中国楼市发生了6.5个轮次的波动和调控循环:房价和销售额急剧上升——社会强烈反应——调控收紧楼市——楼市平稳或偏冷——经济增长乏力——调控放松楼市(然后开始下一轮循环)。2016年开始的这一轮循环尚未结束,现已反映出这种波动的典型特征。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年,70个大中城市中,有23个城市新建住宅涨价10%到49.5%,这是楼市过热的集中体现。
2.中国楼市长期波动-调控反复循环的原因。首先,是长期以来人们对于楼市作用的片面认识,过分依赖它推动经济的增长。如果紧缩调控导致楼市平稳或疲软,导致经济增长不够理想,就重新加热楼市,于是陷入上述循环,这就是楼市长期不正常的基本原因。其次,长期以来货币供应量过大,而投资市场狭隘,导致货币大量流向楼市,不断推高房价和销售额,这是楼市长期不正常的关键原因。再次,在前面两个原因的推动下,“房价只升不降”成为神话,成为民众的牢固预期,导致阶段性恐慌式购买,这是楼市长期不正常的现实原因。
3.稳定楼市、稳定房价,是一项紧迫的重大任务。楼市的激烈波动,尤其是房价快速上升,对于社会经济乃至全局的破坏作用,如何估计都不会过头。过分看重它在经济中的短期作用,放纵其过热,其实是饮鸩止渴,会加速危机的到来。这是国际上多少惨痛经历得来的教训。但还有些人尚未醒来,还企图依赖加热房地产业这张老方子医治经济病。中央对此有着极为清晰的认识,指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已成为2016年的“金句”。该“金句”不仅仅是对个人和机构说的,更是对地方政府说的。现在,是到了把稳定楼市、稳定房价作为紧迫的重大任务的时候了。
4.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央提出需要建立稳定楼市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这是一套完整的体系。多年来各方面有过许多讨论,但没有跨越式的进展。令人深思的有两点:一是体系建立需要各部门的合力;二是需要大刀阔斧的改革。所以,这一任务在近期是难以完成的。形势催人,需要尽快创新,寻找一种同整套体系相容的机制,创造即刻可用、长期也可用的调节机制,同“综合施策”形成合力。
5.创建一个对冲楼市异常波动的自动机制,刻不容缓。历史表明,每次楼市调控都有两项极为管用的手段——金融和税收,尤其是金融的首付率和房贷利率。但是,过去各种手段运用是人为安排,容易受到地方认识误区阻隔或人为操控,也存在时间上滞后。为克服人工调控的弊病,需要一个自动机制,当楼市异常波动(上升或下降)到一定程度,自动触发对冲机制,无需人工安排。该机制有五个要点:(1)监测指标。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城市住宅价格指数作为唯一指标。(2)控制界限。设置上下限,突破上限或下限,对冲机制就自动触发。(3)对冲工具。首推金融手段,即首付率、利率双率联动。如某个城市一个月(或几个月)内住宅价格上升或下降超过限度,则首付率和利率自动增或减某个百分点。当然,自动机制不能单打独斗,需要“综合施策”。根据实际情况由各地加推税金的增或减、交易权的收或放、费用的增或减、土地供给的增或减等政策,同金融手段形成合力。(4)实施区域。以70个城市为对象和范围。(5)监管责任。由上一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由此可见,该机制具有及时调整的灵敏性,具有向上和向下对冲波动的“双向”稳定性,是完全符合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总要求的。当前,需要尽快地选择不同类型的城市进行试点,确认效果后在70个城市快速推广。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